第九章:倨傲男子(三)
第二天,我扯了一条白布系在头上,然后跑到卫少儿家的斜对面,坐在一块石头上,扯着嗓门嚎叫道:“卖身葬父了!卖身葬父了!各位走过路过的大叔大婶相公娘子们,请往这里看一看。这里有清秀可人的小女子一名,端茶倒水不在话下,按腿捶背样样在行。因为要为老父亲买一口薄棺,所以不惜便宜卖啦!”
我这一吆喝,立刻有不少人围了上来。
有些人对着我指指点点,有些人则是开口问价。
但凡开口问价者,我都让他先出价,然后再一脸歉意的摇头,说:“价格太低,不能卖。”
问价者不悦道:“你不是说要给你的老父亲买一口薄棺吗?本大爷出的银子,够买两口薄棺了!”
我眨了眨无辜的眼睛,说:“我老父亲的薄棺上,是要镶嵌珠宝的。”
问价者无语了。
这时,一个沉甸甸的袋子被砰地一声扔到了我的面前。袋口微敞,十来锭金灿灿的金元宝就那样静悄悄地躺在里面,刺激着我那向来不坚定的意志。我的眼神立刻就直了。
现在的我,除了紧紧地盯着那些金元宝,已经丧失了行动与思考的能力。只听见一个男人问:“够了吧?”
我眼也不眨地盯着那些金元宝,回道:“够了!”
那个男人说:“那好,你随我回府吧。”
我用微微颤抖的手,从腰带里摸出那根皱巴巴的小山参,眼也不抬地随手递了出去,“喏。拿走。”
那个男人微微一愣,问:“什么意思?”
我收好金元宝,将其抱在怀里,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幸福表情,陶醉道:“都说是卖参葬父了。难道阁下不懂,何谓人参?其实,这可不是一颗普通的人参啊,它来自于……咳咳……咳咳咳……”我怕男人抢回金元宝,便开始笑着忽悠他。在转头看向他的那个瞬间,我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那个男人身穿一身黑色衣裤,脚蹬一双同色系的软底长靴。很简洁干练的装扮,没有一点儿花纹和装饰,却让人觉得英气逼人。
他包裹在黑色衣裤下的身材高挑而健壮,两条长腿更是笔直而修长,充满了力量。
他的眼神儿很冷,很犀利;他的鼻子很挺拔,很刚毅;他的唇形很漂亮,很立体,但线条并不柔和;他那头黑墨似的发丝看起来很硬,就好像是一根根随时会勒断人脖子的钢丝。
当几缕黑发划过他古铜色的肌肤,你便会明白何谓铮铮铁骨、俊朗男儿!
他就好像是一只翱翔于九天的雄鹰,简单,直接,凶残,冷酷,倨傲。他鸟瞰着苍茫大地上的生命,在金戈铁马中决断生死!
气场这种东西,是最奇妙的。你明明看不见它,但却能感觉到它。所以,当他往人群中那么一站,围在我周围看热闹的人群立刻下意识地向两边退开。
说实话,这男人我瞧着有点儿眼熟。
当然,这还不是导致我发出一阵猛烈咳嗽的原因。
其直接原因是——丫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名叫“时空路由器”的东西!
真是,人间何处不相逢啊。
咳嗽过后,我立刻凑了上去,笑道:“这位大哥,我们又见了。没想到你洗干净之后,也是一俊朗男儿啊。呵呵……为了感谢你救我一命,我打算请你吃饭。你千万不要推迟,否则就是瞧不起我。如果你实在不好意思让一个女人请吃饭,大可以在结账的时候,动作麻利一点儿哈。”为了防止他将金元宝要回去,我当机立断,将那棵小的可怜的山参塞进了他的手中,“喏,从现在起,这棵汇集天地灵气与一身的山参王,就是你的了!”
男人用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轻轻地扫了我一眼,转身便走。
我忙追了上去,问:“喂,你干什么去?”
男人简洁扼要地回道:“吃饭。”
我与他并肩走在一起,假装刚看见他脖子上挂着的“时空路由器”,惊喜道:“呀!我的木鸡蛋原来被你拣去了!这条项链虽然不值钱,但我戴了很久,还真生出了一些割舍不掉的感情呢。谢谢你哦。”将手伸到他的面前,其意不言而喻。
男人却仿佛不明白我的意思,直接无视掉我伸出的那只小手。
我皱了皱眉,再次拦住他,固执地伸出手,认真地说:“谢谢!”
男人停下脚步,直视着我的眼睛,问:“你是霍去病的小妾?”
我心道不妙,不禁头皮发麻,小心谨慎地问:“你……认识他?”
男人不回答,只是酷酷地看着我。
我将心一横,哽咽道:“其实,我与他只是露水姻缘。我虽然深爱他,但自知身份低微,不敢攀高枝。这位大哥,你休要在他面前提起我,免得彼此尴尬。此生,我为浮萍,飘到哪里便是哪里吧。”
在我唱做俱佳的表演下,男人的表情终于有所松动,就连唇角都微微上扬了起来。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那笑容让我浑身不舒服,心头的不安感竟然在渐渐扩大。
就在这时,一队正在寻街的士兵迎面走来。走在队伍前的那名小队长一看见男人,立刻振臂高呼,“骠骑将军英勇!”。紧接着,一群士兵随之高呼。
瞬间,大街小巷里钻出了年女老少不下二百人!他们在距离我们三步之外的地方,围成了一个圈。这些人里,无论是士兵还是普通老百姓,无乱是王孙贵族还是闺中小姐皆露出了雀跃的表情,满眼崇拜地注视着男人。
我站在被人围成的这个小圈子里,傻乎乎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这个踏破匈奴胆的民族英雄——霍去病!
四目相对,我的小心肝乱颤,脑袋里嗡地一声,所以的小心思都被“霍去病”三个字轰飞了。我使劲儿吞咽了两口口水,小声问:“我刚才说得那些话,你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听见么?”
霍去病给予了一个非常直接的答复,“我的听觉向来很好。”
我咧嘴一笑,忽然大声喊道:“骠骑将军,英勇无敌!”
在我的带动下,人群再次沸腾了。
有些害羞带挈的小丫头,纷纷取下头上的绢花,向着霍去病丢去。也有些店铺老板,拎出两坛子好酒就要送给霍去病。
借此混乱,我一猫腰,钻入人群,正打算开溜,却被一只大手紧紧地攥住了手腕,任我是如何上蹿下跳、生拉硬扯,却始终挣脱不开那只大手的钳制。
情急之下,我张开嘴巴,照着霍去病的手背咬去!
呜……牙疼!
我见霍去病是铁了心不放我走,心中忽生出一计!
我低下头,伸出软软的小舌头,轻轻地舔舐着霍去病的手指。
霍去病的手一抖,竟然就那么松开了对我的钳制。
我掉头钻入人群,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待我逃远后,才忽然想起一件关乎生死存亡的大事儿——我的“时空路由器”还挂在丫的脖子上!
我这一吆喝,立刻有不少人围了上来。
有些人对着我指指点点,有些人则是开口问价。
但凡开口问价者,我都让他先出价,然后再一脸歉意的摇头,说:“价格太低,不能卖。”
问价者不悦道:“你不是说要给你的老父亲买一口薄棺吗?本大爷出的银子,够买两口薄棺了!”
我眨了眨无辜的眼睛,说:“我老父亲的薄棺上,是要镶嵌珠宝的。”
问价者无语了。
这时,一个沉甸甸的袋子被砰地一声扔到了我的面前。袋口微敞,十来锭金灿灿的金元宝就那样静悄悄地躺在里面,刺激着我那向来不坚定的意志。我的眼神立刻就直了。
现在的我,除了紧紧地盯着那些金元宝,已经丧失了行动与思考的能力。只听见一个男人问:“够了吧?”
我眼也不眨地盯着那些金元宝,回道:“够了!”
那个男人说:“那好,你随我回府吧。”
我用微微颤抖的手,从腰带里摸出那根皱巴巴的小山参,眼也不抬地随手递了出去,“喏。拿走。”
那个男人微微一愣,问:“什么意思?”
我收好金元宝,将其抱在怀里,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幸福表情,陶醉道:“都说是卖参葬父了。难道阁下不懂,何谓人参?其实,这可不是一颗普通的人参啊,它来自于……咳咳……咳咳咳……”我怕男人抢回金元宝,便开始笑着忽悠他。在转头看向他的那个瞬间,我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那个男人身穿一身黑色衣裤,脚蹬一双同色系的软底长靴。很简洁干练的装扮,没有一点儿花纹和装饰,却让人觉得英气逼人。
他包裹在黑色衣裤下的身材高挑而健壮,两条长腿更是笔直而修长,充满了力量。
他的眼神儿很冷,很犀利;他的鼻子很挺拔,很刚毅;他的唇形很漂亮,很立体,但线条并不柔和;他那头黑墨似的发丝看起来很硬,就好像是一根根随时会勒断人脖子的钢丝。
当几缕黑发划过他古铜色的肌肤,你便会明白何谓铮铮铁骨、俊朗男儿!
他就好像是一只翱翔于九天的雄鹰,简单,直接,凶残,冷酷,倨傲。他鸟瞰着苍茫大地上的生命,在金戈铁马中决断生死!
气场这种东西,是最奇妙的。你明明看不见它,但却能感觉到它。所以,当他往人群中那么一站,围在我周围看热闹的人群立刻下意识地向两边退开。
说实话,这男人我瞧着有点儿眼熟。
当然,这还不是导致我发出一阵猛烈咳嗽的原因。
其直接原因是——丫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名叫“时空路由器”的东西!
真是,人间何处不相逢啊。
咳嗽过后,我立刻凑了上去,笑道:“这位大哥,我们又见了。没想到你洗干净之后,也是一俊朗男儿啊。呵呵……为了感谢你救我一命,我打算请你吃饭。你千万不要推迟,否则就是瞧不起我。如果你实在不好意思让一个女人请吃饭,大可以在结账的时候,动作麻利一点儿哈。”为了防止他将金元宝要回去,我当机立断,将那棵小的可怜的山参塞进了他的手中,“喏,从现在起,这棵汇集天地灵气与一身的山参王,就是你的了!”
男人用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轻轻地扫了我一眼,转身便走。
我忙追了上去,问:“喂,你干什么去?”
男人简洁扼要地回道:“吃饭。”
我与他并肩走在一起,假装刚看见他脖子上挂着的“时空路由器”,惊喜道:“呀!我的木鸡蛋原来被你拣去了!这条项链虽然不值钱,但我戴了很久,还真生出了一些割舍不掉的感情呢。谢谢你哦。”将手伸到他的面前,其意不言而喻。
男人却仿佛不明白我的意思,直接无视掉我伸出的那只小手。
我皱了皱眉,再次拦住他,固执地伸出手,认真地说:“谢谢!”
男人停下脚步,直视着我的眼睛,问:“你是霍去病的小妾?”
我心道不妙,不禁头皮发麻,小心谨慎地问:“你……认识他?”
男人不回答,只是酷酷地看着我。
我将心一横,哽咽道:“其实,我与他只是露水姻缘。我虽然深爱他,但自知身份低微,不敢攀高枝。这位大哥,你休要在他面前提起我,免得彼此尴尬。此生,我为浮萍,飘到哪里便是哪里吧。”
在我唱做俱佳的表演下,男人的表情终于有所松动,就连唇角都微微上扬了起来。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那笑容让我浑身不舒服,心头的不安感竟然在渐渐扩大。
就在这时,一队正在寻街的士兵迎面走来。走在队伍前的那名小队长一看见男人,立刻振臂高呼,“骠骑将军英勇!”。紧接着,一群士兵随之高呼。
瞬间,大街小巷里钻出了年女老少不下二百人!他们在距离我们三步之外的地方,围成了一个圈。这些人里,无论是士兵还是普通老百姓,无乱是王孙贵族还是闺中小姐皆露出了雀跃的表情,满眼崇拜地注视着男人。
我站在被人围成的这个小圈子里,傻乎乎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这个踏破匈奴胆的民族英雄——霍去病!
四目相对,我的小心肝乱颤,脑袋里嗡地一声,所以的小心思都被“霍去病”三个字轰飞了。我使劲儿吞咽了两口口水,小声问:“我刚才说得那些话,你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听见么?”
霍去病给予了一个非常直接的答复,“我的听觉向来很好。”
我咧嘴一笑,忽然大声喊道:“骠骑将军,英勇无敌!”
在我的带动下,人群再次沸腾了。
有些害羞带挈的小丫头,纷纷取下头上的绢花,向着霍去病丢去。也有些店铺老板,拎出两坛子好酒就要送给霍去病。
借此混乱,我一猫腰,钻入人群,正打算开溜,却被一只大手紧紧地攥住了手腕,任我是如何上蹿下跳、生拉硬扯,却始终挣脱不开那只大手的钳制。
情急之下,我张开嘴巴,照着霍去病的手背咬去!
呜……牙疼!
我见霍去病是铁了心不放我走,心中忽生出一计!
我低下头,伸出软软的小舌头,轻轻地舔舐着霍去病的手指。
霍去病的手一抖,竟然就那么松开了对我的钳制。
我掉头钻入人群,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待我逃远后,才忽然想起一件关乎生死存亡的大事儿——我的“时空路由器”还挂在丫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