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 龙魄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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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猴,你刚才的闪念没错。你们三个要敢异动我立刻杀了你们。你们不要抱有任何幻想,灵猴,你很擅长用枪,但是比我还差了点,在你用枪的基础上翻倍,这就是我现在的水准。所以你不用想着我会跟你们拼武力,一对三,这三个当中还有一对从小在一起训练和配合的双胞胎,我那不是自找苦吃么?”
  “现在是热武时代,我又是个懒人,能用枪的时候绝对不会用拳头。上次的事情想必你记忆很深刻,上次我是赤手空拳对你的三把手枪……”
  唐易立刻给了对方猛烈一击,这个打击对于夜灵三人是致命的。因为第一唐易了解他们三人的武力和特点,常路和常林虽然是双胞胎可是身形差距很大,一个瘦小一个健壮,脸蛋也不像。平常人绝不会看出他们竟然是双胞胎而且从小配合,要联手行动战力才最强。
  还有更致命的,即便是武力强悍至天榜五级的常林也知道灵猴的枪术有多厉害,这么说吧,如果灵猴全力施展,他没有任何信心可以从灵猴的枪口下逃生。而对面这个变态居然空手战胜了灵猴的三把枪。这件事是之前他们兄弟不知道的,因为零后你回去不会说战斗的细节,只是说遇到一个想象之外的年轻人。
  这倒不是灵猴有意隐瞒,没必要说。
  现在却成了他们的弱点,从而受到死亡制约。
  实际上呢?实际上唐易身上根本没有枪,别说枪连个暗器都没有,他只不过是使诈而已。但他不是完全使诈,他的枪术的确至少是灵猴的两倍功力。而灵猴他们绝对无法想象,这么生死攸关的时候,眼前这个人居然在唱空城计。
  何况灵猴的身体还没有恢复,真动起手来,他们凶多吉少。
  “哼,年轻人,还不承认自己是龙刺第一皇牌龙魄?在老夫心中龙魄绝不是个藏头露尾的小人,我说过我手下不死无名之辈,反过来,即便是死,老夫也绝不会死在无名之辈手下。年轻人,这个世界很大,你没看过没经历过的事情还有很多,如果你承认自己是龙魄,那么今晚的事情就当没发生过,就当我们没见过面,算是夜灵跟你交个朋友。”
  “否则,那就一决生死!”
  灵猴的确是大将之风,绝不会自乱阵脚,他乱身后的两兄弟岂不更乱。常路是有脑子的,很聪明也很精明,他虽然也不敢想象唐易唱空城计,也震惊于眼前的人居然跟龙魄联系到一起。但是他却在研究,这家伙的枪和子弹藏在哪?看他浑身上下除了一把匕首之外再无他物。
  他敢框他们?
  那岂不是找死?tqR1
  常路这个疑问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因为他是跟着灵猴长大的,所以对于灵猴三把枪十分熟悉,也知道如何隐藏和携带。除非对面的敌人有新的方法,否则他身上根本没有枪械。
  他心中已经有了疑心,却没有第一时间跟灵猴讲。他相信他看得出来的,对于灵猴这种枪械大师来说肯定看得出来,还有他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面对如此高手没有百分百的把握绝不能轻易做出判断,否则那便是自己双脚迈入地狱。他冷静的,毫不慌乱的继续暗中观察。但是他还是失算了,或者说他还是年轻,还没办法向灵猴那样隐藏自己头脑里绝大部分想法。因此唐易对付他比对付灵猴还要容易。
  唐易不认为自己最可怕的是半月之间的武力提升,而是他自己身体整体性能的提升,就好像是电脑系统升级过一般。他现在的读脑术比之前完全高级了一个版本,因此他可以轻松随意的应对各种场景。
  “枪,小子,你在想我的枪藏在哪对么?”
  “小子,你猜对了,我身上没有枪,我平常出门绝不会带枪,因为我是个守法公民。可是我没有强灵猴身上却有三把枪,我随便抢过来一把就足够了,只需要三颗子弹,不会开第四枪。”
  “你很怀疑我说的是么?那么要不要我给你演示一下,如何空手躲枪?”
  唐易没有反驳居然直接承认,常路的心却一点点往下沉,他出道以来从未见过如此自信的敌人,他说自己的枪术二倍于灵猴,他又说自己不带枪,要杀人可以从灵猴的手里夺枪。然后只需要三枪三颗子弹,绝不会扣动扳机第四下。说心里话,对于唐易装的这个比常路发自肺腑的给满分。
  而常林受不了了,哇哇大叫,“喂,臭小子,偷鸡摸狗算什么本事?用枪算什么本事?有本事跟小爷一对一大战三百合,你要是把小爷打败了我们爷三认栽,听凭你处置!”
  常路吓坏了,急忙捂住弟弟的嘴,“常林,有三叔在,不得胡言!”
  唐易朗声大笑,“哈哈,小林子,看见没,连你三叔和你的双胞胎哥哥对你都没有信心。你要是能说服他们两个让你跟我用武力单挑,虽然我很懒,但是今天就满足你这个小小的愿望,如何?”
  常林一听奋力甩开常路的大手,“大哥,夜灵还会被人吓死?宁可战死,再说对面的小子再厉害又能怎么样?他就是真的龙魄又如何?龙魄的武力只是停留在地榜七级而已!”
  常路脸色阴沉,声音不大,但却充满威严,“龙魄的武力值的确停留在地榜七级,可是他已经隐身两年多,现在的等级谁敢确定?即便是他是地榜七级的三年前,他一个人在东欧大沙漠跟三个天榜三级高手对战,结果如何?结果对方一死两伤,而且据我所知那一次龙魄并没有用枪,也没有用任何武器,当时的龙魄少年英姿,意气风发,只用了拳脚功夫而已。众所周知龙魄不懂轻功,也不会躲躲闪闪,完全的正面对决。”
  “说白了,常林,不是哥哥和三叔不信你,而是龙魄是你想象不到的可怕,他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对手。你还真以为他因为枪术好就只能用枪取胜?一个枪术巅峰的枪手大半夜出入深山老岭却不带枪,你知道这是为什么么?这是他骄傲,是自信,因为他自认为在这个山林之间没有敌人值得他带枪用枪。”
  “他上次就在丛林跟三叔遭遇并且比试,徒手将三叔打伤,三叔并没有保留。那么这次他再入从来会想不到有可能再次碰见三叔和三叔的组织?他当然想到了,而且很期待,否则他怎么会躲在悬崖边上偷听了20分钟才肯现身?”
  “他对我们很感兴趣,他并不知道我们的底细,是我们自己暴露了自己。我们为什么会暴露自己,因为我们三个人加在一块都没有差距到10米之外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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