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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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头人在营地里有绝对权威,有驱逐流民的权力,但是爸爸从来没有这么干过。
  “让他们走。”张牧是下了决心的,这不仅仅是给了他们一个教训,也是救他们,“让他们赶紧离开,不然……你们以为周允和宋捡回来,能让他们活着?让他们赶紧滚,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如果他们非要留在这里,怕是整个营地……都要被宋捡翻一遍,怕是要出大事了。”
  张艺愣了愣,但这也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于是跑出了帐帘,去找父亲的副手一起传达指令。
  张灵看着弟弟跑出去,缓缓地站了起来,可是刚一站起来,就坐了回去。
  “怎么样?哪里不舒服?”张牧立刻来扶。
  “没事,只是最近有些头晕。”张灵安慰父亲,“妈妈当年生小艺,就说头晕,我没事,回去睡睡觉就好。”
  张牧拿起了自己的衣服,给她披上。“我送你回去吧,这两天,营地里怕是事情多,你不要管,最好连问都不要问。”
  张灵笑了笑,被父亲搀回了自己的帐篷。
  不仅头晕,还很想睡觉,张灵回去便睡下了,再醒来,刚好听到了马的声音。是谁回来了?她慢慢挪下床,曾经纤细的小腿肿成了翻倍粗。
  回来的人千万别是宋捡。
  “小灵姐,我回来了!”可是宋捡的声音已经穿透了帐帘,“我要告诉你好消息!我……我……我能进你的帐篷吗?你在帐篷里面吗?”
  周允刚刚系好缰绳,宋捡太心急了,急着回来把好消息告诉张灵,直接把小黑骑到这里,仿佛只要他为营地做了贡献,张灵一定会同意给他一个亲生的孩子。
  对这一点,周允也没有办法去开解。他只是不明白,宋捡为什么非要弄个小孩儿来养。
  “进来吧。”张灵披上了外衣,“你们这两天去哪儿了?说走就走,也不告诉我爸和我弟一声。”
  宋捡迫不及待冲进去,可周允却留在帐帘外面,帐篷里面是一个有了家室的女人,小狗可以不懂事,周允却不能犯这个错误。
  李韩在几米外,拿出刷子,整理玛丽被沙漠风吹乱的鬃毛,又引来一些小孩子围观。
  “小灵姐,我找着水源了!”宋捡循着香味,找到了张灵,精准定位仿佛什么都看得见,“是我哥带我去的!”
  “真的?”张灵这可高兴了,“营地里一直缺水,现在的水源快要干涸,再找不着,怕是大家都要缺水了。”
  宋捡忍住想要摸她肚子的念头,板直地站在张灵面前。“那现在找着了,不会缺水了……我这算不算……为咱们营地做了贡献?”
  “那肯定是。”张灵摸摸他的头,肚子太大,有时抬胳膊都觉得累,“小捡长大了,比小时候能干了,还能去找水源。小时候你只会掉眼泪,躲在帐篷里啊,谁都不肯见。”
  宋捡搓了搓鼻尖,任由张灵揉乱自己的头发。原来这就是女人,女人也可以安抚情绪,这一刻,让宋捡感受到了温暖。
  除了小时候的妈妈,宋捡还没被女性这样对待过。
  他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哥和狼带我去的,是狼先发现有地下水的痕迹,哥说让我闻闻,给我的嗅觉做了加强,我是哨兵,一下子就闻出了水的气味,然后……等等!”
  还把手放在宋捡头顶的张灵,一下子愣住了。
  宋捡二话不说,一把揽住了她的大腿根,将她往上一抱,再用脚踢踢,找床的位置,最后小心翼翼将张灵放在床上。
  “小灵姐!”宋捡紧张得脸都发白,“你是不是要生了?”
  “没有啊……”张灵也正不知所措呢,“肚子没疼啊,你别瞎说。”
  宋捡吓得一激灵,他没见过、没听过女人生产,只陪着母狼生过幼崽。狼生下幼崽之前只会烦躁,会抓毯子,并且不允许公狼的靠近,会变得很凶,可是宋捡不觉得它们生产时会疼,因为没有一匹母狼发出叫声。
  它们只是静静躺着,舔舐自己,然后血腥味呼一下出来,它们再把幼崽舔干净,新出生的小生命就会嗷嗷叫去吃奶了。
  怎么人类生孩子,还会疼呢?
  他一下子有些怕,怕自己受不了这个疼法。“生孩子还会肚子疼啊?有……有多疼?有我肚子中子弹那么疼吗?我没瞎说,我闻出你身上有一点点血腥味……要不我去找小艺吧,让他给你检查一下。”
  说完,宋捡转身朝帐篷外面走,却被张灵一把拉住。
  “别去!”张灵没想到自己只是去了一下小艺的帐篷,就染上轻微的血味,这一丁点的气味都逃不过哨兵的鼻子,“小艺他……他忙着呢,我没事。你陪陪我吧……我肚子里的小孩儿会踢我了,你要不要摸一摸?”
  “我……我能摸吗?”宋捡的手立刻伸过去,又收回来,“算了,我已经是哨兵了,有时候手劲儿控制不住。在基地里的时候还不觉得,因为大家都是哨兵,大家都比我强,所有能看到的东西都是金属的,也不担心会弄坏。小灵姐你休息吧,我和哥要回帐篷了,帐篷里还有几匹狼等着我们。”
  “你,你……你再陪我会儿。”张灵只能这么说,能拖延一秒是一秒。希望父亲和弟弟能赶在他们发现之前,把那匹黑狼找到。
  帐篷外,周允正在和李韩说话:“你怎么会有香烟?”
  “有时候,几个营地之间会有集市,我也可以打猎换物资啊,我可是哨兵。”李韩把烟给了周允一根,真没想到,自己竟然还有这样一天,和s级的大向导平等地闲聊。
  “集市上应该不会有向导素吧?”周允接过烟,在张灵家的篝火里点燃,浅浅吸了一口。这些年,他也沾染了人类的恶习,比如吸烟,比如酗酒。
  最上层的统治者用他们打仗,也会给他们奖赏。
  当他想念捡的时候,总要有东西填满心里的空缺。
  “87102b,你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周允叼着烟问。
  李韩愣了愣,瞒不过去了,周允只要一根精神丝,就能察觉自己的紧张。“唉……”
  “附近有没登记过的向导和哨兵,是不是?”周允早就想问了。要不是这样,李韩撑不到现在。
  “是,不过……不过我们这种逃兵,都会保护那些没有去基地里注册的向导,要是被基地发现,我们就完了。”李韩支支吾吾地说,“大家藏得很隐秘,一般都流落在不同的营地里,也不敢扎堆,普通人没法发现我们,大家都像隐形人。隔壁营地就有一个向导,她目前还没有遇上特别喜欢的哨兵,没有结合,所以可以给几个哨兵向导素,暂时安抚,我们也愿意保护她……”
  “等等。”周允突然察觉到了什么,他把烟摁灭在沙子里,仔细聆听。
  是狼。
  狼群在营地附近长长地嗥叫。
  这种嗥叫声,能够带动周允身体里藏不住的本能,仿佛融进了他的基因,狼群之外的人听不懂狼的叫声,可是在他听来叫声千变万化,只有群体内的成员才懂。
  它们躁动不安。
  “捡!”周允想先把宋捡从帐篷里叫出来,狼群不对劲,出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捡捡即将迎来第一次真正的狂化。
  第102章 纯黑的眼睛
  宋捡听见哥叫自己,从帐篷里跑了出来,要不是眼睛上蒙着黑色布条,丝毫看不出他没有视力。“哥!怎么了?”
  李韩也掐灭了烟,虽然他对狼的叫声没有那么敏感,但是哨兵的耳朵不可能捕捉不到异动。
  “狼在叫。”周允说话的功夫,精神丝已经接触了宋捡的皮肤,它们绕在宋捡脖子上的那圈疤痕上,就像长在了那里。
  精神力的涌动在营地里形成了,普通人感受不到,李韩却能。他知道,周允正在加强宋捡的感官。
  最先是嗅觉
  宋捡站在帐篷的门口,张灵也跟着走了出来。他猛地一回头,抓住了张灵的肩膀,用力地闻。
  “血……”宋捡在张灵的衣服上闻,确实是有血的味道,随着嗅觉增强,血腥味从微弱变得浓重,“血……”
  张灵呆呆地站着,完了,瞒不住了。
  “好多的血。”宋捡不停地闻,突然,他转过了身。不止是张灵身上,空气里,同样飘荡着血味。
  不是,不是张灵身上的血,宋捡往前走了几步,确定气味来源并不是张灵,于是在空气中快速寻找,真的变成小狗一样。
  只用了几秒,他便锁定了方向。所有的血腥气,都指向了一个位置。而随着听力的加强,宋捡听到营地边缘的狼群在互相呼唤。
  不止是呼唤,它们的脚步声……是在聚集。
  “在那里!”宋捡朝着气味来源狂奔,一下子撞上了柔软的帐帘。他伸出手,触摸帘子的布料,触感的加强让他摸出来材质。
  这是皮子的,这是张牧和张艺住的大帐篷。宋捡掀开帘子冲进去,瞬间淹没在浓稠的血腥味里。
  同时跟着冲进来的,还有周允和李韩。
  李韩只看到简易的手术台上躺着灰白的动物,一时间没看出什么来。可是周允只愣了一下,就立刻看出这是狼。
  是他的狼。
  他冲过去,想把它们抱起来,在碰触它们的身体时,发觉它们可能快要死了。因为它们干枯的皮毛在大把大把脱掉。活着的时候,哪怕毛发再干枯也不会掉这么多,只有生命接近尾声的动物,才会成片成片地掉毛。
  “哥?”宋捡伸手过去摸,摸到的是小狼哥颤抖的肩膀。他再往下摸,摸到了动物的皮毛。
  “是狼?是不是?”宋捡问,“不是人的血,是不是!是咱们的狼!”
  可是周允没有回答他,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濒临死亡的狼会在张艺和张牧的帐篷里。他像抱人那样,将一匹狼抱起来,它还没有死,还在喘气,肚子随着呼吸一起一伏。
  腹部有好几个弹孔。
  周允是打过仗的人,对枪伤格外熟悉,这是流民的枪,不是移动基地里杀伤力巨大会爆炸的子弹,是简易自制的钢珠散弹。可是即便是钢珠,近距离开枪,仍旧可以致人死地。
  所以火药味并不浓。
  “怎么会这样?它们怎么会躺在这里?”李韩的鼻子也被血味填满。可是当他看到枪伤时,却不敢再吭声。这些狼是周允长官的伙伴,要是让宋捡知道,怕是会不好。
  “有人伤了它们,是不是?”但宋捡还是猜出来了,尽管眼睛没用,但这一切都不难猜。血、狼、小灵姐的挽留,再加上哥的沉默,真的不难猜。他从后背抱住了周允,将鼻尖放在哥的后背上,听着小狼哥一点一点快起来的心跳。
  皮肉之下,骨骼之中,有一颗心脏因为伤痛在剧烈收缩。
  张牧还在带人找狼,可是看到女儿帐篷门口的小黑时,就知道一切都晚了。他先进帐篷告诉张灵,无论今晚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再跑向自己的大帐篷,一把掀起了帐帘。
  “周允!”他先叫了狼崽子的名字。李韩曾经告诉过他,哨兵无法拒绝向导的命令,要是向导疯了,让他们杀人,哨兵会毫不留情杀掉能看到的一切。
  要是哨兵疯了,会陷入狂化,狂化后的哨兵就算放在基地里,都是最危险的存在。
  周允抱着狼,昂着头,慢慢将脸转了过来。他从小就不明白,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人类要对动物赶尽杀绝,还是说,人类的生命如此宝贵,能够对其他生命肆意妄为。
  他看着张牧,刚刚从沙漠里回来,头发里还有沙子。“为什么?”
  “你不要激动。”张牧只想让他先稳住,李韩和宋捡都是哨兵,周允要是下了命令,他们两个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你听我说……子弹已经取出来了,小艺的医术过关,它们现在已经把子弹取出来了。只要它们能熬过这几晚,就可以活过来,这件事,我慢慢解释给你听……”
  可周允只是麻木地看着他,这个表情让张牧想起樊宇刚把小狼崽子带回来的那一天,他也是这样,没有表情,眼神没有和人类的交流。
  他就是狼。
  “为什么?”周允摸着他的狼,眼神直直地看着张牧。狼的腹部已经剃过毛发,不止是一个弹孔。即便张牧没说什么,可周允心里有数。
  这些狼,都是那匹黑狼的部下,它们受伤了,那黑狼一定受伤。头狼誓死保护领地和同伴,除非更强壮的公狼出现,将其打败,否则不会退位,不会让狼群出事。
  它们都被枪打中了,黑狼的结果只会更糟糕。
  宋捡仍旧抱着小狼哥,感受他的心跳开始加速,肌肉开始紧绷。这种表现,说明小狼哥在极力控制精神力。
  他是向导,向导的精神感受是他们的天赋,也是软肋。他们能感受更多,他们的体验也更多。如果一件事让哨兵都感受到了悲伤,那向导的悲伤只会翻倍。他们可以和全世界的人共情,也可以只给一个人安抚。
  张牧简直无法面对周允这样的眼神,麻木到了绝望。“那些人说,他们的孩子被你们用石头打伤,骨头断了好几段,他们要去找你们报仇,却没想到你们不在……”
  “石头?”宋捡的脸也转了过来,蒙着黑色布条,“不关我哥的事,是我,是我动手。可他们要赶我们走,他们骂我和我哥是坏人,是那些小孩儿先用石头砸我们,为什么我不能还手?”
  李韩抓住了宋捡的一只手,害怕宋捡狂化。宋捡本来就是不稳定的哨兵,精神图景时常出现无预兆的坍塌,对向导素的渴求也很旺盛。
  “为什么?”宋捡也问为什么,他不懂的人情世故太多了,“为什么我们要挨打,却不能还手?就……就因为他们比我们小吗?”
  周允伸出左手,压住了宋捡的后颈,拇指在那圈疤痕上反复滑过。这是一种安抚,也是一种提醒,提醒宋捡不要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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