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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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的皮毛在月光下发亮,证明这匹头狼正值巅峰时期,可是它的颈部,正被一个人类紧勒不放。
  而这条胳膊,已经被它咬出了血。血从牙尖往外滚,滚到了它的颈毛上。
  营地里发出了尖叫声,狼群开始乱窜,挨家挨户地搜索。它们还在找元凶,不惜吓坏营地里的人。
  张牧满手血从帐篷里冲出来,他要再赌一次,赌这些狼不会伤及无辜。当它们发现那些人的气味不在这里,就会离开。
  挨家挨户的牲畜开始狂叫。
  时间不多了,周允撑起上身,将头狼整个儿抱了起来,从肩后甩出去。那一年他挑战头狼,两败俱伤,因为自己还不够强大,还不懂和野兽博弈不能硬碰硬。
  现在,他和狼一起摔打,一起打滚,不管头狼的后腿如何踢踹,他的胳膊都不放开。
  血不仅从他的胳膊流出来,还从他的小腹流出来,狼的爪尖锋利,轻而易举在他的身体上留下划痕。那些细小的血流,爬过了周允小腹的青筋,朝着身体下方流去。
  可周允还是没有松手,小臂再一次收紧,收紧,这匹头狼未必有黑狼的人性,当它发觉被骗,找不到元凶,极有可能伤害无辜的人。
  黑狼在他怀里疯狂挣扎,鼻子呼呼喘气,鼻孔流出了血。
  但即便这样,它也没有松开牙齿,仿佛就算死,也要带着对手一起离开。它扯动伤口,但是力气一点一点流逝,直到它的牙齿再也咬不动了。
  动物对死亡的恐惧,直到最后一刻才体现。但是动物更能接受这种恐惧,因为死亡是每一天都要面临的事。
  周允的手臂,就在这时候松开了。他松开了狼的脖颈,等于松开了野兽的气管,再勒半分钟,这匹头狼就要死在自己的手里。
  头狼倒在地上喘息,眼神仍旧专注,紧盯着周允不放。最后它向后倒退几步,头稍稍低了低,狼只会对强者俯首称臣,它承认了这个人类的力量。
  但只是暂时承认,一旦有机会,它还会挑战。
  周允这时从它面前站起来,背着一身的血,身后的篝火更像是战火。曾经没有办到的事,现在办到了,他成了这群狼群的头狼。
  头顶是一轮圆月,周允对着月亮,发出了一声嗥叫。
  新的头狼诞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周允:我现在是头狼了!
  张牧:你该知道我想说啥。
  第105章 小狗跑了
  营地里,每一家的帐篷前都有狼跑过,狼群带着血腥气而来,仿佛也给营地带来了死亡,和灭顶之灾。
  它们暂时还没有动作,就已经成为了足够大的威胁。
  “妈妈,我怕。”帐篷里的小女孩儿缩在母亲的怀抱里,露出一只眼睛来,另外一只眼睛被妈妈的大手捂住。
  “不怕,不怕啊。”女人劝着她,哄哄她,同时关注着亮如白昼的帘外,也担心在外面守护牲畜的丈夫。不断有尖叫声传进来,随即是布料撕扯声,群狼的脚步声,还有什么东西倒了……那些动物竟然撞开了篝火,明明是最害怕火的,却为了什么不知道的原因,以身犯险。
  “妈妈,狼为什么要杀咱们啊?”小女孩儿又问,脸上还有泪痕,“我想爸爸……爸爸怎么还不回来?”
  “爸爸马上就回来了,马上就回来。”女人只能忍住不哭,曾经这样的夜晚她也经历过一次,只不过那次自己还没有成为母亲。
  那一天夜里,狼群也是整群行动,把每家的帐帘都撞开了。那一年自己躲在母亲的怀抱里,也问过同一个问题。
  现在她的帐篷外面,站着一个拿着枪的男人。他并不算特别高大,但这时候,他就是抵挡狼群闯入帐篷的最后一道防线。狼疯了,为了进营地,连烧起的木柴都不怕,有几匹还被烧了毛,背上都烧黑了,可是它们用滚动的方式撞开了篝火,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数量众多。
  马已经拴好,帐帘的拉锁也系上,这个男人死死地盯着面前狂奔的野兽,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会停下来。
  可是真的等到它们停下来,就完了。
  十几分钟后,几匹狼围了过来,它们的鼻子压得很低,几乎接触了沙面,白色的牙在火的映照下仍旧森白,一边发出警惕的吼声,一边缓慢地缩小包围圈。
  男人举起了枪,已经做好了死去的准备,在沙漠里生活,拥有一个家庭是大多数人的追求,而他最后的人生使命,就是保证妻女的安全。
  白色的狼朝他靠近,深褐色的眼睛里全是野性,而它的肚子是鼓起来的,鼓得十分明显。这一刻,怀着幼崽也没有妨碍它的狩猎,动物永远保持攻击性,特别是即将当妈妈的雌性,幼崽的出生并不会让它们温柔,弱小,反而会激发凶猛。
  它们不会教给幼崽如何变温柔,只会教它们从小争夺资源和奔跑。把凶狠和生存技巧传达给下一代,是雌性动物的使命。
  为了狼群,它们可以流血,为了保护幼崽清除威胁,它们同样可以付出生命。
  在这一点上,人与狼并没有什么不同。
  一人一狼在互相监视对方,狼群暂时不动,都在等待头狼最后的信号,人也暂时不动,生怕将野兽激怒。
  “离开这里!滚啊!”男人试图用声音恫吓野兽,同时伸展双臂不停挥舞,希望将这些野兽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自己身上,让它们忽略身后的帐篷。
  然而这几匹母狼显然没有被他的虚张声势吓到,它们也很聪明,专注、冷静地盯着男人的手腕。
  它们在一次又一次与人类的交锋中学会了知识,知道枪才能杀了它们,而人类并没有那个本事。所以它们若是行动,一定是前后夹击,腾空扑杀,先把人类的手腕咬断,把整只手咬下来。
  “来啊!”男人察觉到它们要偷袭了,“来啊!冲我来!”
  母狼鼻梁抽动,一下子,将鼻梁骨的皮毛皱起来,前爪抓紧了沙面,后腿稍向后蹲,开始蓄力。
  千钧一发的时候,营地边缘突然传来了长嗥声。
  所有的狼,立刻停止了行动,站在原地辨识这个声音,聆听声音里的信息。
  声音浑厚又低沉,从营地的最外层,朝它们发出了指令。虽然人类无法识别狼的声音,但狼却可以识别同类,每一匹狼都是独一无二。
  这是头狼的声音,在夜晚传递着孤单和苍凉,是在呼唤同伴,是召唤狼群,在叫它们回去。
  男人的枪已经对准了野兽,可是那几匹灰白色的狼,竟然慢慢地退下了。
  它们倒退着离开自己家的帐篷,远离了篝火,又由于抱有野兽对人类的不信任感,每一次退步,都不肯将后背留给人类。
  它们最懂得如何偷袭猎物的背部,当然不会把弱点暴露出来。等到退出了安全距离,狼群才开始大规模的撤退行为,潮水一般,撤回了营地外。
  大批的狼从帐篷前跑过去,男人紧紧贴靠在帐帘上,不懂它们为什么突然放弃了进攻。
  但好在,它们放弃了。
  一切都来得及。
  头狼的叫声是不容挑战的命令,几十匹成年的荒漠狼在夜色下离开了人类的聚集地,重新在营地边缘扎堆。它们有相通的感情,再一次聚集,会互相闻,互相舔舐鼻子和口腔,检查心爱的同伴有没有被人类伤害。
  为了表示高兴,还有的狼会在地上打滚。这时头狼的叫声再一次响起,它们全部看向声源,除了头狼,还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类。
  那个男人,有的狼熟悉,有的狼不熟悉,七年的时间里,年老的狼死掉,年轻的狼逐渐替换同伴,成为了群体中的主力杀手。可还是有一些狼,没有忘记过这个人。
  有深刻记忆的动物,不止只有人类。
  头狼再一次发出叫声,颈部伸直,鼻尖对准了月亮,白气从它带着腥气的嘴里喷出,连吼叫声都带着腥气。它和它的父亲一样,有着不带白色掺杂的黑色皮毛,褐色的眼珠,凶狠的野性,和对狼群的绝对忠诚。
  其余的狼纷纷回应着它的叫声,此起彼伏。
  周允就在这时候,慢慢地跪下来,身上的伤口还没来得及处理,腹肌下方全是抓痕。但是他跪下来之后,用手抓住了头狼的颈毛,轻轻在它的耳朵上啃咬。
  其余的狼都在看着他们。
  头狼的头部高度,始终没有超过这个人类。
  这是权力的交接,最高位的证明,当周允再一次站起来时,狼群散开又聚集,每一次头狼更新换代,都是狼群里的一场狂欢。
  周允知道狼群并不熟悉自己的叫声,刚才,是头狼引它们回来的,现在他再将气下沉,第一次对着完全属于自己的狼群,发出了命令。
  留在原地,他要每一匹狼都留在原地,无辜的人活下去已经是用尽了力气,无论是在营地里还是在基地里。
  在基地里,他是s级的大向导,在沙漠里,他终于成为了这群荒漠狼的首领。
  “周允长官!长官!不好了!”李韩站在篝火的内侧,朝着这边大喊,“宋捡不见了!宋捡跑了!”
  “什么?”周允惊讶地回过身来,宽平的肩膀拉开身体上半身,像一个倒着的三角形,从身影轮廓区分出他和狼的不同。他赶紧望向身后的营地,精神丝大面积地铺开了。
  随之而来的,是几百人的情绪,杂乱不堪的情绪没有顺序地进入了周允的精神世界里,大多数都是惊恐,也有少量人在开心。
  他们开心,是因为看到了狼群的撤离。
  “他人呢!”可周允还是和那一整片的惊恐产生了共情,精神丝在震动。从自己离开营地到现在,大概也就过去了十分钟左右,怎么一不小心没有看好小狗,小狗就跑掉了呢?
  “他去哪儿了?”周允向着李韩走过来,他每走一步,身后都有狼步步跟随。
  年轻的黑狼,成为了他的次头狼。
  李韩稍稍后退,不确定这些狼是否会发疯。以前武器充足,他也不觉得野生动物算什么威胁,直到手无寸铁,才肯承认人类并不永远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他去追那些离开营地的人了,他狂化了!我追不上!”
  狂化了?去追那些人了?周允将精神丝再次延伸,这一次,他不仅能感受到人类的情绪,还能区分出他们是谁。有哭喊的孩子,激动的大人,看淡一切的年迈者,还有……肚子里不是很舒服的张灵,卸下重担的张艺,和带有劫后余生的轻松心情的张牧。
  可是就是没有小狗。
  小狗跑了。
  不仅仅是跑了,还是狂化后跑掉了,周允太懂宋捡的心思,他一定是要替现在的自己报仇。不,不止是为了现在的自己,也是为了曾经的他们。
  因为视力不好被爸妈扔掉,因为视力不好就被樊宇随意欺辱,因为视力不好,换了一匹瘸腿的小马,还要被居心叵测的人烧掉唯一的帐篷,因为视力不好,才会被迫分开,生生断了七年的联系。
  小狗已经跑了,可这些情绪,周允却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他感同身受,他同样有恨。
  恨意是真实存在的,为了小时候因为崖蜜被流民割伤的自己,遭遇了一次次冷眼不被接受的自己,杀了樊宇却仍旧被部分流民排斥的自己,不得不上战场杀人的自己……周允再次延伸精神丝,希望从空气中感受到宋捡,可是没有,他已经跑远了。
  精神丝开始席卷营地,带有一些不甘心。而这一切,未觉醒的人是感受不到的,只有李韩知道,这一整片营地的情绪都在周允的大脑里了。
  慢慢地,有精神丝开始靠近他,李韩做好了心理准备,再次接受一个真正的向导的加强。
  从刚才他就感觉到了,注射药物进行的强化和向导的天然强化有着巨大的差别,药物带来的效果快速,但也会有身体不适,而向导的加强是带有缓冲的,却更持久。
  “去追!循着宋捡的气味,把他找回来!”周允最害怕的事可能要发生了,一旦宋捡追上了那些流民,长久以来埋在他心头的恨意,可能会让他做傻事。
  一匹漂亮的白马无声无息出现在李韩的身后,李韩翻身上马,抓住玛丽的鬃毛,驾驭精神体在原地转了几圈,随后朝着南边的方向冲了过去。
  周允将食指和拇指放在唇边,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从营地的篝火中,出现了一匹黑色的马,它顺着口哨声跑向这边,烈火燃燃,没有阻挡它的步伐。
  尽管它有一条腿天生残疾,但没有变成它不能奔跑的理由,动物不懂自怨自艾,它们只知道,生下来就要想办法活着,活到死那一天为止。
  它已经足够强壮和高大,跑过了帐篷,跑过了燃烧木柴造成的黑色烟雾,最后一跃而出,跳出了篝火的防线,当它的四肢着地时,身子明显歪了一下。它甩着尾巴,打着响鼻,跑到了它第一代主人的跟前,用脸亲昵地碰他的脸。
  周允来不及处理身上的血,踩上脚蹬子坐上马鞍,双腿一夹,骑着马去追李韩。
  狼群跟随他前进,跟随着它们的新首领和次头狼,跑进了黑夜里。
  作者有话要说:捡捡:还有谁能管我!还有谁!冲鸭!
  第106章 仇恨
  沙漠里没有灯光的地方是完全黑暗的,黑得可怕,连风声都像哀嚎,能割裂人的耳朵。天空很大,却只有月亮和星星。
  可现在这些黑,对宋捡来说毫无意义,他本身就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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