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东井星人5
“我们白狼国有一句俗语:肉可以不够但酒一定要够!白狼国的规矩,喜宴便要不醉不归,一定要酩酊大醉,才是对主人的最大尊敬和友好……”
“喝吧,朋友们,尊敬的客人们,都喝起来吧……”
百里行暮还注意到,不停地有人用木架推车,一车一车将酒坛子推来,好像不少前来参加喜宴的商旅,都拿了酒前来抵礼金。
酒,不见得是好酒,光凭气味,绝大部分应该是很一般的劣酒。毕竟,数量这么大,要想全部是上等美酒那是不可能的。
可是,在这样的气氛下,酒的质量如何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每个人都举着粗糙的大碗一碗一碗痛饮。
凫风初蕾也越看越是奇怪,心道,上次小狼王的婚礼正是因为大家喝得酩酊大醉才被大费偷袭得手。这一次,就算他已经对大费俯首称臣,签下了协议,可是,难道他心里没有丝毫阴影?
而且,他戒备心那么强的人,居然不做出任何防备?
再看看百里行暮的脸色,但觉百里行暮竟然一脸凝重,那种神色,只有登上不周山的第一层凫风初蕾才见过。
她很吃惊,轻轻碰了一下百里行暮的手,尚未开口,只听得百里行暮低低的声音:“我也觉得这里大有古怪!”
凫风初蕾睁大眼睛,轻轻道:“百里大人,我能帮上忙吗?”
他微微一笑,柔声道:“初蕾,你只需要记住,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要惊慌。”
大帐篷里,谈笑风生。
小狼王居中,右边是大夏来的使者大业,左边则是他的岳父白驼国首领彦雍和其弟弟伯庸,左右依次则是白狼国的几名主要将领以及小狼王的两位弟弟。
众人沿着长几席地而坐,几上摆满了刚刚盛上来的新鲜烤肉和各种美酒。
酒过三巡,众人都已有了几分酒意,彦雍举起酒杯,对着乘龙快婿,一只腿半跪在地,笑道:“这次回门宴真是我们白驼国最大的盛宴,而且收取了上万两黄金,多谢大王给予如此丰厚的赏赐。”
小狼王笑道:“若非岳父大人鼎力支持,小王也不易齐聚这么多兵马。”
彦雍谦虚道:“大王为整个白狼国赢得了上千里草原绿洲,又和大夏达成了边境贸易,这可是历代白狼王都从来没有过的赫赫功绩。”
伯庸也道:“以后我们白狼国的兴盛,就全看大王的了。”
大业却在一边举起酒杯,不阴不阳地:“大王又是复国,又是迎娶美人,真可谓双喜临门。不过,若是能把涂山侯人捉住,那就真的完美无缺了。”
小狼王对这个狗仗人势的家伙厌恶透顶,可因为他是大费的弟弟,还得给他几分面子,便漫不经意地:“虽然前天侥幸让涂山侯人跑了,可是,这茫茫大漠,晾他也不能插翅而逃。”
彦雍点头:“我们已经在各关口要塞安排了伏兵,他只要没渴死在沙漠里,就一定会死在我们手上。”
大业还是不阴不阳的:“那我就静候佳音了,不然,回到阳城可没法向大费王交代啊。”
伯庸陪着笑脸:“大业将军放心好了,我们一定不会让大费王失望。”
小狼王却端着酒杯,一直显得心不在焉。
他内心极其紧张,但是,一点也不敢表露出来,只是不时看一看帐篷外面的天色,只见太阳依旧高高挂在天空,不由得暗暗诅咒,这该死的夜晚,怎么还不到来?
一名礼官跑进来,眉开眼笑:“禀报大王,我们已经收到黄金一万五千两,各种珠宝玉器五十担,各种丝绸布料五百担,牛八千八百头,羊两万五千只……”
小狼王打断他的话:“酒呢?酒有多少?”
“回大王,酒就更多了,有三十二家大小商旅都送来了酒做贺仪,一共有三千多坛……”
小狼王眉头紧皱:“才三千多坛?这怎么够?”
“回大王,还有一家最大的商旅正在赶来的路上,他们应该会送来一千多坛上等好酒……”
小狼王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老丈人伯庸察言观色,急忙道:“大王可是担心美酒不够?放心,白驼族已经自备了上千坛好酒,加上大夏送来的一千五百坛,今晚的晚宴应该足够了。”
小狼王这才眉宇稍解,可是,端着酒樽的手却微微战栗了一下,众人只以为他已经有了三分酒意,殊不知,他的内心实在是紧张得出奇。
他索性站起来,“你们先喝着,本王出去方便一下。”
大王喝多了,要去方便,自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唯有大业,略略紧张地看了看他空出来的那个王位。
伯庸也看了看女婿离去的方向,又看看大业,面色十分古怪。
所有人都不知道今天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每个人都觉得有些不安。
小狼王钻进旁边的帐篷,帘幕垂下,暂时将所有的喧嚣全部关在了外面。
他额上、手心里,全部是冷汗,内心,也一阵一阵颤栗。
喝下去的酒,已经全部吐出来,胃里空空的,一点酒意也没有剩下。
戎甲钻进来,低声道:“大王,一切都准备好了。”
他微微定神:“记住,切记不可有任何疏漏。”
“属下已经一再检查,没有任何疏漏。”
“大夏的士兵一共来了多少人?”
“五百驻守在现场,另有三千驻守在出口。一共是三千五百人。”
他一惊:“来了这么多人?”
“不止如此,在边境要塞,还有五千精锐驻守。”
小狼王看了看西北方向,脸上的神色非常奇怪。
戎甲也很是不安,低声问:“大王,到底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小狼王的目光立即变得非常锐利,冷冷道:“不该问的,就不要多问!”
“属下失言!属下失言!”
戎甲连声道歉,仓促退下了。
小狼王站在原地,竟然微微颤抖,好一会儿,他才重重掂量了一下随身的狼牙棒,哪怕喝酒的时候,他也随身携带,不敢有丝毫放松。
这个秘密,只有他和大业才知道,可是,接下来究竟会发生什么,他却不敢想下去。
尊甲进来,递给他一杯褐色的热水,这是特制解酒茶,据说服下后,无论怎么都不会喝醉。
他举起杯子,一饮而尽。
刚走到帐篷口,听到大业不阴不阳的声音:“小狼王,你该不会临阵退缩吧?”
他淡淡地:“大业将军就不要说笑了。”
“小狼王,想想你即将要得到的东西吧,不止十万两黄金,而且,还有一半的金矿……”
拥有半座金矿,过去的小狼王是想也不敢想,现在,那金光闪闪的矿山近在咫尺,随手可触。
他缓缓地:“既然本王都能得到这么多好处,敢问大费王又能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永远做万王之王!这算不算好处?”
言毕,也不看小狼王,大业便趾高气昂离开了。
隔壁帐篷则清静多了。
外观看来是帐篷,但内里却是全木质的小楼,并涂抹了厚厚的防晒隔层,居住其中,纵盛夏天气也非常凉爽。
新娘子被围在中央,旁边是几名侍女。
和往常的回门宴不同,姬真的母亲、姐妹以及族中的其他贵族女子都没有参加。
但是,身为新娘子,姬真当然必须待在原地。
一名侍女笑道:“夫人,装扮好了,您看,多漂亮。”
镜中美人一身锦绣,满头珠翠,艳丽不可方物,可是,姬真却长叹一声,看了看手腕上那根翠绿的玉镯。
昨晚,她曾试着要解下这只镯子,可是,玉镯随人,一上了手,竟然再也无法摘下,侍女们也来帮忙,却无济于事,镯子跟生根似的,再也摘不下来了。
她抚了抚玉镯,然后不经意地拉了长长的袖子将其遮掩,这才转向一直跪在角落里的两名小婢。
她们都已经打扮停当,二人皆十二岁,正是白狼国男人最喜欢的女人的年龄:豆蔻年华,新鲜稚嫩,更何况,她二人本就生得美。
在回门宴上替丈夫纳妾,这是白狼国女子的光荣传统,表明自己是个不醋妒极贤惠的好夫人。
尤其,身为王后,她更要以身作则,所以,千挑万选,从自己的侍女中选了两个最听话的。
“萱儿、凝儿,你俩准备好服侍大王了吗?”
二女齐声:“夫人请放心。”
看看天色已晚,小狼王就要到这屋子里来了,侍女们忙着去准备热水,萱儿和凝儿留下服侍她。
二人为她按摩揉捏,萱儿的一只手停留在她肩头往下时,她忽然大怒:“住手!”
从肩到腰,一条长长的疤痕,无论用了多少灵药都无法痊愈。疤痕虽然浅淡,可黑黝黝的,就像一条丑陋的蜈蚣,十分恐怖。
那是委蛇的杰作——报复心强烈的蛇类,对她和小狼王恨之入骨,出手便不留情,一击之下,这丑陋的疤痕必将永生伴随她了。
她引以自傲的完美窈窕,从此再也不敢展示于人前,而且,上次被小狼王看到时,分明满脸的厌恶,从此,再也不肯亲近于她,每每看见她时,也总是移开目光不和她对视。
“凫风初蕾,我真希望你不要那么快就死掉!我要亲手杀了你!”
愤恨和伤情一样,深入骨髓。
可是,无论有多愤恨,也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
就算她把凫风初蕾的衣服在白旗镇卖掉了,也无济于事。
她知道,自己最大的难关尚未开始。
“喝吧,朋友们,尊敬的客人们,都喝起来吧……”
百里行暮还注意到,不停地有人用木架推车,一车一车将酒坛子推来,好像不少前来参加喜宴的商旅,都拿了酒前来抵礼金。
酒,不见得是好酒,光凭气味,绝大部分应该是很一般的劣酒。毕竟,数量这么大,要想全部是上等美酒那是不可能的。
可是,在这样的气氛下,酒的质量如何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每个人都举着粗糙的大碗一碗一碗痛饮。
凫风初蕾也越看越是奇怪,心道,上次小狼王的婚礼正是因为大家喝得酩酊大醉才被大费偷袭得手。这一次,就算他已经对大费俯首称臣,签下了协议,可是,难道他心里没有丝毫阴影?
而且,他戒备心那么强的人,居然不做出任何防备?
再看看百里行暮的脸色,但觉百里行暮竟然一脸凝重,那种神色,只有登上不周山的第一层凫风初蕾才见过。
她很吃惊,轻轻碰了一下百里行暮的手,尚未开口,只听得百里行暮低低的声音:“我也觉得这里大有古怪!”
凫风初蕾睁大眼睛,轻轻道:“百里大人,我能帮上忙吗?”
他微微一笑,柔声道:“初蕾,你只需要记住,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要惊慌。”
大帐篷里,谈笑风生。
小狼王居中,右边是大夏来的使者大业,左边则是他的岳父白驼国首领彦雍和其弟弟伯庸,左右依次则是白狼国的几名主要将领以及小狼王的两位弟弟。
众人沿着长几席地而坐,几上摆满了刚刚盛上来的新鲜烤肉和各种美酒。
酒过三巡,众人都已有了几分酒意,彦雍举起酒杯,对着乘龙快婿,一只腿半跪在地,笑道:“这次回门宴真是我们白驼国最大的盛宴,而且收取了上万两黄金,多谢大王给予如此丰厚的赏赐。”
小狼王笑道:“若非岳父大人鼎力支持,小王也不易齐聚这么多兵马。”
彦雍谦虚道:“大王为整个白狼国赢得了上千里草原绿洲,又和大夏达成了边境贸易,这可是历代白狼王都从来没有过的赫赫功绩。”
伯庸也道:“以后我们白狼国的兴盛,就全看大王的了。”
大业却在一边举起酒杯,不阴不阳地:“大王又是复国,又是迎娶美人,真可谓双喜临门。不过,若是能把涂山侯人捉住,那就真的完美无缺了。”
小狼王对这个狗仗人势的家伙厌恶透顶,可因为他是大费的弟弟,还得给他几分面子,便漫不经意地:“虽然前天侥幸让涂山侯人跑了,可是,这茫茫大漠,晾他也不能插翅而逃。”
彦雍点头:“我们已经在各关口要塞安排了伏兵,他只要没渴死在沙漠里,就一定会死在我们手上。”
大业还是不阴不阳的:“那我就静候佳音了,不然,回到阳城可没法向大费王交代啊。”
伯庸陪着笑脸:“大业将军放心好了,我们一定不会让大费王失望。”
小狼王却端着酒杯,一直显得心不在焉。
他内心极其紧张,但是,一点也不敢表露出来,只是不时看一看帐篷外面的天色,只见太阳依旧高高挂在天空,不由得暗暗诅咒,这该死的夜晚,怎么还不到来?
一名礼官跑进来,眉开眼笑:“禀报大王,我们已经收到黄金一万五千两,各种珠宝玉器五十担,各种丝绸布料五百担,牛八千八百头,羊两万五千只……”
小狼王打断他的话:“酒呢?酒有多少?”
“回大王,酒就更多了,有三十二家大小商旅都送来了酒做贺仪,一共有三千多坛……”
小狼王眉头紧皱:“才三千多坛?这怎么够?”
“回大王,还有一家最大的商旅正在赶来的路上,他们应该会送来一千多坛上等好酒……”
小狼王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老丈人伯庸察言观色,急忙道:“大王可是担心美酒不够?放心,白驼族已经自备了上千坛好酒,加上大夏送来的一千五百坛,今晚的晚宴应该足够了。”
小狼王这才眉宇稍解,可是,端着酒樽的手却微微战栗了一下,众人只以为他已经有了三分酒意,殊不知,他的内心实在是紧张得出奇。
他索性站起来,“你们先喝着,本王出去方便一下。”
大王喝多了,要去方便,自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唯有大业,略略紧张地看了看他空出来的那个王位。
伯庸也看了看女婿离去的方向,又看看大业,面色十分古怪。
所有人都不知道今天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每个人都觉得有些不安。
小狼王钻进旁边的帐篷,帘幕垂下,暂时将所有的喧嚣全部关在了外面。
他额上、手心里,全部是冷汗,内心,也一阵一阵颤栗。
喝下去的酒,已经全部吐出来,胃里空空的,一点酒意也没有剩下。
戎甲钻进来,低声道:“大王,一切都准备好了。”
他微微定神:“记住,切记不可有任何疏漏。”
“属下已经一再检查,没有任何疏漏。”
“大夏的士兵一共来了多少人?”
“五百驻守在现场,另有三千驻守在出口。一共是三千五百人。”
他一惊:“来了这么多人?”
“不止如此,在边境要塞,还有五千精锐驻守。”
小狼王看了看西北方向,脸上的神色非常奇怪。
戎甲也很是不安,低声问:“大王,到底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小狼王的目光立即变得非常锐利,冷冷道:“不该问的,就不要多问!”
“属下失言!属下失言!”
戎甲连声道歉,仓促退下了。
小狼王站在原地,竟然微微颤抖,好一会儿,他才重重掂量了一下随身的狼牙棒,哪怕喝酒的时候,他也随身携带,不敢有丝毫放松。
这个秘密,只有他和大业才知道,可是,接下来究竟会发生什么,他却不敢想下去。
尊甲进来,递给他一杯褐色的热水,这是特制解酒茶,据说服下后,无论怎么都不会喝醉。
他举起杯子,一饮而尽。
刚走到帐篷口,听到大业不阴不阳的声音:“小狼王,你该不会临阵退缩吧?”
他淡淡地:“大业将军就不要说笑了。”
“小狼王,想想你即将要得到的东西吧,不止十万两黄金,而且,还有一半的金矿……”
拥有半座金矿,过去的小狼王是想也不敢想,现在,那金光闪闪的矿山近在咫尺,随手可触。
他缓缓地:“既然本王都能得到这么多好处,敢问大费王又能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永远做万王之王!这算不算好处?”
言毕,也不看小狼王,大业便趾高气昂离开了。
隔壁帐篷则清静多了。
外观看来是帐篷,但内里却是全木质的小楼,并涂抹了厚厚的防晒隔层,居住其中,纵盛夏天气也非常凉爽。
新娘子被围在中央,旁边是几名侍女。
和往常的回门宴不同,姬真的母亲、姐妹以及族中的其他贵族女子都没有参加。
但是,身为新娘子,姬真当然必须待在原地。
一名侍女笑道:“夫人,装扮好了,您看,多漂亮。”
镜中美人一身锦绣,满头珠翠,艳丽不可方物,可是,姬真却长叹一声,看了看手腕上那根翠绿的玉镯。
昨晚,她曾试着要解下这只镯子,可是,玉镯随人,一上了手,竟然再也无法摘下,侍女们也来帮忙,却无济于事,镯子跟生根似的,再也摘不下来了。
她抚了抚玉镯,然后不经意地拉了长长的袖子将其遮掩,这才转向一直跪在角落里的两名小婢。
她们都已经打扮停当,二人皆十二岁,正是白狼国男人最喜欢的女人的年龄:豆蔻年华,新鲜稚嫩,更何况,她二人本就生得美。
在回门宴上替丈夫纳妾,这是白狼国女子的光荣传统,表明自己是个不醋妒极贤惠的好夫人。
尤其,身为王后,她更要以身作则,所以,千挑万选,从自己的侍女中选了两个最听话的。
“萱儿、凝儿,你俩准备好服侍大王了吗?”
二女齐声:“夫人请放心。”
看看天色已晚,小狼王就要到这屋子里来了,侍女们忙着去准备热水,萱儿和凝儿留下服侍她。
二人为她按摩揉捏,萱儿的一只手停留在她肩头往下时,她忽然大怒:“住手!”
从肩到腰,一条长长的疤痕,无论用了多少灵药都无法痊愈。疤痕虽然浅淡,可黑黝黝的,就像一条丑陋的蜈蚣,十分恐怖。
那是委蛇的杰作——报复心强烈的蛇类,对她和小狼王恨之入骨,出手便不留情,一击之下,这丑陋的疤痕必将永生伴随她了。
她引以自傲的完美窈窕,从此再也不敢展示于人前,而且,上次被小狼王看到时,分明满脸的厌恶,从此,再也不肯亲近于她,每每看见她时,也总是移开目光不和她对视。
“凫风初蕾,我真希望你不要那么快就死掉!我要亲手杀了你!”
愤恨和伤情一样,深入骨髓。
可是,无论有多愤恨,也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
就算她把凫风初蕾的衣服在白旗镇卖掉了,也无济于事。
她知道,自己最大的难关尚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