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将银票换成十锭大锭黄金的过程,远没有残韧以为的那般繁琐,府邸总管外出了一趟,个余时辰后再回来时,已然带着十大锭黄金。
残韧自顾轻抚残梦剑身,残韧已经抚了近两个时辰,似乎还会继续***下去,如同要***到生命结束为止。小乞丐儿在一旁将大锭黄金逐个摩挲亲吻着,其实已经亲了好几遍了,每一锭都亲了好几遍。
小乞丐不会永远亲下去,激动总有平复的时候,尤其是为之激动的事物已经被拥有时。
小乞丐并不知道这是哪里,虽然府邸大门上字写的很清楚,可惜小乞丐根本不认识字。事实上哪怕认识字,也不会知道残府是个什么东西,小乞丐没有必须了解残府最近在吴城的风云事迹。
原本就没有什么事情有着必须让所有人了解的理由,这从是过错。
小乞丐只是觉得府邸很豪华,可能比城里在门外朝里面望过无数的闻香楼内部更豪华。不过小乞丐其实错了,残府不可能比吴城第一青楼闻香楼更豪华。小乞丐也曾听说过不少杀人的事情,原来跟来是,心下是有一丝恐慌的。
怕残韧想赖帐而把他骗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杀死了。小乞丐很庆幸自己仍旧活着,十锭金子,多少人一辈子都不可能赚到的可怕数字,如果换成铜板,不,哪怕换成白银,那得堆多高哪?
小乞丐已经幻想了无数次,有了这十锭金子后,自己和几个落魄的朋友日后该能过起如何奢侈满足的生活。以后再也不会被人以鄙夷的眼神冷扫,再也不会因为争夺食物或是铜板跟其它乞丐干架了。
干架。
小乞丐一个激灵,突然跪伏于地,情绪高亢的道“师傅在上,徒弟三子给师傅磕头。”小乞丐说罢,便朝着冰冷地面狠狠磕下几记响头,磕的极是用力,似是要表现那份认真和急切,用力的让额头都已徐徐流血。
小乞丐实在是太用力了点,一时间自己都已经觉得晕眩,连视线都已显得模糊,虽然只是暂时性的。残韧将视线转到小乞丐脸上,小乞丐五官其实长的十分不错,日后倘若环境条件好,一定不会难看。
徒弟,是个很新鲜有趣的词儿,残韧突然有些心动,收个徒弟?教授自己会的本事,这确实是件挺有趣的事儿。生育子女,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一对夫妻终生未能生得一子半女,是常有的事情。
普遍性的,不少人都是百五十岁,甚至快老死的时候才能幸得子嗣。当生育繁殖力普遍性低下的时候,它已经变的十分平常。倘若指望有了孩子后体会教授他人的乐趣,残韧根本不知道那得等到哪年哪月。
小乞丐见残韧似在沉思,连忙开口道“徒弟听说别人拜师,都得交学费,这十锭金子徒弟必须留几锭给伙伴,其它七锭徒弟是徒弟的心意,请师傅一定要收我为徒。”
残韧闻言笑将出声。自私而又感情泛滥的孩童,残韧喜欢他的自私,但是不喜欢他的感情泛滥,尤其是同情心泛滥的人。
“带着这些金子,先回去。三个月后,如果你还活着,再带七锭金子来这里找我,我就收你为徒,我不希望自己的徒弟是个短命的人。”
小乞丐对残韧的话,完全不明所以,但是小乞丐还是离开了,并没有赖着,小乞丐觉得,还不是自己师傅的师傅,一定不会喜欢自己不听话。师傅的要求太简单了,三锭金子已经不知道能让自己和伙伴花上多少年,留七锭金子到半年后,半点问题都没有。
残韧静对残梦剑身,懂得如何自私的人,才能活的自满且久,自私是一门大学问。“只是,妻子如此特别的存在,当自私和妻子发生冲突的时候该怎么办呢?”残韧喃喃自语,觉得这实在是个很难办的问题,残韧找不到一个衡量的标准。
为什么,我的自私却会被风liu左右?
……
“残韧找了个很不得了的妻子。”风liu轻手放下战报,轻声赞叹着道。近半年的军中锻炼,阑风晨已经成熟了很多,在军中的阑风晨,神色永远都是沉稳的,沉稳的近乎冷酷。
“又是哪支营遭袭?”
风liu笑笑道“前不久,靠近上清处的七十三营才被她领兵偷袭伤亡残重,但是四日前,她的部队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靠近许昌的二十七营关口边防处。关破,二十七营全军覆没,根据情报显示,她连一个俘虏都没留,全杀光了。”
“二十七营遭灭,那么南风国军队距离我国边防近了太多,后防地理环境必会导致我防不得不分出重兵防守。上清以汝南交换太子后,大军对汝南的攻击至今未曾停止,这时候是分兵它顾,实在不妙。”
“我们领兵去夺关,恐怕碰不上她了。血银手只攻不守,她的部队已经夺下关口,此时要么在谋取别的关城,要么已经撤退到别处了。以我的猜测,南风定是想以此迫使我方分化兵力,他们的目标仍旧是汝南。因此,我们两人必须一举夺回关城。”风liu语气平静,风liu不怕血银手,风liu对自己从来充满自信。
尤其这近半年的军中磨砺后,风liu已经变的成熟太多。风liu心下反而很渴望遇上血银手,风liu有一个疑问,如果风liu把血银手杀了,残韧会如何?风liu不相信残韧会报仇,残韧从来没有仇恨之心,那么,残韧会否离开南风国返回中秦呢?
风liu不敢肯定,但风liu认为很有可能,风liu也很想尝试一下。“遇上最好,若是拔去此牙,南风国短时间内恐怕再也难找一个如此具备机动能力和攻击力的精锐之师吧……”阑风晨轻声说着。
风liu心下赞同,遇上最好……风liu相信自己的判断,南风国内线报得知,残韧根本没有为将,更没有为官。残韧仍旧是过去那个残韧,风liu眼里,残韧果然没有变。
……
血银手觉得很孤独,尽管血银手能承载这种孤独感。倘若说出身跟平民不同因而有着许多自小具备的优越能力,那么承载孤独,是每一世家子弟从小就能做到的事情。
绝不会因为孤独而恐慌的寻求外在的各种肤浅试图用麻痹驱赶孤独感。血银手此刻,仍旧很冷静的思索着下一步作战计划。
每一座城市周边,都有着大片土地,但其中能容纳大军快速通过的路,却都非常有限。各国军队,一支将领带领的队伍人数最高便有十五万之多,一个营的极限更是三十万。
想要不遭遇敌军伏击的快速安全同过许多地理位置,是必须走大道的,想另寻捷径,几乎是天方夜谭,凡是能容纳军队通过的道路,千年前就已经被各国相关官员调查的一清二楚。
那些小道自然是不可能完全掌握的,也根本没有完全掌握的必要。让一支军队光是通过某条偏僻小道就耗费几个月?那是自杀的行为,没有哪个国家的边防是摆设。
关口,是进攻城市前必须控制的要害之地。各国的兵力均有限,上清西方战线得防着西明国,南方战线处同时在跟中秦和南风交战,南风国北方战线又偶尔会跟中秦发生战斗。
中秦国在西北方向丝毫不敢放松的一直压着重兵防着北汗国,各处战线的兵力,难以增减。北汗国是面对压力最小的国家,只是,占地面积实在太偏僻,人口也太少,除非中秦本身出现大问题,否则北汗永远别指望能弹得动那压在交境线处的重兵。
如何挑选最有效的时机,或是制造时机攻击敌军薄弱处,是血银手主要的任务,血银手的军队不过是一个队,凭这点兵力想攻打城池那是绝不可能的,光是城池围墙上方的大量弓兵靠箭射,就能把血银手领的大队全数射杀。
残韧自顾轻抚残梦剑身,残韧已经抚了近两个时辰,似乎还会继续***下去,如同要***到生命结束为止。小乞丐儿在一旁将大锭黄金逐个摩挲亲吻着,其实已经亲了好几遍了,每一锭都亲了好几遍。
小乞丐不会永远亲下去,激动总有平复的时候,尤其是为之激动的事物已经被拥有时。
小乞丐并不知道这是哪里,虽然府邸大门上字写的很清楚,可惜小乞丐根本不认识字。事实上哪怕认识字,也不会知道残府是个什么东西,小乞丐没有必须了解残府最近在吴城的风云事迹。
原本就没有什么事情有着必须让所有人了解的理由,这从是过错。
小乞丐只是觉得府邸很豪华,可能比城里在门外朝里面望过无数的闻香楼内部更豪华。不过小乞丐其实错了,残府不可能比吴城第一青楼闻香楼更豪华。小乞丐也曾听说过不少杀人的事情,原来跟来是,心下是有一丝恐慌的。
怕残韧想赖帐而把他骗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杀死了。小乞丐很庆幸自己仍旧活着,十锭金子,多少人一辈子都不可能赚到的可怕数字,如果换成铜板,不,哪怕换成白银,那得堆多高哪?
小乞丐已经幻想了无数次,有了这十锭金子后,自己和几个落魄的朋友日后该能过起如何奢侈满足的生活。以后再也不会被人以鄙夷的眼神冷扫,再也不会因为争夺食物或是铜板跟其它乞丐干架了。
干架。
小乞丐一个激灵,突然跪伏于地,情绪高亢的道“师傅在上,徒弟三子给师傅磕头。”小乞丐说罢,便朝着冰冷地面狠狠磕下几记响头,磕的极是用力,似是要表现那份认真和急切,用力的让额头都已徐徐流血。
小乞丐实在是太用力了点,一时间自己都已经觉得晕眩,连视线都已显得模糊,虽然只是暂时性的。残韧将视线转到小乞丐脸上,小乞丐五官其实长的十分不错,日后倘若环境条件好,一定不会难看。
徒弟,是个很新鲜有趣的词儿,残韧突然有些心动,收个徒弟?教授自己会的本事,这确实是件挺有趣的事儿。生育子女,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一对夫妻终生未能生得一子半女,是常有的事情。
普遍性的,不少人都是百五十岁,甚至快老死的时候才能幸得子嗣。当生育繁殖力普遍性低下的时候,它已经变的十分平常。倘若指望有了孩子后体会教授他人的乐趣,残韧根本不知道那得等到哪年哪月。
小乞丐见残韧似在沉思,连忙开口道“徒弟听说别人拜师,都得交学费,这十锭金子徒弟必须留几锭给伙伴,其它七锭徒弟是徒弟的心意,请师傅一定要收我为徒。”
残韧闻言笑将出声。自私而又感情泛滥的孩童,残韧喜欢他的自私,但是不喜欢他的感情泛滥,尤其是同情心泛滥的人。
“带着这些金子,先回去。三个月后,如果你还活着,再带七锭金子来这里找我,我就收你为徒,我不希望自己的徒弟是个短命的人。”
小乞丐对残韧的话,完全不明所以,但是小乞丐还是离开了,并没有赖着,小乞丐觉得,还不是自己师傅的师傅,一定不会喜欢自己不听话。师傅的要求太简单了,三锭金子已经不知道能让自己和伙伴花上多少年,留七锭金子到半年后,半点问题都没有。
残韧静对残梦剑身,懂得如何自私的人,才能活的自满且久,自私是一门大学问。“只是,妻子如此特别的存在,当自私和妻子发生冲突的时候该怎么办呢?”残韧喃喃自语,觉得这实在是个很难办的问题,残韧找不到一个衡量的标准。
为什么,我的自私却会被风liu左右?
……
“残韧找了个很不得了的妻子。”风liu轻手放下战报,轻声赞叹着道。近半年的军中锻炼,阑风晨已经成熟了很多,在军中的阑风晨,神色永远都是沉稳的,沉稳的近乎冷酷。
“又是哪支营遭袭?”
风liu笑笑道“前不久,靠近上清处的七十三营才被她领兵偷袭伤亡残重,但是四日前,她的部队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靠近许昌的二十七营关口边防处。关破,二十七营全军覆没,根据情报显示,她连一个俘虏都没留,全杀光了。”
“二十七营遭灭,那么南风国军队距离我国边防近了太多,后防地理环境必会导致我防不得不分出重兵防守。上清以汝南交换太子后,大军对汝南的攻击至今未曾停止,这时候是分兵它顾,实在不妙。”
“我们领兵去夺关,恐怕碰不上她了。血银手只攻不守,她的部队已经夺下关口,此时要么在谋取别的关城,要么已经撤退到别处了。以我的猜测,南风定是想以此迫使我方分化兵力,他们的目标仍旧是汝南。因此,我们两人必须一举夺回关城。”风liu语气平静,风liu不怕血银手,风liu对自己从来充满自信。
尤其这近半年的军中磨砺后,风liu已经变的成熟太多。风liu心下反而很渴望遇上血银手,风liu有一个疑问,如果风liu把血银手杀了,残韧会如何?风liu不相信残韧会报仇,残韧从来没有仇恨之心,那么,残韧会否离开南风国返回中秦呢?
风liu不敢肯定,但风liu认为很有可能,风liu也很想尝试一下。“遇上最好,若是拔去此牙,南风国短时间内恐怕再也难找一个如此具备机动能力和攻击力的精锐之师吧……”阑风晨轻声说着。
风liu心下赞同,遇上最好……风liu相信自己的判断,南风国内线报得知,残韧根本没有为将,更没有为官。残韧仍旧是过去那个残韧,风liu眼里,残韧果然没有变。
……
血银手觉得很孤独,尽管血银手能承载这种孤独感。倘若说出身跟平民不同因而有着许多自小具备的优越能力,那么承载孤独,是每一世家子弟从小就能做到的事情。
绝不会因为孤独而恐慌的寻求外在的各种肤浅试图用麻痹驱赶孤独感。血银手此刻,仍旧很冷静的思索着下一步作战计划。
每一座城市周边,都有着大片土地,但其中能容纳大军快速通过的路,却都非常有限。各国军队,一支将领带领的队伍人数最高便有十五万之多,一个营的极限更是三十万。
想要不遭遇敌军伏击的快速安全同过许多地理位置,是必须走大道的,想另寻捷径,几乎是天方夜谭,凡是能容纳军队通过的道路,千年前就已经被各国相关官员调查的一清二楚。
那些小道自然是不可能完全掌握的,也根本没有完全掌握的必要。让一支军队光是通过某条偏僻小道就耗费几个月?那是自杀的行为,没有哪个国家的边防是摆设。
关口,是进攻城市前必须控制的要害之地。各国的兵力均有限,上清西方战线得防着西明国,南方战线处同时在跟中秦和南风交战,南风国北方战线又偶尔会跟中秦发生战斗。
中秦国在西北方向丝毫不敢放松的一直压着重兵防着北汗国,各处战线的兵力,难以增减。北汗国是面对压力最小的国家,只是,占地面积实在太偏僻,人口也太少,除非中秦本身出现大问题,否则北汗永远别指望能弹得动那压在交境线处的重兵。
如何挑选最有效的时机,或是制造时机攻击敌军薄弱处,是血银手主要的任务,血银手的军队不过是一个队,凭这点兵力想攻打城池那是绝不可能的,光是城池围墙上方的大量弓兵靠箭射,就能把血银手领的大队全数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