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扛把子
这个时节最是煎熬。
虽然还不到最炎热的季节,太阳也不是特别的毒辣,却最是闷热难熬。日头刚一出来,江面上泛起一团隐约可见的水汽,登时就把整个码头变成了一座巨大的蒸笼。
身处蒸笼之内,明明热的都要想吐舌头了,憋了一身的汗水却发散不出来,全身上下都湿漉漉的反而更加的潮热。尤其是那些个在码头上扛大包的苦哈哈们,一个个早就打起了赤膊,扛着沉重的货物在颤巍巍的栈板上来来回回,身上的汗水出了一层又一层,只留下满身满脸白花花的盐花子。
扛爷的年纪并不算很大,刚刚过了不惑之年,却是这一带的“把头子”。
所谓的把头子,并不是什么官职,而是一个带有黑道背景的“包工头”。作为码头上的头面人物,扛爷也是典型的苦出身,以前就在这个码头上扛大包,因为为人狠辣且又手段圆滑,最近这些年混的风生水起,逐渐从苦哈哈的力夫变成了“把头子”,垄断了码头上所有的装卸业务。
作为“把头子”,扛爷不仅仅只是残酷压榨那些个苦哈哈们,同时还做一些统筹之类的工作,最主要是负责承揽“业务”,然后把这些业务分发给年轻力壮的力夫们,借以从中渔利。
明明出身微寒,在积累了些钱财和人脉之后,扛爷逐渐褪去了劳动本色,总是把自己收拾的汤请水丽,总是穿着一身清爽透气但却有些俗气的绫子长袍,用来彰显自己和那些苦哈哈的不同身份。
和往日一样,扛爷端着一把紫砂小茶壶,躺在凉伞之下一边慢悠悠的品着茶水,一边给手下的苦力们派活儿:“老规矩,卸四装五……”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里,能用繁重的体力劳动赚到一碗饭吃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早就知道今天还还要大干一场,每一个精壮的汉子都卯足了劲头……
在这个又潮又热的晌午,干瘪的肚皮早已饿的咕咕叫了,刚刚灌下去的凉水很快就化作汗水蒸了出来,懒洋洋的不想动弹,但是想到家里空空荡荡的米粮口袋和妻儿饥饿的肚皮,纷纷强打精神作出一副很强壮的样子。
扛爷斜着眼睛看了看面前排起的长龙,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那个熟悉的面孔,顿时笑逐颜开,朝着那个年轻人摆了摆手:“初九,你过来……”
那个被扛爷称为初九的年轻人毫不客气的推开面前的众人,脸上带着明显的谀笑:“爷,有什么吩咐?”
“这几条船要在天黑之前装卸完成,你们能干吗?”
“瞧爷说的这是什么话?俺们兄弟就是吃这口力气饭的,只要爷把这个活儿给了我们,咱还是老规矩……”
“好,带着你的人去干吧,天黑之后我给你结钱。”
“好喽,多谢扛爷关照……”
扛爷把装卸的业务给了这个叫初九的年轻人,别的那些个苦哈哈顿时懊恼的直跺脚,有些骂骂咧咧的小声嘀咕着,更多的则是垂头丧气的离开了。
扛爷之所以如此爽快的“装卸业务”给了这个叫初九的年轻人,就是因为这么做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
和那些个干完活就拿钱走人的本地力夫不同,这个李初九非常“懂事“”,每次带着他的弟兄们干完活之后,都会主动“上缴”三成工钱,算作是对扛爷额外的孝敬,每装卸一个大包,扛爷就能额外得到三个钱,当然要“优先照顾”他们。
对于李初九和他手下那一百多个弟兄,扛爷根本就不清楚他们的来历,也懒得去弄清楚。只知道他们是在去年冬天来到黄州讨生活的穷苦人!
在这样的世道里,吃不上饭的穷苦人比田里的野草还要多,扛爷给了他们一碗饭吃,自己还能落下不少好处,何乐而不为?
李初九已经带着他的兄弟们上去了,几艘大型货船在被力夫们用纤绳强拉着靠了岸,原本还算宽敞的码头顿时就变得拥挤起来,栈板搭了上去,李初九他们则纷纷上前,开始装卸货物……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扛爷见惯了的正常流程。
扛爷眯缝着眼睛躺在凉伞之下,看着那群帮自己赚钱的苦力们,认不得的哼唱起了不成曲调的戏文:“我本是……卧龙岗上闲散的人呐……”
作为典型的黄州土著,扛爷对于去年的战火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明军打清军也好,清军打明军也罢,管他城头王旗如何变换,扛爷最关心自己的小日子。
在扛爷的内心深处,他非常感谢去年的那场大战。
若不因为去年明军攻破了黄州城,一把大火烧毁了东边的临江大码头,他这个码头也不会如此的繁忙。自从临江大码头毁于战乱之后,这个不大不小的码头就成了进出黄州的最主要通道。
南来北往的船只都要从此经过,只要有装卸货物的事情发生,就有银钱进入扛爷的口袋……
不知不觉之间,一壶茶水已喝了个干净,扛爷想都没有想就直接喊了一句:“宝珠,续水……”
一个十七八岁最多十九的女子擎着大茶壶走了过来,不声不响的在扛爷的紫砂小壶中续满了沸水。
这个叫宝珠的女子也是去年来到这里的,和另外一个叫小翠儿的同龄女子在码头上支架起一个小小的茶摊儿,一个铜钱管饱的那种低劣茶水最适合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苦哈哈们享用。
作为码头上的“霸主”,扛爷喝茶从来都不给钱,外乡来的弱女子也不敢象他要钱。
当宝珠转身的时候,扛爷猛然身手,在她的屁股上摸了一把……
宝珠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轻薄而又无礼的举动,却一点都不恼,而是轻轻的在扛爷的手上打了一下就转身离去了,自始至终都没有开口。
作为一个从最底层爬上来的“把头子”,扛爷从来都把这个码头当做是自己的地盘儿,在压榨力夫的同时,也在极力维护这个群体的利益:如果有其他的帮派来收取“保护费”,或者是这里的苦哈哈们受了外人的欺负,他一定会出头平事儿,就算是当场持械殴斗都不在话下。
虽然卖凉茶的宝珠不是扛爷的手下,但毕竟在是扛爷的地盘儿上讨生活,对于一些轻薄无力的举动也就采取了忍让的态度。
事实上,扛爷谨守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江湖规矩,对于码头上那些个女眷,最多也就是说些荤素不忌的笑话,或者是摸一把而已,绝对不会有更加出格的举动了。毕竟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把这个码头好好的经营下去,他是这里的把头子而不是欺男霸女的恶棍。
一想到今天又有一笔还算不错的收入,扛爷就忍不住的得意起来,随着一阵难得的凉风吹过,扛爷忽然意识到了一点点不对头的地方:正在装卸货物的那条大船竟然起锚了。
货物还没有装卸完成,工钱都还没有结算呢,怎么就起锚了?
这是要赖了扛爷的工钱跑路?绝对没有这种可能。
码头上还堆放着大量的货物,船主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离开。
扛爷虽不是什么凶神恶煞一般的人物,江湖上也是有一号的,敢赖了扛爷的工钱,除非他是不想吃这条线上的那碗饭了……
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儿的扛爷刚从藤条躺椅上站起身来,刚刚被他轻薄过的宝珠已经到了近前,将一个硬邦邦的物件儿顶住了他的脑门,用很温柔的声音说了一句话:“不想死就别动!”
扛爷是个见多识广的老江湖,一眼就认出了那玩意儿:这是一把短铳。
机括已经张开,只要宝珠的食指轻轻一扣,他的脑袋立刻就会被打成好几十瓣儿?
作为一个老江湖,持械斗殴的事情已是家常便饭了,就算是被短柄火铳顶住了脑门儿,扛爷依旧不慌不乱,至少还能做出得体的应对:“宝珠……女侠是哪条线儿上的?都是江湖同道,不要伤 了和气,有话好说,有话好说。若是撕破了脸,我保证你走不出这个码头……”
一直以来都是逆来顺受的宝珠单手扯开身上的罩衣,露出里边的黑色军装。
通体漆黑如墨的制式军装,从双肩出延伸出来的两条红心在胸前交叉而过,如血如火触目惊心:“绝死锄奸在此办事,拒不配合者以通敌论处……”
人的名树的影。
扛爷虽然从来都没有亲眼见过绝死锄奸的勇士,却早已对这个名动天下的字号如雷贯耳,看到那一身装束的瞬间,立刻就傻了。
精巧玲珑的紫砂茶壶瞬间掉落在地,摔了个纷纷碎碎,滚烫的沸水溅到了脚面上却浑然不觉。全身抖的如同风中黄叶,一股热流顺着裤腿淌了下来。
虽然天气依旧闷热难当,扛爷却如坠冰窖,全身上下都凉透了,无意识的软软瘫倒在躺椅上,嘴皮儿动了好几下才发出几个面前能够分辨的音节:“宝珠……女侠……勇士饶命啊,饶命,我上有七十岁的老母,下有……”
只要是上了绝死锄奸勇士的黑名单,就等于是收到了阎王老爷的催命符,甭管是手握重兵的将帅诸侯还是方面大员,也不管是在天涯海角还是躲进了老鼠窟窿,都逃不过去,绝对是必死的结局,而且一定会死的很惨。
市井传言,只要绝死锄奸勇士们想对谁下手,就算是玉皇大帝都就不得。
绝死锄奸,例无虚发,从无侥幸的说法。
这大半年来,扛爷对宝珠和小翠儿多有轻薄无礼的举动,却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两个卖凉茶的女子竟然就是传说中绝死锄奸的勇士!
虽说扛爷大小也算是一号人物,但是和绝死锄奸的勇士们相比,连个屁都算不是上,要了他的小命儿比捻死一直臭虫还要简单。
以前持械殴斗的时候,面对几十条手持棍棒的壮汉扛爷都没有怕过,这一次却是真真的怕了,怕到了骨子里。
扛爷这样的小虾米当然不值得绝死勇士出手,更不值得整个绝死锄奸营倾巢而动,他们显然有更大的目标。
和以前那个刚烈无比视死如归的绝死勇士相比,宝珠变得更加成熟,行事更加老练,微微用力将短铳在扛爷的脑门儿上顶了一下,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吻说道:“我听说扛爷是个不怕死的英雄好汉……”
不怕死?那只不过是自吹自擂的说法而已。
人哪有这不怕死的?
就算是有,谁还能比绝死锄奸的勇士更不怕死?
这是世间第一暴烈的死士,谁也不敢在绝死锄奸勇士面前逞强!
“我……小人怕死,小人怕的要死……”
“知道怕就好,”保住不动声色的将那柄短铳掩在宽大的罩衣之下,却依旧面带微笑:“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立刻把你打死……”
于热闹的码头当场杀人,若是别人说出这句话,扛爷肯定不信,但同样的话语从宝珠的嘴巴里说出来,他却丝毫都不怀疑。
别说是在码头上杀人了,就是在清军大营之中都敢这么干,杀一个小小的把头子还不是易如反掌?
“我选第二个!”
“扛爷够聪明!”宝珠笑着说道:“据我说知,扛爷和衙门的老爷们很熟悉,每逢年节都要送上一份大礼……”
仅仅只是凭借敢打敢冲的硬汉作风,肯定成不了大气候。每一个如扛爷这样的人物,都必定和官府勾结,才能“毒霸一方”。
“是,是,小人确实去过衙门几次,也不算很熟……”
“我们已经备下一份厚礼,希望扛爷能帮一个小忙,协助我们把这份礼物送过去……”
所谓的厚礼,必然是一场血腥惨烈的搏杀,对此扛爷心中雪亮,但却不敢不答应……
宝珠微一招手,从旁边的货栈中走过来几个人,甚至还有对面“浆洗铺子”里边的那俩洗衣娘……
这些人全都是宝珠的同伙儿。
在自己的地盘上,到底埋伏了多少绝死锄奸的勇士?
这些人推出了一辆小车,车上装着用彩纸包好的礼品盒子,大大小小有三十几个,但扛爷却知道盒子里装的绝对不是寻常的礼物而是要命的玩意儿,但却已经由不得他了……
当宝珠“带着”扛爷前去衙门“送礼”的时候,那条已经起锚的大船已经慢慢的转过了船身,横在本就狭小的进出口上,还不等众人明白过来,猛然传来一声沉闷的巨响,震的码头附近的窗户纸不住晃动,就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小型的地震。
一个硕大的火球从货船内部升腾而起,在一阵阵毛骨悚然的折断声中,货船的龙骨一分为二,化为左右两个部分硬生生的撕开了,汹涌的江水倒灌进来,断开的船身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倾斜角度……
断为两截的大型货船缓缓下沉,在一片充满了哭喊和尖叫的混乱当中,又有两艘大船驶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撞上了正在下沉的货船……
三条大船在一瞬间被毁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沉入水底,彻底堵死了船只进出的咽喉,里边的出不去,外面的也进不来。
不知何时,李初九已出现在长长的栈桥之上,穿着一袭和宝珠同样款式的黑色军装,两条艳丽如火的红线从胸前交叉而过:“奉大帅令,绝死锄奸之士在此办事,有阻挡者格杀勿论!”
绝死锄奸这四个字,比刚才那一声惊天动地的大爆炸还要来的震撼十倍,场面顿时一片大乱……
虽然还不到最炎热的季节,太阳也不是特别的毒辣,却最是闷热难熬。日头刚一出来,江面上泛起一团隐约可见的水汽,登时就把整个码头变成了一座巨大的蒸笼。
身处蒸笼之内,明明热的都要想吐舌头了,憋了一身的汗水却发散不出来,全身上下都湿漉漉的反而更加的潮热。尤其是那些个在码头上扛大包的苦哈哈们,一个个早就打起了赤膊,扛着沉重的货物在颤巍巍的栈板上来来回回,身上的汗水出了一层又一层,只留下满身满脸白花花的盐花子。
扛爷的年纪并不算很大,刚刚过了不惑之年,却是这一带的“把头子”。
所谓的把头子,并不是什么官职,而是一个带有黑道背景的“包工头”。作为码头上的头面人物,扛爷也是典型的苦出身,以前就在这个码头上扛大包,因为为人狠辣且又手段圆滑,最近这些年混的风生水起,逐渐从苦哈哈的力夫变成了“把头子”,垄断了码头上所有的装卸业务。
作为“把头子”,扛爷不仅仅只是残酷压榨那些个苦哈哈们,同时还做一些统筹之类的工作,最主要是负责承揽“业务”,然后把这些业务分发给年轻力壮的力夫们,借以从中渔利。
明明出身微寒,在积累了些钱财和人脉之后,扛爷逐渐褪去了劳动本色,总是把自己收拾的汤请水丽,总是穿着一身清爽透气但却有些俗气的绫子长袍,用来彰显自己和那些苦哈哈的不同身份。
和往日一样,扛爷端着一把紫砂小茶壶,躺在凉伞之下一边慢悠悠的品着茶水,一边给手下的苦力们派活儿:“老规矩,卸四装五……”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里,能用繁重的体力劳动赚到一碗饭吃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早就知道今天还还要大干一场,每一个精壮的汉子都卯足了劲头……
在这个又潮又热的晌午,干瘪的肚皮早已饿的咕咕叫了,刚刚灌下去的凉水很快就化作汗水蒸了出来,懒洋洋的不想动弹,但是想到家里空空荡荡的米粮口袋和妻儿饥饿的肚皮,纷纷强打精神作出一副很强壮的样子。
扛爷斜着眼睛看了看面前排起的长龙,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那个熟悉的面孔,顿时笑逐颜开,朝着那个年轻人摆了摆手:“初九,你过来……”
那个被扛爷称为初九的年轻人毫不客气的推开面前的众人,脸上带着明显的谀笑:“爷,有什么吩咐?”
“这几条船要在天黑之前装卸完成,你们能干吗?”
“瞧爷说的这是什么话?俺们兄弟就是吃这口力气饭的,只要爷把这个活儿给了我们,咱还是老规矩……”
“好,带着你的人去干吧,天黑之后我给你结钱。”
“好喽,多谢扛爷关照……”
扛爷把装卸的业务给了这个叫初九的年轻人,别的那些个苦哈哈顿时懊恼的直跺脚,有些骂骂咧咧的小声嘀咕着,更多的则是垂头丧气的离开了。
扛爷之所以如此爽快的“装卸业务”给了这个叫初九的年轻人,就是因为这么做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
和那些个干完活就拿钱走人的本地力夫不同,这个李初九非常“懂事“”,每次带着他的弟兄们干完活之后,都会主动“上缴”三成工钱,算作是对扛爷额外的孝敬,每装卸一个大包,扛爷就能额外得到三个钱,当然要“优先照顾”他们。
对于李初九和他手下那一百多个弟兄,扛爷根本就不清楚他们的来历,也懒得去弄清楚。只知道他们是在去年冬天来到黄州讨生活的穷苦人!
在这样的世道里,吃不上饭的穷苦人比田里的野草还要多,扛爷给了他们一碗饭吃,自己还能落下不少好处,何乐而不为?
李初九已经带着他的兄弟们上去了,几艘大型货船在被力夫们用纤绳强拉着靠了岸,原本还算宽敞的码头顿时就变得拥挤起来,栈板搭了上去,李初九他们则纷纷上前,开始装卸货物……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扛爷见惯了的正常流程。
扛爷眯缝着眼睛躺在凉伞之下,看着那群帮自己赚钱的苦力们,认不得的哼唱起了不成曲调的戏文:“我本是……卧龙岗上闲散的人呐……”
作为典型的黄州土著,扛爷对于去年的战火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明军打清军也好,清军打明军也罢,管他城头王旗如何变换,扛爷最关心自己的小日子。
在扛爷的内心深处,他非常感谢去年的那场大战。
若不因为去年明军攻破了黄州城,一把大火烧毁了东边的临江大码头,他这个码头也不会如此的繁忙。自从临江大码头毁于战乱之后,这个不大不小的码头就成了进出黄州的最主要通道。
南来北往的船只都要从此经过,只要有装卸货物的事情发生,就有银钱进入扛爷的口袋……
不知不觉之间,一壶茶水已喝了个干净,扛爷想都没有想就直接喊了一句:“宝珠,续水……”
一个十七八岁最多十九的女子擎着大茶壶走了过来,不声不响的在扛爷的紫砂小壶中续满了沸水。
这个叫宝珠的女子也是去年来到这里的,和另外一个叫小翠儿的同龄女子在码头上支架起一个小小的茶摊儿,一个铜钱管饱的那种低劣茶水最适合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苦哈哈们享用。
作为码头上的“霸主”,扛爷喝茶从来都不给钱,外乡来的弱女子也不敢象他要钱。
当宝珠转身的时候,扛爷猛然身手,在她的屁股上摸了一把……
宝珠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轻薄而又无礼的举动,却一点都不恼,而是轻轻的在扛爷的手上打了一下就转身离去了,自始至终都没有开口。
作为一个从最底层爬上来的“把头子”,扛爷从来都把这个码头当做是自己的地盘儿,在压榨力夫的同时,也在极力维护这个群体的利益:如果有其他的帮派来收取“保护费”,或者是这里的苦哈哈们受了外人的欺负,他一定会出头平事儿,就算是当场持械殴斗都不在话下。
虽然卖凉茶的宝珠不是扛爷的手下,但毕竟在是扛爷的地盘儿上讨生活,对于一些轻薄无力的举动也就采取了忍让的态度。
事实上,扛爷谨守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江湖规矩,对于码头上那些个女眷,最多也就是说些荤素不忌的笑话,或者是摸一把而已,绝对不会有更加出格的举动了。毕竟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把这个码头好好的经营下去,他是这里的把头子而不是欺男霸女的恶棍。
一想到今天又有一笔还算不错的收入,扛爷就忍不住的得意起来,随着一阵难得的凉风吹过,扛爷忽然意识到了一点点不对头的地方:正在装卸货物的那条大船竟然起锚了。
货物还没有装卸完成,工钱都还没有结算呢,怎么就起锚了?
这是要赖了扛爷的工钱跑路?绝对没有这种可能。
码头上还堆放着大量的货物,船主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离开。
扛爷虽不是什么凶神恶煞一般的人物,江湖上也是有一号的,敢赖了扛爷的工钱,除非他是不想吃这条线上的那碗饭了……
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儿的扛爷刚从藤条躺椅上站起身来,刚刚被他轻薄过的宝珠已经到了近前,将一个硬邦邦的物件儿顶住了他的脑门,用很温柔的声音说了一句话:“不想死就别动!”
扛爷是个见多识广的老江湖,一眼就认出了那玩意儿:这是一把短铳。
机括已经张开,只要宝珠的食指轻轻一扣,他的脑袋立刻就会被打成好几十瓣儿?
作为一个老江湖,持械斗殴的事情已是家常便饭了,就算是被短柄火铳顶住了脑门儿,扛爷依旧不慌不乱,至少还能做出得体的应对:“宝珠……女侠是哪条线儿上的?都是江湖同道,不要伤 了和气,有话好说,有话好说。若是撕破了脸,我保证你走不出这个码头……”
一直以来都是逆来顺受的宝珠单手扯开身上的罩衣,露出里边的黑色军装。
通体漆黑如墨的制式军装,从双肩出延伸出来的两条红心在胸前交叉而过,如血如火触目惊心:“绝死锄奸在此办事,拒不配合者以通敌论处……”
人的名树的影。
扛爷虽然从来都没有亲眼见过绝死锄奸的勇士,却早已对这个名动天下的字号如雷贯耳,看到那一身装束的瞬间,立刻就傻了。
精巧玲珑的紫砂茶壶瞬间掉落在地,摔了个纷纷碎碎,滚烫的沸水溅到了脚面上却浑然不觉。全身抖的如同风中黄叶,一股热流顺着裤腿淌了下来。
虽然天气依旧闷热难当,扛爷却如坠冰窖,全身上下都凉透了,无意识的软软瘫倒在躺椅上,嘴皮儿动了好几下才发出几个面前能够分辨的音节:“宝珠……女侠……勇士饶命啊,饶命,我上有七十岁的老母,下有……”
只要是上了绝死锄奸勇士的黑名单,就等于是收到了阎王老爷的催命符,甭管是手握重兵的将帅诸侯还是方面大员,也不管是在天涯海角还是躲进了老鼠窟窿,都逃不过去,绝对是必死的结局,而且一定会死的很惨。
市井传言,只要绝死锄奸勇士们想对谁下手,就算是玉皇大帝都就不得。
绝死锄奸,例无虚发,从无侥幸的说法。
这大半年来,扛爷对宝珠和小翠儿多有轻薄无礼的举动,却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两个卖凉茶的女子竟然就是传说中绝死锄奸的勇士!
虽说扛爷大小也算是一号人物,但是和绝死锄奸的勇士们相比,连个屁都算不是上,要了他的小命儿比捻死一直臭虫还要简单。
以前持械殴斗的时候,面对几十条手持棍棒的壮汉扛爷都没有怕过,这一次却是真真的怕了,怕到了骨子里。
扛爷这样的小虾米当然不值得绝死勇士出手,更不值得整个绝死锄奸营倾巢而动,他们显然有更大的目标。
和以前那个刚烈无比视死如归的绝死勇士相比,宝珠变得更加成熟,行事更加老练,微微用力将短铳在扛爷的脑门儿上顶了一下,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吻说道:“我听说扛爷是个不怕死的英雄好汉……”
不怕死?那只不过是自吹自擂的说法而已。
人哪有这不怕死的?
就算是有,谁还能比绝死锄奸的勇士更不怕死?
这是世间第一暴烈的死士,谁也不敢在绝死锄奸勇士面前逞强!
“我……小人怕死,小人怕的要死……”
“知道怕就好,”保住不动声色的将那柄短铳掩在宽大的罩衣之下,却依旧面带微笑:“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立刻把你打死……”
于热闹的码头当场杀人,若是别人说出这句话,扛爷肯定不信,但同样的话语从宝珠的嘴巴里说出来,他却丝毫都不怀疑。
别说是在码头上杀人了,就是在清军大营之中都敢这么干,杀一个小小的把头子还不是易如反掌?
“我选第二个!”
“扛爷够聪明!”宝珠笑着说道:“据我说知,扛爷和衙门的老爷们很熟悉,每逢年节都要送上一份大礼……”
仅仅只是凭借敢打敢冲的硬汉作风,肯定成不了大气候。每一个如扛爷这样的人物,都必定和官府勾结,才能“毒霸一方”。
“是,是,小人确实去过衙门几次,也不算很熟……”
“我们已经备下一份厚礼,希望扛爷能帮一个小忙,协助我们把这份礼物送过去……”
所谓的厚礼,必然是一场血腥惨烈的搏杀,对此扛爷心中雪亮,但却不敢不答应……
宝珠微一招手,从旁边的货栈中走过来几个人,甚至还有对面“浆洗铺子”里边的那俩洗衣娘……
这些人全都是宝珠的同伙儿。
在自己的地盘上,到底埋伏了多少绝死锄奸的勇士?
这些人推出了一辆小车,车上装着用彩纸包好的礼品盒子,大大小小有三十几个,但扛爷却知道盒子里装的绝对不是寻常的礼物而是要命的玩意儿,但却已经由不得他了……
当宝珠“带着”扛爷前去衙门“送礼”的时候,那条已经起锚的大船已经慢慢的转过了船身,横在本就狭小的进出口上,还不等众人明白过来,猛然传来一声沉闷的巨响,震的码头附近的窗户纸不住晃动,就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小型的地震。
一个硕大的火球从货船内部升腾而起,在一阵阵毛骨悚然的折断声中,货船的龙骨一分为二,化为左右两个部分硬生生的撕开了,汹涌的江水倒灌进来,断开的船身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倾斜角度……
断为两截的大型货船缓缓下沉,在一片充满了哭喊和尖叫的混乱当中,又有两艘大船驶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撞上了正在下沉的货船……
三条大船在一瞬间被毁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沉入水底,彻底堵死了船只进出的咽喉,里边的出不去,外面的也进不来。
不知何时,李初九已出现在长长的栈桥之上,穿着一袭和宝珠同样款式的黑色军装,两条艳丽如火的红线从胸前交叉而过:“奉大帅令,绝死锄奸之士在此办事,有阻挡者格杀勿论!”
绝死锄奸这四个字,比刚才那一声惊天动地的大爆炸还要来的震撼十倍,场面顿时一片大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