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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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演出很成功。
  但演出结束大家都不太开心,因为边叙要走了。
  他离开剧场的时候,舞团里好多人去跟他要签名,听说还有胆子大的去要电话。
  不过大家回来的时候都垂头丧气的,可能是没有成功。
  我没去凑热闹。能买到边叙的限量黑胶唱片就很好了。
  我要好好跳舞,争取下次跟他同台的时候可以不再是角落里的小群舞。”
  边叙摁在书脊的手指微微用力,指甲盖边缘泛了白。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节气立冬,天气小雨。
  今天听说了一个消息,边叙在北城结束了他音乐生涯的最后一场演奏会,以后不再公开演奏了。
  我翻了好多新闻也没看到原因。
  有媒体猜测说,因为他在钢琴演奏上已经取得了所有能取得的成就,往后会隐身幕后,更专注于创作事业。
  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伤心。
  看他去往更辽阔的天地,我应该要高兴。
  可我再也没机会追赶上月亮了……”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天气雨夹雪。
  今天听到了边叙写的第一首商业歌曲。
  很多人都在大跌眼镜,质疑他离开古典音乐圈以后居然做起了商业音乐。
  他们的语气就好像在说商业音乐是多么肮脏,多么廉价的东西。
  可我觉得青菜萝卜各有所好,为什么要给音乐分高低贵贱?
  不过边叙大概也不在意这些声音吧。
  如果他在意,根本就不会离开已经走到巅峰的领域,去另一个领域重新开始。
  我觉得媒体一个多月前的猜测就错了。
  他的选择不是事业规划,而是他喜欢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他应该是这样自由洒脱的人。”
  边叙移开酸胀的眼,冷静片刻,再往后翻。
  接下来的标识贴逐渐稀疏起来。
  时间飞快地流逝着,日记本里的那个小姑娘慢慢长大,专心地跳着芭蕾,一路从群舞跳到领舞,跳到独舞,跳到首席独舞。
  或许是年龄渐长,写日记的心思减淡,她在日记本里变得寡言,记录生活也仅仅只用只言片语,而他的名字在里面出现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大半本日记过去,时间来到了去年十二月。
  边叙捏在书角的手顿在那里,迟迟没有动作。
  像明知前方有惊涛骇浪却必须前往,他闭了闭眼,深呼吸一次,慢慢翻往下一页——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节气大雪,天气小雨。
  世间最大的惊喜,大概莫过于心里默哼的歌忽然响在耳边,心心念念的人忽然出现在眼前。
  听说他想见我的那一刻,我连理由没想到要问就赶去赴约了。
  那是边叙。
  反正刀山火海我都会去,理由好像也没什么重要的。”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八日,周六,天气中雨。
  原来他找我是为了写一首古典乐。
  那也好。
  能帮到他就很好。
  能再见到他……也很好。
  虽然他不知道,在他找到我之前,我已经等了他三年。”
  边叙撇开眼,扯了扯领结,伸手摸到茶几上的烟盒和打火机,点了一支烟。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周四,天气小雨。
  他的曲子今天写完了。
  他给我结清了报酬,说以后不用再去。
  缪斯完成了使命,也得到了美好的回忆和不菲的酬劳,故事在这里结局应该也算圆满。
  但我太贪心了。
  我还是……想见他。
  很想再见到他。”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周一,天气晴。
  我可能是疯了才会做出那种事。
  可他说我是他女朋友。
  我应该是真的疯了……”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周四,天气大雨。
  他说明天来接我下班。”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周五,天气阴。
  原来只是他助理来接我。”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周二,天气晴。
  我跟他一起跨了年。
  不过他好像忘了那天是新年……
  还是我睡梦里被窗外的烟花吵醒,先跟他说的新年快乐。”
  “二零一九年一月五日,周六,天气晴。
  这个周末他没找我。
  我要去找他吗?
  我们还没约过会。
  情侣应该是要约会的吧……”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周一,天气晴。
  今天有一场很重要的演出,我收到了一束百合花。
  是他朋友送来后台的。
  但我没见到他。”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周五,天气雨夹雪。
  我已经半个多月没跟他见上面,说上话了。
  他的助理说他在阿姆斯特丹的岛上闭关做音乐,暂时不会回信息和电话。
  我应该要理解他的工作,可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见不到他就很慌张。
  好像不跟他在一起都睡不好觉。
  所以月初演出那天,我跟萧洁撒了谎。
  要是萧洁知道我喜欢他都喜欢得魔怔了,应该会劝我放弃他吧。
  但我也没觉得他不好。
  如果我是一个局外人,会觉得这样的他很动人。
  他就这样我行我素,不被世俗和俗事束缚,为了他的音乐四海为家,浪迹天涯,把毕生所有的浪漫都燃烧在他的曲子里。
  只可惜上天没给我这个机会。
  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已经身在局中了。”
  边叙搁在膝上的手一颤。
  掺着火星的烟灰抖落,烫上他的手指。
  他僵坐在那里,像全无知觉,一动不动。
  第51章 我把自己带来了,你还要吗?……
  深夜十二点, 陆源打开了兰臣天府一号楼顶层的指纹锁,轻手轻脚进了边叙的公寓。
  今晚录制告一段落之后,导演组联系了边叙好几次, 一直联系不上, 起初陆源想这是常态呀,大大咧咧跟导演说随他去, 听节目组讲了前因后果以后才慌了:这种日子边叙要是没跟梁以璇重修旧好, 那得是受了什么万箭穿心的暴击?
  所以陆源赶紧过来看看。
  穿过玄关走廊, 他探头往里望去, 一眼看见边叙好端端坐在客厅沙发边上, 刚松了一口气,第二眼再看, 却注意到茶几底下的地毯上有一只翻倒的酒瓶和一滩触目惊心的鲜红酒渍, 第三眼再看, 发现茶几上的烟灰缸里烟蒂也成了堆。
  陆源心里咯噔一下, 匆匆走上前去, 迟疑道:“老板?”
  边叙坐在地毯上, 背靠沙发脚, 一条腿随意曲着, 轻轻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但陆源感觉他根本没在看他, 好像只是在看空气。
  陆源头皮发麻地瞧着这一摊乱子,忽然注意到边叙手边那本笔记本,伸长脖子瞅了过去。
  边叙抬手往笔记本上一盖,淡声道:“出去。”
  还好,人是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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