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都留下
陆晨阳正想躺在床上好好睡个觉,面对诸女的凌厉目光,他有点不寒而栗:“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沈明月、宁达丽、周清秋、严冰冰几乎是异口同声道:“为什么要和她们两个那个?”
沈明月、宁达丽、周清秋此前都跟陆晨阳有过暧昧的约定,而严冰冰这次在山谷里也被陆晨阳光着身子抱过摸过,发生过亲密接触,她知道陆晨阳的心里实际上已经有自己了,不然他不会摸自己,自此她们四个现在都有资格质问陆晨阳。
王若清倒是很想进来质问陆晨阳,但她自始至终和陆晨阳都没有任何亲密接触,也没有约定什么,自然没有资格进来质问了。
陆晨阳一脸郁闷地望着那掩饰不住胜利笑容的丁云岚和斯嘉丽:“为什么?”
沈明月气结:“我是问你,你为什么要问她们两个,难道还是她们两个把你强行那个了!”
陆晨阳摊手,流露出一脸的无奈道:“你说呢,当我醒来的时候,她们就骑在我身上了!”
沈明月见陆晨阳神情不似作伪,转头冷冷地问丁云岚和斯嘉丽:“到底是怎么回事?”
丁云岚和斯嘉丽有心把责任赖到陆晨阳身上,但她们更清楚地知道,决定她们爱情的不是沈明月而是陆晨阳,不能颠倒黑白地把陆晨阳惹毛了,所以她们硬着头皮把陆晨阳苏醒之前的事情说了一遍。
沈明月、宁达丽、周清秋、严冰冰望向陆晨阳的眼神都由原来的责怪变成了怜悯,陆晨阳竟然是在昏迷的时候被丁云岚、斯嘉丽给强暴了。这娃太可怜了,他的第一次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给葬送了。
沈明月冷冷笑道:“原来是你们两个把阿阳给强-奸了。你们两个强-奸犯!还有什么资格得到阿阳的爱情?”
看似柔弱的丁云岚在争取爱情时一点儿都不甘示弱,望着沈明月轻蔑一笑道:“还亏您是高级警官呢,您难道不知道吗?在我们华夏国,只是男的强行跟女的发生关系,才算是强-奸罪,女的主动跟男的发生关系,并不犯法!您别以为我是法盲,您要是再骂我们是强-奸犯。我非告你诬陷罪!”
沈明月为之气结,仔细一想,华夏国的法律里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华夏国的法律里。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法院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论处。
沈明月郁闷了,她真不想让丁云岚和斯嘉丽这两个女人就这样堂而皇之地霸占陆晨阳。
沈明月回头问宁达丽、周清秋、严冰冰三人:“你们怎么看?”
宁达丽、严冰冰还是处子之身,所以她们把处子之身看得很重,宁达丽斟酌着语言,谨慎地说道:“毕竟丁老师和斯嘉丽小姐的第一次都给了阿阳,所以也不好让丁老师和斯嘉丽小姐离开七号别墅吧!”
严冰冰点点头,表示同意宁达丽的意见。
周清秋也看出沈明月极为排斥斯嘉丽和丁云岚,但看陆晨阳的意思是想要留下这两个女人,周清秋真心把陆晨阳当成了自己的小老公,自然以陆晨阳的意思为自己的意思,点头同意宁达丽的意见。
沈明月大怒,她的怒气充盈着她的胸膛,她丰满硕大的玉峰涨得好大,简直要把她的警服纽扣撑破了,她怒喝道:“她们两个留在这里,那我走!”
说完,她转身就要离开。
陆晨阳知道以沈明月形如烈火的脾气,她转身离开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自己舍不得这个警花老婆,赶紧从床上爬起,伸出双臂,紧紧搂住沈明月:“明月姐,你不要走!”
沈明月用力挣脱陆晨阳的怀抱,回头冷冷地看着陆晨阳:“那你让她们走!”
斯嘉丽叉着腰,怒视沈明月:“我们跟老公那个了,我们才是老公的女人,你们还没跟老公那个,你们跟老公没什么关系,当然是你们走了!”
斯嘉丽这句话惹怒了刚才还帮她们两个人说话的宁达丽、周清秋、严冰冰,她们指着斯嘉丽怒喝道:“你走!”
陆晨阳本来想让她们自己吵吵就算了,现在他实在受不了,家和万事兴,自己这还没成家呢,她们就吵吵嚷嚷的,彼此不能相容,以后自己还干什么大事呢!
陆晨阳大喝一声:“停!都留下,谁都不能走!谁要走了,我一辈子都不想看到她!”
丁云岚、斯嘉丽自然是巴不得留下,她们呵呵笑道:“我们坚决不走!”
宁达丽、周清秋、严冰冰知道了那一晚发生的真实情况后,觉得陆晨阳、丁云岚、斯嘉丽三人谁都没责任,他们三个发生关系那是上天的安排,没办法的事情,所以她们就接受了。
只有沈明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自己才是陆晨阳的正式女朋友,为什么陆晨阳的第一次却给了其他的女人,她越来越生气,却忘了自己一开始只是想把陆晨阳当成挡箭牌。
沈明月指着丁云岚和斯嘉丽,冷冷地看着陆晨阳:“最后一句话,要她们留下,还是让我留下!”
“我还是那句话,都留下!”陆晨阳毫不示弱地凝视着沈明月冰冷的眼眸。
“好!那我走!”沈明月说着就要迈步往外走去。
“好,走好不送!”陆晨阳也泛起牛脾气,他真心不想伺候这个臭脾气的大小姐。
沈明月、宁达丽、周清秋、严冰冰几乎是异口同声道:“为什么要和她们两个那个?”
沈明月、宁达丽、周清秋此前都跟陆晨阳有过暧昧的约定,而严冰冰这次在山谷里也被陆晨阳光着身子抱过摸过,发生过亲密接触,她知道陆晨阳的心里实际上已经有自己了,不然他不会摸自己,自此她们四个现在都有资格质问陆晨阳。
王若清倒是很想进来质问陆晨阳,但她自始至终和陆晨阳都没有任何亲密接触,也没有约定什么,自然没有资格进来质问了。
陆晨阳一脸郁闷地望着那掩饰不住胜利笑容的丁云岚和斯嘉丽:“为什么?”
沈明月气结:“我是问你,你为什么要问她们两个,难道还是她们两个把你强行那个了!”
陆晨阳摊手,流露出一脸的无奈道:“你说呢,当我醒来的时候,她们就骑在我身上了!”
沈明月见陆晨阳神情不似作伪,转头冷冷地问丁云岚和斯嘉丽:“到底是怎么回事?”
丁云岚和斯嘉丽有心把责任赖到陆晨阳身上,但她们更清楚地知道,决定她们爱情的不是沈明月而是陆晨阳,不能颠倒黑白地把陆晨阳惹毛了,所以她们硬着头皮把陆晨阳苏醒之前的事情说了一遍。
沈明月、宁达丽、周清秋、严冰冰望向陆晨阳的眼神都由原来的责怪变成了怜悯,陆晨阳竟然是在昏迷的时候被丁云岚、斯嘉丽给强暴了。这娃太可怜了,他的第一次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给葬送了。
沈明月冷冷笑道:“原来是你们两个把阿阳给强-奸了。你们两个强-奸犯!还有什么资格得到阿阳的爱情?”
看似柔弱的丁云岚在争取爱情时一点儿都不甘示弱,望着沈明月轻蔑一笑道:“还亏您是高级警官呢,您难道不知道吗?在我们华夏国,只是男的强行跟女的发生关系,才算是强-奸罪,女的主动跟男的发生关系,并不犯法!您别以为我是法盲,您要是再骂我们是强-奸犯。我非告你诬陷罪!”
沈明月为之气结,仔细一想,华夏国的法律里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华夏国的法律里。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法院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论处。
沈明月郁闷了,她真不想让丁云岚和斯嘉丽这两个女人就这样堂而皇之地霸占陆晨阳。
沈明月回头问宁达丽、周清秋、严冰冰三人:“你们怎么看?”
宁达丽、严冰冰还是处子之身,所以她们把处子之身看得很重,宁达丽斟酌着语言,谨慎地说道:“毕竟丁老师和斯嘉丽小姐的第一次都给了阿阳,所以也不好让丁老师和斯嘉丽小姐离开七号别墅吧!”
严冰冰点点头,表示同意宁达丽的意见。
周清秋也看出沈明月极为排斥斯嘉丽和丁云岚,但看陆晨阳的意思是想要留下这两个女人,周清秋真心把陆晨阳当成了自己的小老公,自然以陆晨阳的意思为自己的意思,点头同意宁达丽的意见。
沈明月大怒,她的怒气充盈着她的胸膛,她丰满硕大的玉峰涨得好大,简直要把她的警服纽扣撑破了,她怒喝道:“她们两个留在这里,那我走!”
说完,她转身就要离开。
陆晨阳知道以沈明月形如烈火的脾气,她转身离开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自己舍不得这个警花老婆,赶紧从床上爬起,伸出双臂,紧紧搂住沈明月:“明月姐,你不要走!”
沈明月用力挣脱陆晨阳的怀抱,回头冷冷地看着陆晨阳:“那你让她们走!”
斯嘉丽叉着腰,怒视沈明月:“我们跟老公那个了,我们才是老公的女人,你们还没跟老公那个,你们跟老公没什么关系,当然是你们走了!”
斯嘉丽这句话惹怒了刚才还帮她们两个人说话的宁达丽、周清秋、严冰冰,她们指着斯嘉丽怒喝道:“你走!”
陆晨阳本来想让她们自己吵吵就算了,现在他实在受不了,家和万事兴,自己这还没成家呢,她们就吵吵嚷嚷的,彼此不能相容,以后自己还干什么大事呢!
陆晨阳大喝一声:“停!都留下,谁都不能走!谁要走了,我一辈子都不想看到她!”
丁云岚、斯嘉丽自然是巴不得留下,她们呵呵笑道:“我们坚决不走!”
宁达丽、周清秋、严冰冰知道了那一晚发生的真实情况后,觉得陆晨阳、丁云岚、斯嘉丽三人谁都没责任,他们三个发生关系那是上天的安排,没办法的事情,所以她们就接受了。
只有沈明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自己才是陆晨阳的正式女朋友,为什么陆晨阳的第一次却给了其他的女人,她越来越生气,却忘了自己一开始只是想把陆晨阳当成挡箭牌。
沈明月指着丁云岚和斯嘉丽,冷冷地看着陆晨阳:“最后一句话,要她们留下,还是让我留下!”
“我还是那句话,都留下!”陆晨阳毫不示弱地凝视着沈明月冰冷的眼眸。
“好!那我走!”沈明月说着就要迈步往外走去。
“好,走好不送!”陆晨阳也泛起牛脾气,他真心不想伺候这个臭脾气的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