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第100章 来做客吧
然而接下来,当我环视四周时,发现自己竟然误入了一大片坟场。 . .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竟然会有这么大一片坟,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它们东西夹山,常见不见阳光,这在风水学里,是至阴大凶之相。
我仔细观察那些坟,发现其几座颜色明显跟其它的不同,面荒草也很稀疏,显然是才埋下不久。
初七也停下了脚步,“小鱼儿,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很臭的味道?”
我说:“是尸气。”
“呜呜呜……”坟群里,突然传来女人的哭声。
我跟初七对视一眼,各自都提高了警惕,“是谁在那里?”
对方好像被我们吓到了,好半天才哆哆嗦嗦的从坟群里爬出来,“你们,是人是鬼?”
那是具蓬头垢面的女人,脸沾了一层泥土,衣服也破破烂烂,看起来像是从坟里钻出来的一样。
我说:“我是人。”
她手指哆嗦着指向初七,“它呢?”
初七不乐意道:“喵喵,你难道没见过猫么?”
它恐怕忘了自己目前的体形,世界绝对不会有这么大的猫。
我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反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又嘤嘤哭了起来,看起来非常可怜,“我是丽川人,从小跟爸爸相依为名。他是木工,几天前到这里来找一种罕见的树木要,却再也没有回去过。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爸爸对我说,他已经被人害死了,埋身在此。所以我特意赶过来确认,没想到路摔断了腿,最让我难过的是,我竟然真的找到了爸爸的随身携带的工具。看来,他是真的被人害死了,嘤嘤……”
见我一脸无动于衷,她便擦了擦眼泪,“你能送我回家吗?”
我说:“我还是小孩呢,自己都得让别人背着,怎么送你回去?”
她显然没料到我竟然会拒绝,愣怔了片刻后道:“我看你这这只猫这么大,不如让我坐坐吧。”
“我们两个坐不下。”
“小妹妹,好人会有好报的,你看姐姐腿都断了,你不能让我坐坐,自己下来走走吗?”
“不行,你太重了,会累坏它的。”
她立刻变了脸,很生气道:“你这小孩,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好人会有好报吗?”
我趴在初七身,用手撑着下巴,慢悠悠道:“听过,但是我也听过《农夫与蛇》的故事。”
她错愕的张大嘴巴,“世道果然变了,人心不古,连小孩都这么自私可恶!”
“唉,”我不得不提醒她,“姐姐,你刚才编的故事不错,是太老套了点,其最大的破绽是——”
她盯着我,“是什么?”
我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四条腿的人呢。”
没错,这个自称摔断了腿的女人是从坟里爬出来的,她的头和身体看起来跟我们相差无几,但是却没有胳膊,而是拥有四条腿。
“出来的太急,忘记这件事了。”她抬起前腿看了看,一脸恍然道:“你怎么不怕,不担心我会吃了你?”
我却笃定道:“你不会吃人的。”
她惊讶,“为什么?”
我缓缓道:“因为你是冥棺兽。”
清平异妖志里记载,棺材如果埋在不祥的地方,里面的尸体会被棺材吸收掉,而棺木则自此开启灵智,长出四条肉腿,以此来行走,这种妖怪,便被称之为冥棺兽。
修炼成精的冥棺兽会在夜晚从坟里偷跑出来,然后去寻找附近的新坟,然后把喜欢的尸体拖回来收藏。
如果不主动招惹它的话,冥棺兽是不会伤害人类的,因为它只对死人感兴趣,这大概是我们传说的‘恋尸癖’。
冥棺兽有条底线,是绝不轻易将得到的尸体交还回去,如果遇对方强行讨要的话,它会操控冥官的僵尸来战斗,当它可控制的僵尸体越多,意味着能力越强,一般人都拿它没办法,反而会成为其棺下亡魂。
“咦,你居然知道我?”见已经被我识破身份,对方也没有伪装了的必要,它身体突然变得灵活起来,跳一跳,立刻化为一具横放的棺材。
“嗯,听人说起过。”冯瞎子曾再三叮嘱过不要透露那本《清平异妖志》的下落,所以我便隐瞒了真相。
冥棺材看起来像一个活跃的方鼎,模样有趣极了。
如果不是后面还有幽冥界的追兵,我肯定留下来跟它交流一番。
“我要走啦,以后有机会再见。”
“等等,我现在很无聊,你们留下来玩啊!”
我望了望身后,遗憾道:“恐怕不能,后面有人在追杀我呢。”
冥棺兽很开心的说:“没关系,我帮你困住他们!”
说着,它便有节奏的跳起舞来,坟里很快浮起一层蓝色的雾,坟里头尸体好像感受到它的召唤,一个个破土而出,拖着腐败残缺的身体,嗷嗷叫着往外钻。
很快,几十具尸体便聚聚到了一起,他们平抬着手臂,机械的挥动着往前走,迎接即将到来的幽使。
眼前这幅情形,无论是画面还是声觉体验,都让人非常震撼。
初七居然也受了感染,也伸着脖子跟着它们一起叫,“喵呜呜……”
“好啦,这是我的地盘,一般人不敢擅闯进来的。”冥棺兽很热情的邀请我们,“去我家做客吧,我很久都没有交过朋友啊!”
“喵喵,好啊!”
“那跟我来!”
“喵喵!”
初七抢在我之前答应了对方,我看看停在坟场外面的两个幽使,他们果然都停下了脚步。
看样子,一时半会儿应该追不过来,去坟场主人家里做客,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也不想错过。既然如此,那扶持看看好了。
冥棺材在前面带路,来到坟场间时,方突然出现了一座独门独户的方形宅院,跟我们常见的住处不同,这门和墙都是漆黑的,屋檐下吊着两个椭圆形的白灯笼,四周围墙还镶嵌着发亮的夜明珠,不待进去,感受到了那种阔气十足的土豪味道!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竟然会有这么大一片坟,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它们东西夹山,常见不见阳光,这在风水学里,是至阴大凶之相。
我仔细观察那些坟,发现其几座颜色明显跟其它的不同,面荒草也很稀疏,显然是才埋下不久。
初七也停下了脚步,“小鱼儿,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很臭的味道?”
我说:“是尸气。”
“呜呜呜……”坟群里,突然传来女人的哭声。
我跟初七对视一眼,各自都提高了警惕,“是谁在那里?”
对方好像被我们吓到了,好半天才哆哆嗦嗦的从坟群里爬出来,“你们,是人是鬼?”
那是具蓬头垢面的女人,脸沾了一层泥土,衣服也破破烂烂,看起来像是从坟里钻出来的一样。
我说:“我是人。”
她手指哆嗦着指向初七,“它呢?”
初七不乐意道:“喵喵,你难道没见过猫么?”
它恐怕忘了自己目前的体形,世界绝对不会有这么大的猫。
我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反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又嘤嘤哭了起来,看起来非常可怜,“我是丽川人,从小跟爸爸相依为名。他是木工,几天前到这里来找一种罕见的树木要,却再也没有回去过。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爸爸对我说,他已经被人害死了,埋身在此。所以我特意赶过来确认,没想到路摔断了腿,最让我难过的是,我竟然真的找到了爸爸的随身携带的工具。看来,他是真的被人害死了,嘤嘤……”
见我一脸无动于衷,她便擦了擦眼泪,“你能送我回家吗?”
我说:“我还是小孩呢,自己都得让别人背着,怎么送你回去?”
她显然没料到我竟然会拒绝,愣怔了片刻后道:“我看你这这只猫这么大,不如让我坐坐吧。”
“我们两个坐不下。”
“小妹妹,好人会有好报的,你看姐姐腿都断了,你不能让我坐坐,自己下来走走吗?”
“不行,你太重了,会累坏它的。”
她立刻变了脸,很生气道:“你这小孩,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好人会有好报吗?”
我趴在初七身,用手撑着下巴,慢悠悠道:“听过,但是我也听过《农夫与蛇》的故事。”
她错愕的张大嘴巴,“世道果然变了,人心不古,连小孩都这么自私可恶!”
“唉,”我不得不提醒她,“姐姐,你刚才编的故事不错,是太老套了点,其最大的破绽是——”
她盯着我,“是什么?”
我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四条腿的人呢。”
没错,这个自称摔断了腿的女人是从坟里爬出来的,她的头和身体看起来跟我们相差无几,但是却没有胳膊,而是拥有四条腿。
“出来的太急,忘记这件事了。”她抬起前腿看了看,一脸恍然道:“你怎么不怕,不担心我会吃了你?”
我却笃定道:“你不会吃人的。”
她惊讶,“为什么?”
我缓缓道:“因为你是冥棺兽。”
清平异妖志里记载,棺材如果埋在不祥的地方,里面的尸体会被棺材吸收掉,而棺木则自此开启灵智,长出四条肉腿,以此来行走,这种妖怪,便被称之为冥棺兽。
修炼成精的冥棺兽会在夜晚从坟里偷跑出来,然后去寻找附近的新坟,然后把喜欢的尸体拖回来收藏。
如果不主动招惹它的话,冥棺兽是不会伤害人类的,因为它只对死人感兴趣,这大概是我们传说的‘恋尸癖’。
冥棺兽有条底线,是绝不轻易将得到的尸体交还回去,如果遇对方强行讨要的话,它会操控冥官的僵尸来战斗,当它可控制的僵尸体越多,意味着能力越强,一般人都拿它没办法,反而会成为其棺下亡魂。
“咦,你居然知道我?”见已经被我识破身份,对方也没有伪装了的必要,它身体突然变得灵活起来,跳一跳,立刻化为一具横放的棺材。
“嗯,听人说起过。”冯瞎子曾再三叮嘱过不要透露那本《清平异妖志》的下落,所以我便隐瞒了真相。
冥棺材看起来像一个活跃的方鼎,模样有趣极了。
如果不是后面还有幽冥界的追兵,我肯定留下来跟它交流一番。
“我要走啦,以后有机会再见。”
“等等,我现在很无聊,你们留下来玩啊!”
我望了望身后,遗憾道:“恐怕不能,后面有人在追杀我呢。”
冥棺兽很开心的说:“没关系,我帮你困住他们!”
说着,它便有节奏的跳起舞来,坟里很快浮起一层蓝色的雾,坟里头尸体好像感受到它的召唤,一个个破土而出,拖着腐败残缺的身体,嗷嗷叫着往外钻。
很快,几十具尸体便聚聚到了一起,他们平抬着手臂,机械的挥动着往前走,迎接即将到来的幽使。
眼前这幅情形,无论是画面还是声觉体验,都让人非常震撼。
初七居然也受了感染,也伸着脖子跟着它们一起叫,“喵呜呜……”
“好啦,这是我的地盘,一般人不敢擅闯进来的。”冥棺兽很热情的邀请我们,“去我家做客吧,我很久都没有交过朋友啊!”
“喵喵,好啊!”
“那跟我来!”
“喵喵!”
初七抢在我之前答应了对方,我看看停在坟场外面的两个幽使,他们果然都停下了脚步。
看样子,一时半会儿应该追不过来,去坟场主人家里做客,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也不想错过。既然如此,那扶持看看好了。
冥棺材在前面带路,来到坟场间时,方突然出现了一座独门独户的方形宅院,跟我们常见的住处不同,这门和墙都是漆黑的,屋檐下吊着两个椭圆形的白灯笼,四周围墙还镶嵌着发亮的夜明珠,不待进去,感受到了那种阔气十足的土豪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