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速成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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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壁上的闹钟,滴答滴答作响。
  外面漆黑的夜,偶尔吹来一阵夜风,带着好莱坞特有的浮华味道。
  “哈欠!”易飞扬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手腕酸疼无比,最主要的是脑袋疼痛欲裂。
  “好困啊,果然,创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易飞扬有些开始佩服那些创作大神们了,像自己这样,脑海中已经有了很细致的故事情节,写起小说来还这么辛苦劳累,那些只是构思了大纲的作家们,却需要不断地修改再修改。说实话,他们真得是天才呀。
  “咦,天怎么已经亮了?”易飞扬看了看窗户,只见原本漆黑的窗户上,一缕明媚的阳光从窗户外射了进来。原来不知不觉,他已经写足了一夜。
  看看自己的成就,一大沓的稿子,少说也有三四千字,幸亏是写短篇小说,要是写长篇,那还不把人给累死?!
  还好,幸亏快要完工!
  易飞扬神了伸懒腰,继续埋头苦干。
  在旁边床上,胖子穿着大花裤衩,撅着屁股,还在呼呼大睡。
  胖子睡觉的姿态很风骚,大脸贴在枕头上,口水横流,肥~臀高翘,还时不时挠挠自己的屁股蛋子。
  此时的胖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好兄弟正在为梦想,努力拼搏和奋斗。
  半个小时以后,当易飞扬写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正人都快虚脱了。
  “终于大功告成了,易飞扬,你已经向着成功迈出了第一步。”易飞扬望着稿子,自我鼓励道,“再接再厉,只要把这份小说稿子寄出去,给那‘恐怖大王’斯蒂芬-金看一看,让他批上两句话,你就有救了。”
  易飞扬的打算很精明,凭借自己这个寂寂无名之辈,倘若真的直接投稿给什么报社,八~九会被打回来,何况自己还是一名偷渡来的华人,胜算就更低了。
  有了斯蒂芬-金的批示和点评,那就不一样了,就好像搭上了火箭,可以一飞冲天。
  当然,作为美国大名鼎鼎的“恐怖大王”,小说界的泰斗,斯蒂芬-金也绝对不会轻易就给人,尤其一个默默无闻的新人做什么点评……可是易飞扬就是要赌一把,毕竟这部小说可是从未来斯蒂芬-金的电影中改编来的,怎么说也该有“共鸣”吧?!
  打定主意,易飞扬起身,细致地将书稿整理好,这才觉得浑身乏力,疲惫不堪。
  不行了,要不补充补充能量才行。
  易飞扬走过去打开破旧的冰箱,从里面取出鲜鸡蛋,拿出玻璃杯,一连串打了十个,将玻璃杯装的满满的,然后随便用筷子一搅,仰起脖子一口气喝光。
  一口气喝光十个生鸡蛋是易飞扬前世养下的习惯,就像很多人喜欢早上喝咖啡一样,他喜欢喝生蛋。这种习惯很具有营养性,对于补充体力更是效果显著。
  喝完玻璃杯的生鸡蛋以后,易飞扬深吸一口气,开始伏地做仰卧起坐。
  一开始他是双掌齐做,然后是五指撑地,再然后是两指撑地,到最后,一只手背在身后,单手撑地……一下,两下,三下……他双臂肌肉贲起,四肢勾勒出一种矫健的美。
  足足做够了五百多个,热身完毕的易飞扬这才纵身跃起,在狭窄的房间内打起拳来。
  只见他气沉丹田,力贯双臂,慢慢地一步踏出,然后猛烈击出一拳。刚开始,那拳头无声无息,似乎没有多大力道,可是随着他步伐的加快,那拳头开始带出风来,呼呼作响。
  胖子高家宝正在床上挠屁股,易飞扬一崩拳打在了支撑他床铺的板凳上。
  “喀嚓”一声,板凳裂开,倒霉的胖子像滚地葫芦般从床上滚落下来,啪地一声,脑袋狠狠地磕在了地上。
  “哎呦,我的妈呀!”胖子揉着脑袋,“这已经是第十次了!我的脑袋再也经不起你拳头的考验!”
  高家宝对于易飞扬每天早上练拳十分抱怨,因为每次易飞扬一发飙,就会殃及他这条肥鱼。他已经很苦恼地从垃圾堆找了数个板凳来撑床,搞得连路边的乞丐都以为他是做二手家具回收的。
  “不好意思肥宝,我刚才用力重了些。”
  “不是你刚才用力过重,是你一向用力都很重!我真不明白,你拳练这么好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相反,练得越勤,肚子饿的越快,比如我……”
  咕咕!胖子的肚子开始打鼓了。
  “不说了,搞点吃得先!”胖子打开冰箱,然后就看见里面几乎是空空如也,再看旁边一摞的鸡蛋壳,不用说自己才买不久的鸡蛋都装进了易飞扬的肚子。
  胖子苦逼啊,“我现在才知道,咱俩为什么总存不着钱了,就你这种喝鸡蛋的方法,就算我是百万富翁也养不活你啊!”
  “啰嗦那么多干什么,我不是给你留了几个吗?”易飞扬用毛巾擦着脸说。
  胖子看看冰箱内的几颗“剩蛋”。
  “你看什么呢?”
  “我在研究这是鸡蛋,还是鸽子蛋?!”胖子认真地说。“不管了,先打几个荷包蛋再说。”胖子收拾东西来到走廊公用的厨房,对面居住的是一帮印度阿三,此刻一个阿三正在做香喷喷的“咖喱鸡”。
  考,一大早就吃咖喱鸡,也不怕上火!胖子吸了吸鼻子。
  对面印度阿三很友好,指指自己做的菜,对胖子说:“嘿,朋友,要不要来一点?”
  胖子捂着嘴,“no,no!我怕辣!”然后指指自己的鸡蛋,“我喜欢吃这……蛋蛋地干活”
  印度佬点点头,竖起大拇指:“蛋蛋好,有营养。”
  咕噜噜,水滚了,胖子开始打荷包蛋。
  等印度佬进屋去的时候,胖子蹑手蹑脚过去,“哇,烧手!”咬着牙,把那咖喱鸡连锅一起端了。
  “阿扬,快点,有好吃的!”胖子很仗义地招呼易飞扬。
  “哪里来的?”
  “有得吃就吃,别管那么多!”
  ……
  两人狼吞虎咽,很快就把一锅咖喱鸡消灭的干干净净。
  外面印度佬正在大骂:“哦,狗屎!偷我的咖喱鸡就算了,连我的锅也一起偷!”
  卧室内,“你该不会是……”易飞扬惊讶地看着胖子。
  胖子:“嘘,小声点!”开始毁尸灭迹。
  吃饱喝足以后,易飞扬甩开衣服,动作潇洒帅气地对着镜子穿上自己珍藏的西装,这套西装是他花十美元从地摊上买来的,虽然不是什么名牌货,可是穿在他身上却显得格外精神。
  镜子内,易飞扬双眉入鬓,星眸如潭,俊逸无比的面孔足以迷倒很多女性。
  用胖子在背后看着易飞扬,啧啧道:“唉,如果你肯放下面子去做牛郎,估计我们早就发达了。”
  易飞扬回头给胖子脑门上来一暴栗,“男人可以没钱,但不可以没尊严!”
  胖子摸着脑袋,“我只是所说而已嘛,犯不着这么认真!喂,你穿这么整齐到哪儿去呀?”
  易飞扬:“寄稿子去!”
  “什么稿子?”
  “昨晚我写的小说。”
  “啊,你会写小说?真得假的?”胖子看着易飞扬手中厚厚的稿子难以置信。
  “我昨晚看了斯蒂芬-金的书不是吗?”
  “骗鬼吧,看了书就能写?那全天下的人就都成作家了!”
  “信不信由你!”
  易飞扬不等胖子追问,就出了房门。
  胖子急了,“等我一下,我也去!”慌忙穿了衣服从后面追出来。
  刚出门,印度佬就拦住他:“喂,老兄,你看到谁偷了我的咖喱鸡吗?”
  “没有!我谁都没看见……呃!”胖子打了一个悠扬的饱嗝,咖喱味十足。
  ……
  大街上。
  看着滑入邮筒的书稿,易飞扬仿佛看到了未来和希望。
  他身边的胖子则蹲在地上,嘴里嘟囔:“你这一夜写成的小说要是能变成钱,这邮筒就不是邮筒了,是魔法屋!”
  易飞扬给他一记暴栗,“好的不灵坏的灵。你就不能说些吉利的?”
  胖子撇撇嘴,然后双手合十对着邮筒说:“邮筒大神你听好了,这里没有黄大仙庙,只有求您老人家大发慈悲,保佑阿扬的小说一飞冲天,一鸣惊人!保佑我以后能够跟着吃香的,喝辣的!保佑我们快些发达,名扬好莱坞!阿弥陀佛,耶稣保佑!”
  易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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