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碎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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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乐正宇的案发现场就在发现尸块的那个单元的三楼。房主是一对儿退休老夫妻,经过调查已经被他们的作案嫌疑排除了,房子的租客就是乐正宇。”
  “那就是说凶手是亲自到第一位被害人的家把他杀害的。”杜若兰说。
  “可以这样说。第二个被害人邓刚是在一个月之后被发现的,手法与杀害乐正宇如出一辙,凶手也是到他的出租房里把他活活割肉杀死的。之后用清洁剂彻底清理了犯罪现场,邓刚弃尸的地方就在他出租房的那条街道上。这一点也跟杀害乐正宇很相似。不过在C市凶手自己租了一间房子进行作案,这一点与前两起作案稍有不同。”
  “这个我能解释原因,我仔细调查过王鑫,他现在住在学生宿舍,不具备凶手需要的作案条件,所以凶手是干脆自己租了一套房子。看起来他对作案地点并不挑剔,只要能最大限度的不被人发现就好。”
  “这个我赞同。根据目前为止发生的三起案子,你对凶手有多少了解。”
  杜若兰笑了,“我觉得已经用不着在做心理画像了,我们除了骷髅小姐的长相不知道以外,几乎了解她的全部。”
  “真的吗,如果你真的了解她的全部,你就应该知道她的作案动机,那么她为什么要杀人呢,要用这种手段去杀人?”
  “……”杜若兰一下被罗炎麟问住了。他的问题,她没有一个能够回答。
  “那你觉得,凶手为什么要杀人。”她反问罗炎麟。
  “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我正在试图靠近凶手的想法。”
  “哦?”
  “我总结了一下这起连环杀人案的几个相同之处。三名被害人都被用近似于分尸的手段剃成了碎肉和骨架,这是过度的谋杀方式,如果单纯是为了抛弃尸体方便根本用不着浪费这么大的气。”
  “通常只需要肢解被害人的四肢和头就可以了,是最简单常用的方式。像我们的凶手把被害人切割成了碎片,那得需要至少一两天的时间,绝对是个重/口味的家伙。”慕容雨川插嘴说。
  “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属于泄愤式暴力,充满凶手对被害人充满了敌意。目的就是要将自身的痛苦和折磨转移到被害人身上。这类行为需要一定攻击行为,更多的的客体作为发/泄对象。在多数的攻击案里,受害对象往往是活着的有意识的被害人。泄愤式暴力并不足以满足于暴力行为,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心理需要或者以想象为导向的需要,因此,这种泄愤式暴力并不需要一个有意识的或者活着的的被害人作为目标。”
  慕容雨川又插话:“譬如说在被害人死后取出内脏,在被害人死后切掉ru房,或者在被害人死前,对药物、酒精造成昏/迷的被害人进行暴力强jian……”
  “行了够了,我知道了。”杜若兰皱着眉打断他。她看慕容雨川每当讲这些极端犯罪的东西就满脸兴奋,十分的反感。搞不懂这家伙是天生变/态,还是干法医干久了心里发生了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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