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后背上的眼睛
胖子被烧死后的一个月,李麻子就从美国飞回来了,看他红光满面的模样,就知道他儿子的手术应该成功了。
李麻子告诉我,他儿子已经骨髓移植成功,不过钱也花的差不多了,所以只能转移到国内,继续治疗。
他还问我,这段日子有没有接到什么生意?
我于是就把万尸灯的事情,跟他简单说了一遍,李麻子当即就问我到底赚了多少钱。
我哑然,这孙子眼里怎么只有钱?当下不再搭理他。
李麻子自知无趣,倒也没有继续追问,只是到了晚上,买来了好酒好菜,和我痛快畅饮了一番。
我心里也替李麻子感到高兴,所以就多喝了几杯。直等到实在喝不动了,这才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第二天睡醒,抱着马桶吐了一阵子,就听到有人在砰砰的敲着店门。
我皱了一下眉头,现在才六点,谁会大清早的来敲门?
莫不是有生意上门?算起来我有一个月没接生意了,所以对于新生意,我还真有些迫不及待。
虽说我现在并不缺钱,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爷爷和父亲骨子里的遗传,让我对各式各样的阴物,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好像上瘾了似的。
开门之后,门口站着一个中年人,穿着一尘不染的燕尾服,扎着领结,身后是一辆劳斯莱斯,看起来似乎是豪门的管家。
“请问,您是张老板吗?”对方问了一句。
我点了点头。
“请您跟我们走一趟。”管家说道:“有个人想见你。”
“谁?”
“到了您自然就知道了。”管家微微一笑:“是一笔大生意。”
李麻子此刻也醒了,看见门口的劳斯莱斯之后,顿时惊了一句:“又发财了!”
我知道这样的豪门得罪不起,只能简单的刷了下牙,带李麻子上了车。
没想到最后,我们竟来到了市中心的一家娱乐会所。
看到这家娱乐会所,我的心开始忐忑起来。这里距离市政府只有不到五百米的距离,能在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开娱乐会所,光有钱是万万不行的,必然得有大背景和大靠山。
对方到底是什么人?
这让我心中更加不安了……
会所里的豪华程度,简直超出了我的想象,镀金的吊顶,红色的地毯,镶钻的墙壁。而能进入这里的,都是社会名流,我和李麻子这身打扮,就寒酸了很多,惹来不少人的频频侧目。
管家带我们进了一个豪华包厢,让我们在这儿等着,之后就离开了。
李麻子被这里的豪华装饰给弄得眼花缭乱,这里摸一下那里瞧一眼的,如果有可能,让这家伙一辈子住在这里估计都乐意。
我可没闲情逸致欣赏这些,把李麻子叫过来,忐忑不安的问他,到底是什么人想见我们?为什么把我们约到了这里来?会不会跟龙泉山庄有关啊。
我承认现在我有点草木皆兵了,不过实在是龙泉山庄太厉害,以至于T恤男都谈之色变,所以我不得不处处提防一些。
李麻子笑着说道放心吧!如果真是龙泉山庄找麻烦,估计早就下杀手了,还请你来花天酒地。
李麻子这么一安慰,我也安心了许多。只是目光灼灼的望着门口,不知道接下来走入的会是什么人?
随着门被缓缓推开,一道熟悉的身影,顿时闯入我的视线。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来者竟然是T恤男。
T恤男依旧是那么的冷漠,即便出现在这种俗不可耐的地方,他那白莲花一般,超然出尘的气场,依旧让人眼前一亮。
我激动的站起来,问T恤男怎么会在这里?
T恤男竟然冲我淡淡一笑,虽然他笑起来很生硬,不过我心里却莫名其妙的温暖起来。
李麻子也咧开嘴迎上去:“兄弟,好久不见了呀?我从美国回来,正好给你带了一件礼物。”
说完,李麻子就从包里掏出一台苹果手机,递给T恤男:“我看你似乎从来不用手机,就特意给你买了一台……”
T恤男看了一眼,倒是没推辞,而且还礼貌的冲李麻子点了点头。
气的我狠狠白了一眼李麻子,这孙子可真会讨好人啊,怎么偏偏不送我礼物。
“你也是被他们请来的?”我问T恤男。
T恤男摇了摇头:“不,是我请你来的。”
“你请我来的?”我大吃一惊,没想到T恤男这么有国际范儿,竟然约我们来这种富人的天堂,我原本以为他是个看破红尘的道士呢。
不过T恤男接下来的话,却让我清醒了。
原来他把我们找来,是想请我们帮个忙!
他刚接了一个单子,是这家娱乐中心的老总委托的。这家娱乐中心老总的儿子,有点先天性失明。老总也不知道从哪得来的风声,听说尸珠能治疗眼睛。所以就费了好大的劲,把T恤男从香港迷途观请过来,想让他帮忙寻找尸珠。
尸珠这玩意儿我是清楚的,并不好找,可以说是有市无价。
因为这东西,说白了就是死人的眼珠。
当然,并不是什么样的死人都行,必须要那种经历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而且处于僵尸和干尸之间的尸体。
只有这种尸体的眼睛,才不会完全腐烂,而且会像骨头一样逐渐钙化,变成坚硬的圆球。
不过,在中国,想找到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古墓都非常困难,更别说是处于僵尸和干尸之间的尸体了。万一搞不好,挖出个粽子,估计我们几个得当场丧命。
所以我一脸担心的看着T恤男,问T恤男是不是答应了?
T恤男沉默了一会儿,说他不得不答应,因为这件事牵扯到了一个组织,如果尸珠落入了那个组织手中,恐怕会对我非常不利。
“对我非常不利?”我大吃一惊,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连忙问了一句。
T恤男点点头:“对,自从玉灯神秘失踪之后,龙泉山庄忽然发动了全部的资源,去寻找尸珠了……”
“可是他们寻找尸珠关我什么事儿?”我百思不得其解。
T恤男没说话,只是掀起了我的衣服,让李麻子看我的后背。
李麻子只看了一眼,就惊叫起来:“唉呀妈呀,张家小哥,你背上长的是什么玩意?”
我被李麻子的一惊一乍给吓坏了,连忙问李麻子看到了什么。
李麻子战战兢兢的说道:“你的背上长了两只眼睛,草,太恶心了……”
什么?
我脑子嗡的一下就懵了,匆匆忙忙的就来到一面镜子前,吃力的扭过头,去看自己的后背。
果不其然,我的背上长了两只诡异的眼睛!
当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眼睛,只是在脊椎骨两边,有两个小小的肉疙瘩,肉疙瘩的形状跟人眼很像,乍一看还以为是眼睛。
不知道还好,T恤男这么一说,我竟莫名其妙感觉到后背一阵奇痒,想用手去抓一下。
T恤男却抓住了我的手,让我千万别动那两只眼睛,如果那两只眼睛破了,我也会死。
我吓的满头大汗,连忙问T恤男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麻子告诉我,他儿子已经骨髓移植成功,不过钱也花的差不多了,所以只能转移到国内,继续治疗。
他还问我,这段日子有没有接到什么生意?
我于是就把万尸灯的事情,跟他简单说了一遍,李麻子当即就问我到底赚了多少钱。
我哑然,这孙子眼里怎么只有钱?当下不再搭理他。
李麻子自知无趣,倒也没有继续追问,只是到了晚上,买来了好酒好菜,和我痛快畅饮了一番。
我心里也替李麻子感到高兴,所以就多喝了几杯。直等到实在喝不动了,这才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第二天睡醒,抱着马桶吐了一阵子,就听到有人在砰砰的敲着店门。
我皱了一下眉头,现在才六点,谁会大清早的来敲门?
莫不是有生意上门?算起来我有一个月没接生意了,所以对于新生意,我还真有些迫不及待。
虽说我现在并不缺钱,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爷爷和父亲骨子里的遗传,让我对各式各样的阴物,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好像上瘾了似的。
开门之后,门口站着一个中年人,穿着一尘不染的燕尾服,扎着领结,身后是一辆劳斯莱斯,看起来似乎是豪门的管家。
“请问,您是张老板吗?”对方问了一句。
我点了点头。
“请您跟我们走一趟。”管家说道:“有个人想见你。”
“谁?”
“到了您自然就知道了。”管家微微一笑:“是一笔大生意。”
李麻子此刻也醒了,看见门口的劳斯莱斯之后,顿时惊了一句:“又发财了!”
我知道这样的豪门得罪不起,只能简单的刷了下牙,带李麻子上了车。
没想到最后,我们竟来到了市中心的一家娱乐会所。
看到这家娱乐会所,我的心开始忐忑起来。这里距离市政府只有不到五百米的距离,能在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开娱乐会所,光有钱是万万不行的,必然得有大背景和大靠山。
对方到底是什么人?
这让我心中更加不安了……
会所里的豪华程度,简直超出了我的想象,镀金的吊顶,红色的地毯,镶钻的墙壁。而能进入这里的,都是社会名流,我和李麻子这身打扮,就寒酸了很多,惹来不少人的频频侧目。
管家带我们进了一个豪华包厢,让我们在这儿等着,之后就离开了。
李麻子被这里的豪华装饰给弄得眼花缭乱,这里摸一下那里瞧一眼的,如果有可能,让这家伙一辈子住在这里估计都乐意。
我可没闲情逸致欣赏这些,把李麻子叫过来,忐忑不安的问他,到底是什么人想见我们?为什么把我们约到了这里来?会不会跟龙泉山庄有关啊。
我承认现在我有点草木皆兵了,不过实在是龙泉山庄太厉害,以至于T恤男都谈之色变,所以我不得不处处提防一些。
李麻子笑着说道放心吧!如果真是龙泉山庄找麻烦,估计早就下杀手了,还请你来花天酒地。
李麻子这么一安慰,我也安心了许多。只是目光灼灼的望着门口,不知道接下来走入的会是什么人?
随着门被缓缓推开,一道熟悉的身影,顿时闯入我的视线。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来者竟然是T恤男。
T恤男依旧是那么的冷漠,即便出现在这种俗不可耐的地方,他那白莲花一般,超然出尘的气场,依旧让人眼前一亮。
我激动的站起来,问T恤男怎么会在这里?
T恤男竟然冲我淡淡一笑,虽然他笑起来很生硬,不过我心里却莫名其妙的温暖起来。
李麻子也咧开嘴迎上去:“兄弟,好久不见了呀?我从美国回来,正好给你带了一件礼物。”
说完,李麻子就从包里掏出一台苹果手机,递给T恤男:“我看你似乎从来不用手机,就特意给你买了一台……”
T恤男看了一眼,倒是没推辞,而且还礼貌的冲李麻子点了点头。
气的我狠狠白了一眼李麻子,这孙子可真会讨好人啊,怎么偏偏不送我礼物。
“你也是被他们请来的?”我问T恤男。
T恤男摇了摇头:“不,是我请你来的。”
“你请我来的?”我大吃一惊,没想到T恤男这么有国际范儿,竟然约我们来这种富人的天堂,我原本以为他是个看破红尘的道士呢。
不过T恤男接下来的话,却让我清醒了。
原来他把我们找来,是想请我们帮个忙!
他刚接了一个单子,是这家娱乐中心的老总委托的。这家娱乐中心老总的儿子,有点先天性失明。老总也不知道从哪得来的风声,听说尸珠能治疗眼睛。所以就费了好大的劲,把T恤男从香港迷途观请过来,想让他帮忙寻找尸珠。
尸珠这玩意儿我是清楚的,并不好找,可以说是有市无价。
因为这东西,说白了就是死人的眼珠。
当然,并不是什么样的死人都行,必须要那种经历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而且处于僵尸和干尸之间的尸体。
只有这种尸体的眼睛,才不会完全腐烂,而且会像骨头一样逐渐钙化,变成坚硬的圆球。
不过,在中国,想找到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古墓都非常困难,更别说是处于僵尸和干尸之间的尸体了。万一搞不好,挖出个粽子,估计我们几个得当场丧命。
所以我一脸担心的看着T恤男,问T恤男是不是答应了?
T恤男沉默了一会儿,说他不得不答应,因为这件事牵扯到了一个组织,如果尸珠落入了那个组织手中,恐怕会对我非常不利。
“对我非常不利?”我大吃一惊,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连忙问了一句。
T恤男点点头:“对,自从玉灯神秘失踪之后,龙泉山庄忽然发动了全部的资源,去寻找尸珠了……”
“可是他们寻找尸珠关我什么事儿?”我百思不得其解。
T恤男没说话,只是掀起了我的衣服,让李麻子看我的后背。
李麻子只看了一眼,就惊叫起来:“唉呀妈呀,张家小哥,你背上长的是什么玩意?”
我被李麻子的一惊一乍给吓坏了,连忙问李麻子看到了什么。
李麻子战战兢兢的说道:“你的背上长了两只眼睛,草,太恶心了……”
什么?
我脑子嗡的一下就懵了,匆匆忙忙的就来到一面镜子前,吃力的扭过头,去看自己的后背。
果不其然,我的背上长了两只诡异的眼睛!
当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眼睛,只是在脊椎骨两边,有两个小小的肉疙瘩,肉疙瘩的形状跟人眼很像,乍一看还以为是眼睛。
不知道还好,T恤男这么一说,我竟莫名其妙感觉到后背一阵奇痒,想用手去抓一下。
T恤男却抓住了我的手,让我千万别动那两只眼睛,如果那两只眼睛破了,我也会死。
我吓的满头大汗,连忙问T恤男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