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使大明至此,百官皆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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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朕的子民?”
  站在运河岸边一处村落內,大明皇帝崇祯看着眼前可以说地狱般的景象,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这是真正的地狱。
  在散发着腐臭的泥泞中,是一座座残破的茅草土房,但这已经算是高档住宅了,绝大多数其实是窝棚,用烂木头和草遮蔽起来的三角窝棚,那些瘦骨嶙峋状如骷髅的百姓们三三两两地从里面钻出,用麻木的目光看着他们的皇帝。他们身上与其说衣服不如说破布,其中一些人即便春寒料峭中,依旧只能用破麻袋片遮挡自己的身体,甚至就连女人都一样。在他们中间一些大头大肚子胳膊细如干柴的小孩就爬在烂泥中,而几具饿死的尸体没来得及清理,触目惊心地同样躺在烂泥中,一只同样瘦骨嶙峋的野狗在嗅着其中一具还没有完全咽气的死尸。
  “这就是您的子民,生于卑微死于卑微,他们生于饥寒的泥沼,他们也死于饥寒的泥沼,世世代代,他们的世界没有一丝光明,他们的一切都只为了一点……”
  杨庆说着顿了一下。
  他伸出手抱起一个小孩,在其愤怒的挣扎中,掰开小手拿出一块成分不明但明显还有粗植物纤维的黑团子然后递到崇祯面前。
  “活下去,像牲畜一样吃着草活下去!”
  他紧接着说道。
  崇祯默然地接过,他掰开看着里面明显是树皮中才有的东西,试着把这个放到嘴边,没敢多咬,只是咬下了一点,但因为本身没有什么淀粉,再加上还有那些粗纤维,随着他咬下的动作,这个团子瞬间变成碎块散落,而崇祯也在同时下意识地吐了出来,脸上表情看得出他最初其实是想硬咽下去的,但最终还是没扛过本能。
  此刻他脸上表情很诡异。
  “陛下,他们也不是一直就这个样子的,这些流民都靠给去通州的船拉纤为生,如今打仗漕运断了,再加上冬季刚过也才解冻开河,故此日子艰难了些。”
  王承恩擦着冷汗小心翼翼地说。
  “使大明至此,百官皆可杀!”
  崇祯几乎是咬着牙说道。
  说完他转身径直走了,王承恩赶紧带着那些内操追上去,不远处护驾的李来亨似笑非笑地看着这一幕。
  杨庆当然没有走。
  他向后一招手,四名从李来亨手下借用的顺军士兵抬着两个箱子上前,放在他脚下并打开,里面白花花的银子立刻露出,杨庆随便拿了一锭银子塞进小孩手中把他放下,然后看着面前越来越多的百姓。
  后者畏惧地看着他。
  这些人不会认识崇祯的龙袍,但认识他的飞鱼服。
  “五十两!”
  他举着张开的右手说道。
  “五十两买一个青壮,银子当场给其家人,人卖给我。”
  他紧接着补充道。
  “官,官爷,不知官爷买人做甚?”
  一个年长者用山东口音小心翼翼地说。
  “你人都卖给我了,那就是我的家奴了,难道家奴还有资格问主人让他做什么吗?放心,五十两一个买的人肯定不会杀了吃肉的。”
  杨庆说道。
  他才不会告诉这些人是去当锦衣卫呢,那样虽然花钱少些,但肯定会买回一堆奸滑不老实的,他要的是听话的,要的是一群只听自己话的人肉机器,所以必须是那种真正除了卖身为奴别无选择的。五十两不低,但也不算太高,正常时候买个女人也得几十两,虽然这时候饥荒到处都是流民肯定便宜许多,但问题是这些并非那种纯粹躲饥荒的流民,实际上这些都是运河上的纤夫。
  他们就像王承恩说的,并不是说一直就是这个样子。
  至于买纯粹的流民……
  那个缺乏组织性,训练耗时太长不利于速成。
  而纤夫就不一样了,他们的组织性绝对一流,话说拉纤靠得可是真正齐心协力,但凡有一个节奏不对,那拖累的就是所有人,纤夫号子一响那真得就步调一致,否则就不是他们拉船而是船拉他们了,这样的人也最适合组织起来。
  那些纤夫们犹豫不决。
  “真给五十两?”
  一个年轻人上前弱弱地说。
  杨庆低头抱起装了整整一千两白银的箱子,直接举过了头顶,然后就像倒水般往下一倒,那银锭同样如瀑布般落下,在一片惊叫中落在地上互相撞击跳动着。
  “银契两清!”
  他把箱子向旁边一摔笑咪咪地说。
  那年轻人立刻走上前,他身后一对夫妻和一个男孩想拉他,但却终究没有拉住,他走到杨庆面前,先转身对着他们磕了三个头说道:“爹娘,儿不能尽孝了,与其全家在这里饿死,不如卖给这位官爷为奴,换来银钱把弟弟养大。”
  紧接着在哭声中,他转回身向着杨庆磕头。
  杨庆一挥手。
  一名士兵拿口袋装了五十两银子然后递给他,他转手递给了这年轻人同时拿出一张卖身契,连名字都没问直接让他按手印,按完手印后两个士兵上前拿绳子一绑,牵着他上前把银子递给其父,然后在一家人骨肉分离的哭声中,把这个年轻人拽到一边等着。
  有这个带头的,其他陆陆续续又有十二个青壮站出来,但因为身体看上去不行又被杨庆淘汰了三个,最终他在这个纤夫村买了十个家奴,锦衣卫当然不能是奴籍,但这并不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无非到南京后再开恩赏还良民。
  他也得培植自己的势力了。
  这些人以他的家奴身份购买,一路上由他训练,甚至于一边训练一边洗nao,基本上也就受他控制了,到南京后就算赐还良籍,然后被收入锦衣卫籍,也一样会听他的话,这样无论崇祯最后给他个什么官,首先这些人会和他结成同党。
  而他们都是未来锦衣卫骨干。
  王承恩计划中的,就是到南京后重新设立南北镇抚司,纯以这批人设立北镇抚司,再以本地锦衣卫掺杂这批人设立南镇抚司,后者负责实际的缉拿审讯,毕竟外地人干不了这种工作,这个必须得本地那些锦衣卫。但这些人可以跟着他们学习,而前者负责锦衣卫内部的纪律,一旦南京本地锦衣卫有不听话或者阴奉阳违的,那么就直接用这些人拿下,然后利用南镇抚司里的这些人做该做的……
  主要就是抄家。
  崇祯到南京后,同样也得面临财政问题,他在北京没钱,他在南京同样也没钱,尤其是还得修缮南京的皇宫,还得控制南方军队,这些全都是得掏钱的。
  而筹钱的最简单有效办法当然是抄家了,抄北京那些一起投降李自成的南方籍官员老家,虽然李自成归顺了,但不能改变他们曾经背主投敌的事实,大明律这是十恶之罪,不说是株连九族,这株连三族总是应该,李自成在北方抄家抄得酣畅淋漓,崇祯在南方抄个几十家,发泄一下死了老婆的怒火也是合情合理。
  而这样的事情肯定得有一支绝对听话的力量。
  这些北方人就是专干这个。
  而杨庆估计自己在为崇祯干完这些事情之前,还不至于被皇帝陛下卸磨杀驴,毕竟他这样完美的打手很不好找,但用完之后会不会用自己的人头平息南方士绅的怒火,这个恐怕就很难说了,就算不用自己人头,恐怕也得扔到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体现皇帝陛下对他的爱护,至于下次复出那得看皇帝陛下哪天又需要打手,话说这种事情都是套路。
  所以杨庆得早做准备。
  在伴君如伴虎的时代,狡兔三窟是必须的。
  尤其是自己还打过皇帝。
  说起来当时也是冲动了,可谁让他砍自己心爱的女人胳膊呢?哪怕那是他女儿也不行啊!
  “走,去下一个村子!”
  他颇有些唏嘘地挥手说道。
  然后他带着一根绳子串起来的十个家奴,抬着银子向下一个同样的纤夫村走去,接着还是这一套,银契两清,按手印,拿银子,人拴起来跟在后面,到傍晚时候,他这根绳串上就已经增加到了两百人,全是二十左右的壮小伙子,常年拉纤磨练得身体绝对结实。
  “不错,明天再来,先招满五百人再说。”
  杨庆满意地说。
  说话间他抬头看了看天色……
  骤然间耳畔一声异响,他的右手猛得向外一抓,一支利箭直接被他抓在了手中,他面前那名顺军军官愕然地看着这一幕,杨庆拿着那支箭冷笑一声,转头看着不远处的树林,三十米外那名偷袭者正从一棵树后跑向树林深处。
  他把左手一伸。
  一名顺军士兵立刻将弓递给他。
  杨庆以最快速度拉弓搭箭,瞄准那袭击者射出,这支箭眨眼间追上了目标,准备撞进了他的后背。
  那人惨叫一声扑倒。
  “走!”
  杨庆把弓递回去说道。
  这都是必不可少的,被他敲出五万两银子的原毓宗,估计早就恨不能把他剥皮拆骨,只是李来亨负责他们的安全,原毓宗没胆量玩明的,但要说不黑箭射他那就天方夜谭了。不过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同样不值一提,徒然给他制造装逼的机会,他连看都没再多看那偷袭者一眼,在那些顺军士兵崇拜的目光中,同样也在他的两百家奴畏惧的目光中向岸边等候的船上走去。
  而此时在那片树林內,一百多双眼睛正恨恨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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