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过度期
宋百斤眼角抽动了一下,见过太多的神奇,所以对老缪说的话也并没有什么怀疑,正因为没有怀疑,所以才担心起来。
凑过来问道:“我说……老缪啊,你难道真的会死吗?”
老缪叹了口气说道:“这件事只怕是躲不过去了,人的命,天注定,这辈子能够遇到什么人,见到什么事,在哪里生?又在哪里死去?这都不一定。我们只能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坦然面对,在机会到来的时候奋力抓紧,如此便足够了。不过能够在死前认识你这样一个忘年交的小鬼,倒也算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宋百斤眼角一阵抽动,忍不住跑到乞儿身边,小声问道:“他……能不能不死啊?都活了一百三十岁了,两甲子还多了十年,现在死在这墓穴中太可惜了吧?大师您就不能想象办法?”
“呵,”乞儿翻着白眼说道:“你还知道他活了一百三十岁了啊?”
“这……”
“他早已经过来寿终正寝的年纪,现在还能活着,算是跟天抢来这么多年。我之前就说过了,人生命理,是有鬼门关的,一关一关的袭来,就像是一次次劫难,一次比一次来的更加密集,一次比一次来的更加凶险,之前的那些关卡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但显然这其中有无数的故事和无比的艰难……与天偷得几日生,这件事最难。这一次,依旧是他的劫难,他能不能过去,这件事其实谁都不知道,怕是连天都不知道,但……即便是我看,他也是必死,这就意味着,即便是我,也没有办法帮他度过这道坎。”
乞儿没有骗他,事实上就是这样,如果乞儿有能力让他活着,他就起码能看到一线生机,但现在是真的没有。
宋百斤眼角抽动,一阵失望,转过头看了一眼老缪,不知为何突然悲戚起来,眼角也开始湿润。
“好了好了,生老病死,原本天定,正如大师所说,我真的是向天偷得余生几日,每一次熬过去,都算是赚的,现在每活一天,同样也是赚的,再说我都这么大岁数了,即便是死,也绝对算是喜丧。”
“那……那……您老还有没有未完成的心愿,如果我能的话……”
“这个……也算了。”
老缪叹了口气说道:“同我生者,早已故去,身边亲眷,大多已经数代,几乎没有来往,说是血缘之亲,但哪有那么亲切?世间早就没有留恋。至于遗憾……哎,人活一世,怎无遗憾?只不过这些遗憾便是再给我几年好活,我依然是完不成,遗憾就是遗憾,若能人力改变,哪还叫什么遗憾?由你来做也是一样,白费功夫罢了。”
“哦……”宋百斤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就低下头去,在一旁沉默不语。
他想到了自己,如果有一天,自己也要这样死去……到时候身边会有多少人为自己而遗憾,为自己而留恋?是孤孤零零的死在病床上,还是在朋友亲人的墓碑前说一句我随后就到?
人生乐趣几多?
死时便有诸多不舍。
想到自己,却也想到亲人。
家里老爷子年岁不轻了,现在看着还硬朗,自己也是一年见不到他几次,但如果有那么一天,或者说必定会有那么一天,他将会离自己而去,彻底离开这个世界,自己……怎么办?
父母,姐姐,甚至大师,他们终究会死,死时便是永别,那时自己又该是何种感觉?
不敢想,一想,自己的胸口就疼,他知道那不是心脏在疼,而是胃,难受的拧在一起,时间长了甚至会穿孔。
乞儿大步走进铜门,其余人立即跟上,进去后,豁然开朗。
相对于身体,过了丹田之上,便是腹部,上通脾胃,下通肠道,是纳物集能之所,说白了就是吃东西消化成能量补充全身所需的地方。
这是一个极大的房间,进去后的一瞬间,大家却没有第一时间感受它的巨大。
而是被眼前的事物……迷花了眼。
宝贝!
都是宝贝!
不能说金碧辉煌,毕竟在那种年代,能被称为宝物的东西其实并不多,而且天朝古时候一直不产黄金,所谓的“金”其实就是黄铜,不做货币,只是一种装饰物,也算是一种赏赐物。细想起来,古人其实也挺务实的,对有功之人的奖赏,一般都是“金”和“帛”,说白了就是装饰品的黄铜,还有各种好布料。
为何如此?却要从当时人们的生活习惯说起,富贵人家的家具,因为气候和房屋结构的问题,即便用最好的拼接方式,也难免不稳,所以在关节处用黄铜包裹固定,就是富贵人家的一种选择,再加上黄铜色泽美观,反倒成为时尚品。
至于这里,也有很多黄铜。
没有经过过度氧化,表面又处理的很好,看起来就跟黄金一样,在一些地方显露出来,惹人爱怜。
至于价值,金银?拜托,这些可都是数千年的古董!
不管是纹饰,还是造型,亦或者所代表的意义,都是从未有过的,关键是没有收到过破坏,完整度极高,实打实的,精选出几个,便是国宝级别!
“天……天呐……我的眼睛,哦!我的二十四氪金狗眼啊,瞎了瞎了这是,发财了!”
宋百斤激动的尖叫了起来。
乞儿在一旁瞥了瞥嘴说道:“拜托,你好歹也是名震台岛的富二代,犯不着因为这些东西就激动成这样吧?”
“你懂啥?我这是……哎呦!”
因为激动,忘了主次,分不清大小王了,自然被宋小小教训。
宋百斤这才尴尬的说道:“其实啊,你看我这样,绝对是个纨绔子弟,能干啥?公司是好,厂子也好,但哪一个能传到我手里?还不是抱着一份吃喝不愁的基金混吃等死?不过有了这些我就不同了,咱们不是有一个古玩店吗?把这些东给放进去,分分钟我就是文玩界的名人了!到时候开个博物馆都行啊,都不用把它们卖掉就有钱进来了!”
听到他这么说,乞儿反倒是愣了一下,他还真没想到,宋百斤这个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家伙,竟然把自己未来的事情想的这么通透。
不过也不知道是宋百斤太多愁善感了还是怎么的,兴奋的脸突然有拉的很长,叹了口气说道:“不过……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其实想想还真是没用呐。我现在倒是有些羡慕古人了,喜欢什么东西,在死的时候都埋上,埋在自己的身边,管他死后能不能爬起来把玩呐,起码这东西就是自己的了,别人也夺不走不是。”
考虑到生死,很多人都是这种状态。
乞儿皱了一下眉头。
因生死而影响心境,会这样很大程度影响一个人心态的,在玄门中就可以叫做走火入魔,日常中,也可以叫做钻牛角尖,其实对心境来说很危险的。
他叹了口气,走过去拍了拍宋百斤的肩膀,说道:“怎么?还在想老缪的事情啊?”
“我……我是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家人,爷爷,父母,还有姐姐……”
“你放心,我指定死在你后面。”宋小小在一旁哼哼的说着。
宋百斤沉默。
乞儿笑了笑,随后看了看那些宝物,又看了看老缪,突然说道:“有一个问题,你来回答一下。”
“啊?好的。”
“为什么,不管是主观的,还是生活所迫的,现代人总要出门打拼,都要成立自己的家庭,然后回到父母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
“呃……不孝呗。”
“呵呵,”乞儿摇了摇头,说道:“其实从古至今都是这样,普通人家……咱么那不算,什么分家产闹矛盾什么的,最大的仇人就在自己家中,自然不用去考虑情感的问题。咱们说大家族。一般家里的老人,都会住在一个宅院或者建筑群中最好的地方,当然也是最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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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要尊敬的嘛。”
“是尊敬,但只是原因之一,一般来说,即便是一个宅院,没有什么事的话,也都是自己忙活自己的事,很少跑到老人身边去,只有什么节假日,或者真的到了需要去请安的时候,才会去看一眼,看了,也就待一会便走了,其实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回。”
“这……这是规矩啊,小辈是不能总去打扰老人的,会影响他们休息……”
“那对他们来说,是休息重要,还是有子孙萦绕膝头来的有趣?”
“这……应该是后者吧,但……但这是规矩。”
“是的,规矩。”
乞儿叹息道:“一个关乎人性关于情感的规矩。不管是古代大家族,还是现代,随着老人年纪变大,年轻一代跟老人见面的时间就越来越少,到了最后,恨不得一年才能见到一面,甚至有些因为工作忙,几年才能见到一次,对吧?即便是打个电话,也会因为互相之间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而选择直接去应付。”
“……嗯。”宋百斤迟疑了一下,然后还是点了点头,他确实也这干过,并且今天被乞儿提出来,他还感觉有些羞愧。
谁知乞儿却立即说道:“这件事没什么,不能说对,但也……不那么错。”
“啊?”宋百斤不理解。
乞儿道:“这种做法,或者这种规矩,是为了最后的离别……而做的预先准备。”
“啥?”
“不懂了?呵呵,人呐,再好的情感,时间长不见面,也会渐渐淡下来。别自以为高尚,其实都是如此。渐渐淡下来之后,其实就无需什么交流,见一面也成为了形式,而等到这一切都发生之后,变成程序一样的形式之后……老人离开了,变成了墓碑,一年去扫墓一次,说说话,烧烧纸……就变得很自然了,就仿佛老人们还活着,而中间这些渐渐疏远,渐渐不那么亲切的时间,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让你在最终得到那个消息的时候,不至于太过崩溃,并显得无比的自然,更能接受。”
凑过来问道:“我说……老缪啊,你难道真的会死吗?”
老缪叹了口气说道:“这件事只怕是躲不过去了,人的命,天注定,这辈子能够遇到什么人,见到什么事,在哪里生?又在哪里死去?这都不一定。我们只能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坦然面对,在机会到来的时候奋力抓紧,如此便足够了。不过能够在死前认识你这样一个忘年交的小鬼,倒也算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宋百斤眼角一阵抽动,忍不住跑到乞儿身边,小声问道:“他……能不能不死啊?都活了一百三十岁了,两甲子还多了十年,现在死在这墓穴中太可惜了吧?大师您就不能想象办法?”
“呵,”乞儿翻着白眼说道:“你还知道他活了一百三十岁了啊?”
“这……”
“他早已经过来寿终正寝的年纪,现在还能活着,算是跟天抢来这么多年。我之前就说过了,人生命理,是有鬼门关的,一关一关的袭来,就像是一次次劫难,一次比一次来的更加密集,一次比一次来的更加凶险,之前的那些关卡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但显然这其中有无数的故事和无比的艰难……与天偷得几日生,这件事最难。这一次,依旧是他的劫难,他能不能过去,这件事其实谁都不知道,怕是连天都不知道,但……即便是我看,他也是必死,这就意味着,即便是我,也没有办法帮他度过这道坎。”
乞儿没有骗他,事实上就是这样,如果乞儿有能力让他活着,他就起码能看到一线生机,但现在是真的没有。
宋百斤眼角抽动,一阵失望,转过头看了一眼老缪,不知为何突然悲戚起来,眼角也开始湿润。
“好了好了,生老病死,原本天定,正如大师所说,我真的是向天偷得余生几日,每一次熬过去,都算是赚的,现在每活一天,同样也是赚的,再说我都这么大岁数了,即便是死,也绝对算是喜丧。”
“那……那……您老还有没有未完成的心愿,如果我能的话……”
“这个……也算了。”
老缪叹了口气说道:“同我生者,早已故去,身边亲眷,大多已经数代,几乎没有来往,说是血缘之亲,但哪有那么亲切?世间早就没有留恋。至于遗憾……哎,人活一世,怎无遗憾?只不过这些遗憾便是再给我几年好活,我依然是完不成,遗憾就是遗憾,若能人力改变,哪还叫什么遗憾?由你来做也是一样,白费功夫罢了。”
“哦……”宋百斤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就低下头去,在一旁沉默不语。
他想到了自己,如果有一天,自己也要这样死去……到时候身边会有多少人为自己而遗憾,为自己而留恋?是孤孤零零的死在病床上,还是在朋友亲人的墓碑前说一句我随后就到?
人生乐趣几多?
死时便有诸多不舍。
想到自己,却也想到亲人。
家里老爷子年岁不轻了,现在看着还硬朗,自己也是一年见不到他几次,但如果有那么一天,或者说必定会有那么一天,他将会离自己而去,彻底离开这个世界,自己……怎么办?
父母,姐姐,甚至大师,他们终究会死,死时便是永别,那时自己又该是何种感觉?
不敢想,一想,自己的胸口就疼,他知道那不是心脏在疼,而是胃,难受的拧在一起,时间长了甚至会穿孔。
乞儿大步走进铜门,其余人立即跟上,进去后,豁然开朗。
相对于身体,过了丹田之上,便是腹部,上通脾胃,下通肠道,是纳物集能之所,说白了就是吃东西消化成能量补充全身所需的地方。
这是一个极大的房间,进去后的一瞬间,大家却没有第一时间感受它的巨大。
而是被眼前的事物……迷花了眼。
宝贝!
都是宝贝!
不能说金碧辉煌,毕竟在那种年代,能被称为宝物的东西其实并不多,而且天朝古时候一直不产黄金,所谓的“金”其实就是黄铜,不做货币,只是一种装饰物,也算是一种赏赐物。细想起来,古人其实也挺务实的,对有功之人的奖赏,一般都是“金”和“帛”,说白了就是装饰品的黄铜,还有各种好布料。
为何如此?却要从当时人们的生活习惯说起,富贵人家的家具,因为气候和房屋结构的问题,即便用最好的拼接方式,也难免不稳,所以在关节处用黄铜包裹固定,就是富贵人家的一种选择,再加上黄铜色泽美观,反倒成为时尚品。
至于这里,也有很多黄铜。
没有经过过度氧化,表面又处理的很好,看起来就跟黄金一样,在一些地方显露出来,惹人爱怜。
至于价值,金银?拜托,这些可都是数千年的古董!
不管是纹饰,还是造型,亦或者所代表的意义,都是从未有过的,关键是没有收到过破坏,完整度极高,实打实的,精选出几个,便是国宝级别!
“天……天呐……我的眼睛,哦!我的二十四氪金狗眼啊,瞎了瞎了这是,发财了!”
宋百斤激动的尖叫了起来。
乞儿在一旁瞥了瞥嘴说道:“拜托,你好歹也是名震台岛的富二代,犯不着因为这些东西就激动成这样吧?”
“你懂啥?我这是……哎呦!”
因为激动,忘了主次,分不清大小王了,自然被宋小小教训。
宋百斤这才尴尬的说道:“其实啊,你看我这样,绝对是个纨绔子弟,能干啥?公司是好,厂子也好,但哪一个能传到我手里?还不是抱着一份吃喝不愁的基金混吃等死?不过有了这些我就不同了,咱们不是有一个古玩店吗?把这些东给放进去,分分钟我就是文玩界的名人了!到时候开个博物馆都行啊,都不用把它们卖掉就有钱进来了!”
听到他这么说,乞儿反倒是愣了一下,他还真没想到,宋百斤这个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家伙,竟然把自己未来的事情想的这么通透。
不过也不知道是宋百斤太多愁善感了还是怎么的,兴奋的脸突然有拉的很长,叹了口气说道:“不过……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其实想想还真是没用呐。我现在倒是有些羡慕古人了,喜欢什么东西,在死的时候都埋上,埋在自己的身边,管他死后能不能爬起来把玩呐,起码这东西就是自己的了,别人也夺不走不是。”
考虑到生死,很多人都是这种状态。
乞儿皱了一下眉头。
因生死而影响心境,会这样很大程度影响一个人心态的,在玄门中就可以叫做走火入魔,日常中,也可以叫做钻牛角尖,其实对心境来说很危险的。
他叹了口气,走过去拍了拍宋百斤的肩膀,说道:“怎么?还在想老缪的事情啊?”
“我……我是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家人,爷爷,父母,还有姐姐……”
“你放心,我指定死在你后面。”宋小小在一旁哼哼的说着。
宋百斤沉默。
乞儿笑了笑,随后看了看那些宝物,又看了看老缪,突然说道:“有一个问题,你来回答一下。”
“啊?好的。”
“为什么,不管是主观的,还是生活所迫的,现代人总要出门打拼,都要成立自己的家庭,然后回到父母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
“呃……不孝呗。”
“呵呵,”乞儿摇了摇头,说道:“其实从古至今都是这样,普通人家……咱么那不算,什么分家产闹矛盾什么的,最大的仇人就在自己家中,自然不用去考虑情感的问题。咱们说大家族。一般家里的老人,都会住在一个宅院或者建筑群中最好的地方,当然也是最深的地方。”
。:`0
“这当然,要尊敬的嘛。”
“是尊敬,但只是原因之一,一般来说,即便是一个宅院,没有什么事的话,也都是自己忙活自己的事,很少跑到老人身边去,只有什么节假日,或者真的到了需要去请安的时候,才会去看一眼,看了,也就待一会便走了,其实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回。”
“这……这是规矩啊,小辈是不能总去打扰老人的,会影响他们休息……”
“那对他们来说,是休息重要,还是有子孙萦绕膝头来的有趣?”
“这……应该是后者吧,但……但这是规矩。”
“是的,规矩。”
乞儿叹息道:“一个关乎人性关于情感的规矩。不管是古代大家族,还是现代,随着老人年纪变大,年轻一代跟老人见面的时间就越来越少,到了最后,恨不得一年才能见到一面,甚至有些因为工作忙,几年才能见到一次,对吧?即便是打个电话,也会因为互相之间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而选择直接去应付。”
“……嗯。”宋百斤迟疑了一下,然后还是点了点头,他确实也这干过,并且今天被乞儿提出来,他还感觉有些羞愧。
谁知乞儿却立即说道:“这件事没什么,不能说对,但也……不那么错。”
“啊?”宋百斤不理解。
乞儿道:“这种做法,或者这种规矩,是为了最后的离别……而做的预先准备。”
“啥?”
“不懂了?呵呵,人呐,再好的情感,时间长不见面,也会渐渐淡下来。别自以为高尚,其实都是如此。渐渐淡下来之后,其实就无需什么交流,见一面也成为了形式,而等到这一切都发生之后,变成程序一样的形式之后……老人离开了,变成了墓碑,一年去扫墓一次,说说话,烧烧纸……就变得很自然了,就仿佛老人们还活着,而中间这些渐渐疏远,渐渐不那么亲切的时间,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让你在最终得到那个消息的时候,不至于太过崩溃,并显得无比的自然,更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