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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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琬已经半年没有来过这儿了,一草一木都是如此亲切,仿佛回到了自己扎根的故土般,连呼吸都是轻快自在的。
  “现在,怕是要叫世子夫人了!”陈师兄将药锄搁在肩上,在伍师兄肩上拍出一个泥掌印,笑着纠正道。
  刘师姐扳着明琬的身子左右瞧了瞧,“来,让师姐看看小明琬有何变化!啧啧,做了世子夫人就是不一样,瞧瞧这浑身的贵气……就是肚子怎的还不见动静?哈哈哈,可要师姐配一副强身壮肾丸给你家夫君补一补?”
  这些药园生都是从寻常百姓中选□□的聪慧者,最是朴实单纯,说话虽糙但心眼不坏。
  明琬心情舒畅,还未寒暄几句,就听见众人身后传来一声沉重的咳嗽。
  众人回头,却是须发皆白的主药大人拄着拐杖而来,沉着脸喝道:“没大没小,尊卑不分,成何体统!”
  一干少年忙分开两列立侍,勉强端正站好,齐齐躬身道:“主药大人。”
  明琬也跟着行礼,却见主药先一步颤巍巍拢袖,正色道:“世子夫人来此,有何贵干?”
  明琬脑中还残留着年少时弄混了草药,被主药打手板的记忆,忙恭敬地说明来意。
  主药听后,神色稍缓,思忖良久道:“如今药园人手已足,你留在此处也是屈才。这样,老夫为你引荐,去你爹的太医署坐诊,为宫中宫女内侍诊治隐疾。虽说患者皆为奴仆,位卑贫寒,但医者大慈,不分贵贱,是个很好的历练机会。”
  明琬自是求之不得,执着主药大人的引荐就去了太医署。
  明承远看到女儿来此,颇为惊讶,嘴上说她胡闹,但心底却是十分赞许她的上进心,便允许她在太医署的门边支个布棚问诊。
  短短数日,找明琬看诊的宫人越来越多。
  太医皆是为皇家贵胄办事,一般不屑于与宫人为伍。故而宫女太监们若生了病,是极少有机会就诊的,要么生生捱过去,要么高价找有门道的大太监、嬷嬷们胡乱买些药材,喝了听天由命。
  一般的小病小灾,明琬皆能应付,实在是有疑难杂症,她便会诚恳地去请教当值的太医,虽说总是遭受冷眼居多,但毕竟是同僚之女,态度又端正,故而并未遭受太多刁难。
  果然一旦忙起来,她就没空闲去想闻致的事了,日日充实得很。
  连着几日的阴雨天,能拿到牌子来看诊的人少之又少。
  明琬正趴在桌上,抵着下巴出神,便见一个发丝湿透的小宫女颤巍巍进来,紧张地左顾右盼。
  小宫女大概和明琬一般年纪,很清秀,脸色惨白,怯生生的样子。明琬问她哪里不舒服,她不说话,只是低着头使劲绞着帕子,手指颤抖得厉害。
  明琬耐心地等她回答。
  过了很久,确定四下无人,小宫女这才嗫嚅着嘴飞快说了句什么。
  明琬听见她颤声说的是:“大夫,有没有滑胎药。”
  明琬不知该说什么好,自己也被弄得紧张兮兮的了。她不知道这位可怜的宫女遭遇了什么,但她很认真地告诉对方:“抱歉,我没有那个东西,你再想想别的办法,千万保护好自己……今日,我就当没见过你,快走吧!”
  送走小宫女,明琬的心情也如这初夏的天气般阴沉湿漉。
  深宫似海,吞没多少黑暗,一条人命栽在其中,甚至溅不起丝毫水花。
  回到宣平侯府的时候已过申时。
  两个侍婢垂着头战战兢兢地立在门外,而厅中,闻致守着一桌已经凉透的饭菜,一如她生辰那夜,表情万分精彩。
  四月二十三,正午,他说会给她补上一顿家宴。
  “小姐……”青杏大概已经承受过一番闻致的怒火,迎上来接过明琬的伞,都快哭出来了。
  明琬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朝厅中走。
  “站住!”闻致叫住路过的明琬,面沉如水道,“你迟了两个时辰。”
  明琬睁着温润的眼看他,反问道:“我等了你一夜……不,应该是很多个等你归来的夜晚。如今世子不过等了两个时辰,就受不了了么?”
  不知是不是错觉,闻致竟流露出些许受伤的神色,喉结滚动,哑声问她:“你故意的?”
  明琬嘴唇动了动。
  每次都这样,看到闻致难受,她心中只会更痛十倍,一时间讥讽的话也说不出了,怏怏闭了嘴。
  “那天你自顾自说完话就走,我可有应承?”明琬每次和他讲道理都会弄得自己十分难受,实在不想再吵了,只好深呼吸一番,尽量用温和的语气道,“你这么聪明怎会不明白,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补不回来的。”
  闻致面色冷白,专注地看着她,眸中情绪几度翻涌,最终又归于虚无。
  既然补不回来,那就丢弃它重新开始,这是闻致一向的风格,冷硬而又自私。他平复心情,转而抬起干净瘦削的下颌,邀请道:“过来,陪我吃饭。”
  明琬终于明白这些天她的愠怒从何而来了,因为闻致待她的态度就如同待一只小狗儿,高兴时就使唤逗弄一番,不高兴时就丢在一边任她自生自灭。
  没有人在乎一只小狗被抛弃时,它的心里会想些什么。
  她太生气了,抿着唇,以至于一时没有做出反应。
  闻致以为她在拒绝,皱起好看的剑眉,而后推动轮椅,伸手攥住明琬的腕子,将她轻而强硬地拉到桌子边。
  一旁紧张观望的丁管事立即调整椅子的位置,使得明琬能顺利坐下,而后悄悄挥退一干侍从。
  明琬坐在位置上,并未动碗筷,闻致难得纡尊降贵,为她夹了块醋溜小排。
  明琬望着青瓷碗中那截淋了晶莹芡汁的排骨,胸口如塞了两团棉花,复杂道:“世子难道不知,我不爱吃酸甜口味的菜么?”
  闻致握箸的手一僵。
  他很快又露出从容的神情,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弄走了那块排骨,问:“你喜欢吃何物?”
  明琬祖籍蜀川,偏爱辛辣。
  她记得闻致爱吃肉,不爱蔬果,不爱甜食,猫舌头,茶汤都要晾温了才肯喝……而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大半年,闻致却未曾留意过她的喜好。
  直到此刻,明琬依然喜爱闻致,可那团炽热燃烧的懵懂爱意之中始终横亘着一根尖刺,时时刻刻提醒她:这样不对等的感情要延续一辈子,是件多么可悲的事。
  她很难受,为何闻致不可以对她好一点呢?
  可若是厌恶,为何不直接休弃,而是将她圈在府中,给她一点希望,又再亲手掐灭她的希望?
  “不必了,我有手,我自己来。”明琬夺过碗,自己胡乱夹了些菜,也没看清楚是什么,直往嘴中塞。
  “从明日起,你不必去太医署了。”闻致忽然道。
  明琬嘴里的饭菜还没有咽下,不可置信地看他:“你说甚?不对,你如何知道我去了太医署?”
  “不重要。你只需知道,明日起不必去太医署,近来……”
  “我要去。”
  她少见的执拗,不似先前好哄,闻致盯着她,强硬道:“明琬,你听话。”
  明琬觉得自己噎得慌,端起茶盏一饮而尽,将杯盏顿在桌上问:“如果,我一定要去呢?”
  “我说了,不许去。”大概觉得自己的态度太过霸道,闻致又放缓了声音,别开视线道,“你不是,要给我治腿的吗?”
  他竟是搬出了这个理由!
  当初将她拒之门外的情景,他忘了吗?
  明琬气极反笑,胸口不住起伏道:“闻致,我不会再围着你一个人转了。”
  闻致神色复杂,眸底焦躁更甚,问道:“为何?就因为你生辰那夜,我未及时赶到?”
  明琬不知怎么跟他说,良久道:“你记得除夕那晚,你一句话不说将我扔在大街上的事么?”
  闻致压着唇,道:“可后来,我惩罚那个小偷了。”
  “症结根本不在小偷身上!闻致,你这个听不懂人话、没有感情的大混蛋!”
  明琬几欲气出一口凌霄血,眼泪都快逼出来了,呼吸急促道,“你可知道,学医之人切脉问诊,双手十分重要,指腹容不得一丝老茧。阿爹从未让我干过半点杂活,就是为了保持双手的细嫩灵敏,但我为你做了两个月的药膳。”
  闻致想起前段时间,明琬葱白的嫩手上时而冒出的伤痕,心中蓦地一紧。他簪着明琬送的木簪,垂下眼的样子有些沉郁,良久轻声道:“我从未要求你做这些……”
  “这句话倒是将你自己撇得干净!你永远都是这样,从不领情,从来都没有共情可言!”
  明琬道:“你这段时间夜夜晚归,却从不差人来府中通报一声,我夜夜守着一盏灯等你归来,掐着自己的胳膊不敢睡,就是怕自己贪睡耽误了给你针灸双腿。你倒好,一天比一天晚,甚至一声不吭消失数日,现在每每想起,我都会骂自己一句‘大傻瓜’!你知道太医署要培养一名女侍医出来,需要花上多少时间精力么?从我记事开始便跟着父亲识字辨药,十年的努力,不是用来用来浪费在等候你这种事上的!”
  她如连珠炮语,闻致只是静静听着,脸色越来越难看。
  “你能在外忙碌,凭甚我要独守空房?”大概是情绪激动,明琬带肉的雪腮上浮现一抹浅淡的嫣红,如粉霞堆雪。她说,“我会继续为你治腿,直到好为止。但我要过自己的生活,不想再追着你跑,不想再被无形的枷锁困在你身边。”
  明琬不是在开玩笑。
  明白这一点的闻致没由来心慌。
  但他将情绪深埋在冰封的心底,埋在冷冽泛红的眸色下,不让人看出丝毫的脆弱端倪。
  他有很多话想说,痛苦的,挣扎的,顾虑的……但,他只是轻轻握住了明琬颤抖的指尖,精致清俊的脸庞逼近,用隐忍而又冷傲的语气道:
  “你的生活,就是留下来做世子夫人。这一点,你嫁来的那日就该认命。”
  作者有话要说:闻致可能不是我亲生的,谁将我的男主掉包了?请还给我的女鹅好吗???(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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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枷锁
  厅中, 闻致问她:“你准备在生辰宴那晚说的话,是什么?”
  明琬心中酸痛。
  生辰宴那晚,她穿了漂亮的新衣裳, 施了薄薄的红妆,点着烛火守着满桌佳肴,准备用孤掷一注的勇气将腹中藏匿的少女情思告知。她以为只要用自己全部余温融化闻致心中的寒霜, 就可以换来他片刻的驻留, 但到头来, 她得到的只是心灰意冷,伤痕累累。
  “我想告诉你, ”明琬看着闻致幽邃的眼睛,指尖微凉, 竭力用自己最平静的语气微颤道,“你就是一个脾气固执、冷心冷肺的混蛋, 守着你的自傲和满身尖刺过一辈子吧!我再也不要喜欢你!”
  屋檐的雨水淅淅沥沥地垂落, 溅在阶前。她看到闻致的眸色如同掐灭的灯火, 一点点黯淡下去,化作一片死寂的深渊。
  闻致的眼睛里有血丝,阴雨天的晦暗落在他脸上, 显得沉重又悲伤。他松开了明琬, 望着满桌基本没怎么动但是已经凉透的饭菜, 冷冷道:“我不知何谓‘喜欢’,也不需要那种东西。我只知婚姻非儿戏,将你留在身边随时能见, 这便够了。”
  “闻致,你有恶疾!不在腿上,而在心里!”明琬简直心力交瘁, 腾地起身道,“我不想和你说话了,你根本听不进别人的话!”
  她愤愤拉开椅子,转身欲走,却听见闻致冷硬的嗓音传来,显得突兀:“以前,沈兆常说我是这世上最得天独厚之人,他嫉妒我。”
  沈兆是他的姐夫,闻雅的丈夫。
  也是死在雁回山的七万人之一。
  明琬不记得是听谁说过,听闻沈兆死的时候后背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几乎被箭矢钉成了人形筛子。他用自己的身躯护住了闻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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