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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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琬!”闻致向前一步,因为起身太过匆忙而撞倒了椅子,攥住她的腕子哑声道,“我……”
  明琬不喜欢他说不过就禁锢的戏码,皱眉抽出手道,“怎么,闻大人要将我关起来,锁在身边吗?”
  闻致望着她,呼吸凌乱,眼眶赤红,俨然已游走在失控的边缘。
  像是经历了一场极为惨烈的斗争,他终是张了张薄唇,以极轻且艰涩的嗓音,垂首道:“……我错了。”
  明琬身形一顿,面上的警惕还未消散,不可置信地抬眼看他。
  五年以前,他在漫长的宫道上,面对文官们的嘲弄和讥讽,依旧扬着高傲的头颅斩钉截铁道:“我没错!”
  五年以后,他如同一个残败的斗士低下了头颅,将唇抿得死白,向他此生执念成疾的女子致歉,哑声恳求:“我错了,明琬。你说得对,我有病,心中住了个阴暗的怪物……你再给我些时间,我能控制自己。”
  他垂眼盖住眼中的红,睫毛几度颤抖,压抑道:“我……爱你,尝试了很多种方法来爱你,可为何,每一种都是错的。”
  就在昨天晚膳前,小花和丁叔还在同明琬聊闻致的心病。
  丁叔道:“夫人,闻大人脾气总是好一阵歹一阵的,并非他生性反复无常,而是他生病了呀!因为对夫人没有安全感,故而犯病,夫人多陪陪他,病就又好些了。”
  “是这样?”明琬将信将疑。她一向认为,没有谁离开谁会活不下去的,丁叔说她是闻致的药,未免太抬举她了。
  小花支起一条腿踩在椅子上,仰首饮酒道:“我倒知道一个法子,只需一句话,便可治好闻致那患得患失的心病。”
  明琬问:“是什么话?”
  小花笑嘻嘻道:“闻致不就是担心嫂子会走嘛!所以,嫂子只需站在闻致面前,对他说上一句‘我爱你,一直到现在都爱着你’,两人在一起,什么病都好啦!”
  明琬无言,白了小花一眼,而后断然道:“我不要。他不曾说爱我,我凭甚要说爱他?”
  哪怕在当年离去之时,闻致红着眼摔倒在地,也不曾说过一个“爱”字来挽留她。
  而此刻,在书房中,闻致对她说“我爱你”。
  明琬等这句话等了五年,久到她都快忘了自己在坚持些什么。
  明琬不知自己是如何离开书房的,闻致是什么神情,她没敢看。
  厢房中灯影明丽,青杏正在整理熨烫齐整的新衣,见到明琬进门来,便笑着道:“小姐,我给你缝了件新衣,是你喜欢的杏粉色!”
  明琬晃晃悠悠,失神地走到青杏身后,将头靠在她的肩头,闷闷唤道:“青杏。”
  “小姐怎么啦?”青杏忙放下衣裳,转身捧起明琬的脸瞧了瞧,担心道,“是和闻大人吵架了么?”
  明琬摇了摇头,失神半晌,方做梦般道:“他说,他爱我。”
  青杏颔首,期望下文道:“然后呢?”
  “闻致刚才,说了他爱我。”明琬又重复了一遍,咬重了“闻致”二字。
  青杏一脸理所当然,眨眼道:“我知道是他呀,有何不对么?”
  青杏的反应太过平静,明琬疑惑抬眼道:“你不觉得奇怪么?不觉得惊讶?我以为闻致那样的性子,是永远都不懂爱,永远都不会对我说出这三字来的。”
  “小姐,你平时那么聪明果断,怎么这事反倒看不透啦?”青杏摆出一副先生的面孔来,细数道,“你看,你和闻大人做了六年夫妻,他都不舍得强迫你圆房,你走后,他憋出心病来,相聚后又精心照着你的喜好安排膳食起居,唯恐你吃得不好住,得不痛快……这不是爱,是什么?”
  明琬混混沌沌,哑口无言,只好戳了戳青杏的额头,羞恼道:“你这丫头有了小花,就‘叛变’阵营了?”
  “哪有?青杏永远都是向着小姐的,只是小姐不在的这五年,我看得多些罢了。”青杏小声道,“那,小姐听了他这番表白,是开心还是不开心呀?”
  明琬想了想,终是长叹一声倒在榻上,将脸埋在被子中低低道:“……我不知道,现在心跳好乱,脑子一片空白。”
  闻致连着几天都极少现身,偶尔用膳时出现,也对那夜书房之事闭口不提,会沉默着将明琬喜欢的菜换到她面前,一切仿佛如常照旧,又好像有什么地方变了。
  连着半个月的阴雨天,巷中有人披蓑戴笠,挑着担子卖枇杷。
  明琬让侍婢买了些回来,炼冰糖川贝枇杷膏。小炉上热气腾腾,明琬不住用木勺搅动砂锅中琥珀色的枇杷膏,正出神间,忽见一片阴影笼罩。
  她抬首,看到了闻致颀长挺拔的身姿。
  大概是阴雨天腿疼,他皱着眉,撑着案几极其缓慢地跪坐在席上,而后伸手从明琬手中接过木勺,替她搅弄那粘稠剔透的枇杷膏,沉声道:“去换身衣服,半个时辰后随我赴宴。”
  这个要求实在来得太过突然,明琬愣了愣,问道:“赴什么宴?”
  闻致慢斯条理搅动药膏,一举一动风雅无比,眉目隐在升腾的热气后,缓慢道:“鄱阳郡公的寿宴,长安权贵皆会携女眷赴宴。”
  朝中最忌结党营私,尤其是闻致这般身居高位之人行事更要小心谨慎,至少回归长安这数月明琬从未见闻致参加过谁的寿宴,一般都是接了请帖后命丁管事准备一份寿礼送过去就算礼成……为何今日鄱阳郡公的寿宴,竟会劳他亲自登门祝寿?
  虽心有疑惑,但明琬并未多想,应声起身,前去更衣梳洗。
  她换了身精致却不张扬的藕粉新衣,挽起长发,配上闻致送的玉簪、耳饰和香囊,大概是常用玫瑰养颜膏和注重养生的缘故,她肌肤仍如少女般幼嫩白皙,稍加打扮别有一股清丽窈窕的气质。
  见到她一身盛装上车,车中等候的闻致明显怔了怔,深邃的凤眸在她脸上停留许久,方轻声命令侍从:“走。”
  马车驶入永安街,郡公世子亲自出门迎接,明琬拢袖端庄跟在闻致身后半步,与他一起踏上长长铺就的红毯之上。
  天气阴沉,门口的石阶颇陡,明琬有些担心闻致的双腿,但他神色如常,一步一步走得很稳。
  到了郡公府门口时,闻致忽的停了步伐,当着满堂宾客的面,他轻而坚决地握住了明琬的手,将明琬的手指攥在掌心,很令人安心的力度。
  明琬心蓦地一跳,下意识缩了缩手,没成功。
  她面上挂着得体的笑意,袖中的手却是捏了捏闻致的指节,低声道:“这么多人看着呢,你作甚?”
  闻致面色不改,淡然道:“就是要让他们看着。”
  满堂宾客自动分列红毯两旁,衣着华贵的公子夫人们陆续朝闻致夫妻拱手行礼,有几个胆大的妇人聚在一起,以扇掩唇,正从扇子后抬起妆画精致的眼来,吃吃笑着打量明琬。
  闻致淡然回礼,而后又牵着明琬的手让她站在自己身侧,朝众人引荐道:“这是内子明氏,精通岐黄药理,长安城内无人出其右,今后还望仰仗诸位夫人多多照顾。”
  他如此堂而皇之地炫妻,一时间诧异者有之,艳羡者有之,衣着鲜亮的贵夫人们俱是盈盈一福,笑着迎上来,一口一个“闻夫人”,将明琬从闻致身边拉开了。
  明琬不曾见过这般阵仗,鼻端满是脂粉香气。她扭头回身,有些无措地望向闻致。
  闻致眉目疏朗清俊,站在原地目送她,轻声道:“去吧。”
  “是呀,闻夫人!咱们去女客席上聊,离他们那些满口‘之乎者也’的男人远些。”
  “闻夫人,听闻你是医官之女,还外出游历了几年,想必定是十分不凡!”
  “对了闻夫人,我这脸上的总是生些红红的面疮,敷了多少药都不见好,您可有法子呀?”
  “还有我!我这月事都大半年没来了,正愁怀不上孩子呢!”
  耳畔叽叽喳喳一片闹腾,明琬被吵得脑仁疼,只好苦笑道:“夫人们莫急,一个一个来。面疮是因内火而生,光外敷是不顶用的,还需从膳食上调理。至于月事,我需号脉之后方能定夺……”
  贵夫人们多少有些富贵病或难言之隐,苦于礼教森严不得轻易求医。明琬看着这些围着自己絮叨不停的夫人们,忽而明白闻致今日为何要带她前来了。
  目的并非贺寿,而是要将她引荐给长安的贵妇们,为她打开施展医术的另一扇门。
  小花曾对她说:“嫂子没发现么?闻致正在一点点弥补你曾经失去的东西。或许他做得不尽人意,或许他的方式太过直接而显得脑子有病,但他至少,是在用他的方式挽回你。”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不太敢看评论23333
  ps:修了下文,因为这篇文追妻没有国恨家仇或是别的什么负心误会,主要是性格不合,所以两个娃都有自己的性格缺陷,男主的偏执,女主感情创伤后的自我防御……不过呢,好在男主迈出了至关重要且决定性的一步!
  唉,我这当妈的更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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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2章 温柔
  闻致站在往来招呼的宾客间, 注视着远处被女眷包围的明琬,看着她时而倾身询问,时而伸指切脉, 举止从容自信, 偶尔笑弯了眼睛,是从未有过的洒脱明朗。
  她不知道,昨夜闻府的灯火彻夜不息。
  “我不知该怎么做, 丁叔。”书房中,闻致的面色少见地彷徨, “我心里有很多话,可是说不出来。”
  丁叔望着眉间沉郁的闻致,语重心长道:“阿致呐,听丁叔一句话,你不妨试着相信夫人, 莫要像盯犯人似的时刻担心她逃跑。你想想,五年前你身患重疾、声名狼藉, 她尚且能爱上你, 现在的你总比五年前要好吧?那夫人有什么理由不会喜欢你呢?只是你越抓得紧, 便越会激起她过往的记忆,越会将她推开……夫妻嘛, 若是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谈何走远?”
  闻致眸色明暗不定,良久轻声道:“丁叔的意思是?”
  “不妨试着放松些。”
  “她会走的, 丁叔。她讨厌我。”
  “不会的,她若真厌你至极,就不会回来,她难道缺你这几两诊金?”
  丁叔叹道, “你想呀,夫人现在举目无亲,唯一的依靠就是你。她身为弱女子悬壶济世,选的路已是艰难,若是连你都不支持她,那她对你还有何期待呢?”
  “我并非不支持,只是不愿她对谁都这么好。丁叔,你可知道,每个靠近她的男子,我都嫉妒得快要发狂……我控制不住。”
  “可是阿致,人是你追回的,这些问题你难道未曾想过?大概夫人是觉得你只愿意接受你想接受的,不愿接受的就自行替她决断剔除,缺乏沟通,夫人她真正介意的兴许就是这些吧。”
  丁管事指了指案几上的糕点,示意道:“就像是她想要豆糕,而你却硬塞给她一块酥糖,出发点虽好,却并非是她想要的。丁叔知道你在努力,知道你的苦衷,只是从夫人的心思来说,重归于好如同治疗疾病,下猛药不如对症下药。”
  “阿致,夫人她常与我和小花谈论你,话里话外并非全然无情。你们之间,就只差最后一把火啦。”
  ……
  郡公府树荫浓密,紫薇花下衣香鬓影,纨扇轻摇,一派言笑晏晏的和乐之景。
  明琬一一给那群贵夫人答疑问诊,有些不愿让外人知道自己隐疾的,便写了纸笺悄悄递与明琬,与她另约时间上门问诊。如此直到宴会开始前,明琬方从中脱身,在花荫下寻了个女客席位坐下。
  谁知刚入座,便听见隔壁席位上传来一个清灵的声音,轻嗤道:“你真可怜。”
  明琬扭头一看,是张明艳熟悉的面孔——鄱阳郡公的孙女,乡君萧元乐。
  明琬颔首问礼,对萧元乐方才的轻嗤感到莫名,莞尔道:“乡君所言何意?”
  “你是真看不出来,还是假看不出来?”大概是祖父寿宴的缘故,萧元乐今日并未穿戎服,而是一身鲜妍的红裙裾,挽着端庄的鬟发,朝远处聚在一起闲聊的士族夫人们抬抬下巴。
  明琬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贵妇们三三两两聚集,以扇掩唇窃窃私语,时不时偷偷朝明琬的方向望上一眼。
  “方才闻致当着众人的面引荐你,羡煞一片妇人,你一定很感动吧?”
  萧元乐以指尖绕着腰间的香囊穗子,挑起柳眉,一副“我什么都懂”的样子,“你瞧,那些眼高如顶的官夫人明面上羡慕你、奉承你,说你是女扁鹊在世,一转身换副面孔,还不知如何在背地里编排你呢!她们不过是攀援寄生的藤蔓,倒瞧不起你这棵独挡风雨的野草……”
  萧元乐虽然总是一副倨傲的神情,但言辞中隐隐抱有不平之气。若是忽略她将自己譬喻成“野草”这点,姑且算得上是面冷心热。
  明琬暗中揣摩她的来意,端起茶盏浅抿一口,而后道:“嘴长在别人身上,说几句碎话伤不了我分毫,纵使她们心中再多不满,也照样得求我为其诊治。如此看来,她们岂非比我更可怜?”
  “你真是笨死了!”萧元乐焦躁起来,皱起眉头看明琬,“你知道那些后宅妇人如何说你吗?她们说,当初你嫌弃闻致是个残废,利用他救出你爹便弃他而分居;如今他病好了,当大官了,你又眼巴巴地回来,是个嫌贫爱富的势利小人!哼,男人总是没错的,错的都是女人,更可怕的是竟然连女人自己也这般认为。好像只要一个人玩弄权术,当了大官,人们就能原谅他所有的罪孽。”
  明琬顿神。她与官夫人们并无交集,竟不知长安的妇人是如此看她。
  萧元乐冷笑道:“一个曾经声名狼藉的‘病罗刹’,真会那般痴情无瑕?傻子才信!如果我是你,我定要将他老底兜穿,让他也尝尝被千夫所指的痛,方能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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