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201)想抢过来
他才不会相信他所说的,是来这里看自己的,更何况,上次的时候,他来到这里,分明还见过他的。
林烨说:“既然来看过了,现在,你也该离开了。”
林烨这样子,分明是已经在下逐客令了,阎王自是听出来了,只不过,这会儿看着林烨迫切的想要让自己赶紧走的样子,他反而,有些不想走了呢。
阎王没说什么,干脆,走到了一边,坐了下来。
林烨看到阎王这样子,身上的气息,当即发生了改变,他现在,是真的很想要将眼前这个人给扔出去。
阎王看着林笛,问道:“就是你私自篡改了生死簿。”
阎王这话,并不是在问着林笛,而是确定,现在的地府,毕竟是他在管理,所以,这件事情,自然是有人跟他禀报的。
不过,好在他们改的并不离谱。
记得很多很多年以前,还曾有人跑到地府,直接将地府中所有的生死簿给毁掉的呢,那时候,可是差点世界大乱,要知道,生死簿一旦被毁掉,那么,所有人的寿命,将会无限延长。
最后,是实在没办法,他们地府中的人,连夜编写,这才将所有的生死簿给补了上去的,那时候,他们地府中的鬼,真是可怜的一匹。
尤其是,那个时候没有现在这么高科技,所有的生死簿,都是手写的,所以,可想而知,他们会累到什么地步。
现在,所有的东西,都是输入到电脑中的,真是方便不少。
阎王看着眼前的人,在看看林烨,心中暗暗的想,这么美的一个小美人,居然就被林烨这么个大猪蹄子给拱了,真是可惜啊可惜。
这样想着,阎王还摇了摇头,脸上对林烨带着一丝嫌弃。
在看到站在林笛身边的欢欢,阎王的眼睛亮了亮,其实,从刚才第一眼注意到眼前这个小女孩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了,这小女孩,长得真是可爱。
这次,林笛看着阎王的目光,也有一些不善了,这个阎王,他这是什么目光,看着欢欢,总觉得,有些不怀好意。
阎王讪讪的摸了摸鼻子,他刚才,分明什么都没有做好不?
这人怎么这么防备的看着自己?尤其是,她的脸上,还带着不善。
“阎王,若是您没事的话,我们要先休息了,慢走不送。”林笛此时,对这个所谓的阎王,已经没有什么好感了,本来,之前的时候,看着他,是个美男子,还有那么一点好感的,可就在刚才,他居然盯着欢欢看,而且,他那个眼神,不管林笛怎么看,总觉得,他的目光看起来,有些那啥。
希望是她多心了吧,不然,就算他是阎王,是这冥界的管理者,她也绝对不手软,非要揍的他哭爹喊娘才是。
当然了,前提是,她必须要能够揍的过他才行。
林笛想了想,他们之间的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她想,她多半是揍不动他的才是,真是气人。
林笛的目光,放在了林烨的身上。
没关系,她还有男人,就不信她男人还给揍不动阎王了。
“那行吧,我先走了,欢欢,我明天再来看你啊。”阎王临走的时候,顺便跟欢欢说了一句,只不过,欢欢并没有理会他,只是看了他一眼,就低下了头,看着自己手中,攥着的林笛的衣角。
林笛看了看阎王,在看了看自己的女儿,这绝对不是自己的错觉,这个阎王,绝对对欢欢别有所图。
阎王走了之后,林笛就让欢欢回去自己的房间中了。
至于林笛,此时还是在想着阎王的事情,她想了一会之后,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她开口问林烨:“你跟阎王认识的时间久,那个阎王,是个什么样的鬼?”
但愿他对欢欢,没有什么所图的,不然,她绝对会让他后悔。
虽然说,实力不如人家,但他好歹也是有个系统的,有这么个系统在手,简直可以说,是个作弊神器了。
反正,她是不会怕阎王的。
“他啊,一般般,反正,不是什么好鬼,小笛,你以后,一定要记得离他远一点才是。”林烨很不喜欢自家女人口里会提起别的男人,这会儿,也是不遗余力的在林笛的面前,抹黑阎王。
林笛听到这话,心中暗暗的决定,看来,以后得注意着点,绝对不能让他跟欢欢多接触。
或许,是她真的多想了吧,她总觉得,刚才阎王看着欢欢的时候,那目光中,有一些其他的东西,下意识的,林笛就不想要欢欢跟他多接触。
只不过,林笛根本没想到,她越是阻止,有些事情,反而越是不按照她所希望的去发生。
不得不说,林笛的第六感,还是很正确的,此时离开林烨宅子的阎王,可不就是在想着自己所见到的那个小女孩吗,叫林欢欢,欢欢,名字很好听,他喜欢。
想到林这个姓,阎王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嫌弃,是的,他有些嫌弃林这个姓,准确来说,他并不是嫌弃林这个姓,而是不想要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的身上,居然绑上了林这个姓。
一想到,欢欢是林烨的女儿,他就有些烦躁,若是其他人的女儿,以他的身份,直接抢来就是了,何必那么麻烦,但是现在,欢欢居然是林烨的女儿,这可就麻烦了。
至于林笛,那个女人看着倒是一副无害的样子,可是,他在靠近她的时候,却从她的身上,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气息,那种气息,虽然他并没有感觉到危险,可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气息。
总之,林笛肯定也不是个好惹的,尤其是,看到她那么护着欢欢,甚至,警惕着自己,他这心里,怎么就那么的不爽呢?
虽说,林笛能够这样护着欢欢是好事,可这警惕他,防着他,他是真的不大爽。
而且,欢欢还有些怕自己,这就难办了。
一路上,阎王都在想着,要怎么将欢欢抢过来,让欢欢留在这里,陪着自己,要知道,他日复一日的待在这里,也是很无聊的。
林烨说:“既然来看过了,现在,你也该离开了。”
林烨这样子,分明是已经在下逐客令了,阎王自是听出来了,只不过,这会儿看着林烨迫切的想要让自己赶紧走的样子,他反而,有些不想走了呢。
阎王没说什么,干脆,走到了一边,坐了下来。
林烨看到阎王这样子,身上的气息,当即发生了改变,他现在,是真的很想要将眼前这个人给扔出去。
阎王看着林笛,问道:“就是你私自篡改了生死簿。”
阎王这话,并不是在问着林笛,而是确定,现在的地府,毕竟是他在管理,所以,这件事情,自然是有人跟他禀报的。
不过,好在他们改的并不离谱。
记得很多很多年以前,还曾有人跑到地府,直接将地府中所有的生死簿给毁掉的呢,那时候,可是差点世界大乱,要知道,生死簿一旦被毁掉,那么,所有人的寿命,将会无限延长。
最后,是实在没办法,他们地府中的人,连夜编写,这才将所有的生死簿给补了上去的,那时候,他们地府中的鬼,真是可怜的一匹。
尤其是,那个时候没有现在这么高科技,所有的生死簿,都是手写的,所以,可想而知,他们会累到什么地步。
现在,所有的东西,都是输入到电脑中的,真是方便不少。
阎王看着眼前的人,在看看林烨,心中暗暗的想,这么美的一个小美人,居然就被林烨这么个大猪蹄子给拱了,真是可惜啊可惜。
这样想着,阎王还摇了摇头,脸上对林烨带着一丝嫌弃。
在看到站在林笛身边的欢欢,阎王的眼睛亮了亮,其实,从刚才第一眼注意到眼前这个小女孩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了,这小女孩,长得真是可爱。
这次,林笛看着阎王的目光,也有一些不善了,这个阎王,他这是什么目光,看着欢欢,总觉得,有些不怀好意。
阎王讪讪的摸了摸鼻子,他刚才,分明什么都没有做好不?
这人怎么这么防备的看着自己?尤其是,她的脸上,还带着不善。
“阎王,若是您没事的话,我们要先休息了,慢走不送。”林笛此时,对这个所谓的阎王,已经没有什么好感了,本来,之前的时候,看着他,是个美男子,还有那么一点好感的,可就在刚才,他居然盯着欢欢看,而且,他那个眼神,不管林笛怎么看,总觉得,他的目光看起来,有些那啥。
希望是她多心了吧,不然,就算他是阎王,是这冥界的管理者,她也绝对不手软,非要揍的他哭爹喊娘才是。
当然了,前提是,她必须要能够揍的过他才行。
林笛想了想,他们之间的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她想,她多半是揍不动他的才是,真是气人。
林笛的目光,放在了林烨的身上。
没关系,她还有男人,就不信她男人还给揍不动阎王了。
“那行吧,我先走了,欢欢,我明天再来看你啊。”阎王临走的时候,顺便跟欢欢说了一句,只不过,欢欢并没有理会他,只是看了他一眼,就低下了头,看着自己手中,攥着的林笛的衣角。
林笛看了看阎王,在看了看自己的女儿,这绝对不是自己的错觉,这个阎王,绝对对欢欢别有所图。
阎王走了之后,林笛就让欢欢回去自己的房间中了。
至于林笛,此时还是在想着阎王的事情,她想了一会之后,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她开口问林烨:“你跟阎王认识的时间久,那个阎王,是个什么样的鬼?”
但愿他对欢欢,没有什么所图的,不然,她绝对会让他后悔。
虽然说,实力不如人家,但他好歹也是有个系统的,有这么个系统在手,简直可以说,是个作弊神器了。
反正,她是不会怕阎王的。
“他啊,一般般,反正,不是什么好鬼,小笛,你以后,一定要记得离他远一点才是。”林烨很不喜欢自家女人口里会提起别的男人,这会儿,也是不遗余力的在林笛的面前,抹黑阎王。
林笛听到这话,心中暗暗的决定,看来,以后得注意着点,绝对不能让他跟欢欢多接触。
或许,是她真的多想了吧,她总觉得,刚才阎王看着欢欢的时候,那目光中,有一些其他的东西,下意识的,林笛就不想要欢欢跟他多接触。
只不过,林笛根本没想到,她越是阻止,有些事情,反而越是不按照她所希望的去发生。
不得不说,林笛的第六感,还是很正确的,此时离开林烨宅子的阎王,可不就是在想着自己所见到的那个小女孩吗,叫林欢欢,欢欢,名字很好听,他喜欢。
想到林这个姓,阎王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嫌弃,是的,他有些嫌弃林这个姓,准确来说,他并不是嫌弃林这个姓,而是不想要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的身上,居然绑上了林这个姓。
一想到,欢欢是林烨的女儿,他就有些烦躁,若是其他人的女儿,以他的身份,直接抢来就是了,何必那么麻烦,但是现在,欢欢居然是林烨的女儿,这可就麻烦了。
至于林笛,那个女人看着倒是一副无害的样子,可是,他在靠近她的时候,却从她的身上,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气息,那种气息,虽然他并没有感觉到危险,可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气息。
总之,林笛肯定也不是个好惹的,尤其是,看到她那么护着欢欢,甚至,警惕着自己,他这心里,怎么就那么的不爽呢?
虽说,林笛能够这样护着欢欢是好事,可这警惕他,防着他,他是真的不大爽。
而且,欢欢还有些怕自己,这就难办了。
一路上,阎王都在想着,要怎么将欢欢抢过来,让欢欢留在这里,陪着自己,要知道,他日复一日的待在这里,也是很无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