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吃吃吃,吃货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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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天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居然可以饿成这样。
  为什么这样饿?
  但这时当然不是思量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只是饿,还没有发傻,因此紧接着,就是找东西吃。
  喷泉小溪中,之前被他抓养了很多泥鳅,除了溪中散养的之外,还有一个专门的石台。石台四周穿孔,水可以流过,泥鳅却钻不出去。
  泥鳅这东西,营养基本与黄鳝相当,可以说纠纠缠缠,难分彼此,若放在营养天平上来量的话,二者当是持平。
  前世方天曾经是很喜欢“鳝鱼米线”这个早点的,但后来,自人工大规模养殖鳝鱼起,这个东西他就不大敢吃了,就是偶尔吃一次,也不是那个味道,甚至于很难吃,于是慢慢地就绝了这个念想。
  这一世么,前几个月,方天忽然想起这个,就在周围搜寻了一下,没有发现黄鳝,倒是泥鳅遍地都是,于是就用泥鳅来代替了。
  一直以来,就是养着,他还没吃,倒是那些老鹰吃了不少。
  方天本来是打算用泥鳅熬汤,烩面条的,又或者是土豆粉丝或者其它的什么粉丝,但一直还没来得及操作。
  说“没来得及”其实也不甚准确,主要是做粉条粉丝,还是要小小地动一番手脚的,方天向来懒散,这又不是什么紧要的东西,于是就一直放放放了。
  这时,方天遥遥抓出清水石台中的泥鳅,稍作处理,然后直接火系法术烤熟,无油无盐,无任何调料,就这么,吃!
  一条当然不够。
  于是两条、三条、四条、五条……十条、二十条……
  方天快要疯了,两指宽的泥鳅,如此这般,他一连吃了四十条,才感觉刚刚七八分饱。
  看样子,似乎还能吃个一二十条的样子。
  这下,可真的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吃货了!
  四十条下肚后,没有再多吃,方天被自己此时的饭量吓倒了。饥饿已经消去,有精神了,方天才来得及细细体察、品味和思索,之前进入“空寂离尘境”中,发生在身体上的事情。
  其实不止是身体,应该说是身心。
  只这一次体验,方天就已经知道,为什么叫做“离尘”了,这个命名,真是恰当得不能再恰当了,那种熏然陶然的状态,非“离尘”二字,实在不足以形容之。
  那种状态,比冥想更宁静,更空灵,也比冥想更“舒服”。
  想到这里,几乎是立时地,方天就知道,他此时的精神力,当比入境之前,有了不少的提升。以他此际的层次,感觉不可能出错。
  也就是说,精神力,确实提升了,并且隐隐地还有一种,似乎被“提纯”了的感觉。
  这种感觉非同小可!
  以他此际的精神力水平,能够被他清清晰晰感觉出来的提升,那就绝对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而往常时候,冥想,是绝不可能带来这么大收获的。
  真的得到宝了!
  要知道,这只不过是一次的修炼,而且还是这种修炼方式的初体验。以后,第二次、第三次……
  当又会是如何?
  下一刻,方天的感觉转到对身体的感受上。
  他是四级武者的胚子,对身体的感受本来就很灵敏。而这时,身体中,暖暖的,融融的,深深吸上一口气,然后再用力地呼出去,立马就感觉全身气血涌动,从头到脚,然后再吸气,气血从脚返头。
  这种感觉,很美妙,和之前的饥饿一样,同样是他以前从未曾体会。
  才刚刚从那种状态中退出,一时间,方天竟又已经想再次体验了。
  不过且慢,那种饥饿,从何而来?
  方天思忖着,片刻间,大略已是有了一个猜想。
  那就是体内气血的腾沸、翻涌,应该是一种相当大的能量消耗?方天估计,八九不离十,就是这样了。
  这倒是小意思,饿了咱就吃。
  除了烤泥鳅,还有红烧肉,还有炖排骨,还有烤……野猪!
  再饿,一整头野猪还怕不够吃的?
  或许,类似于人参之类大补的东西也可以找一找。
  这片不知道延绵多少里的山野森林,是一个丰富到极点的植物资源库,方天绝对不怀疑,光是参类的数目,恐怕就是两只手数不过来的。
  晋入法师之前,一个魔法学徒的元素探查能力太逊,没什么可说的,而晋入法师之后,元素感应虽然受到茂密森林的排斥,但是已经很不可小看了。
  不过方天一直以来没怎么用心在这个上面,更没去想找什么人参之类。
  他的这个小身体棒棒的,需要去补么?
  但是这时,方天觉得,似乎,还真的要补一补了。此时,方天甚至觉得,刚才,他从那种莫可名状的状态中退出,完全是被饿的!
  是身体能量不足,所以自动退出游戏,哦不,退出修行状态?
  到底是不是,试一下就知道了。
  接下来的数天,方天几度进入那种状态。精神凝炼,精神力提升,身体如被冲刷——其实似乎真的在冲刷,气血丰盛,生机勃勃。
  惟一的缺陷,也是让方天有点受不了的,就是每一次,都在极度的饥饿中“醒”来。
  然后就是饿疯了一般地大吃大喝。
  就是平时,他的饭量也增加了四五倍。但眼看着这般吃,身体似乎还是有点消瘦的感觉。人参也被找到了,被方天炖着野鸡吃,但是感觉并不怎么好。
  并没有吃下人参,身体立刻得到大补的感觉,反而感到有点不太舒服。
  方天立即明白,他的身体不需要这种东西来补。
  然后,在几次的试验中,方天逐渐发觉,之前的那个“十全大补汤”,才是最好的选择,也就是大骨汤,猪脊骨,脑后腰前一段,放入锅中,大火烧开转小火,熬熬熬,熬它个三天五夜。
  不加任何调料,包括盐。
  以前,方天吃这个东西,虽然不会觉得太难受,但也绝不会感到好受。但是现在,他是吃得滋滋有味,因为真切地感到身体,在得到“滋补”。
  有了这样的一种感受,什么味道,都是次要的了。
  除了这一味,其次让方天感觉好的,就是红烧肉了。
  也就是野蜂蜜炖野猪肉。
  没有糖,野蜂蜜其实也是个更好的选择。不过如果不是方天现在晋入了法师,那大量的野蜂蜜,还真无法满足。
  而野猪肉,也绝对是标准的“五花肉”,其实根本就不止五花,七花八花甚至九花十花都有了,这野猪的肉,肥瘦夹杂,纠缠在一起,卖相相当不好看,同样也是土著们很难用之取油的原因。
  不过,去腥后,与蜂蜜同炖,炖到烂熟后,其味却是甚滋。
  经过蜂蜜的渗透,野猪肉本身的粗糙,也得到了相当的改善,吃起来,反而更富口感。
  于是这段时间,方天的主食基本就是这两样,大骨汤与红烧肉。
  肉,肉,肉。
  不是骨,就是肉。方天以前从没想到,有一天,他会有这样的一段吃货生涯。更没想到,以这种程度地拼命地吃,不但没有胖上一点,反而是消瘦了。
  但是身体,嗯,不论是体质还是精神,都在以可以明确感觉到的速度,一天一个模样。
  一直在提升!
  既然如此,方天还有什么好说?那就只有将吃进行到底了。
  不过如此这般,十数天过后,方天也慢慢发现了,这种形式的修行,也不是每天都进行最好。以一天一次这样的幅度,外在的滋补,似乎有点赶不上内在的更新与消耗。
  或许也未必全是滋补的问题。
  但不管怎样,方天把修行的幅度,从一天一次,降到了两天或者三天一次。
  这样一来,果然,感觉更好了。
  于是,就这么地继续下来。
  其间发生点小小的趣事,那就是大院里的那群小家伙,近水楼台先得月,天天都有红烧肉吃——至于方天的另一味“美食”大骨汤,他们绝对是敬谢不敏的。
  仅仅十来天,大院里就多了好些个小胖子,当然,胖的程度还不怎么厉害,但已经相当明显了。
  小琪琪每次都吃得小肚子滚圆,然后就撒娇着向方天埋怨,让方天驾着大风筝,带她到天上玩,消食。方天只得应了,也不厚此薄彼,大院里所有的小女娃以及八岁以下的小男娃,都捎上了。
  至于小伯格小迪克小奥加等小家伙,嘿,被枫林的大家伙们给操练上了,天天练武练得叫苦连天。但是每到吃的时候,还是放开肚子,猛吃。
  猛吃,猛练,然后更猛吃……
  这算是一个恶性循环?
  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每天都在幸福与痛苦之间徘徊。幸福当然是放量猛吃,痛苦么,就是鼻青脸肿,然后腰酸腿痛胳膊疼了。
  但是进步也很明显。
  一个个虎虎生风。虽然是小家伙,但那属于武者的气势,已经微微显露了。
  见得此状,欧文安德森等人自是欣喜万分,于是更加用心用力地操练这群小家伙,让方天接到一次又一次哭丧着脸的求诉。
  方天当然告诉他们,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苦小痛算什么?
  要不,下一顿的红烧肉,你不要吃了?
  这当然不行!
  那么,继续!
  就连一群大家伙,练武的劲头也被带起来了,当然,他们的红烧肉也没少吃。
  枫林大院,自方天而下,整个大院,都形成了一股吃的风潮。
  这真是一段大碗吃肉的日子,当然,大碗喝酒就免了。就算现在,枫林已经走向大发展的道路了,大碗喝酒般那种浪费,枫林众人也是舍不得的。
  这个世界的酒,真的有点贵。(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18wenku.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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