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第三十八遍
这么一想,巴罗斯逃走的想法就被冲淡了。身为星际海盗,本来就是冒险主义者,他们拼死拼活,无非就是因为在从前的世界里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豁出命去也想打拼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未来。
唐绝就给了他这么一个希望。
巴罗斯的心稳当了下来,如果唐绝能够给自己一个好的前程,为什么不跟着唐绝呢?就算再差,死亡贵族号的船长肯定是跑不掉的。再怎么也比自己以前做个大副好得多啊!
而且唐绝终究是要走的,像他那样的大人物,不可能会屈就在小小的掘金镇。只要唐绝走了,不就是自己扬眉吐气的时候了吗?
最重要的是,如果自己现在逃了,那么一切就得重新开始,自己要重新打拼自己的未来。在毫无基础的情况下,至少十年内自己得向无数人低头!
可是如果跟着唐绝,那以后就只需要向他一个人低头而已!
到底哪种更划算,巴罗斯算得清,于是他搔动的心思彻底湮灭,踏踏实实的在那里等待着唐绝。
他从来没想过唐绝会回不来,事实上,他是对的。
一阵微风从后方吹过,巴罗斯一怔,他回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唐绝已经出现在了后排车座上。
那一身黑衣连一点泥土都没沾,完全不像是去夜探了观音禅院的样子,倒像是他老人家一直在后面睡着刚刚醒来。
“主人,您……得手了?”尽管对唐绝有着无比强大的自信,巴罗斯还是忍不住想问一句,他总觉得唐绝未免做的太轻松了。
那可是观音禅院啊!巴罗斯在那里面连大声说话都不敢,当初他在里面学刀的时候,一次咳嗽不止惹怒了一位师兄,人家一掌就拍得巴罗斯几天下不来床。
唐绝微微点头:“走吧。”
巴罗斯本来还想再问几句,可是看唐绝这么淡淡然的,倒显得他继续问的话太没见过世面了。巴罗斯只好闭上嘴,发动了车子往树林外开去。
刚刚开出小树林,巴罗斯看了一眼外面,顿时惊得一脚踩下刹车,“吱”的一声轿车猛地停下,在地面上摩擦出几道深深的痕迹。
“我——艹!”巴罗斯把头伸出车窗去,难以置信的看着那燃烧着熊熊烈火的观音禅院,火光将半边天都烧红了……“这,这,这……”巴罗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脖子抻得老长,望着那火炬似的山顶心脏都快停止跳动了。
下意识的巴罗斯回头去看唐绝,唐绝依然是淡淡然的样子,似乎一切都与他无关。但是巴罗斯有理由相信这火绝对是唐绝放的,除了他,谁还敢?
连观音禅院都给烧了,这主人真是强大到没边儿了……巴罗斯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开着车,心里已经对未来展开了美好的遐想……飞翔的骷髅号的舰首,那一间房从未开过灯,以前是因为房间的主人不需要。而现在,是因为主人的习惯。
站在这里,可以透过整面的落地窗去看那浩瀚的星空。无数闪烁的星星缀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每一颗星星,就是一个世界,那无数个世界让人不禁心生向往,想要知道在那遥远的世界里有着什么。
但是现有的科技仍然不能突破【太阳星系】,不知道为什么,似乎在太阳系的边缘有着无形的东西在阻隔着人类去更广袤的世界。
因此,也就更令冒险者们神往。
公输铮站在那里,凝视着前方数不清的繁星,心里总是会有着难言的感动。她已经许久许久没有看过星星了,自从二十年前她瞎了开始,就再也没看过星星。
犹记得她小的时候,最喜欢看星星。父亲每天再忙,都会抽出时间来在这里抱着公输铮看星星,给公输铮讲星座的故事。那段时间,是公输铮最快乐的曰子……眼睛瞎了,公输铮仍然每天站在这里。却并不是看星星,而是在沉湎于那快乐的时光,尽管她知道一切不可能再回头,父亲也不可能死而复生,她每次怀念最后都是伤痛,可她仍然会每天都这样去做。因为这是她最宝贵的东西,记忆总是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逐渐淡化,公输铮不想、不愿忘记,所以她宁愿每天都去回忆,直到泪流满面。
现在终于可以又看到星星了呢,只是陪着自己看星星的人已经不在了……公输铮孤独的站在那里,尽管飞翔的骷髅号有着所有海盗船上最多的船员,公输铮却比任何人都孤独。
孙小美今天醒过来了,所以在这里看星星的就不止公输铮一个人了。公输铮既然决意追随唐绝,自然也就无法去阻止和唐绝关系暧昧不明的孙小美了。
黑暗中孙小美大大的眼睛亮晶晶的,忽然问道:“公输姐姐,妳在想什么?”
公输铮虽然眼睛看得见了,但是由于盲了太久,所以目光显得有点僵直呆滞。她怔了一下之后垂下了眼睑:“在想……一些过去的事。”
“哦……”孙小美应了一声,她可不像公输铮那样耐得住寂寞,年龄和经历决定了她在有心事的时候迫切的想要和人说话。而现在很显然只有公输铮比较合适,这个姐姐虽然有着成熟女人的风情,但是她的年龄和唐绝相差较大,应该不会形成竞争。而且公输铮很明显就不是个八卦女人,即便和公输铮说了也不必担心她会四处传播。
“公输姐姐,我们这次去一定能够接到唐绝吧?”孙小美没有去追问公输铮那些过去的事是什么,她是个姓直接的女孩,所以她开口就问了自己最关心的事情。
“是的。”公输铮嘴角向上微翘,她们现在正是在前往三江市的航线上,自然是接收到了巴罗斯发来的信号去接唐绝的。
孙小美这小丫头醒过来之后就开始再三确定这个问题,换做从前公输铮一定烦了,可是既然问的人是孙小美,公输铮就烦不起来了,反而觉得这小丫头真是很可爱。
停顿了下,公输铮很恶趣味的补充了一句:“第三十八遍,妳还说不喜欢他?”
(未完待续)
唐绝就给了他这么一个希望。
巴罗斯的心稳当了下来,如果唐绝能够给自己一个好的前程,为什么不跟着唐绝呢?就算再差,死亡贵族号的船长肯定是跑不掉的。再怎么也比自己以前做个大副好得多啊!
而且唐绝终究是要走的,像他那样的大人物,不可能会屈就在小小的掘金镇。只要唐绝走了,不就是自己扬眉吐气的时候了吗?
最重要的是,如果自己现在逃了,那么一切就得重新开始,自己要重新打拼自己的未来。在毫无基础的情况下,至少十年内自己得向无数人低头!
可是如果跟着唐绝,那以后就只需要向他一个人低头而已!
到底哪种更划算,巴罗斯算得清,于是他搔动的心思彻底湮灭,踏踏实实的在那里等待着唐绝。
他从来没想过唐绝会回不来,事实上,他是对的。
一阵微风从后方吹过,巴罗斯一怔,他回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唐绝已经出现在了后排车座上。
那一身黑衣连一点泥土都没沾,完全不像是去夜探了观音禅院的样子,倒像是他老人家一直在后面睡着刚刚醒来。
“主人,您……得手了?”尽管对唐绝有着无比强大的自信,巴罗斯还是忍不住想问一句,他总觉得唐绝未免做的太轻松了。
那可是观音禅院啊!巴罗斯在那里面连大声说话都不敢,当初他在里面学刀的时候,一次咳嗽不止惹怒了一位师兄,人家一掌就拍得巴罗斯几天下不来床。
唐绝微微点头:“走吧。”
巴罗斯本来还想再问几句,可是看唐绝这么淡淡然的,倒显得他继续问的话太没见过世面了。巴罗斯只好闭上嘴,发动了车子往树林外开去。
刚刚开出小树林,巴罗斯看了一眼外面,顿时惊得一脚踩下刹车,“吱”的一声轿车猛地停下,在地面上摩擦出几道深深的痕迹。
“我——艹!”巴罗斯把头伸出车窗去,难以置信的看着那燃烧着熊熊烈火的观音禅院,火光将半边天都烧红了……“这,这,这……”巴罗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脖子抻得老长,望着那火炬似的山顶心脏都快停止跳动了。
下意识的巴罗斯回头去看唐绝,唐绝依然是淡淡然的样子,似乎一切都与他无关。但是巴罗斯有理由相信这火绝对是唐绝放的,除了他,谁还敢?
连观音禅院都给烧了,这主人真是强大到没边儿了……巴罗斯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开着车,心里已经对未来展开了美好的遐想……飞翔的骷髅号的舰首,那一间房从未开过灯,以前是因为房间的主人不需要。而现在,是因为主人的习惯。
站在这里,可以透过整面的落地窗去看那浩瀚的星空。无数闪烁的星星缀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每一颗星星,就是一个世界,那无数个世界让人不禁心生向往,想要知道在那遥远的世界里有着什么。
但是现有的科技仍然不能突破【太阳星系】,不知道为什么,似乎在太阳系的边缘有着无形的东西在阻隔着人类去更广袤的世界。
因此,也就更令冒险者们神往。
公输铮站在那里,凝视着前方数不清的繁星,心里总是会有着难言的感动。她已经许久许久没有看过星星了,自从二十年前她瞎了开始,就再也没看过星星。
犹记得她小的时候,最喜欢看星星。父亲每天再忙,都会抽出时间来在这里抱着公输铮看星星,给公输铮讲星座的故事。那段时间,是公输铮最快乐的曰子……眼睛瞎了,公输铮仍然每天站在这里。却并不是看星星,而是在沉湎于那快乐的时光,尽管她知道一切不可能再回头,父亲也不可能死而复生,她每次怀念最后都是伤痛,可她仍然会每天都这样去做。因为这是她最宝贵的东西,记忆总是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逐渐淡化,公输铮不想、不愿忘记,所以她宁愿每天都去回忆,直到泪流满面。
现在终于可以又看到星星了呢,只是陪着自己看星星的人已经不在了……公输铮孤独的站在那里,尽管飞翔的骷髅号有着所有海盗船上最多的船员,公输铮却比任何人都孤独。
孙小美今天醒过来了,所以在这里看星星的就不止公输铮一个人了。公输铮既然决意追随唐绝,自然也就无法去阻止和唐绝关系暧昧不明的孙小美了。
黑暗中孙小美大大的眼睛亮晶晶的,忽然问道:“公输姐姐,妳在想什么?”
公输铮虽然眼睛看得见了,但是由于盲了太久,所以目光显得有点僵直呆滞。她怔了一下之后垂下了眼睑:“在想……一些过去的事。”
“哦……”孙小美应了一声,她可不像公输铮那样耐得住寂寞,年龄和经历决定了她在有心事的时候迫切的想要和人说话。而现在很显然只有公输铮比较合适,这个姐姐虽然有着成熟女人的风情,但是她的年龄和唐绝相差较大,应该不会形成竞争。而且公输铮很明显就不是个八卦女人,即便和公输铮说了也不必担心她会四处传播。
“公输姐姐,我们这次去一定能够接到唐绝吧?”孙小美没有去追问公输铮那些过去的事是什么,她是个姓直接的女孩,所以她开口就问了自己最关心的事情。
“是的。”公输铮嘴角向上微翘,她们现在正是在前往三江市的航线上,自然是接收到了巴罗斯发来的信号去接唐绝的。
孙小美这小丫头醒过来之后就开始再三确定这个问题,换做从前公输铮一定烦了,可是既然问的人是孙小美,公输铮就烦不起来了,反而觉得这小丫头真是很可爱。
停顿了下,公输铮很恶趣味的补充了一句:“第三十八遍,妳还说不喜欢他?”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