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荒谬·被锁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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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笔迅捷,用笔有力,发力沉重。
  这是岳熵的字。
  这时,所锦才恍然大悟,她之所以想象不出磨镜拼凑出的模样,是因为岳熵也在雕磨,减去了她一半的工作量……
  她一直沉溺虚幻,岳熵无法给予她一个像皲木那样真实存在的陪伴,故而他有了这样让她与虚幻共存的想法……
  “你是在提醒我过去的愚蠢透顶吗。”
  所锦冷然开口。
  面对所锦越发的木然,不断的疏远和离开,岳熵忽而开不了口,说出训斥她的话。
  我情愿你留着这份痛楚的记忆,恨着我,也好过你的行尸走肉。
  这句话,岳熵吞在了心里。
  所锦忽而轻弯了一下嘴角。
  “原来,你也荒谬。”
  再唯美的拼图、也拼不出完整的过去,他和她之间,始终缺了最后一块……
  “你去见了那吹箫的男人。”
  闵皑有一天突然开口问起所锦。
  “嗯。”
  闵皑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她明显感觉到所锦从佛音寺回来后,便变得更加寡言少语了。
  “你认识他?”
  在骨宅里幻化出的草原里,所锦安静坐着,目不转睛地盯着湖面。
  长久地凝视。
  看水,这个习惯所锦依旧保持着。
  她的身边多了一个闵皑。
  闵皑是第一个识破她拥有骨宅的人类。
  故而所锦把骨宅向她开放,奇异的是,闵皑并没有任何排斥感受。
  也就是说,闵皑具有骨王的一部分魂力。
  这本是一件叫她感激涕零,感恩戴德,谢天谢地的事,但是,所锦却在骨宅门口,站了一夜。
  不知什么时候起,闵皑也开始喜欢和她一样,待在骨宅,盯着水面发呆。
  苍郁的树,苔染的石壁之下,当凉风习习低拂过水面的时候,水面突然出现一条瞬间即逝的狭长的银色薄箔。
  有时水面一闪一闪,像是点缀着一颗颗星星,又像一粒粒碎石。有种荡涤灵魂的顿悟感受。
  天空和水面整个连成一片,就连自己也在那银波泛泛之中了……
  这是真实的,因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藏身。
  ————
  “你想起来了,为什么还这样沉默。”
  闵皑有一天突然这样问着所锦。
  是的,一开始的所锦不知道,她和死去的闵原,一模一样。
  故而女童会如此依恋她,而闵冉也会和她争锋相对,因为闵冉一向是闵原的死对头。
  所锦来到这里,人们是看不清她的模样的,但闵原最相近的三个姊妹,还是靠直觉将她认了出来。
  而闵原的死,便是拜眼前柔心弱骨的女子所赐。
  而后,闵皑又不断尝试招魂之术,把闵原的灵魂找回,即所锦。
  闵皑说的记忆,是焚香。
  真正焚不了香的,是她。
  闵原是极具焚香天赋的,却被闵皑用苦香所害,夺走了这项能力。
  苦香,一种夺人心魄的香。
  长期闻用,可致人迷幻,失忆。
  苦香与所有的香不为两立,故而中了此香的人,非有解药,终生无法焚香。
  在早期,闵皑便已向闵原下手,对她使用了苦香。
  故而闵原焚香能力尽失,并且缺失了这份记忆,也造成了闵原自杀的悲剧。
  但在香上和磨镜上,刻画皲木肖像时,岳熵所下的解药便替所锦,重新拾回了记忆。
  “小原,你知道吗,父亲在我们很小的时候,给我们做了一个游戏。”
  “游戏规则非常简单,父亲在各个角落把钱藏起来,让我们三姐妹去寻找,你总是第一个找到的人。”
  “你细心,耐心,你有着我们没有的能力。”
  “明明不可能的,但是我在看到你刻的精妙的香时,便知道你的能力又回来了……那时我明白了,你便是闵原。”
  所锦忽然想起她在刻画香膏时,闵皑的嘀咕:
  “你画得有模有样的……太像了……”
  原来那时,闵皑所说的“像”,并非指的是所锦雕刻皲木图像的栩栩如生,而是所锦本身与闵原的相似。
  闵皑的身上更多的是隐忍与忧郁,只不过她不想人知道罢了。
  她的话语里包含的是对闵原的艳羡与嫉恨。
  “但是闵家家主是你,你现在打算如何呢。”
  所锦抬头看向眼有狠色的闵皑。
  “不如何,我知道你不是她,但是如果有一天,你阻碍了我,我还是会伤害你。”
  闵皑双手捧着所锦的脸,叫她看见自己的所有狰狞。
  所锦和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在骨宅渐渐沉落的光色里互相注视着,所锦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地看过一个人。
  她在闵皑的脸上看到她从没有在其他人身上看到过的东西,那是一种特有的东西,是有别于任何女人的高傲孤绝,却又让人难以漠视的生机,她直直地感到,她柔软的身体里埋藏着他人难以想象的可怕情怀。
  “你如果哪天想杀我了,就在这骨宅里下手,没有人会知道。”
  所锦拨开她的手,躺了下来,似乎闵皑的威胁一丝都不起作用,她依旧自我。
  闵皑知道所锦说的是实话,她了解这个妹妹有着不为人知的能力。
  ————
  “你太奇怪了,恢复记忆了,明明很多秘密你看得出来的或是已经猜到,比如你的父母,比如我作为一个女人如何成为家主……”
  闵皑看着暴露死穴,漫不经心的所锦,眼里有了一丝难以理解。
  “没什么好问的,无非就是作践自己,勾心斗角掌权。”
  虽然这样的事在闵姓世家并不算小事。
  闵皑在所锦身边毫无形象地躺了下来,抬头看天。
  闵皑从来都是身着精美旗袍,保持紧绷的向上的挺拔的大家闺秀模样。
  这是所锦,第一次看见,她的失态。
  童心便有爱书癖,手指今余把笔痕。
  闵皑这样的女子是饱读诗书的,骨子里自带书香门第的优雅。
  她精通茶艺,插花,插花……任何一样,作为上流社会淑女必备的才能。
  所锦看过闵皑举起高脚杯,不停的晃动,斟满一杯红酒,看那波澜的涟漪,反复的斟饮,然后一口咽下去的高贵冷艳。
  闵皑这样的俏丽佳人,有可能坐在白马上乘风飞驰,却不会把时间浪费在酒店里,或者任何一种恶劣的游戏上。
  这样的女人是有傲气的。
  什么东西可以叫这样的女人放下身段,折腰将自己做了买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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