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魔剑与召唤师
乔维娜叉着双手,忍不住大笑:“看样子,这家伙又要没完没了了,要是来悲鸣洞穴干正事,至于这么久都不进去吗?追个女孩子追到这个地步,啧啧,这还是亡灵法师吗?”
雪影眼睛都不抬一下,完全无视澹台涵的存在,蓝冰和紫嫣早已经习惯了,无论走到哪里,这个亡灵法师都会凑上来。◇↓,
“你以为,他只是在追女孩子?”虽然这已经成了凯瑟琳内院的一个笑话,但云璃依然坚持,这位传奇亡灵法师追着雪影不放,绝对不是追一个女孩子那么简单。
澹台涵无疑很强大,但他的身体存在很大的问题,虽然亡灵系天赋很强,但本身遭受的魔力反噬也非常严重。
如果云璃没有看错,澹台涵之所以追着他不放,只是为了延续生命,并不是外界所传言的那样。
何况,雪影根本不是女孩子,虽然他的确很漂亮,除了漂亮,云璃想不出第二次词来形容他,她对他的全部印象也就如此。
前世今生加起来算,雪影都可以算是她见过最美的人,毫无瑕疵,就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她对这种人,只会避而远之。
而且,他根本不是人类,云璃怀疑,他的美丽之上,应该笼罩了一层幻术,否则,怎么会让人看一眼就会移不开视线?
最奇怪的就是,蓝冰明明长了一张跟他一模一样的脸,却少了那种绝代的风华。
她很明智地选择不看。雪影长着这样一张脸,原本就是不祥的征兆,她反正是有多选躲多远。当然,雪影也不会主动跟她说什么话,因此两人也只能算是认识而已。
对于澹台家的人,苏冉君虽然没有什么好感,但还是没有驱逐。
云璃给每人发了几瓶药剂,并教他们按照顺序服下之后,苏冉君就催促他们前进了。
悲鸣洞穴之所以被称为悲鸣,不是因为这里面有多少鬼哭狼嚎的冤魂。而是这里的魔兽领主百足之王发出的声音。就好似人类的悲鸣。
“如果你们见到了魔剑,千万不要去动,那只是幻象!”苏冉君很严肃地交代。
关于这把剑,云璃还是知道一点。
魔剑。也就是弑魂的用数十万亡魂炼制的巨剑。没用任何金属材料。整把剑都用暗元素结晶铸成,使用过程中,还会消耗持用着的精血。
只是不知什么原因。弑魂失踪后,魔剑却回到了悲鸣洞穴地区。
直到百足之王拱出一个巨大的巢穴,魔剑也因此重现,冲向悲鸣洞穴的人不计其数,却都不明不白地死在了这里。
有多少sss级佣兵团来到这里,只为寻得传说中的魔剑,却永远地葬在了这里,就算是死,他们的亡魂也得不到安息,将成为这把巨剑的奴仆。
那是一把邪气十足的剑,云璃却是知道比常人更多的东西,那把巨剑是被弑魂抛弃的东西,而他现在手中那把蛇腹剑,才是他最称心的武器。
多少人以为,弑魂的强大是因为魔剑?不,丢掉魔剑的他依然强大。
谁能想到,这么多人费尽心思要找的魔剑,却是这个巨枭留下来的一个大毒瘤。
前世在暗影迷宫杀了弑魂之后,云璃来过悲鸣洞穴,拿到了那把传说中的魔剑,最后却拿来献祭,召唤异界生物。
这把魔剑确实够强,召唤出来的东西没让她失望。
毫无疑问,这把剑很强大,比弑魂现在持有的蛇腹剑强大得不是一点点,她也拿不准,弑魂会不会再次回到这里拿回这把巨剑?
“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差?”千代最先发现云璃不对劲。
乔维娜的手一下子就探了上去,捏住云璃的手指:“哎呀!怎么这么凉!”
“没事……”
再次进悲鸣洞穴,云璃依然非常熟路,这个地方曾经被她弄得底朝天,这个禁地也从此消失,她怎么能不熟?
没错,百足之王被她杀了,准确地说,也是被她拿来献祭了,那一次,她遇见了一个非常强大的对手——希俐彻。
她同样是召唤师,只是她俩的目的不相同,希俐彻是为了契约百足之王,而她是为了杀掉百足之王取材料。
那时候,她们的实力都已经到了巅峰,虽然希俐彻成为至强者的时间比她晚了很多年,但她已经很多年都无法往前再走一步。
最后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但希俐彻依然可以契约这只巨虫。
她得不到的东西,自然也不会允许别人得到,从来没人在她手下抢东西成功过,希俐彻也不例外!
得不到,就直接拿来献祭,这是一种极度危险的做法,这只巨虫的反抗根本不是她能承受的!
这次献祭,她遭受的反噬非常严重,整个人都几乎废掉,但很奇怪,等她醒来的时候,就莫名其妙地到了格兰森林,是月光精灵族的大长老芷柔在照顾她。
很多东西,她现在已经无从查证,她不知道是谁救了她,或许是千代,但他从来都没有说过,她也没有问过,芷柔也对此事绝口不提。
现在她想问了,却没有人能够告诉她答案。
只是,在后面跟着的那群人里,云璃依然感觉到了一抹熟悉的气息。
“是啊,我都来了,你怎么能不来?”
不想得到强大契约兽的召唤师不是好召唤师,希俐彻往悲鸣洞穴里应该闯了很多次,她的目标从来都不是虫蛊,而是这只强大的魔兽领主。
想到这里,云璃不由得摸了摸鼻子:“真的很聪明,每一年它产卵之后就是最虚弱的时候,选在这时候强制契约,应该还是有希望的。”
希俐彻不嫌弃百足之王丑这一点,倒还是跟她挺像的。
现在想来也有些惭愧,人家觊觎了这么久的契约伙伴,怎么就被她变成血雾拿来献祭了呢?
更可悲的是,这辈子,她们俩还是要继续抢。
云璃还没有拿出闪光石,千代就已经把黎明之息祭了出去,那刺目的光照得整个洞穴里的冤魂都仓皇逃窜,发出比百足之王更凄惨的叫喊声。(未完待续。)
雪影眼睛都不抬一下,完全无视澹台涵的存在,蓝冰和紫嫣早已经习惯了,无论走到哪里,这个亡灵法师都会凑上来。◇↓,
“你以为,他只是在追女孩子?”虽然这已经成了凯瑟琳内院的一个笑话,但云璃依然坚持,这位传奇亡灵法师追着雪影不放,绝对不是追一个女孩子那么简单。
澹台涵无疑很强大,但他的身体存在很大的问题,虽然亡灵系天赋很强,但本身遭受的魔力反噬也非常严重。
如果云璃没有看错,澹台涵之所以追着他不放,只是为了延续生命,并不是外界所传言的那样。
何况,雪影根本不是女孩子,虽然他的确很漂亮,除了漂亮,云璃想不出第二次词来形容他,她对他的全部印象也就如此。
前世今生加起来算,雪影都可以算是她见过最美的人,毫无瑕疵,就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她对这种人,只会避而远之。
而且,他根本不是人类,云璃怀疑,他的美丽之上,应该笼罩了一层幻术,否则,怎么会让人看一眼就会移不开视线?
最奇怪的就是,蓝冰明明长了一张跟他一模一样的脸,却少了那种绝代的风华。
她很明智地选择不看。雪影长着这样一张脸,原本就是不祥的征兆,她反正是有多选躲多远。当然,雪影也不会主动跟她说什么话,因此两人也只能算是认识而已。
对于澹台家的人,苏冉君虽然没有什么好感,但还是没有驱逐。
云璃给每人发了几瓶药剂,并教他们按照顺序服下之后,苏冉君就催促他们前进了。
悲鸣洞穴之所以被称为悲鸣,不是因为这里面有多少鬼哭狼嚎的冤魂。而是这里的魔兽领主百足之王发出的声音。就好似人类的悲鸣。
“如果你们见到了魔剑,千万不要去动,那只是幻象!”苏冉君很严肃地交代。
关于这把剑,云璃还是知道一点。
魔剑。也就是弑魂的用数十万亡魂炼制的巨剑。没用任何金属材料。整把剑都用暗元素结晶铸成,使用过程中,还会消耗持用着的精血。
只是不知什么原因。弑魂失踪后,魔剑却回到了悲鸣洞穴地区。
直到百足之王拱出一个巨大的巢穴,魔剑也因此重现,冲向悲鸣洞穴的人不计其数,却都不明不白地死在了这里。
有多少sss级佣兵团来到这里,只为寻得传说中的魔剑,却永远地葬在了这里,就算是死,他们的亡魂也得不到安息,将成为这把巨剑的奴仆。
那是一把邪气十足的剑,云璃却是知道比常人更多的东西,那把巨剑是被弑魂抛弃的东西,而他现在手中那把蛇腹剑,才是他最称心的武器。
多少人以为,弑魂的强大是因为魔剑?不,丢掉魔剑的他依然强大。
谁能想到,这么多人费尽心思要找的魔剑,却是这个巨枭留下来的一个大毒瘤。
前世在暗影迷宫杀了弑魂之后,云璃来过悲鸣洞穴,拿到了那把传说中的魔剑,最后却拿来献祭,召唤异界生物。
这把魔剑确实够强,召唤出来的东西没让她失望。
毫无疑问,这把剑很强大,比弑魂现在持有的蛇腹剑强大得不是一点点,她也拿不准,弑魂会不会再次回到这里拿回这把巨剑?
“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差?”千代最先发现云璃不对劲。
乔维娜的手一下子就探了上去,捏住云璃的手指:“哎呀!怎么这么凉!”
“没事……”
再次进悲鸣洞穴,云璃依然非常熟路,这个地方曾经被她弄得底朝天,这个禁地也从此消失,她怎么能不熟?
没错,百足之王被她杀了,准确地说,也是被她拿来献祭了,那一次,她遇见了一个非常强大的对手——希俐彻。
她同样是召唤师,只是她俩的目的不相同,希俐彻是为了契约百足之王,而她是为了杀掉百足之王取材料。
那时候,她们的实力都已经到了巅峰,虽然希俐彻成为至强者的时间比她晚了很多年,但她已经很多年都无法往前再走一步。
最后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但希俐彻依然可以契约这只巨虫。
她得不到的东西,自然也不会允许别人得到,从来没人在她手下抢东西成功过,希俐彻也不例外!
得不到,就直接拿来献祭,这是一种极度危险的做法,这只巨虫的反抗根本不是她能承受的!
这次献祭,她遭受的反噬非常严重,整个人都几乎废掉,但很奇怪,等她醒来的时候,就莫名其妙地到了格兰森林,是月光精灵族的大长老芷柔在照顾她。
很多东西,她现在已经无从查证,她不知道是谁救了她,或许是千代,但他从来都没有说过,她也没有问过,芷柔也对此事绝口不提。
现在她想问了,却没有人能够告诉她答案。
只是,在后面跟着的那群人里,云璃依然感觉到了一抹熟悉的气息。
“是啊,我都来了,你怎么能不来?”
不想得到强大契约兽的召唤师不是好召唤师,希俐彻往悲鸣洞穴里应该闯了很多次,她的目标从来都不是虫蛊,而是这只强大的魔兽领主。
想到这里,云璃不由得摸了摸鼻子:“真的很聪明,每一年它产卵之后就是最虚弱的时候,选在这时候强制契约,应该还是有希望的。”
希俐彻不嫌弃百足之王丑这一点,倒还是跟她挺像的。
现在想来也有些惭愧,人家觊觎了这么久的契约伙伴,怎么就被她变成血雾拿来献祭了呢?
更可悲的是,这辈子,她们俩还是要继续抢。
云璃还没有拿出闪光石,千代就已经把黎明之息祭了出去,那刺目的光照得整个洞穴里的冤魂都仓皇逃窜,发出比百足之王更凄惨的叫喊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