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4章 凄惨混血儿
轰隆!
女娲娘娘这一掌,可谓不留半点情面,非要给明潇阳一个好看。
枉明潇阳以聪明人自居,虽然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一个很聪明的家伙,但却忘记了一件事。
那就是,女人的心眼很小,很小!
刚入洪荒,窃取的诸天本源,来不及瞒过这一方世界的天道,为他找到一个合适的身份。
女娲娘娘已借助彼此间的因果,找上门来了。
这个关口上,明潇阳一身本事,发挥不出几分,简直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嘭!
身化流光的明潇阳睁大眼睛,眼睁睁的看着那裹夹着无边力量的玉手向自己拍落下来。
“女娲,你!”
愤怒且惊恐中,明潇阳整个人被一把打落,向洪荒大地落去,消失在女娲掌下。
“咯咯咯。”恰时,洪荒天道的排斥力开始运转,逼得明潇阳再无半点选择。
此时,已经来不及精心寻找一个合适的身份了,只能听天由命,先取得一个合适的身世。
未能找到最好的身份,不是一般的糟糕。
………………
唰!
在应劫之人进入洪荒时,给对方好看,以这等方式报复,不得不说,女娲的心眼不是一般的小。
洪荒世界的一众大能,基本上都在关注应劫之人,却都想不到,女娲会做出这种事。
待女娲一把将明潇阳从天穹上打落,三清,天帝,东皇,接引准提之辈,才反应过来。
霎时,一道道神念在虚空中交织,飞快交换信息。
“女娲,你干什么?”
“不干什么,只是给这个有点讨厌的小子,一点教训。”
“教训?你知不知道,他意味着什么,是你能随便撒气的对象吗?”
“为什么不是,得罪我,就应该受到惩罚。”
………………
争吵中,一道道神念凝聚成形,众人几乎大打出手,最终还是罢手。
事已至此,计较这些,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反正应劫之人没死,迟早有一天,还会再次出现。
不过,东皇天帝,以及三清之流,都在心里给女娲打了一个不可招惹的标签。
也不知这应劫之人到底哪里得罪她了,让她明知道,应劫之人意义重大,也要出手。
以后还是不要得罪这个女人的好,要不然,一个不小心,连自己怎么倒霉的都不知道。
紫霄宫中的鸿钧道祖一言不发,恍如这一切都没发生过。
对于无情无爱,无私无我的道祖而言,一切皆是天道,即便灭世魔神脱困,也是天道运数。
应劫之人到底能不能逆转乾坤,一点都不重要。
………………
洪荒大地。
此刻的洪荒,尚不是封神大战之后,四分五裂的洪荒大地,而是一块完整的陆地。
自人族被女娲创造,已经过去整整数千年的时间。人类自最初的懵懂蒙昧走出,遍布整个洪荒世界,创造属于他们的辉煌。
相比起巫族与妖族,人类在天生体质上,要弱小不止一筹,却多了巫族与妖族所没有的创造力与学习能力。
聪明的人类,通过各种方式,改善自家的生活,让他们的日子越来越好。
更观察那些拥有强大力量的存在,参悟出最基本的修炼之法。
短短几千年,人族就诞生了上百位天仙,数十位玄仙,以及几位真仙。
在这准圣满地走,金仙不如狗的洪荒时代,这点力量,当然算不上什么。
可人族已经拥有了最为基本的自保能力,不复往日里的弱小。
随着人族的崛起,不可避免的与巫族妖族发生了冲突。每每为了争夺地盘,采集食物,都能爆发混战。
在强势的巫族与妖族面前,人类自然不敌,几乎每一次都只能选择息事宁人。
甚至不惜将内部美丽的姑娘送出去,以此换取敌人的饶恕。
人族天生道体,又沾染了女娲娘娘的气息,男子英俊,女子漂亮。比那些妖娆古怪的女子强多了。
不少妖王与巫人都喜欢带几个回去,成为自家的姬妾。
巫族,妖族,人族,就这样以一种让人类无比屈辱的方式,进行联姻。
联姻后,少不了生下孩子。
对于这些混杂两族血脉的混血儿,无论是妖族,还是巫族,都不太能接受。
在妖族看来,这些混血儿介乎于人妖之间,潜力不大,留之无用;于巫族认知中,混血儿的出现,是对他们体内盘古大神血脉的玷污。
因而,这些混血儿大半都是驱逐出去,任凭他们自生自灭。
这些孩子没有做错任何事,却遭到抛弃,只能在洪荒大地上流浪。在一些偶然情况下,会再一次被人族接纳,培养起来,以继承了强大血脉的孩子充当打手,或者再一次送出去。
人族,巫族,妖族,都不愿接受这些可怜的混血儿,将之视为耻辱与走狗之流。
或许人族为了求得生存,进行这种屈辱的联姻很可怜,可这些从生下来就意味着错误的混血儿,比他们更加可怜。
………………
洪荒东部的一片大山。
山脉环绕,将一小块平地簇拥其中,高达数百丈的山脉上,山泉奔涌,飞溅而下。
平原上,存在着一个小小的村落。
说是小村落,实际也有数千人之多,乃是人族烈火部落聚集之处。
这一刻,村落之内,一片混乱。
无数身穿兽皮树叶串联在一起做成的衣物的人族男女,关注着村落西南角。
“啊!”
“阿玉使劲,使劲啊!”
“不行,我快没力气了!”
…………
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自这一栋茅草屋中传出,久久不息,引得他人观看。
自内中传出的动静可以判断,应该是一个姑娘在生孩子。
阿玉,是一个混血儿。
三十年前,一位妖族的大人物路过这里,一时兴起,宠幸了阿玉的母亲。
事后,那位大人物转身就走,并未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哪知阿玉的母亲,一炮就中,生下阿玉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族长本来想将这个孩子丢弃。
可转念一想,或许居住在附近的巫族部落会喜欢,就将阿玉给留下,养大成人。
三年前,阿玉被派去服侍附近共工部落的一位大巫。那位大巫很喜欢阿玉,留在了身边。
女娲娘娘这一掌,可谓不留半点情面,非要给明潇阳一个好看。
枉明潇阳以聪明人自居,虽然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一个很聪明的家伙,但却忘记了一件事。
那就是,女人的心眼很小,很小!
刚入洪荒,窃取的诸天本源,来不及瞒过这一方世界的天道,为他找到一个合适的身份。
女娲娘娘已借助彼此间的因果,找上门来了。
这个关口上,明潇阳一身本事,发挥不出几分,简直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嘭!
身化流光的明潇阳睁大眼睛,眼睁睁的看着那裹夹着无边力量的玉手向自己拍落下来。
“女娲,你!”
愤怒且惊恐中,明潇阳整个人被一把打落,向洪荒大地落去,消失在女娲掌下。
“咯咯咯。”恰时,洪荒天道的排斥力开始运转,逼得明潇阳再无半点选择。
此时,已经来不及精心寻找一个合适的身份了,只能听天由命,先取得一个合适的身世。
未能找到最好的身份,不是一般的糟糕。
………………
唰!
在应劫之人进入洪荒时,给对方好看,以这等方式报复,不得不说,女娲的心眼不是一般的小。
洪荒世界的一众大能,基本上都在关注应劫之人,却都想不到,女娲会做出这种事。
待女娲一把将明潇阳从天穹上打落,三清,天帝,东皇,接引准提之辈,才反应过来。
霎时,一道道神念在虚空中交织,飞快交换信息。
“女娲,你干什么?”
“不干什么,只是给这个有点讨厌的小子,一点教训。”
“教训?你知不知道,他意味着什么,是你能随便撒气的对象吗?”
“为什么不是,得罪我,就应该受到惩罚。”
………………
争吵中,一道道神念凝聚成形,众人几乎大打出手,最终还是罢手。
事已至此,计较这些,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反正应劫之人没死,迟早有一天,还会再次出现。
不过,东皇天帝,以及三清之流,都在心里给女娲打了一个不可招惹的标签。
也不知这应劫之人到底哪里得罪她了,让她明知道,应劫之人意义重大,也要出手。
以后还是不要得罪这个女人的好,要不然,一个不小心,连自己怎么倒霉的都不知道。
紫霄宫中的鸿钧道祖一言不发,恍如这一切都没发生过。
对于无情无爱,无私无我的道祖而言,一切皆是天道,即便灭世魔神脱困,也是天道运数。
应劫之人到底能不能逆转乾坤,一点都不重要。
………………
洪荒大地。
此刻的洪荒,尚不是封神大战之后,四分五裂的洪荒大地,而是一块完整的陆地。
自人族被女娲创造,已经过去整整数千年的时间。人类自最初的懵懂蒙昧走出,遍布整个洪荒世界,创造属于他们的辉煌。
相比起巫族与妖族,人类在天生体质上,要弱小不止一筹,却多了巫族与妖族所没有的创造力与学习能力。
聪明的人类,通过各种方式,改善自家的生活,让他们的日子越来越好。
更观察那些拥有强大力量的存在,参悟出最基本的修炼之法。
短短几千年,人族就诞生了上百位天仙,数十位玄仙,以及几位真仙。
在这准圣满地走,金仙不如狗的洪荒时代,这点力量,当然算不上什么。
可人族已经拥有了最为基本的自保能力,不复往日里的弱小。
随着人族的崛起,不可避免的与巫族妖族发生了冲突。每每为了争夺地盘,采集食物,都能爆发混战。
在强势的巫族与妖族面前,人类自然不敌,几乎每一次都只能选择息事宁人。
甚至不惜将内部美丽的姑娘送出去,以此换取敌人的饶恕。
人族天生道体,又沾染了女娲娘娘的气息,男子英俊,女子漂亮。比那些妖娆古怪的女子强多了。
不少妖王与巫人都喜欢带几个回去,成为自家的姬妾。
巫族,妖族,人族,就这样以一种让人类无比屈辱的方式,进行联姻。
联姻后,少不了生下孩子。
对于这些混杂两族血脉的混血儿,无论是妖族,还是巫族,都不太能接受。
在妖族看来,这些混血儿介乎于人妖之间,潜力不大,留之无用;于巫族认知中,混血儿的出现,是对他们体内盘古大神血脉的玷污。
因而,这些混血儿大半都是驱逐出去,任凭他们自生自灭。
这些孩子没有做错任何事,却遭到抛弃,只能在洪荒大地上流浪。在一些偶然情况下,会再一次被人族接纳,培养起来,以继承了强大血脉的孩子充当打手,或者再一次送出去。
人族,巫族,妖族,都不愿接受这些可怜的混血儿,将之视为耻辱与走狗之流。
或许人族为了求得生存,进行这种屈辱的联姻很可怜,可这些从生下来就意味着错误的混血儿,比他们更加可怜。
………………
洪荒东部的一片大山。
山脉环绕,将一小块平地簇拥其中,高达数百丈的山脉上,山泉奔涌,飞溅而下。
平原上,存在着一个小小的村落。
说是小村落,实际也有数千人之多,乃是人族烈火部落聚集之处。
这一刻,村落之内,一片混乱。
无数身穿兽皮树叶串联在一起做成的衣物的人族男女,关注着村落西南角。
“啊!”
“阿玉使劲,使劲啊!”
“不行,我快没力气了!”
…………
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自这一栋茅草屋中传出,久久不息,引得他人观看。
自内中传出的动静可以判断,应该是一个姑娘在生孩子。
阿玉,是一个混血儿。
三十年前,一位妖族的大人物路过这里,一时兴起,宠幸了阿玉的母亲。
事后,那位大人物转身就走,并未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哪知阿玉的母亲,一炮就中,生下阿玉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族长本来想将这个孩子丢弃。
可转念一想,或许居住在附近的巫族部落会喜欢,就将阿玉给留下,养大成人。
三年前,阿玉被派去服侍附近共工部落的一位大巫。那位大巫很喜欢阿玉,留在了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