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4章 磨人的小妖精
没有想到,郭小美还会有害羞的时候,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是将行李放到楼上,然后拿过几个打包袋,将方才吃剩的菜全部放入打包袋里。
装完以后,她还不忘转身看向梁飞问道:“梁总,你不介意让我用一下冰箱吧,我感觉这一次,我要打持久战了,没个十天半个恶的,我估计咱们也签不同合同,我工资不高,天天像今天这样下管子也不现实,所以我准备把我的口粮存一下。”
梁飞听到后,甚是哭笑不得,这个女人还真是有趣。
“你放心郭小姐,既然你是奔着我来的,所以你的吃和住,全部由我负责,对了,我要去厕所,你要不一起去。”
“流氓。”郭小美没有理会梁飞,没好气的转身上楼休息。
梁飞心里乐开了花,没有想到,会遇到如此有趣的女孩,既然这样,那自己就好好的陪她玩玩。
下午大家有个休息的时间,梁飞住的地方在三楼,在三楼不少员工都住在这里。
梁飞的办公室有两间,外面一间是办公室,里面则是休息的地方,地方虽然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衣柜,浴室,沙发,大床,全部都有。
梁飞方才上楼时,用透视眼看向楼上,只见郭小美此时正在洗澡,因为之前早已看过她的身体,所以对她的筒体已经不再陌生,只是放眼看去,只见郭小美后背长了不少的红点,就连大腿根部,还有手臂上都长满了红点。
这是什么情况,梁飞记得,前几日,两人在一起时,郭小美如雪的肌肤,皮肤细腻光滑,并没有任何的红点,难不成她生病了吗?
梁飞二话不说,立刻打开房门,郭小美毫无防备,梁飞的突然进入,着实把她吓坏了。
因为之前梁飞曾冒犯过她,现在又突然闯入,她吓得大声尖叫。
她立刻扯住一条浴巾,慌乱的披在身上。
“你……你出去,你怎么进来了?”
郭小美吓得后退几步,这里是镇上的饭店,是梁飞的地盘,在这里不像在果园,在果园时,还有小刚照顾在她左右,可是这里,她自己单枪匹马,所以甚是害怕。
梁飞并没有开玩笑,而是径直来到了郭小美身边,将她的身子扭过去。
郭小美以为梁飞是个大变态,在光天化日之下,想要霸占自己的身体,所以吓得瑟瑟发抖。
“你想怎么样?你快点放开我,你这个混蛋,你快点放开我。”
不管郭小美说什么,梁飞没有想要放开她的意思,而是继续为郭小美检查着身子。
他用手触碰了一下红色的斑点,方才远远看去,像是起了一片红斑,可是现在靠近一看,梁飞才发现,这并非简单的斑点,而是血泡。
郭小美得了血泡症?
梁飞瞬间惊得一身冷汗。
郭小美的嘴一直没有停过,一直在埋怨着梁飞。
“你这个死变态,你快点放开我,听到了没有。”
“梁飞,你再这样下去,我就真的报警了,你快点放开我。”
“梁飞,你听到我说话了吗?我还是个大姑娘,你这样做怎么能行,我不管,你如果想要对我那什么,你,你要对我负责。”
梁飞完全没有把郭小美的话听到心里,只顾检查着她的后背。
梁飞还发现,不仅郭小美的后背有血泡,就连大腿根也有,腹部也长满了,再这样下去,她的全身都会长满血泡。
这种病,可是要命的传染病,发展下去,太危险。
这种病,梁飞在小时候有听说过,他记得师傅曾给他讲过,曾经有一个村,有个男人得了血泡,因为他住山里,泉水的上流,他每天都会去全泉水边洗澡,正因为他的原因,下游的村民无一幸免,他们喝了带有血泡瘟疫的水,所以整个村子都感染了血泡症。
这种病很复杂,得病的起因不明,但是这种病的蔓延速度极快,快到让人无法想像,得了此病的人会在三天内死亡,这三天正是最煎熬的三天,身体会起大量的血泡,起初会像米粒大小,紧接着,几个时辰以后,会变得像指甲盖一样大小。
再继续发展下去,会肿得像灯泡,血泡里面全是血,而且是有毒的血,直到血泡涨满全身,最后血崩而死。
这种病想想就害怕,梁飞以前只是听说,他以为,这种事只发生在古代,在这个社会,一定没有。
梁飞虽说是医生,但他对这种病完全不懂,甚至不知这种病应该要怎么解。
他只听说,只要冬天杨树开花,夏天飘雪,这病就可以自然好。
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冬天里,杨树的叶子都掉光了,就算是夏天,杨树也不会开花,这病若是发生在夏天,最好是六月天,然后天空飘着大雪,这样一来,这病就可以去无踪。
郭小美一直在不停的说话,梁飞突然将浴巾披在她身,然后来到浴室,用消毒液洗了洗手,一脸惆怅的样子。
梁飞虽然放开了郭小美,可这个女人又不高兴了,指着梁飞开始大声说道:“喂,梁飞,你什么意思,是你碰的我好不好,我都没有嫌弃你,你为什么要这样,你难不成是想嫌弃我?还用消毒液洗手,就不怕烧了你的手。”
梁飞的心乱成一团,当然不是郭小美在耳旁的絮絮叨叨,而是担心,在害怕。
因为这病的传染率很高,这里又是饭店,人流量很大。
方才郭小美在楼下吃饭时,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不少员工一直守在郭小美身边。
对了,梁飞想起来了,在吃饭的时候,郭小美一直在说后背比较痒,所以让一旁的王二妮帮着她挠背,当时梁飞还以为,是郭小美故意在为难着王二妮,现在想来,这件事并非这样简单,她哪里是为难,是她真的痒。
王二妮是第一个与郭小美接触的人,而且最主要的是,王二妮还触碰过她的皮肤,这样看业,王二妮被传染的几率为百分之八十。
装完以后,她还不忘转身看向梁飞问道:“梁总,你不介意让我用一下冰箱吧,我感觉这一次,我要打持久战了,没个十天半个恶的,我估计咱们也签不同合同,我工资不高,天天像今天这样下管子也不现实,所以我准备把我的口粮存一下。”
梁飞听到后,甚是哭笑不得,这个女人还真是有趣。
“你放心郭小姐,既然你是奔着我来的,所以你的吃和住,全部由我负责,对了,我要去厕所,你要不一起去。”
“流氓。”郭小美没有理会梁飞,没好气的转身上楼休息。
梁飞心里乐开了花,没有想到,会遇到如此有趣的女孩,既然这样,那自己就好好的陪她玩玩。
下午大家有个休息的时间,梁飞住的地方在三楼,在三楼不少员工都住在这里。
梁飞的办公室有两间,外面一间是办公室,里面则是休息的地方,地方虽然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衣柜,浴室,沙发,大床,全部都有。
梁飞方才上楼时,用透视眼看向楼上,只见郭小美此时正在洗澡,因为之前早已看过她的身体,所以对她的筒体已经不再陌生,只是放眼看去,只见郭小美后背长了不少的红点,就连大腿根部,还有手臂上都长满了红点。
这是什么情况,梁飞记得,前几日,两人在一起时,郭小美如雪的肌肤,皮肤细腻光滑,并没有任何的红点,难不成她生病了吗?
梁飞二话不说,立刻打开房门,郭小美毫无防备,梁飞的突然进入,着实把她吓坏了。
因为之前梁飞曾冒犯过她,现在又突然闯入,她吓得大声尖叫。
她立刻扯住一条浴巾,慌乱的披在身上。
“你……你出去,你怎么进来了?”
郭小美吓得后退几步,这里是镇上的饭店,是梁飞的地盘,在这里不像在果园,在果园时,还有小刚照顾在她左右,可是这里,她自己单枪匹马,所以甚是害怕。
梁飞并没有开玩笑,而是径直来到了郭小美身边,将她的身子扭过去。
郭小美以为梁飞是个大变态,在光天化日之下,想要霸占自己的身体,所以吓得瑟瑟发抖。
“你想怎么样?你快点放开我,你这个混蛋,你快点放开我。”
不管郭小美说什么,梁飞没有想要放开她的意思,而是继续为郭小美检查着身子。
他用手触碰了一下红色的斑点,方才远远看去,像是起了一片红斑,可是现在靠近一看,梁飞才发现,这并非简单的斑点,而是血泡。
郭小美得了血泡症?
梁飞瞬间惊得一身冷汗。
郭小美的嘴一直没有停过,一直在埋怨着梁飞。
“你这个死变态,你快点放开我,听到了没有。”
“梁飞,你再这样下去,我就真的报警了,你快点放开我。”
“梁飞,你听到我说话了吗?我还是个大姑娘,你这样做怎么能行,我不管,你如果想要对我那什么,你,你要对我负责。”
梁飞完全没有把郭小美的话听到心里,只顾检查着她的后背。
梁飞还发现,不仅郭小美的后背有血泡,就连大腿根也有,腹部也长满了,再这样下去,她的全身都会长满血泡。
这种病,可是要命的传染病,发展下去,太危险。
这种病,梁飞在小时候有听说过,他记得师傅曾给他讲过,曾经有一个村,有个男人得了血泡,因为他住山里,泉水的上流,他每天都会去全泉水边洗澡,正因为他的原因,下游的村民无一幸免,他们喝了带有血泡瘟疫的水,所以整个村子都感染了血泡症。
这种病很复杂,得病的起因不明,但是这种病的蔓延速度极快,快到让人无法想像,得了此病的人会在三天内死亡,这三天正是最煎熬的三天,身体会起大量的血泡,起初会像米粒大小,紧接着,几个时辰以后,会变得像指甲盖一样大小。
再继续发展下去,会肿得像灯泡,血泡里面全是血,而且是有毒的血,直到血泡涨满全身,最后血崩而死。
这种病想想就害怕,梁飞以前只是听说,他以为,这种事只发生在古代,在这个社会,一定没有。
梁飞虽说是医生,但他对这种病完全不懂,甚至不知这种病应该要怎么解。
他只听说,只要冬天杨树开花,夏天飘雪,这病就可以自然好。
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冬天里,杨树的叶子都掉光了,就算是夏天,杨树也不会开花,这病若是发生在夏天,最好是六月天,然后天空飘着大雪,这样一来,这病就可以去无踪。
郭小美一直在不停的说话,梁飞突然将浴巾披在她身,然后来到浴室,用消毒液洗了洗手,一脸惆怅的样子。
梁飞虽然放开了郭小美,可这个女人又不高兴了,指着梁飞开始大声说道:“喂,梁飞,你什么意思,是你碰的我好不好,我都没有嫌弃你,你为什么要这样,你难不成是想嫌弃我?还用消毒液洗手,就不怕烧了你的手。”
梁飞的心乱成一团,当然不是郭小美在耳旁的絮絮叨叨,而是担心,在害怕。
因为这病的传染率很高,这里又是饭店,人流量很大。
方才郭小美在楼下吃饭时,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不少员工一直守在郭小美身边。
对了,梁飞想起来了,在吃饭的时候,郭小美一直在说后背比较痒,所以让一旁的王二妮帮着她挠背,当时梁飞还以为,是郭小美故意在为难着王二妮,现在想来,这件事并非这样简单,她哪里是为难,是她真的痒。
王二妮是第一个与郭小美接触的人,而且最主要的是,王二妮还触碰过她的皮肤,这样看业,王二妮被传染的几率为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