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不自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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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王所说的每一个字,都让人不寒而悚。
  那些侍卫非常害怕甄王。
  觉得云河好悲哀,咽了气还逃不过甄王的魔爪,还要被制成标本陈列在室中……
  无论王候将相,还是富家子弟,将在野外狩猎获得的珍稀猎物制成标本陈列起来,是一种对成就感的炫耀,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然而,将人制成标本,那的确是非常少见,这样做,实在心理太扭曲了……
  大家表面虽然还是对甄王恭恭敬敬的,但心里却战战兢兢的,觉得甄王简直是疯了,甄王就是个魔鬼!
  然而,正是因为如此可怕的甄王,让大家更加对之畏惧,更加不敢违背他的命令。
  这些侍卫只是害怕,但是并没有人同情云河。他们只是纯粹的不想落得跟云河一样的下场。
  就在这时,云河身边那些碎落的衣服里若隐若现地闪烁,好像这些破布底下有些什么东西。
  甄王便道:“那是什么?”
  陈铁立即醒目地跑过去,把碎布翻开一看,原来是一枚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
  “殿下,发现一枚戒指!”阿铁向甄王报告。
  钻石戒指沾着腥迹,阿铁赶紧将戒指往自己衣服揩净,才用一块手帕垫着,恭恭敬敬地双手托起高举至头顶,弯着腰递给甄王。
  这只正是云河炼制的空间戒指,以狐狸为雕刻,跟唐紫希手中那只是一对的。
  只不过这个世界的人哪里知道什么是空间戒指?只是把它当作罕见的金银珠宝而已了。
  甄王轻轻拈起戒指,眯起眼睛,爱不释手地看了看,笑道:“云河,这只戒指比起你敷衍我那只漂亮多了,是你自己的吧?不过从今天起,你的遗体和全部遗物都属于本王的了。”
  他回头又继续对阿铁道:“继续找!看看还有没有遗落。”
  有了甄王的命令,阿铁哪怕迟疑,继续翻那堆被撕烂的衣服。
  只不过,除了那只钻石戒指,阿铁就找不到任何东西了。
  云河半身的衣服被撕掉了,一览无遗的,没有能遮得住东西的地方,唯独剩下裤子没找过。
  也不知道这裤袋里还有没有钻石之类的宝物。
  刚才阿铁敢对云河下手,是因为甄王有命在先。
  如今,甄王反复宣布,云河是他的私人物品,阿铁哪敢动云河的裤子?不怕被砍手指么?
  于是阿铁便站在那里迟迟不动。
  甄王似乎明白阿铁的顾虑,笑了笑道:“阿铁,本王不想碰腥东西,就由你代劳吧!放心搜,只要别碰不该碰的部位就行。”
  呵呵……阿铁吓出一身的冷汗。
  “是,殿下。”
  他还是老老实实地搜云河的身。云河仰面瘫开四肢,一动也不动的,不会挣扎,也不需要翻侧,处理起来倒也方便。
  阿铁隔着裤绕开那秘密的地方,从腰部一直往下搜到脚,又摘掉了鞋袜,什么都没有发现。
  只是碰到云河的脚,阿铁有些心神恍惚,想入菲菲。
  这皮肤居然保养得白如冰雪,滑如青瓷,脚趾细如削葱根。肌肤底下浅浅分布的青络,就像剔透的翠玉里的青丝。
  天啊!这真的是男人的脚吗?
  可惜的是,这么漂亮的一双脚,脚踝处却有一圈被挑断筋脉的伤口,几乎将脚锯断了,实在影响美观,也及时提醒了阿铁,从幻想中回过神来。
  阿铁在心里骂:这小子,全身每个部位都仿佛有魔力,怎么连脚趾都长得这么精致!活该你咽气了还要被殿下拿来做标本!要是让你这妖孽活下去,绝对是祸水!不知道还要蛊惑多少人!
  这样想着,阿铁心里又舒坦多了,觉得自己踢毙了云河,反而是做了一件为民除害的大好事。
  此刻,甄王心里还是有非常多的疑惑。
  云河除了一只戒指,就连钱包和一件随身物都没有,这么寒酸绝对不正常!
  至少那块四城通行证哪儿去了?
  难道他预料到会败在自己手中,在迎战之前,就把所有重要的随身物都放在安全的地方了?
  甄王哪里知道,云河的随身物都放在那枚钻石空间的内部空间里了呢?
  他只觉得云河还有很多秘密,比如说,云河的身世,还有钻石从哪儿来。但想知道这些秘密到底是什么也一时急不来,也以后再费些时间慢慢研究吧!
  想到这里,甄王又下令:“来人!将云河的遗体运回本王府中。你们的动作得要轻点,要是他掉一条头发,本王就砍断你们的手指!”
  “遵命……”侍卫们战战兢兢地回答着。
  “拿开你们的脏手!别碰我主人!你们不配!”
  就在这时,又有一道身影冲出来。
  这正是躲在灌丛中的游黎。
  看到出来的竟然是游黎,甄王哈哈大笑,一脸鄙夷地嘲笑:
  “本王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云河舍命也要保护的那个小奴仆呀!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正想去找你,你倒是自己跑出来啊!”
  “呵呵,一开始还觉得你长得不错,不过跟你主人一比,你这张脸就差多了,不过作为茶余饭后的甜品,就马马虎虎地将就吧!”
  甄王的话让游黎气得脸都刷白。
  “牲口!你闭嘴!你再侮辱主人和我!我就跟你拼了!”游黎睚眦俱裂,全身在颤地怒吼着。
  甄王啧啧地笑了笑,又继续取笑游黎了:“你这家伙真是不自量力!连你主人也挨不住本王的铁骑几脚,此刻像烂泥一样躺在那里凉透了,任由我们糟玩,像你这种小小的蝼蚁,又能翻起什么风浪?”
  是的,自己只是微小的蝼蚁。
  这一点,游黎并不否认。
  可游黎眼睁睁看着主人魂断后还遭到甄王的人侮辱,他怎么都不忍心主人的遗体被甄王带走,便沉不住气站出来。
  也许只要他一直躲着,侍卫找不着他,待甄王的人马撤出这片树林,他就安全了。而且主人不在了,他就不用再当奴仆,天高海阔任鸟飞,从此以后,再没有任何人能约束他。
  或许他可以找一处山林隐居,重建家园,从此以后,不必再遭受被人当奴仆之痛。
  或许他真的不该意气用事!明明他就是一个孱弱的蝼蚁,连侍卫的一个拳头都挨不住。
  可是让他像缩头乌龟一样躲在灌丛里看着主人的遗体还要被这群穿着牲口的人侮辱,他做不到!
  主人慈祥豁达的音容笑貌还历历在目:
  “你们饿吗?游黎,你去带大家吃点东西,再给大家添些新衣服。”
  “我不需要奴仆,你们也不需要视我为主人。救你们只是路见不平,我会送你们去一个安全的地方,你们可以重建家园,过自己喜欢的生活。”
  “这里很危险!游黎,你带大家先走!”
  ……
  就是这样一个主人,担心大家是否食饱穿暖,自己却穿得十分素朴单薄;大家有危险,他首先想到的,是大家的安全,让大家先走,自己则留下来对付敌人……
  而现在,游黎才知道,看似风轻云淡,神通广大的主人,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无所不能。
  原来主人跟大家一样,都是圣境的普通人。
  当游黎看清楚主人真容时,他是难过得眼泪哗然而落啊!
  面具下,主人真正的容颜,甚至比游黎看起来还年轻……
  那一刻,游黎就在骂自己。
  游黎啊!你早就该想到,那些自视甚高的上民,又怎么可能会如此善待奴仆!
  原来,敬爱的主人从来都不曾属于他们的一员。
  正因为主人跟自己一样,都是普通的下民,所以感同身受,主人才会如此同情大家的遭遇,甚至出手相救,不惜与皇族对峙。
  然而,天并没有眷顾如此善良完美的主人。
  那些牲口不如的人,还是无情地把主人的生命夺走。
  如今,主人已经撒手人寰,这群卑鄙的家伙不但搜刮了主人的所有财物,把他的遗体糟玩得不堪入目,还要将主人制成标本陈列。
  甄王的心比发臭的泥潭还黑!
  忆起被烧毁的家园,忆起被屠戮的家人,忆起逝去的主人,游黎痛苦万分。
  他失去了一切,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的了。
  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群自以为高人一等,就可以任意折磨别人的皇族!
  游黎仰天长啸:
  “这个世界的神灵,你们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你们看到这群穿着衣服的牲口都做了什么事情吗?”
  “难道这个世界就该富贵有权的人做了坏事得以逍遥,而贫寒低微的人就该做了好事还要不得善终吗?”
  “如果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则,我承认,弱小的我没有能力改变。但是,我有权选择抛弃这个世界,抛弃这个世界的神灵!”
  “神灵你从来不曾怜悯无辜的善良人,难道还想着我们这些可怜的蝼蚁对你腊拜?”
  游黎好像疯了似的,眼神变得凶唳无比,全身的衣服在咧咧作响。
  他竟然能引来天地间积存了千万年的唳气?
  他双目通红,脸颊涎下两行红红的眼泪,一边悲愤地笑着,一边向着甄王一步一步走过去。
  即使这样走过去,被侍卫万箭穿心也没关系。
  这样,他就能感受到主人的痛。
  能跟主人承受同样的痛,也是一种欣慰。
  即使还没有走到主人身边就倒下也没有关系。
  这样就拖延时间,自己每向前迈出一步,就能为小昂他们的逃生争取一分一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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