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章 明锦
男人居高临下地看着苏清欢等人道:“出门在外,多个朋友多条路,而且最好各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你这是要来硬的?”小可站起身来嬉笑着道。
这是个看见打架就激动地浑身发热的主儿,现在摩拳擦掌,四处看着如何能尽量减少店家的损失。
苏清欢没把这几个人放在眼里。
她一直好奇地盯着那女孩,确实让她看出来点蹊跷之处。
比如现在,图穷匕首见,这些人狗急跳墙,按理说,对方七八个彪形大汉,而自己这边也就陆弃一个成年男子,剩下的都是女人孩子,胜负显而易见。
世道这么乱,也没人管闲事,旁人也不会帮忙。
但是这个女孩,丝毫没慌,跪着往自己这边挪了挪,满脸的如释重负。
也就是说,她很笃定,自己会救她,并且有能力救她。
这是为什么?
陆弃淡定地喝着茶,眼皮都没抬,道:“出去打,别惊着夫人。”
阿妩“腾”地站起来,欢天喜地地道:“爹,我也手痒。”
“去吧。”陆弃淡淡道。
小可和阿妩这满脸兴奋的模样,让那男人心惊,剩下几个大汉也不敢盲目上前——混江湖的人,眼色还有几分,对方如此气定神闲,定然是底气十足,便先露怯了。
“走,出去比划。”小可道,“小本生意不容易。”
说着,他甚至没有拿起桌上的剑,直接往外走去。
阿妩道:“小可,你等等我。”竟然也把柳叶刀放下,赤手空拳地跟出去。
男人慌了,拱手对陆弃道:“这位爷,我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您也是练家子。我也跟您交个底儿,这个丫头确实不是我的女儿。我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要把她带走。您报个价,咱们好商量。”
“滚。”陆弃道。
男人咬牙:“这位爷,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陆弃手指一弹,茶杯径直砸向男人的嘴,瞬时让他满嘴血,捂着嘴说不出话来。
“你也配?”陆弃轻蔑地道。
男人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凛冽气势震慑到,竟然不敢再纠缠,还忍痛行礼道:“这位爷,得罪了,既然您对这丫头有兴趣,那就留给您。咱们走!”
“哎哎哎,你们别走啊,还没打呢!”小可刚撸起袖子,对方竟然不战而败走,顿时急了。
“走吧。”阿妩拉着他往回走。
她对那个女孩,也充满了好奇。
“你站起来说话。”苏清欢温和地道,“你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如何会被强人所掳?”
女孩长长地松了口气,扶着桌子站起身来,屈膝行礼道:“小女乃上京官宦人家的女儿,但是被人掳走,不想父母因我而受辱,故不能告知夫人。夫人宅心仁厚,只求您能把我带到上京。”
她行礼的姿势很优雅标准,一看便是被教养得很好。
陆弃蹙眉。
苏清欢微笑:“你怎么知道我要去上京?”
女孩愣住,随即咬着嘴唇,没有作声。
苏清欢见她脸上并无惊慌之色,不是谎言被戳穿时的心虚,便猜她不是撒谎,而是有难言之隐,便耐着性子道:“姑娘,你向我求助,我不是一定要帮你的。至少我得知道你是谁,是敌是友,才能决定帮不帮,对吧?”
女孩犹豫了片刻,低声道:“夫人,请赏小女一杯水。”
苏清欢把自己的水杯推到她面前。
女孩上前两步,在陆弃和小可、阿妩的警惕中,伸出手指蘸蘸水,用身形遮掩着,在桌上写下两个字。
她的字出人预料的娟秀,但是这并不足以让苏清欢惊讶。
然而苏清欢还是震惊地张大嘴,因为女孩写的字是——明唯。
“这是家父的名讳。”
“你哪一年生的?”
“壬戌年七月十二。”
苏清欢点点头:“我依稀记得,生小萝卜后不久,明珠给我写信,说明府也添丁了。你叫什么名字?”
“回夫人,小女单名一个锦字,您是长辈,唤我锦儿就行。”
明锦,很好听的名字。
她应该是明唯的第三个女儿,也是苏清欢认识明唯以后,他唯一出生的孩子。
明珠怎么说的来着?
她的生母设计明唯有孕,明唯允许她降生,却把她生母赶走,把她交给另外的人抚养。
当年明珠絮絮叨叨写了很多,因为不赞成明唯的做法。
但是时间太久了,苏清欢想不起更多的细节。
“你父亲的头痛之症好了吗?”苏清欢不动声色地问道。
明锦恭敬地回道:“得夫人妙手回春,爹爹这么多年,几乎没有复发。但是冬天的时候还是要用药,我从六岁开始便负责父亲的药……”
说着,她流利地报出药方来。
真是个冰雪聪明的姑娘,知道自己在怀疑,所以便力证自己的清白。
“那锦儿,你父亲规矩极严,你本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怎么会被人掳走?”
明锦眼中有泪:“是逢祖母祭日,府中只有我未嫁,操持着府里诸事,所以那日外出去寺中拜祭,这才被坏人得手。”
苏清欢想起刚才那男人说她后背有红痣的事情,不敢细想她到底经历了什么,便安抚道:“都过去了。我们正好要去上京,便一起走吧。这是阿妩,比你年长,你叫她姐姐便行。”
阿妩已经笑眯眯地过来拉明锦的手:“原来是明家妹妹。”
小可嘟囔一句:“你知道真假,就去拉人家的手。”
夫人只问了几句话,要是人家早有准备呢。
“我眼睛又不瞎。”阿妩哼了一声道,“就你聪明。”
一直没有出声的陆弃忽然开口:“明锦,你是如何认出夫人的?”
明锦愣住了,随即脸红,嗫嚅着半晌没有说出话来。
苏清欢其实也想知道,但是看她如此窘迫的模样,还是开口替她解围道:“或许锦儿是看我面善呢?对不对,锦儿?”
明锦低头不敢看陆弃和苏清欢的眼神,低声道:“我看您几位骑马而来,都像身手很好的样子,还佩了刀剑……”
“你这是要来硬的?”小可站起身来嬉笑着道。
这是个看见打架就激动地浑身发热的主儿,现在摩拳擦掌,四处看着如何能尽量减少店家的损失。
苏清欢没把这几个人放在眼里。
她一直好奇地盯着那女孩,确实让她看出来点蹊跷之处。
比如现在,图穷匕首见,这些人狗急跳墙,按理说,对方七八个彪形大汉,而自己这边也就陆弃一个成年男子,剩下的都是女人孩子,胜负显而易见。
世道这么乱,也没人管闲事,旁人也不会帮忙。
但是这个女孩,丝毫没慌,跪着往自己这边挪了挪,满脸的如释重负。
也就是说,她很笃定,自己会救她,并且有能力救她。
这是为什么?
陆弃淡定地喝着茶,眼皮都没抬,道:“出去打,别惊着夫人。”
阿妩“腾”地站起来,欢天喜地地道:“爹,我也手痒。”
“去吧。”陆弃淡淡道。
小可和阿妩这满脸兴奋的模样,让那男人心惊,剩下几个大汉也不敢盲目上前——混江湖的人,眼色还有几分,对方如此气定神闲,定然是底气十足,便先露怯了。
“走,出去比划。”小可道,“小本生意不容易。”
说着,他甚至没有拿起桌上的剑,直接往外走去。
阿妩道:“小可,你等等我。”竟然也把柳叶刀放下,赤手空拳地跟出去。
男人慌了,拱手对陆弃道:“这位爷,我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您也是练家子。我也跟您交个底儿,这个丫头确实不是我的女儿。我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要把她带走。您报个价,咱们好商量。”
“滚。”陆弃道。
男人咬牙:“这位爷,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陆弃手指一弹,茶杯径直砸向男人的嘴,瞬时让他满嘴血,捂着嘴说不出话来。
“你也配?”陆弃轻蔑地道。
男人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凛冽气势震慑到,竟然不敢再纠缠,还忍痛行礼道:“这位爷,得罪了,既然您对这丫头有兴趣,那就留给您。咱们走!”
“哎哎哎,你们别走啊,还没打呢!”小可刚撸起袖子,对方竟然不战而败走,顿时急了。
“走吧。”阿妩拉着他往回走。
她对那个女孩,也充满了好奇。
“你站起来说话。”苏清欢温和地道,“你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如何会被强人所掳?”
女孩长长地松了口气,扶着桌子站起身来,屈膝行礼道:“小女乃上京官宦人家的女儿,但是被人掳走,不想父母因我而受辱,故不能告知夫人。夫人宅心仁厚,只求您能把我带到上京。”
她行礼的姿势很优雅标准,一看便是被教养得很好。
陆弃蹙眉。
苏清欢微笑:“你怎么知道我要去上京?”
女孩愣住,随即咬着嘴唇,没有作声。
苏清欢见她脸上并无惊慌之色,不是谎言被戳穿时的心虚,便猜她不是撒谎,而是有难言之隐,便耐着性子道:“姑娘,你向我求助,我不是一定要帮你的。至少我得知道你是谁,是敌是友,才能决定帮不帮,对吧?”
女孩犹豫了片刻,低声道:“夫人,请赏小女一杯水。”
苏清欢把自己的水杯推到她面前。
女孩上前两步,在陆弃和小可、阿妩的警惕中,伸出手指蘸蘸水,用身形遮掩着,在桌上写下两个字。
她的字出人预料的娟秀,但是这并不足以让苏清欢惊讶。
然而苏清欢还是震惊地张大嘴,因为女孩写的字是——明唯。
“这是家父的名讳。”
“你哪一年生的?”
“壬戌年七月十二。”
苏清欢点点头:“我依稀记得,生小萝卜后不久,明珠给我写信,说明府也添丁了。你叫什么名字?”
“回夫人,小女单名一个锦字,您是长辈,唤我锦儿就行。”
明锦,很好听的名字。
她应该是明唯的第三个女儿,也是苏清欢认识明唯以后,他唯一出生的孩子。
明珠怎么说的来着?
她的生母设计明唯有孕,明唯允许她降生,却把她生母赶走,把她交给另外的人抚养。
当年明珠絮絮叨叨写了很多,因为不赞成明唯的做法。
但是时间太久了,苏清欢想不起更多的细节。
“你父亲的头痛之症好了吗?”苏清欢不动声色地问道。
明锦恭敬地回道:“得夫人妙手回春,爹爹这么多年,几乎没有复发。但是冬天的时候还是要用药,我从六岁开始便负责父亲的药……”
说着,她流利地报出药方来。
真是个冰雪聪明的姑娘,知道自己在怀疑,所以便力证自己的清白。
“那锦儿,你父亲规矩极严,你本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怎么会被人掳走?”
明锦眼中有泪:“是逢祖母祭日,府中只有我未嫁,操持着府里诸事,所以那日外出去寺中拜祭,这才被坏人得手。”
苏清欢想起刚才那男人说她后背有红痣的事情,不敢细想她到底经历了什么,便安抚道:“都过去了。我们正好要去上京,便一起走吧。这是阿妩,比你年长,你叫她姐姐便行。”
阿妩已经笑眯眯地过来拉明锦的手:“原来是明家妹妹。”
小可嘟囔一句:“你知道真假,就去拉人家的手。”
夫人只问了几句话,要是人家早有准备呢。
“我眼睛又不瞎。”阿妩哼了一声道,“就你聪明。”
一直没有出声的陆弃忽然开口:“明锦,你是如何认出夫人的?”
明锦愣住了,随即脸红,嗫嚅着半晌没有说出话来。
苏清欢其实也想知道,但是看她如此窘迫的模样,还是开口替她解围道:“或许锦儿是看我面善呢?对不对,锦儿?”
明锦低头不敢看陆弃和苏清欢的眼神,低声道:“我看您几位骑马而来,都像身手很好的样子,还佩了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