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7章 真正的圣旨
“我答应你。”阿妩道,“尚涟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但是尚家其他人……即使他们也不全无辜,我却无法为你大开杀戒。霓衣,我不会为了任何人,哪怕我自己去为难我哥哥。”
“够了,够了。”尚霓衣一边笑一边流泪,“杀了尚涟,我伯母也没法活了,让她余生都活在痛苦之中吧!”
见阿妩没有说话,她吃力地向她伸手,“阿妩,如果不嫌我身子脏,让我再拉拉你的手好不好?”
阿妩把手递给她。
尚霓衣笑了,声音渐渐轻了,“你看,我永远都对你有办法。只要我示弱,你就会上当。”
她用力握住阿妩的手,想把她给自己的温暖带走,去告诉白江,你离开之后,我曾有过这么好的朋友,可是,我对不起她了。
如果真的有来生,她一定先还阿妩,再找白江。
如果真的泉下有知,她愿永远保佑阿妩。
“阿妩,我要去见白江了。”
阿妩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白江根本不想见你?”
“不会的。他那么喜欢我,每次见到我,眼睛笑得像弯弯的月牙,脸却红红的……”尚霓衣沉浸在回忆的欢喜之中,仿佛觉得自己离白江越来越近。
古语有云,蝼蚁尚且偷生。
可是自白江离世,尚霓衣再也不害怕面对死亡。
因为死了,他们就会再相见了。
在死之前,她要先替他们报仇——他们是小人物,受人摆布,一生凄惨;可是那些作恶的人,不应该继续逍遥法外。
他们成为律法的漏网之鱼,那么她就自己动手。
所以才有了之后这么长时间的忍辱负重,也是在这段时间,她遇见了照亮自己的第二节烛火——阿妩。
可是心已经死了,她也不会再留恋。
“他不想见你,他要你好好活下去。”
“他死了,我活着有什么意思?他也会希望我去陪他。他随师傅走南闯北,特别苦特别苦;可是他从来不抱怨,因为赚钱可以供弟弟读书奔前程。我和姚先生是忘年交,替白泽引荐了他,两人成为笔友。”
“你告诉白泽这一切了?”
“是。我见到白泽就告诉他了,也告诉他,我无意苟活,但是一定要为白江报仇雪恨。如果他怜悯我,就等我死后把我和白江葬到一处去。”
“怪不得,白泽三缄其口。”阿妩喃喃地道。
“白江死后,我愧对白家人,就不断地让人往他家里送银子,自己给他家人写信,谎称过得很好。白江不识字,所以向来找人代写书信,我也帮他写过很多次,所以他家人也没有怀疑……”
也就是这次她见到白泽,才告诉他白江的死讯,他们全家才会奔赴江南。
他们已经见不到白江,只能找到一具骨架罢了。
“我都知道了。”阿妩道,“现在,我想告诉你一些,你不知道的……”
“你说。”
“白江想让你活下去,这是他的遗愿。”
尚霓衣摇摇头:“你不必劝我。而且现在……我已喝下鸩酒,刚刚好……你忘了我吧阿妩,我不值得。”
“白江被沉河,后来被一个叫全子的人所救。这个人水性很好,是你们家的下人,你知道吗?”
尚霓衣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神情:“全子?我知道,我知道,他和白江关系很好。白江呢?白江现在在哪里?”
阿妩看着她眼中的狂喜,道:“全子告诉白江,家人要你进宫。白江告诉全子,既然你们之间的事情暴露,你一定会被严加看管,而他没本事救你,对不起你。你身边的丫鬟都已死了,没人知道你们的过往,你才能好好入宫。他也不该活着……他既因为无法救你而五内俱焚,又害怕将来成为别人攻击你的污点。所以白江投河自尽,让全子告诉你好好活着。”
阿妩满眼都是泪水。
白江不是一个有本事的男人,他是最底层最无助甚至软弱的男人。
所以当面临生离死别时,除了接受,他别无办法。
可是他舍不得尚霓衣受伤害,希望她能长长久久活下去,自己却无法从这段感情里走出去,选择了自我了断。
“霓衣,他是为你而死。所以你要把他那份,连同你那份,一起好好活下去。”
尚霓衣情绪大喜大悲,伏在地上放声长哭。
药效为什么还不发作?她为什么还不死去?
阿妩的话,让她更加痛不欲生。她的白江,她的心太痛了!
唯有死亡,可以终结这种极度的伤痛吧。
“你知道白泽为什么拒绝了向家吗?因为他想说服你,让你好好活下去。虽然知道兄长因你而死,他却知道你是他兄长用命换来的人,不能眼睁睁看着你选择死路。他不仅要看着你活下去,还要替兄长看顾你,等你嫁了人,或者最起码活得安稳了再说自己的事情。”
阿妩甚至想,白泽是不是也有代替兄长照顾尚霓衣的心思?
“白江死了,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操心了。现在剩下他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做人不能这么自私的,霓衣,你不该替他尽孝,做完他本来该做的事情吗?”
“阿妩,那酒……”尚霓衣终于明白过来,泪眼婆娑地看着阿妩。
阿妩缓缓拿起圣旨,道:“尚霓衣听旨!”
尚霓衣已经爬不起来,阿妩也不管,朗声念出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迷途知返,未铸成大错,小惩大戒,赐酒一杯。日后戴罪立功,听候差遣,钦此——”
尚霓衣呆呆地看着阿妩。
阿妩把她抱起来放到椅子上,然后把圣旨塞到她手里:“无论如何,你对我下了毒,所以这些是你必须承受的。你给我留了一条命,给自己留了一条路,也给我们,留了可能。尚涟那个畜生,天理不容,但是为了你的名节,我会让他死于意外。你这几日好好呆在这里,过段日子会重新安顿你。我走了。”
“阿妩!”
“我其实,”阿妩没有回头,“还有点生你的气。但是我会好的,我先走了,以后再来看你。”
“够了,够了。”尚霓衣一边笑一边流泪,“杀了尚涟,我伯母也没法活了,让她余生都活在痛苦之中吧!”
见阿妩没有说话,她吃力地向她伸手,“阿妩,如果不嫌我身子脏,让我再拉拉你的手好不好?”
阿妩把手递给她。
尚霓衣笑了,声音渐渐轻了,“你看,我永远都对你有办法。只要我示弱,你就会上当。”
她用力握住阿妩的手,想把她给自己的温暖带走,去告诉白江,你离开之后,我曾有过这么好的朋友,可是,我对不起她了。
如果真的有来生,她一定先还阿妩,再找白江。
如果真的泉下有知,她愿永远保佑阿妩。
“阿妩,我要去见白江了。”
阿妩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白江根本不想见你?”
“不会的。他那么喜欢我,每次见到我,眼睛笑得像弯弯的月牙,脸却红红的……”尚霓衣沉浸在回忆的欢喜之中,仿佛觉得自己离白江越来越近。
古语有云,蝼蚁尚且偷生。
可是自白江离世,尚霓衣再也不害怕面对死亡。
因为死了,他们就会再相见了。
在死之前,她要先替他们报仇——他们是小人物,受人摆布,一生凄惨;可是那些作恶的人,不应该继续逍遥法外。
他们成为律法的漏网之鱼,那么她就自己动手。
所以才有了之后这么长时间的忍辱负重,也是在这段时间,她遇见了照亮自己的第二节烛火——阿妩。
可是心已经死了,她也不会再留恋。
“他不想见你,他要你好好活下去。”
“他死了,我活着有什么意思?他也会希望我去陪他。他随师傅走南闯北,特别苦特别苦;可是他从来不抱怨,因为赚钱可以供弟弟读书奔前程。我和姚先生是忘年交,替白泽引荐了他,两人成为笔友。”
“你告诉白泽这一切了?”
“是。我见到白泽就告诉他了,也告诉他,我无意苟活,但是一定要为白江报仇雪恨。如果他怜悯我,就等我死后把我和白江葬到一处去。”
“怪不得,白泽三缄其口。”阿妩喃喃地道。
“白江死后,我愧对白家人,就不断地让人往他家里送银子,自己给他家人写信,谎称过得很好。白江不识字,所以向来找人代写书信,我也帮他写过很多次,所以他家人也没有怀疑……”
也就是这次她见到白泽,才告诉他白江的死讯,他们全家才会奔赴江南。
他们已经见不到白江,只能找到一具骨架罢了。
“我都知道了。”阿妩道,“现在,我想告诉你一些,你不知道的……”
“你说。”
“白江想让你活下去,这是他的遗愿。”
尚霓衣摇摇头:“你不必劝我。而且现在……我已喝下鸩酒,刚刚好……你忘了我吧阿妩,我不值得。”
“白江被沉河,后来被一个叫全子的人所救。这个人水性很好,是你们家的下人,你知道吗?”
尚霓衣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神情:“全子?我知道,我知道,他和白江关系很好。白江呢?白江现在在哪里?”
阿妩看着她眼中的狂喜,道:“全子告诉白江,家人要你进宫。白江告诉全子,既然你们之间的事情暴露,你一定会被严加看管,而他没本事救你,对不起你。你身边的丫鬟都已死了,没人知道你们的过往,你才能好好入宫。他也不该活着……他既因为无法救你而五内俱焚,又害怕将来成为别人攻击你的污点。所以白江投河自尽,让全子告诉你好好活着。”
阿妩满眼都是泪水。
白江不是一个有本事的男人,他是最底层最无助甚至软弱的男人。
所以当面临生离死别时,除了接受,他别无办法。
可是他舍不得尚霓衣受伤害,希望她能长长久久活下去,自己却无法从这段感情里走出去,选择了自我了断。
“霓衣,他是为你而死。所以你要把他那份,连同你那份,一起好好活下去。”
尚霓衣情绪大喜大悲,伏在地上放声长哭。
药效为什么还不发作?她为什么还不死去?
阿妩的话,让她更加痛不欲生。她的白江,她的心太痛了!
唯有死亡,可以终结这种极度的伤痛吧。
“你知道白泽为什么拒绝了向家吗?因为他想说服你,让你好好活下去。虽然知道兄长因你而死,他却知道你是他兄长用命换来的人,不能眼睁睁看着你选择死路。他不仅要看着你活下去,还要替兄长看顾你,等你嫁了人,或者最起码活得安稳了再说自己的事情。”
阿妩甚至想,白泽是不是也有代替兄长照顾尚霓衣的心思?
“白江死了,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操心了。现在剩下他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做人不能这么自私的,霓衣,你不该替他尽孝,做完他本来该做的事情吗?”
“阿妩,那酒……”尚霓衣终于明白过来,泪眼婆娑地看着阿妩。
阿妩缓缓拿起圣旨,道:“尚霓衣听旨!”
尚霓衣已经爬不起来,阿妩也不管,朗声念出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迷途知返,未铸成大错,小惩大戒,赐酒一杯。日后戴罪立功,听候差遣,钦此——”
尚霓衣呆呆地看着阿妩。
阿妩把她抱起来放到椅子上,然后把圣旨塞到她手里:“无论如何,你对我下了毒,所以这些是你必须承受的。你给我留了一条命,给自己留了一条路,也给我们,留了可能。尚涟那个畜生,天理不容,但是为了你的名节,我会让他死于意外。你这几日好好呆在这里,过段日子会重新安顿你。我走了。”
“阿妩!”
“我其实,”阿妩没有回头,“还有点生你的气。但是我会好的,我先走了,以后再来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