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3章 火神传说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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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部的小君角羚总算等到了阿爹的回归。
  可是结局却让他有点欲哭无泪。
  角羚现在终于明白当初问阿爹“得手了吗”他点头时那异常严肃的表情。
  那明明是在告诉自己:得手了,被人得手了。
  话说,带着部族精英猎手去攻打其他部落的结局是带着其他部族的人回来攻打自己部落,不对,是接收自己部落,巴蟒也算得上是史上第一人吧?
  这样乌龙的事情是如何发生的咧?
  要从一柄黄灿灿的枪头说起……
  “你族地藏有如此神兵利刃,你不来我还要去找你呢,感谢你给我一个攻打你族的理由。”
  在巴蟒狂喷鲜血之后,那个十六岁的大君如此说。
  我还能说什么?
  我也很绝望啊!
  谁叫人家武力值强横?
  谁叫遗阑土部竟然拥有叫什么铜矿的东西?
  世界上有一种心情叫想死又不敢。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角羚就算是把那几个土疙瘩啃着吃了,也绝对不会用这么价值连城的东西去换两双破鞋然后还要沾沾自喜的回去嘚瑟啊!
  现在回想与自家新任大君在交换会的初次相见,自己像个二傻逼一样拿着鞋子跟几条肉得意洋洋的走开,还以为把人家给吓得不敢声张。
  人家那哪里是不敢声张?
  人家明明是得到宝贝欣喜若狂好吗?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自然铜……
  不但找着了,还换到两双破鞋。
  盯着脚上那双罪魁祸首,角羚脱下一只鞋子,拼命用鞋子抽打自己的脸颊,都怪你,都怪你!
  想想还不解气,又用新大君带来的燧石点燃一堆火,将另外那只鞋子除下丢进火堆里去焚烧。
  “你在干什么?”
  脸颊被自己抽打得红扑扑的角羚猛然抬头,看见大君火貘正一脸困惑看着自己脚边那堆火。
  “天……天太寒,我……我鞋子有点冷,我给它烤烤。”想起这鞋子本是眼前这位换给他的,角羚一边解释一边手忙脚乱从火堆里拎出已经烧得有些变形的鞋子拿出来往脚上穿。
  “哦?”林夕扬了扬眉,笑而不语,渐行渐远。
  等到大君去得远了,角羚这才敢脱下那只鞋,可脚底却已烫了几个好大的水泡。
  角羚一瘸一拐往自己家里走,回想起刚刚大君头顶那一排白色羽毛有节奏的抖动着不禁一脸神往,难怪人家能做大君,连羽冠都是无风自动。
  逼格满满啊!
  林夕:傻叉,那是我家雪雪在笑。
  角羚真是她的福星。
  不但送来了自然铜,还送了第三大部落遗阑土部给她。
  要知道,遗阑土部与炎虎部可都是产出盐巴的部族。
  两族隔岸相望,中间便是大名鼎鼎的雪盐湖。
  想必湖对岸的炎云貂绝对不会想到,他派来捣乱的土部,反而成了林夕的囊中之物。
  响晴的天空犹如新洗,大朵大朵的云缓缓飘过,倒影落进澄明如镜的雪盐湖里,此情此景,令人辨不清人间还是天上。
  林夕悄立山巅,遥望雪盐湖对岸,丛林掩映间隐约可见炊烟袅袅,那是炎虎部族所在地,想必此刻生产小能手左霆同学正在拼命研发新产品来稳固自己那岌岌可危的地位吧。
  夏季来临的时候,两个部族已经很好的融合在一起。
  作为第三大部族,土部的地盘可比火族大多了。
  而且与火族不是山林就是海岸的地形比较,土部更多的是平原沃土,夷水浩浩荡荡,逶迤而过,灌溉着这片草木丰美的土地。
  林夕将渔猎重点放在火族那边,将耕种、养殖业放在土部这边,当然,现在已经没有遗阑土部了,只有夷水火族。
  土部那些人很快从开始的不甘不愿到最后与火族亲如一家,最快接纳这个事实的是土部女性成员。
  可以得到和男性平等的待遇不再是部落二等公民,可以养育自己的孩子,超额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任务,可以拿到更多的物资。
  女人也可以和男人一样出去渔猎,女人可以拒绝一些男人索欢,可以找两相情悦的人经过巫的祝福成为一家人居住在一起,拥有自己的私人物品。
  而女性也可以在部落担任一些至关重要的职务。
  比如苦荞就是部落唯一的大巫,原因并非因为她是大君的阿姆,而是因为她除了给大家治病之外,还带领大家种植粟米、亚麻,织布,她还传授给大家计数方法和文字。
  苦荞还将雨季和雪季分为春、夏、秋、冬四季,四季为一年。
  她知道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人人都说,苦荞不愧是火神的阿姆,她实在是个伟大的女性。
  桑草也是女性中一个优秀的代表,她跟她的老公一起狩猎,一起训练,是部族最勇猛的战士之一。
  看见火族那些女性们自信张扬,旁若无人的样子,土族人都惊讶极了,原来女人也可以这样?
  秋天的时候,整个部族里人欢马叫,热闹极了。
  原因之一是苦荞带领众娘们第一次给几只被驯养了差不多一年的独角羊剪毛。
  虽然事先林夕已经将要领说过一次,可是说得轻巧做来难。
  加工组的人们总算领教了什么叫做“一学就会,一做就废”了。
  大家饶是小心再小心,依然伤到一只羊的肚子。
  这几只独角羊可是全部族的宝贝啊,用羊毛纺织成的衣服又暖和又柔软,比兽皮不知好多少倍。
  而男人那边已经不能用热闹来形容,叫沸腾还比较合适。
  因为大君带着几个人神神秘秘出去了一趟,带回了两只大家伙。
  那是从隔壁青木草原搞到的,据说,因为耐力佳又善奔跑,青木草原的狸部管这种野兽叫做疾兽。
  而他们的大君却管这东西叫马。
  两匹马一匹枣红一匹玄色,看着极是神骏,即便是被捆缚住带回来,却依旧用一双十分好看的大眼怒瞪众人。
  乌风简直都要变成乌疯了,他兴奋得两颊通红,不断擦拭自己的眼睛,可脸上却早已老泪纵横。
  “大君,大君,我说的那神兽就是它,就是它啊!”
  PS:更新晚了,临时有事,久等了前爱的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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