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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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瑜:【哦对了,我知道连家的那位太太是个很难缠的人物,如果你愿意帮忙从中周旋,这笔钱,我就不要你还了。】
  沈瑜:【林昼哥,要不要考虑一下?】
  林昼呆呆的盯着聊天记录看了许久,倏地苦笑了起来。
  他越笑越厉害,抬手抓了把头发,自嘲似的摇了摇头。
  林昼:【沈瑜,不愧是你。你一定会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林昼:【好,我答应你,为你们的这趟叛逆之旅保驾护航。】
  沈瑜:【谢了。】
  林昼:【可我还是想要说,我刚刚的那些话并不是出于嫉妒,虽然可能我真的嫉妒过,但是这一刻,我是希望小乔能够幸福的。】
  沈瑜:【嗯。】
  沈瑜:【但是我这个人睚眦必报,这句话我是不会帮你传达的。】
  林昼笑了一声,将手机扔回了口袋。
  “还说不喜欢。”他低声自语,转而摇了摇头,对店员坦然道:“帮我包起来吧。”
  -
  放学前,连乔去王振国那儿交了退宿申请,顺利过关。
  她开心得很,蹦蹦跳跳的辙回原位,指望跟沈瑜一起回家,却发现沈瑜人已经没了。
  抽屉里空空荡荡,连书包也收拾走了。
  连乔的笑容僵在脸上。
  片刻后,她迅速接受了这个现实,自己收拾书包出门。
  连乔查了一下高德地图,有几个公交线路通过老门西,于是自己搭乘了公交回去。
  她忽然响起自己那小破屋子里的线路还是坏的,沈瑜大一早原本还答应了她说晚上要帮她修,这会儿居然人都没了。
  她摸出手机来,想要问问沈瑜还记不记得这个事儿。
  刚发了一个【沈瑜啊】出去,连乔就刹住了。
  她隐约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儿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人沈瑜跟自己的关系,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同桌,普普通通的邻居,而已。
  这才几天,她都麻烦沈瑜多少回了?
  瞧沈瑜放学这么着急走人,该不会就是怕被麻烦吧!
  看,到现在,他连自己的消息也没回,不是嫌麻烦是什么?
  这么一想,连乔整个人都像个泄了气儿的皮球一样蔫吧了下去。
  -
  公交车到站,连乔拖曳着脚步往出租屋的方向走。
  她忽然还挺害怕的,没有电的屋子,没有光的夜晚。
  待到她走到小二楼的楼下,她仰起头,对着那个小阳台咽了口唾沫。
  连小乔,不就是没电吗!眼睛一闭一睁,天就亮了!
  明天天亮,去外面找个正儿八经的电工不就完事儿了!
  连乔想到此,用力点了点头,给自己鼓着气,顺着楼梯爬上去。
  用老鬼租房的小程序提供的动态密码打开门,正如连乔所料的一样,屋里黑漆漆的一片。
  连乔开了个手机前置灯,瞎子似的在屋里摸索着,好不容易摸索到了书桌前,她一想到作业也没法做,登时感到筋疲力尽,把书包往桌上那么一扔——
  “咔哒”书包压着台灯开关,暖黄色的灯亮了起来,照亮了整个屋子。
  连乔愣了愣。
  这时,她收到了一条微信消息。
  沈瑜:【有事?】
  连乔心里的感动溢于言表,她回忆了一下从昨天到今天,灯泡,煎饼,住宿,出行,沈瑜真的是又花时间又花精力。
  沈瑜同学还那么穷!
  连乔思来想去,终于想到了一个报答沈瑜的好方法。
  【连乔向您转账1000元。】
  片刻后
  沈瑜:【?】
  连乔:【等泡!】
  【连乔撤回了一条消息】
  沈瑜:【?】橘子
  沈瑜:【你做梦。】
  连乔:“???”
  作者有话要说:  连乔:不是的!你听我解释!是输入法他先动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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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章
  脑震荡造成的逆行性遗忘并没有持续太久, 差不多恢复到了下午的时候,连乔就陆陆续续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想起来了。
  的确是她失手关掉了沈瑜家的总电闸,不过沈瑜非但没跟她计较, 还帮她包扎了伤口, 顺带收留了她一晚上。
  许多零零散散的画面在连乔的脑海里拼接成形, 她愈发觉得沈瑜是个粗中有细的人,地痞流氓似的皮囊之下, 总给人以一种非常可靠又踏实的感觉。
  最大的缺点就是——
  连乔瞅着微信里的这句“你想得美”, 狠狠的磨了磨后槽牙。
  沈瑜他就!正经不过三秒!
  自己就是脑子瓦特了才会对他抱有什么期待。
  连乔一边在心里痛骂, 一边默默的把对话框里还没发出去的一句“灯泡的钱”给删除了。
  -
  安亦平从屋里走出来时, 就看见沈瑜坐没坐相的陷在沙发里, 转着手机发呆。
  倒是很少看他这样。
  “干吗呢?”安亦平不由得含了几分讥诮:“等谁的消息呢?”
  沈瑜掀起眼皮瞅他,白眼翻翻。
  “一看就是把小姑娘气跑了。”安亦平挖苦他说:“你也只会把小姑娘气跑咯。”
  连乔那头是半点儿回应也没有, 沈瑜觉着似乎还真被安亦平这张乌鸦嘴给说中了,不禁有点儿丧气。
  “你签个字怎么签那么久啊!”他不耐烦道。
  “我不得把自己的名字签漂亮点儿啊!”安亦平说:“毕竟签一个少一个。”
  沈瑜:“你该不会是反悔了吧?”
  安亦平:“看你那小气吧啦的讨债样子,呐呐呐呐,赶紧拿走。”说着, 他把一份儿文件袋砸到沈瑜的胸口,满脸的嫌弃。
  沈瑜接过文件袋,拉开拉链,将里面的文件依次拿出来瞧, 当他看见“御升典当行所有权转让协议书”的末尾处清清楚楚的签上了安亦平的名字时,这才露出了一点儿笑意。
  “看把你给乐的。”安亦平抱着手臂,发出无情的嘲笑:“不就是个小破典当行么?每年都能给我亏掉好几十万, 我这叫割肉,我挺舒坦的。”
  “嗯,我也挺舒坦的。”沈瑜挑眉回敬道:“多亏了咱们打的这个赌,你这小破典当行去年净利润赚了一百多万,我现在一毛钱都不用分给别人,全落我口袋里。”
  安亦平微微咬牙:“去年赚今年保不准就亏了,到时候房租地租水电费统统都得你自掏腰包。”
  “这就不用您操心了。”沈瑜拍拍手,将文件袋塞进书包里:“其实你也用不着酸啊,没我你这破典当行早抵给政府开博物馆了,说到底,这东西它就合该是我的。”
  “是是是,是你的。”安亦平直翻白眼儿:“小奸商。”
  说到这里,安亦平不禁忆起了几年前沈瑜初来乍到时候的场景。
  那是一个阴雨天气,整个世界都是灰绿色的,少年冷冰冰的站在小四合院儿的门口,毫不客气的喊了他一声“舅舅”。
  安亦平对着这张跟自己亲姐七八分相像的脸,却怎么也喜欢不起来。
  就是那两三分的差异,持续的提醒着他,这孩子姓沈,是个外的不能再外的人了。
  “我为什么要帮沈志成养孩子?”他抵在门口,阴阳怪气的反问。
  “因为我妈叫安如素。”沈瑜说:“是你的姐姐。”
  “那又怎么样?”安亦平说:“我姐嫁给沈志成的时候沈志成不是身家千万吗?光聘礼就给了百来万吧?就算他们刚结婚婚姻就破裂了,靠吃聘礼也是饿不死人的。”
  话糙理不糙,沈瑜沉默。
  安亦平犹觉不够,持续补刀:“难不成沈志成还把聘礼收回去了?那他还是个男人吗?”
  “他本来就不是。”沈瑜淡淡的说:“他是个世间罕见的废物,垃圾。”
  安亦平微微一怔。
  这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清瘦、苍白,甚至有些形销骨立,站在那儿的时候像一把毫无热度的匕首,事实上他谈起沈志成的时候,他的眸光,语气,都是恨极了的色彩,安亦平觉得他是真的向往变成一把匕首,去扎穿沈志成的心窝子。
  “你讨厌沈志成,我也讨厌沈志成。”沈瑜静静的望过来说:“那我们就是一路人。”
  安亦平轻轻的“啧”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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