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相互较量
少女的步伐优雅,脚步轻慢。通身的气质更像个大家闺秀,仪态端庄,又落落大方。
那从上而下缓缓朝她们看过来的目光,带着小小的羞涩笑意,却不让人觉得不合宜,反而让少女灵动犹如精灵一般的可爱尽数彰显。
一颦一笑,极为动人。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是愣怔的——
包括一向眼高于顶的姑妈,包括…姑妈家的两个表哥们。
庄梦也有过那一瞬间的愣神,但她是反应的最快的那一个。回过神来就下意识的去看其他人:果不其然,所有人都被庄蝶的青涩美好的外表给吸引了,给…欺骗了。
是的,是欺骗。
至少此时此刻的庄梦就是这么想的。
所有人都说,庄蝶这个收养来的养女,温婉可人,善良美貌。可是庄梦却觉得,这仅仅只是庄蝶以这种方式欺骗了所有人的一个虚假外表而已!
从庄蝶踏入庄家家门的那一刻起,庄梦年少纯真的时候,觉得终于有了一个玩伴,终于有了一个妹妹,终于不必再羡慕别人家的兄弟姐妹多可以整天腻在一起玩耍。
起初她是开心的,是兴奋的。逢人就拉着庄蝶一起出门见亲戚,见伙伴,总是会高声且自豪的介绍庄蝶说:“这是我妹妹!庄蝶!”
是的,从庄蝶被庄家收养的那一天起。庄父就给她取名为蝶,赐姓为庄。从此以后,这个街头流浪无名无姓的小女孩,有了属于她自己的名字:庄蝶。 可渐渐的,庄梦却失去了大部分的兴奋劲。因为庄蝶太老成了,一点儿也跟她玩不起来,尤其大多数时候,庄蝶都是温柔小声的婉拒她的各种过家家游戏。所以久而久之,庄梦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一
般也就不再带着庄蝶一起游戏。
只有一点——
那就是每每她去书房找爸爸时,庄蝶就必定会跟着一起过去。
起初她还以为庄蝶是想要和她争爸爸的宠爱,想要在爸爸面前刷存在感,好好表现自己的乖巧,而让爸爸妈妈更喜欢她。
可有一次…
庄梦拉着爸爸下楼吃饭时,忘记了自己的一个玩具娃娃丢在了爸爸的书房,所以她想要回去拿,却无意中看见了庄蝶在爸爸的书房里,神色匆匆的翻着爸爸一向保管的严密的机密文件。
她当即就大喊了起来,吓得庄蝶一脑袋磕在了书桌坚实的桌角上,额头瞬间被磕的出血。
闻声而来的父亲忙上楼来,看见的确是庄蝶一脸委屈可怜的样子对她说对不起。尤其是那白皙的额头还在渗着鲜血,鲜血滴落眉头,还染湿了额头间的几缕碎发。倒是十足的可怜模样! 庄梦告诉爸爸,庄蝶在翻爸爸的机密文件,可是庄蝶却闷着头,委屈的掉眼泪,一声不吭。她很高兴,以为庄蝶这是默认了这一件事情,可庄父看着她的样子,还是问了她一句:“小蝶,你为什么要翻
我的文件呢?”
是你为什么要翻我的文件,而不是你有没有翻我的文件呢?
这两者之间的意思,本就是不同的。
所以直接就能够说明,庄父他从来不会怀疑自己女儿的话,哪怕是给她一个辩解的机会也没有,直接相信庄梦的状语,前来质问她。
对此,庄梦是欣喜而开心的。
可她哪知,庄蝶虽然没有反驳她的控诉的状语,却也并没有承认。
因为庄蝶掉着眼泪,任由额头流血,垂着头怯怯的说:“对不起,爸爸。我不该乱翻你的东西,可我只是想要拿一个你写过的信纸,学着练字…”她的声音还在颤抖,但是轻而易举的能够让人心软几分。
果然,庄父的声音放缓了些,也放轻柔了几分,走近庄蝶几步,轻轻的问:“那你为什么要偷偷拿我的信件练字呢?” 这个疑问一出口,庄蝶怯怯的看着庄父,半晌在他越来越深邃复杂的眼神中,声音小小但却真切万分的回答:“因为爸爸下个月生辰,我想自己写一副字送给您,但我的字写的不好瞧,才想要偷偷练习
,好给您一个惊喜…” 庄严原本还有着不解和怀疑的眼神,突然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立刻上前一步,将受伤的小女孩轻轻抱起,脸上既是欣慰又是愧疚,无比怜爱的将庄蝶抱起,转身就心疼的找大夫给她看额头的伤:“我
的好孩子,是爸爸对不起你,冤枉了你!” 庄严暗暗叹息自己太过敏感,紧张过了头。竟然连一个还不满七岁的小稚童也怀疑了起来,不由地好笑的摇摇头,然后告诉傻眼的庄梦,笑道:“你呀你,多跟你妹妹学学才好!以后有什么事,不要小
题大做啦!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要团结友爱,一致对外才是!”
庄梦被这几句一家人给深深的震撼到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庄蝶寥寥的几句话就可以让爸爸不但不怪她,而且还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之后还对庄蝶越来越好了!
可庄蝶明明就不是亲生的,她只是捡来的一个孩子啊…
之后几天,庄梦还试图去劝庄父,并且越说越离谱,直接夸大其词的说庄蝶说不定就是个间谍!
但——
因为这一句话,庄父竟然平生第一次的狠狠责怪了她!并且说她是童言无忌,但这样的话能说出口,未免太小孩子心气了! 而且,一连几天,庄蝶都在庄父庄母细心的呵护下精心照顾。因为从那天的事情之后,庄蝶发烧了。大夫检查过后说是因为额头的伤口太严重,导致有些并发症,并且细菌感染。所以一直发烧昏迷着
,好不容易才从病情危险中捡回一条命来!
所以庄父庄母两人焦急的不得了,甚至对于庄蝶的关心竟然还超过了庄梦这个亲生女儿!
庄梦很是不满,所以在有一天的半夜,悄悄跑到了庄蝶的房间里面,想要和她当面对质,甚至质问庄蝶是不是故意设计好的! 可哪知面对她犀利的对话时,躺在床上的庄蝶却咯咯笑了起来...
那从上而下缓缓朝她们看过来的目光,带着小小的羞涩笑意,却不让人觉得不合宜,反而让少女灵动犹如精灵一般的可爱尽数彰显。
一颦一笑,极为动人。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是愣怔的——
包括一向眼高于顶的姑妈,包括…姑妈家的两个表哥们。
庄梦也有过那一瞬间的愣神,但她是反应的最快的那一个。回过神来就下意识的去看其他人:果不其然,所有人都被庄蝶的青涩美好的外表给吸引了,给…欺骗了。
是的,是欺骗。
至少此时此刻的庄梦就是这么想的。
所有人都说,庄蝶这个收养来的养女,温婉可人,善良美貌。可是庄梦却觉得,这仅仅只是庄蝶以这种方式欺骗了所有人的一个虚假外表而已!
从庄蝶踏入庄家家门的那一刻起,庄梦年少纯真的时候,觉得终于有了一个玩伴,终于有了一个妹妹,终于不必再羡慕别人家的兄弟姐妹多可以整天腻在一起玩耍。
起初她是开心的,是兴奋的。逢人就拉着庄蝶一起出门见亲戚,见伙伴,总是会高声且自豪的介绍庄蝶说:“这是我妹妹!庄蝶!”
是的,从庄蝶被庄家收养的那一天起。庄父就给她取名为蝶,赐姓为庄。从此以后,这个街头流浪无名无姓的小女孩,有了属于她自己的名字:庄蝶。 可渐渐的,庄梦却失去了大部分的兴奋劲。因为庄蝶太老成了,一点儿也跟她玩不起来,尤其大多数时候,庄蝶都是温柔小声的婉拒她的各种过家家游戏。所以久而久之,庄梦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一
般也就不再带着庄蝶一起游戏。
只有一点——
那就是每每她去书房找爸爸时,庄蝶就必定会跟着一起过去。
起初她还以为庄蝶是想要和她争爸爸的宠爱,想要在爸爸面前刷存在感,好好表现自己的乖巧,而让爸爸妈妈更喜欢她。
可有一次…
庄梦拉着爸爸下楼吃饭时,忘记了自己的一个玩具娃娃丢在了爸爸的书房,所以她想要回去拿,却无意中看见了庄蝶在爸爸的书房里,神色匆匆的翻着爸爸一向保管的严密的机密文件。
她当即就大喊了起来,吓得庄蝶一脑袋磕在了书桌坚实的桌角上,额头瞬间被磕的出血。
闻声而来的父亲忙上楼来,看见的确是庄蝶一脸委屈可怜的样子对她说对不起。尤其是那白皙的额头还在渗着鲜血,鲜血滴落眉头,还染湿了额头间的几缕碎发。倒是十足的可怜模样! 庄梦告诉爸爸,庄蝶在翻爸爸的机密文件,可是庄蝶却闷着头,委屈的掉眼泪,一声不吭。她很高兴,以为庄蝶这是默认了这一件事情,可庄父看着她的样子,还是问了她一句:“小蝶,你为什么要翻
我的文件呢?”
是你为什么要翻我的文件,而不是你有没有翻我的文件呢?
这两者之间的意思,本就是不同的。
所以直接就能够说明,庄父他从来不会怀疑自己女儿的话,哪怕是给她一个辩解的机会也没有,直接相信庄梦的状语,前来质问她。
对此,庄梦是欣喜而开心的。
可她哪知,庄蝶虽然没有反驳她的控诉的状语,却也并没有承认。
因为庄蝶掉着眼泪,任由额头流血,垂着头怯怯的说:“对不起,爸爸。我不该乱翻你的东西,可我只是想要拿一个你写过的信纸,学着练字…”她的声音还在颤抖,但是轻而易举的能够让人心软几分。
果然,庄父的声音放缓了些,也放轻柔了几分,走近庄蝶几步,轻轻的问:“那你为什么要偷偷拿我的信件练字呢?” 这个疑问一出口,庄蝶怯怯的看着庄父,半晌在他越来越深邃复杂的眼神中,声音小小但却真切万分的回答:“因为爸爸下个月生辰,我想自己写一副字送给您,但我的字写的不好瞧,才想要偷偷练习
,好给您一个惊喜…” 庄严原本还有着不解和怀疑的眼神,突然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立刻上前一步,将受伤的小女孩轻轻抱起,脸上既是欣慰又是愧疚,无比怜爱的将庄蝶抱起,转身就心疼的找大夫给她看额头的伤:“我
的好孩子,是爸爸对不起你,冤枉了你!” 庄严暗暗叹息自己太过敏感,紧张过了头。竟然连一个还不满七岁的小稚童也怀疑了起来,不由地好笑的摇摇头,然后告诉傻眼的庄梦,笑道:“你呀你,多跟你妹妹学学才好!以后有什么事,不要小
题大做啦!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要团结友爱,一致对外才是!”
庄梦被这几句一家人给深深的震撼到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庄蝶寥寥的几句话就可以让爸爸不但不怪她,而且还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之后还对庄蝶越来越好了!
可庄蝶明明就不是亲生的,她只是捡来的一个孩子啊…
之后几天,庄梦还试图去劝庄父,并且越说越离谱,直接夸大其词的说庄蝶说不定就是个间谍!
但——
因为这一句话,庄父竟然平生第一次的狠狠责怪了她!并且说她是童言无忌,但这样的话能说出口,未免太小孩子心气了! 而且,一连几天,庄蝶都在庄父庄母细心的呵护下精心照顾。因为从那天的事情之后,庄蝶发烧了。大夫检查过后说是因为额头的伤口太严重,导致有些并发症,并且细菌感染。所以一直发烧昏迷着
,好不容易才从病情危险中捡回一条命来!
所以庄父庄母两人焦急的不得了,甚至对于庄蝶的关心竟然还超过了庄梦这个亲生女儿!
庄梦很是不满,所以在有一天的半夜,悄悄跑到了庄蝶的房间里面,想要和她当面对质,甚至质问庄蝶是不是故意设计好的! 可哪知面对她犀利的对话时,躺在床上的庄蝶却咯咯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