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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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3章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大哥,我想跟你一起!”墨安云突然蹦了出来,毫不掩饰自己满腔的不舍,“你让我也加入使者团,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我舍不得你。”
  “还有我!”墨行云也蹦了出来,一脸不满,“你居然没有把我加入使者团中,这太不应该了,难道你忘了吗?我们还要并肩作战的!我跟你一起去。”
  墨苍云摇了摇头:“不许胡闹,你们必须留下,一为辅佐天云,二要在父母面前尽孝,这些年你们亏欠他们那么多,是时候尽一尽为人子女的本分了。”
  这当然也是事实,所以两人立刻耷拉了脑袋,墨行云却依然不满地哼唧:“家里有三弟就够了,我完全可以跟你一起去的。皇上那边有云卫,还有如玉,若尘,不差我一个呀!你让我跟你一起去吧,这么多年我都跟你在一起,你突然要离开我,我会不习惯的。”
  墨苍云挑唇勾出一抹笑,却多少有些清冷:“慢慢会习惯的,你也必须习惯。有些人注定只能是你生命中的过客,来的时候固然没有经过你的同意,走的时候也不可能带你一起。你只需要记住,在你的生命中还会出现更多的人,注定伴你一生的那个人也早晚会出现,等她出现了,记住要珍惜。”
  墨行云的神情变的肃穆起来,他上前两步轻轻抱了抱墨苍云,然后就松手后退:“我会的大哥,不过你不是我生命中的过客,就算你离开,也会一直在我身边。只要曾经有你这么一个大哥,我这一生都没有什么遗憾了。”
  墨苍云笑了笑:“什么叫曾经有我这么一个大哥,不管我在哪里,永远是你大哥。”
  “对对,是的是的!”墨行云连连点头,笑得更加开心,“何况我跟别人不一样,我早晚还是要跟在你身边的!所以这一次的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相聚,我应该高兴才是!”
  这话显然让墨安云又羡慕又好奇,忍不住上前扬起脸追问:“什么叫你早晚还是要跟在大哥身边?为什么你们一定还会相聚?你们到底背着我做了什么?快告诉我,我要知道!”
  墨行云显得更加得意,仿佛那是他最宝贵的秘密一般:“你不懂,这是我和大哥之间的秘密,而且现在不能告诉你。”
  墨安云越发急得抓耳挠腮:“不行,你必须告诉我!大哥你不能这么偏心,我也要知道,我也要跟在你身边……”
  墨苍云只好假装没有听见,对着墨远流拱了拱手:“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大家回去吧,珍重!”
  秋锦瑟对墨雪舞这个刚刚认回来的女儿也是百般不舍,万般牵挂,可她也明白墨雪舞已经嫁做人妇,不可能永远陪在她身边。何况有墨苍云在,她其实完全不用担心,抹着眼泪哭哭啼啼了半天,到底还得依依不舍地放行。
  彼此道别之后,墨苍云等一行人终于上了马车。随着马车渐行渐远,墨雪舞看着窗外的景物,嘴角挑出了一抹淡淡的微笑:这次,又踏上了一段未知的旅程。不知前方等待他们的会是什么?
  一路上有墨苍云等高手在,又有鬼鹰保驾护航,自然平安无事,只不过旅途劳顿是必不可少的。
  对墨雪舞而言,此行最大的好处就是沿途领略了不少国家和部落、民族的风土人情,个中趣味已足以冲淡旅途的劳顿。
  大约一个月后,他们终于赶到了朝龙帝国。一踏进这天朝的疆域,墨雪舞的感觉就一下子变得不同,心下不由赞叹:果然不愧是虞渊大陆的天朝,气势的确无与伦比,哪怕是街边的建筑也处处透着古朴、典雅、厚重的王者气息。
  与沿途走来经过的所有国家和部落相比,这里无疑显得更热闹,随便一条街道上都是行人如织,笑语喧哗,一派繁荣昌盛的景象。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朝龙帝国的皇帝应该是个好皇帝,否则百姓们不可能如此安居乐业。何况一路走来也听到了不少对当今天子的赞誉之词,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
  为了更好的领略天朝的风土人情,墨苍云和墨雪舞商议之后决定,让使者团在后面按照正常的速度行进,他俩人加上落月一起乔装改扮,当先而行,就当是出来旅游了。过后在约定的地点会合,共同入宫面圣。
  这三人都是天下少见的俊男美女,若是就这样出去,未免太过招摇,他们干脆易容成了最普通的路人,墨雪舞更是女扮男装,遮住了惊天容颜。这般走在大街上,果然与其他人无恙,只不过一开口仍能露出外地口音罢了。
  当然这无所谓,毕竟八方来贺盛会召开在即,朝龙帝国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异国他乡的人,这三人的口音就算再奇特,也绝对不会引起旁人过多的关注。几人一路走一路玩一路吃,很快就来到了朝龙帝国的京城玉龙城。
  墨雪舞对此很是撇了撇嘴:朝龙帝国是龙的铁杆粉丝吗?时时处处都得带上个龙字。
  不过不得不承认,比起其他地方,玉龙城更是繁华得宛如天宫,虽然大街上处处可见的建筑并不披金戴银,流光溢彩,那种厚重的历史感和数千年沉淀下来的王者气质却是独一无二的,让人一见就忍不住生出敬慕之心。
  京城的百姓并不欺生,就算从口音听出是外乡人,也很少有人拿出盛气凌人的样子来彰显自己天朝人的身份,反倒更加热情,足见其民风正派淳朴,这应该也是帝王的功劳,毕竟上行下效在任何地方都是适用的。
  墨雪舞对这一点最是满意,也对那素未谋面的帝王生出了不少好感。三人捡着京城之中最有名的几条小吃街闲逛了一圈,再次都把肚子吃得圆溜溜的。胖不胖的话题在美食面前往往是最不值得一提的,哪怕等吃完了长肉了再去后悔,也要先大快朵颐再说。
  墨苍云对这一点最是忧心,因为他已经发现,他家王妃属于那种怎么吃都不胖的体质,他就不行了,几顿胡吃海喝下来,体重往往就会飙升好几斤,然后得费半天功夫,大半夜爬起来练练功才能把那些脂肪消耗掉。所以往往看着爱妃不盈一握的纤纤腰肢咬牙切齿:我就不信你永远吃不胖!反正你吃胖了更好,到时候就没人来跟我抢你了!
  吃饱喝足逛了一天,也有些累了,三人就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这家客栈名叫仙客来,虽然也俗了点,不过让墨雪舞最忍俊不禁的是,总算不是悦来客栈了。
  之所以选择这一家,是因为从外观上就能看出这家客栈在这条街上应该是属于最高档的了。重点是据说这客栈里有一位厨娘,做的煎饺是京城一绝,很多人都慕名前来,甚至连不少皇亲贵胄,甚至是皇子公主都前来品尝,这也令客栈的买卖越来越好。
  对于墨苍云和墨雪舞这样的吃货来说,当然是不能错过的,虽然现在已经撑的吃不下东西了,不过在这里住一夜,明早再来一盘香喷喷的煎饺,那也是极好的。
  听说前几天这擅长做煎饺的厨师回了趟老家,今天下午才刚刚赶回来,他们要是来早了,还没机会大饱口福呢。
  客栈的费用虽然比别处贵了点,但贵有贵的道理,至少进门一看到处都收拾得干干净净,床单被子什么的也都是崭新的,墨雪舞对此也表示满意。
  不过刚才吃的东西有些油腻,墨雪舞就请店小二泡了壶好茶来,三人在房中喝茶聊天,顺便议论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和一路的见闻,倒也十分惬意。
  好一会儿之后,墨雪舞感到有些尿急,就起身出门去方便一下。毕竟现在换的是男装,为了避免嗯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她咬牙进了男厕。幸好周围也没什么人,她迅速解决完了问题,赶紧整理好衣服走了出来。
  一路往回走,经过了一条长长的走廊,左右已经可以看到有些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各自交谈。
  天色已晚,自然不适宜在外久留,墨雪舞加快脚步想要回房。可就在这时,走廊那头突然过来了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尤其是一双眼睛,水灵灵的,就算墨雪舞是个女人,也不由多看了一眼。
  这本来没什么奇怪的,可是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一瞬间,那女子突然哎哟一声惊呼,整个人就往墨雪舞的身上倒了过来!
  墨雪舞的第一反应是:碰瓷儿啊?我根本没碰到你好吗?可碰瓷的都是一些老头老太太,这女子年轻轻的不会也干这种事儿吧?
  脑子里虽然这样想,她还是下意识地伸手扶了一下。那女子却猛的一把将她推开,整个人更是连连后退,瞪着一双大眼睛惊恐万分地尖叫:“你干什么?你要干什么?”
  墨雪舞愣了一下,跟着皱了皱眉:“你……”
  “这里是我家,我姐姐姐夫就在前面,你居然敢动手动脚?”那女子还在不停地大叫,“看你年纪轻轻的,竟如此不学好!快快离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她的尖叫声又太大,很快就惊动了不少人,他们都伸长了脖子往这边张望,离得最近的甚至围了过来,都对着墨雪舞指指点点,大声嬉笑着:
  “这小子是外面来的吧?眼光不低呀!”
  “我看胆子更大,连她都感动,根本就是找死!”
  直觉到有些不对劲,可墨雪舞一想到自己现在是男装打扮,若想证明清白,势必得露出真面目,反倒更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不如趁早离开算了。所以她低着头一语不发,迅速回到了房间。
  关好房门,她走到桌旁哼了一身:“晦气!”
  墨雪舞无论走到哪里都有鬼鹰保驾护航,墨苍云已经得了鬼鹰的报告,笑得眉眼弯弯:“她要知道你是个女人,脸上的表情一定很好看。”
  “我都成色狼了,你还在那儿幸灾乐祸。”墨雪舞又哼了一声,跟着眉头一皱,“我觉得不大对劲,我根本就没有对她动手动脚,她反应怎么那么大。”
  墨苍云挑了挑眉,落月已经开口:“应该是因为平常对她动手动脚的男人太多,导致她过于敏感,说白了就是一种条件反射,或者是自我保护的本能。”
  “你已经把她的情况摸清楚了?”墨雪舞表示非常佩服,“那个女人是谁?”
  落月点了点头:“这家客栈的老板叫段祥宗,老板娘是冯素蜻,刚才那个女人是老板娘的妹妹冯素蜓。她丈夫刚刚去世不久,又长得那么漂亮,自然引起了许多登徒浪子的垂涎,对她动手动脚的。大概正是因为如此,让她过分敏感,倒不是专门针对你一个人。”
  墨雪舞了然:“原来如此。那就不必理会了。”
  落月已经挑了挑唇:“冯素蜓就是京城做煎饺第一人,很多皇子公主都是慕名而来,一饱口福。”
  墨雪舞有些意外:“是她?”
  看起来倒像是心灵手巧的样子,不过遭遇也太不幸了,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后半辈子的孤独寂寞可够她受的。不过若是如此,她刚才那么敏感多疑就不难解释了,还不知道受了多少登徒浪子的非礼呢。
  “嗯。”落月又点了点头,“据说做煎饺是冯家祖传的绝技,一向传男不传女的,可后来冯家人丁越来越单薄,到了冯素蜻姐妹这一辈,竟只有她二人了。冯父无奈,只好传给了女儿。”
  墨雪舞扬了扬眉:“传给妹妹?不是应该传给姐姐?”
  “姐姐不要。”落月摇头,“冯素蜻好吃懒做,从不下厨。”
  眼前突然浮现出了刚才冯素蜓那双滴溜溜的眼睛,墨雪舞不由皱了皱眉:“我倒是觉得,大多数时候苍蝇都不叮无缝的蛋,刚才我瞧那冯素蜓的眼睛有点太灵活了,给人一种不怎么安分的感觉。”
  “是吗?”落月也皱了皱眉,“据我了解,冯素蜓平常就是躲在后厨做事,就算偶尔在人前露面,也是低眉敛目,连话都很少,没听到有人说她不安分。”
  墨雪舞更有些意外:“那是我看错了?又或者她只是天生眼睛比较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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