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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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这个消息,刘东山欣喜若狂。沈容如今只有刘彬这么一个继承人,她一死,所有的财产都是刘彬的了。这不跟是他的没什么区别吗?
  有了这笔钱,他何愁不能东山再起。于是刘东山一合计,干脆让刘彬请了长假,去伺候他亲妈。
  ——
  也不知是真情流露还是其他原因,刘彬一看到瘦了一大圈的沈容,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哽咽道:“妈!”
  彼时,窗外阳光正盛,蝉鸣声阵阵,沈容穿着蓝白相间的病号服,靠在病床上,手里正捧着一本书,听到他的声音,抬起头,若无其事地笑了笑:“你怎么来了?”
  刘彬走到病床前,握住她枯瘦布满老茧的手,贴在脸上:“妈,我来照顾你!”
  他非要来照顾自己,沈容也没反对。
  于是,刘彬在医院里住了下来。
  但让他不解的是,沈容明明有那么多钱,却没有住在高级vip病房,而是挤在一个三人间。本来身体就很不舒服,挤在这种病房,晚上又休息不好,这不是纯粹给自己找罪受吗?
  多人病房,大家吃喝拉撒都在这一小片地区,房间里经常充斥着消毒水、口臭、甚至还有各种食物的味道。而且病房里也没多余的床,刘彬想陪床就只能每天晚上去医院租个折叠钢丝床来铺在两个病床中间狭窄的过道上。
  才睡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起来,刘彬浑身腰酸背痛,眼睛底下挂着两个黑眼圈,做什么都没精神,一副恹恹的样子。
  沈容见怪不怪,他这辈子是福享得太早了,太多了,不知民间疾苦。
  “医院里有医生,有护士,你不用陪夜!”沈容淡淡地说道。
  但她现在在刘彬眼中就是一台行走的吐钞机,刘彬怎么可能走。他笑着说:“医生和护士能跟亲儿子相比吗?妈,你要吃什么,我去打早饭。”
  “白粥、馒头吧。”沈容不客气地说。
  等他一走,病房里的其他病人和家属都纷纷夸刘彬,说沈容有福气,生了个这么孝顺的儿子。
  呵呵,孝顺?孝顺能三年对自己的亲娘不闻不问,连个电话都没打过。
  沈容笑笑不接话,她知道刘彬在她面前伏低做小是为了什么。只是,他注定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捞不着。
  接下来一段时间,沈容跟刘彬就像一对最寻常的母子,母亲生病了,儿子在病床前贴心照顾,简直是“你陪我长大,我给你养老”的典范。
  不过他们俩谁都没提过刘东山、张媛媛还有那个孩子。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疾病无情,饶是医学再发达,癌症始终还是人类未能攻克的难关。沈容的病一天天的恶化下去,她没有做化疗,听之任之,最后她在秋末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刘彬打水回来,看到母亲走了,人都是懵的。
  他心里像是压了块巨石,沉甸甸的,非常难受。
  直到刘东山和孟慧母女接到消息赶过来,激动地问他:“沈容真死了?”
  刘彬才回过神,点了点头。
  刘东山和孟慧母女的嘴角都不受控制地翘了起来,但他们还知道这是在医院里,尽量克制着喜色,对刘彬说:“咱们先办你妈的后事吧。”
  得先办了后事,然后领了死亡证,刘彬才能继承沈容的财产。
  刘彬沉默着点了点头,正要联系殡仪馆。
  忽然就看见,严律师穿着黑西装,带着助手,拎着公文包,神色肃穆地走了过来,然后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张公证过的文件,展示在刘彬面前:“刘先生,我受沈容女士生前委托,前来办理她的后事。”
  刘彬懵了,刘东山几人也傻眼了。不过还是刘东山反应快,指着刘彬说:“亲儿子还在呢,哪有让外人办后事的道理。”
  严律师讥诮地勾起唇,朝后面的助手点了一下头。
  助手上前,将公文包放在桌上,从里面拿出一个文件夹,取出一叠文件,双手呈到刘彬面前:“这是沈容女士生前委托严律师处置她名下财物的公证书,以及她的遗嘱!”
  一听说沈容竟然把偌大的财产委托给了外人,刘东山暴跳如雷,抓过文件就想撕。
  严律师眼皮都没抬:“撕吧,这是复印件,要多少有多少!”
  一句话堵得刘东山心塞,撕也不是,丢也不是。他恨恨地瞪着严律师:“沈容有亲儿子,你一个外人,想要得到她的遗产,做梦吧。肯定是你动了手脚,咱们法庭上见。”
  严律师解开了左手腕袖子上的一颗扣子,轻蔑地瞥了刘东山一眼:“你当沈容和我是你?好好看看她的遗嘱吧!”
  刘东山狐疑地瞥了他一眼,低头翻开文件,一目十行,等看完,他眼睛都红了,龇牙咧嘴,啪地一下将文件撒了出去:“不可能,沈容又不是疯了,把这么多财产给外人,而不是留给自己的亲儿子!肯定是你在做假。”
  严律师冷然地看着他,不疾不徐地说:“三年前,沈容女士就留下了这份遗嘱,并在公证处做了公证,刘先生若怀疑这纸遗嘱的真实性,你可以查询!”
  查询,还查询什么?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刘东山知道大势已去,这钱是拿不回来了,气得连看沈容一眼都不愿意,摔门而去。
  孟慧见了,着急地追了上去:“东山,东山,这么多钱就不要了吗?”
  只有张媛媛还比较冷静,她蹲下身捡起文件,扫过沈容的遗嘱,看完之后,她惊得张大了嘴。
  旁边的刘彬见了,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遗嘱,扫了两眼,将纸拍到了严律师身上:“我妈把财产给素不相识的山区儿童和流浪狗?一分都没留给我,亲儿子还不如个外人,甚至不如一条流浪狗?”
  严律师拿起遗嘱的复印件,温柔地将复印件理顺,然后才看向刘彬:“那身为亲儿子,你又了解你妈多少?为她做过什么?凭什么得到她的巨额遗产?你懂她吗?你理解她吗?你真的把她当做母亲,而不是一个你予取予求的提款机吗?”
  “你母亲将名下所有的财产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捐给了流浪狗救助中心,沈女士说,狗比人更有人情味,更忠诚,永远不会抛弃它的主人。另一半财产沈女士捐给了山区失学儿童,因为她当年家贫,没能上学,一辈子被人嘲笑没文化,粗俗,村妇。这是她一辈子的遗憾,她不希望悲剧重现。为此她甚至还亲自去了山区支教!”
  说到这里,严律师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小的光盘,塞到刘彬的上衣口袋里:“这是她在山区支教的视频。刘彬,你有一个伟大的母亲,但你身上却连她万分之一的品质都没学到!我现在觉得,沈容女士的决定万分英明!”
  刘彬木然地站在那里,终于明白沈容手上为什么会多出那么多老茧,也明白她为何手里明明有那么多钱,却不舍得住单人病房。
  严律师说得对,他从来没了解过自己的母亲,连她的心愿和委屈是什么都不知道!他确实是个失职的儿子!
  见他一副懊恼沮丧的样子,严律师镜片后深邃的黑瞳中闪过一抹精光。他神色自若地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封信,递给了刘彬。
  “这是你母亲让我转交给你的!”
  刘彬颤抖着接过信封,急切地打开,里面是一张雪白的纸,纸上只有一句话:只有发达了,一个女人才知道她的男人究竟值不值得托付终身。也只有落魄了,一个男人才知道他的妻子是否是他最坚实有力的后背!
  这一句宛如他们家此刻最真实的写照!自从他爸的别墅卖了,股份没了之后,家里就三天两头的吵架,就连以后一向温柔似水的张媛媛也时不时地跟他生闷气,又一次闹得最不愉快的时候,甚至还说要跟他离婚。
  他对张媛媛不好吗?他家还没破产的时候,他天天去学校接张媛媛,约会,送她各种名牌包包、首饰、衣服,甚至为了她忤逆母亲。结婚后,他赚的钱也全交到了她手上,可她是怎么对他的?
  他家一朝落败,她们母女都翻了脸!孟慧埋怨他爸没本事,张媛媛阴阳怪气嘲讽他们爷俩没出息。
  刘彬如梦初醒,身体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张媛媛赶紧扶起了他,哪知却被刘彬给推开了。
  “张媛媛,我们离婚!”累积了许久的矛盾终于爆发!
  张媛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疯了……”
  两人扭打成一团。
  而这时,沈容脑海中出现了系统刻板的声音:任务完成,奖励随即物品一枚,请宿主脱离该小世界,进入下一个小世界!
  ……
  下一瞬,沈容醒来的时候,肩膀上搭着一只修长雪白的手,而自己的头还靠在人家的肩上。
  “同学,同学,你没事吧?”扶着沈容的是一个戴着大黑框眼镜,头发散乱,不善言辞的技术宅。
  沈容眨了眨眼,大量的信息涌入了她的脑海中。
  她马上弄清楚了这个人的身份。这只是个路人甲,不过是个大有用途的路人甲。
  这个故事的女主还是叫沈容,跟渣男黄大明是青梅竹马,两人老家都在西部的一座大山里。当年黄大明考上大学,家里太穷,连第一学期的学费和去学校的路费都凑不齐,是女主跪下来求她身为村长的父亲供黄大明上学。
  老村长拗不过女儿,也看好黄大明这个“人才”,答应了女儿的请求,拿出半辈子的积蓄一万块供黄大明上学,但他提出了一个要求,让黄大明娶自己的女儿。
  为了能继续上学,黄大明答应了。
  不过那会儿,两人年龄都不够,不能领证,便在村子里摆了酒,然后一起去了千里之外的大城市里。
  进城后,黄大明上学,女主没技术没文化,找了个餐馆,做了服务员。一个月两三千的工资,全给了黄大明做学费和生活费。
  这日子一过就是九年。
  九年下来,黄大明拿到了本科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博士也读了三年,学分已经攒够了,就等发表几篇论文,再写好博士论文就能熬出头了。
  这个时候嘛,他当然就不需要带不出手的“老婆”了,因而一直在找机会踢开这个绊脚石。
  巧的是,女主今天正好轮休。她心疼黄大明读书太辛苦,费脑子,所以特意熬了滋补的母鸡汤给黄大明送来。
  路上,公交车有一段改道,她只好提前下车顶着炎炎烈日往学校里赶。为了省钱,她甚至连水都没舍得买一瓶。
  走到逸夫楼下时,女主中暑晕倒了,然后被这个路过的小伙子给扶了一把,好巧不巧地被下楼的黄大明逮了个正着。
  黄大明借题发挥,诬陷女主勾搭其他男人,还跟很多名男性保持不正常关系,借机甩了女主,还在学校里装出一副受害人的模样。
  女主当然不同意分手,黄大明就把这事添油加醋地传回了村子里,败坏女主的名声,惹得女主他爸大怒,把她带了回去。过了两年,女主认命嫁给了村子里一个三十多的老光棍,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
  而黄大明嘛,当然是踢掉了绊脚石,跟早有暧昧的院长家的刁蛮千金成双成对,借着院长老大人的东风,顺利毕业留校,并加入了老丈人的团队,无限风光。
  而沈容现在穿过来就面临着第一个难关,如何保住自己的清白,不让黄大明往自己身上泼脏水。
  她刚想到这儿,背后就响起一道尖锐震惊的男声:“阿容,你,你竟然背着我跟其他男人在一起……”
  第17章 踏脚石原配(捉虫)
  如果是原主,被老公在人来人往的教学楼下这么指责,她会是什么反应呢?脸红,不好意思,手足无措,然后先检讨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让老公误会了!
  而这种反应恰恰就给了人无限遐想的空间,让不知情的人很容易想歪,再加上原主为人老实,不善言辞,说不过黄大明,很容易就被他牵着鼻子走,然后被扣上一顶水性杨花的帽子。
  有了原主记忆的沈容当然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她按住太阳穴,使劲儿掐了掐,让自己清醒点,以免待会儿突然又晕倒了,有理都说不清。
  太阳穴上的刺痛让她清醒了许多。沈容打起精神,撑着发软的身体站了起来,离开路人甲的肩,接着退后两步,拉开距离,面带微笑,生疏而又不失礼貌地对路人甲说:“这位同学,谢谢你,我没事,刚才只是走了很远的路,太热了,中暑了而已。”
  说着她还舔了一下干得皱成一团的嘴皮,以验证她的说辞。
  旁边路过的人见她满头大汗,嘴唇干裂,脸蛋晒得红扑扑的,再结合她刚才的话,都有些信了。这样狼狈的样子,哪像是会情郎啊,再说就算约会,也没必要站在大夏天正午的太阳底下啊!
  沈容似是没注意到旁人的目光,拎着保温盒,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兴奋地小跑到黄大明跟前,眉眼笑得弯弯的,似乎眼睛里都只看得到黄大明:“大明,我给你炖的鸡汤!”
  大明,大明,多土气的名字!这个女人老是用那带着浓重方言味道的普通话这么喊他,而且嗓门还老大了,生怕别人听不见似的。
  每次被她一喊,黄大明总感觉周围路过的学生都在笑话他。
  说到底,还是他骨子里的自卑作祟。哪怕到城里读了九年书,变成了一名高级知识分子,拥有了高学历,但也没能抹杀掉这种渗进他血液中的不自信,只不过黄大明太善于伪装,将这点藏了起来。给人一种开朗大方,谦谦君子的错觉。
  这样的他,又怎么会喜欢原主呢!毕竟原主也是他急于抹杀的低劣的过去之一。
  以前的沈容看不清。在她简单的世界里,黄大明就是最优秀,最厉害的人,她爱慕着他,崇拜他!当然黄大明也有让她喜欢崇拜的资本。黄大明身材挺拔,应该有一米八,五官端正,皮肤白皙,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浑身上下充满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若是换身长袍,活像是从民国画卷中走出来的文人才子。
  这样的男人,别说原主那样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村姑了,就连大学里很多女孩子也喜欢,奉他为男神,见了他就脸红。
  也难怪黄大明看不上原主。
  看不上就看不上呗,那你自己勤工俭学挣学费、生活费,攒钱把村长的钱给还了,跟人姑娘说清楚,分开就是。又不是离了谁就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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