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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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8章 种马文原配
  康伯对司马冲天的事,比自己的还上心。
  虽说一切从简,但到底是喜事,而且也算是双喜临门。一喜是司马冲天摆脱了牢狱之灾,二喜是他又要做新郎,迎娶美娇娘。这样的大喜事,怎么都要好好庆祝一番,康伯从有限的银子里去成衣铺子里买了两套红色的喜服,一套大红色绣鸳鸯戏水的喜被。又去弄了一些红纸来,托周围手巧的婶子帮忙,剪裁了一些喜字张贴在门上、窗户上。
  这下家里总算有点要办喜事的气氛了。吃食,为了招待客人,康伯从一条街外的饭馆定了一桌食物,让他们下午送过来。
  准备好这些后,他一大早天没亮就起床,将屋里屋外,甚至是门前的那一段路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窗户、桌椅板凳也全擦得发亮。
  香儿坐在梳妆台前,望着镜子中自己因为涂了胭脂和口脂显得格外明艳的脸,弯起唇角,微微笑了,宛如百花绽放,美得不可方物!
  今天她终于要嫁给自己情窦初开的男子为妻了,可她的心却如平静的湖面一样,没有丝毫的波澜。因为她已经在系统中体验过嫁给司马冲天,并跟他共同生活,生儿育女几十载了。
  前世那场婚礼自是要比今天盛大得多,武林人士、司马冲天的至交好友,甚至还有当地官府的人都送上厚礼祝福他们新婚!那天的她笑颜如花,穿的是绣着金线的喜服,头戴凤冠霞帔,哪是身上这身几两银子的劣质喜服能比的!
  如果是在话本中,郎才女貌,喜结连理,这就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了。
  可生活不是话本,成亲不是结束,只是开始。婚后她跟司马冲天确实也有一段甜蜜的幸福时光,但这种时光没持续多久,到他出门一趟,在秦淮河畔遇上举手投足间皆是风情的名、妓琯琯后,这段短暂的幸福时光就结束了。
  琯琯成了新欢,重复她先前的生活,然后是小鱼,魔教圣女……爱情中,自来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于司马冲天而言,似乎每个女人的保鲜期都只有几个月。但凡出门一趟,他总会给她们弄个娇滴滴的妹妹回来。
  直到宁王的小郡主进门,司马冲天的娶妻之旅才彻底结束。即便如此,但他已经有十个女人,哪怕司马冲天素来倡导不分大小,一视同仁,他一个月留给每个女人的时间平均算下来也顶多就三天,更何况,他还要经常出去办事,平日里也有公务要处理,不可能天天留在府里陪老婆。
  认真算下来,除了小郡主因为最后进门,身份尊贵,格外受宠,能多得司马冲天的青睐外。她们九个女人,每个月跟司马冲天待在一起的时间不过一两天,一年算下来也顶多就一二十天。
  便是有再多的浓情蜜意,再多的深切爱意在这种日复一日、夜复一夜,永无止境的等待中都耗尽了。
  后来,她有了孩子,便将精力和满腔的爱意都投入到了那个可爱的孩子身上,看着他牙牙学语、蹒跚学步,一点点地长大,成长为一个风度翩翩,开朗活泼的美少年。香儿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值了。
  那时候她已经老了,再没有年轻时的那种抛弃一切为爱走天涯的勇气了,只想守着儿子,给他娶个心仪妻子,含饴弄孙,颐享天年,和和美美地过完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
  可老天爷连她最后这点愿望都给剥夺了。
  宁王,也就是小郡主的亲哥哥起兵谋反了,司马冲天作为宁王的妹婿自是义无反顾带领着武林人士和儿子们投入宁王的阵营,博那所谓的泼天富贵去了!三个月后,宁王失败自杀,而他的余党屠的屠,抓的抓,可怜她的儿子,才刚满十八岁,就被当做逆贼,抓到了午门斩首示众,死无全尸。
  绝望之下的香儿,放了一把火,烧了司马府!然后头也不回地踏入了火海中,回顾她的这一生,年轻时不顾师傅和师兄们的劝阻,执意为爱走天涯,还偷了师门重宝,害死了师傅,以为有情饮水饱,最终却害了如父如母的师傅,害了自己唯一的骨血!这一切都是她任性识人不清、执迷不悟、忘恩负义的报应!
  看着镜子里那双凤目中那几乎要夺眶而出的深切恨意,香儿垂下了眼皮,闭上眼,将胸口这种激烈的情绪给压了回去。
  前世的一切都不会发生了,师门的重宝还好好待在神医谷,师傅也不会死。而司马冲天会娶她,爱她一辈子!
  没错,香儿的系统是“渣男改造系统”,将各种渣男改造成完美好男人,专一、深情、温柔、体贴。
  “香儿,准备好了吗?我带你去见见的我几个朋友。”司马冲天也换上了一身大红色的喜服,面如冠玉,站在门口,情意绵绵地望着香儿,眼神柔得几乎要滴出水来!
  香儿回头,嘴角梨涡勾起,笑眯眯地说:“好了!”
  司马冲天牵着她柔软的手,将她带到了前院。
  前院的桌旁坐了几个年轻人,看那打扮和大大咧咧毫无形象的坐姿,应该是武林中人。
  瞧见香儿的目光在他们身上停留,司马冲天捏了捏香儿的手,解释道:“等咱们成了亲,就回老家,以后少不得要跟他们打交道,借着咱们这次婚礼,就请他们过来庆祝了!”
  京城险恶,他这是打了退堂鼓,准备继续回去混武林,所以准备跟武林中人重新拉近关系,还有什么比他成亲喝酒更好的时机呢!
  司马冲天先介绍了香儿的身份:“这是我的未婚妻——香儿,出自神医谷。这是……”
  司马冲天一一向双方介绍彼此的身份,当然他特别郑重地强调了香儿神医谷的出身,因为这几人其实都是冲着香儿的身份来的。否则谁还鸟司马冲天这样一个落魄的少侠!
  香儿笑盈盈不失大方地朝几人福了福身,说了几句场面话,抿了抿嘴,打算先退回去,把空间留给司马冲天去拉近乎。
  但就在这时,门外忽然响起了啪啪啪的砸门声,同时还伴随着粗嘎的吼声:“开门!”
  “大家坐,老朽定了裕芳斋的酒席,想必是店里的伙计送酒席过来了,诸位稍等。”康伯先安抚了大家一声,然后迅速跑到门边,打开了门。
  但门外并没有什么提着食盒的伙计,而是两个别着大刀,穿着公服的衙役。康伯骇了一跳,脸上堆着谄媚的笑,躬身问道:“几位差爷,可是有事……”
  “让开!”衙役推开了康伯,跨进门槛,瞪得溜圆的眼珠子扫了司马冲天几人一眼,声若洪钟,“谁是司马冲天,跟我们走一趟!”
  提起衙门,康伯就心惊肉跳:“差爷,我们家庄主最近身体抱恙,许久没出过门了,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会不会搞错人了?”
  那衙役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问道:“司马冲天是不是有个和离的前妻叫沈容?”
  这怎么跟前夫人扯上关系了?康伯狐疑,还是点了点头:“没错,是沈容犯了什么罪吗?”
  衙役点头:“这就对了,沈容向衙门递了状子,状告司马冲天伪造古画,窃取她的嫁妆,我家大人特命小的过来传唤司马冲天!”
  “怎么会!”康伯惊呼出声,沈容一颗心全系在了他家庄主身上,怎么会去府衙状告他家庄主呢?荒谬。
  可面对两个衙役嘲讽的眼神,康伯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他焦急地看向司马冲天,有些后悔,自己昨日为何要拦沈容呢,让她跟庄主见一面,也许就不会发生今天这事了。
  直到此时此刻,康伯都还以为沈容是由爱生恨,见不得司马冲天另娶香儿,故意折腾出这事来。
  司马冲天显然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轻轻拍了拍香儿的手说:“我去去就回,康伯,我跟两位差爷走一遭,几位仁兄就劳你招呼了。”
  “诶,庄主放心去吧。”康伯只能接受这个现实,担忧地目送司马冲天离开。
  他一走,几个武林中人也站了起来,拱手告辞。
  他们这些混江湖的最怕跟官府扯上关系,这司马冲天一而再,再而三地进府衙,未免被他牵连,还是先走为上。
  康伯想留也留不住,眨眼间,仅有的几个宾客都在走了个一干二净。弄得康伯直叹气。
  那边,香儿也摘下了头上的红绳,提起裙摆匆匆跑进内室,很快就把喜服脱了下来,换了一身平日里穿地衣服,像阵风一样跑了出去。
  康伯瞧了,赶紧追上去,拦住她:“香儿姑娘,不,夫人,你这是要去哪里?还没拜堂呢……”
  “我去衙门,我不放心司马哥哥!”香儿满是担忧地说。
  康伯见她急得都快哭了,心里也放不下,叹了口气:“我跟你一道去!”
  两人匆匆往衙门跑去!
  ——
  这边,司马冲天被两个衙役带到了府衙。
  一踏进堂中,他就看见站在旁边的沈容。司马冲天马上扭过头,激动地看着沈容,眼底,心底似乎都沈容:“阿容,你最近清减了不少!”
  沈容垂眸不看他。
  司马冲天还当有戏,隔着几尺远的距离,含情脉脉地望着沈容,声音那个温柔多情:“阿容,有什么事咱们回家说吧?别闹到府衙,让人看了笑话,你说是不是?”
  雪雪被他的厚颜无耻震惊了,狠狠剜了他一记:“司马冲天,你窃取了我家小姐的嫁妆,把价值连城的古画换成了一副粗糙的赝品,还好意思回家说,谁跟你回家说?我家小姐都跟你和离了,跟你回家?你不要脸,我家小姐还要脸呢!”
  外面围观的百姓听了雪雪的话,都对司马冲天指指点点的。这小伙子长得人模狗样的,心肠却大大的黑,抛弃前妻,还窃取了人家值钱的古画。今天都穿着大红喜服,要娶新人了,还说什么回家说。啧啧,回去得嘱咐自家的闺女,千万别被这种只有一张脸好看的小白脸给骗了。
  被周围人鄙夷的视线弄得很不舒服,司马冲天低咳了一声,将声音压低了一些,讨饶般说道:“阿容,咱们有事回去说好不好?你一个官家小姐,上了公堂,以后传出去多难听。对了,那古画呢?在哪里?我想里面肯定有什么误会,你知道的,我不是……”
  “升堂!”一道洪亮的声音打断司马冲天的话。
  穿着官服,非常威严的府尹坐到了堂上,很快就进入堂审:“沈氏,你状告司马冲天窃取偷换你的嫁妆,可有证据?”
  沈容抬起头,不卑不亢地说:“回大人,民女有物证!”
  她托起嫁妆单子说:“这是民女当年出嫁时的嫁妆单子,上面有司马冲天家那边的画押,也有民女父亲以及作保的长辈的画押。请大人过目!”
  衙役将嫁妆单子呈给了府尹。
  府尹在第一页就找到了那副古画的名字。嫁妆这事,双方都要验收,确认无误后,才会在嫁妆单子上画押。
  “沈氏嫁妆中确实有一副魏晋时期的古画,司马冲天你怎么说?”
  司马冲天行了一礼,道:“大人,沈氏当初嫁给我时,确实带了一副魏晋时期的古画,但和离的时候,她将画带走了。这嫁妆可都是她和她的丫鬟亲自清点的,小人实在是不知。谁知道是不是离开后,在外面独居,奴大欺主,偷偷换了画,栽赃在小人身上,还请大人明察秋毫!”
  这是在含沙射影,暗指雪雪手脚不干净。
  雪雪气得小脸通红,手不停抖,正要开骂,却被沈容按住了手。
  沈容看也未看司马冲天一眼,对府尹道:“大人,除了物证,民女还有人证!”
  府尹朝主薄点了点头。主薄马上对旁边一衙役说:“传证人!”
  证人很快就被带了上来,是个穿着长衫,颧骨凸得很高的瘦弱男人,看样子似乎是个文人。
  当初仿画之事,是康伯一手去办的,司马冲天并不认识这个男人,也不知真假。他下意识地瞅了沈容一眼,瞧见沈容沉静的侧脸,司马冲天总觉得短短半月不见,她似乎变得不大一样了。这样冷若冰霜的一张脸,让他完全没法跟记忆中那张总是笑盈盈,深情地唤他“天哥”的俏脸联系在一块儿。
  就在他走神间,衙役新带上来的那个瘦弱男人行完礼,开始说话了:“大人,这幅画确实是小人受一个四五十岁,长得很壮硕的中年人所托仿的。那人当时来找小的时,要得非常急,让小的一天之内就赶好这幅画,给他送到府上。小的连夜赶好了画,第二天就将画送到了他家府上,因而确定了那人的身份。他是这位司马大人的管家,就住在柳树胡同倒数第三家!”
  这男人还不知道司马冲天的差事已经丢了。
  府尹问他:“你可有证据证明这幅画乃是你所做?”
  男人指了指画说:“小人的右手年轻的时候受过伤,大拇指上有道疤,作画的时候,无疑在画的背后留了一团小小的印子,上面有小人的拇指印,大人可以比对。”
  衙役将画拿了过来,跟他拇指上的伤疤对比了一下,确定地说:“大人,画上确实有这人的拇指印。”
  后来府尹又派人调查了这个男人的生平。
  他是个落魄的读书人,平日就靠给人抄书,模画为生。康伯去找他时,还被左邻右舍看见了。
  府尹又派人衙役去传唤康伯。
  不过这次不用衙役去带人,康伯就自己从人群里挤了出来,跪在地上认了:“大人,是小的鬼迷了心窍,昧下了沈氏的那副画,我家庄主一概不知!”
  他这是想把司马冲天摘出去。
  他倒是忠心耿耿,沈容讥嘲地看着他。康伯还是太小瞧府尹了,能在京城这种达官贵人云集的地方,没两把刷子,怎么坐稳府尹一职?
  果然,府尹威严肃穆地看着他:“既是你贪了沈氏的那副画,那你说说,画呢?你把画拿去了何处?”
  这个康伯可回答不上来,仓皇中,他又给自己安了个罪名:“我……小人嗜赌,把那副画给输了。”
  “哪一天,哪一家赌场,大概什么时辰?”府尹继续追问。
  这可难倒了康伯,瞧府尹的样子,是要追问到底了,他就是随便说出一家赌场,一旦府尹派人去查证,很快就会揭穿他。
  康伯这时候才发现撒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撒了一个谎需要很多个谎去圆,很难保证不被人拆穿。他求助地望向司马冲天。
  司马冲天低垂着眉眼,没看他。
  府尹敲了敲惊堂木:“康远,做伪证,按照我朝律法,杖责二十,你可想好了?”
  康伯垂下头,咬紧牙关:“确实是小人拿了沈氏的画,因为搬家的时候,不小心拽了一下,将那副画给撕成了两半。未免被人发现,小的就将那副画丢进了火炉里烧了!”
  沈容侧目,讥嘲地瞥了康伯一眼。这人,还真是司马冲天最忠心的一条狗,都这时候了,还忠心维护他的主子呢!只可惜,他的主子看都没看他一眼。
  府尹又问:“当时可有旁人?确定纸被撕成了两半吗?”
  康伯咬牙:“小人确定,书房一直是小人亲自收拾的,因而没有旁人。损坏了画之后,小人唯恐被人发现,就将这幅画给烧了。”
  府尹锐利地眼睛盯着康伯:“康远,你可想清楚了,做伪证按律法杖责二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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