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私藏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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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晖还真有点嫉妒天涯,怎么世上的好事都落他一个人的脑袋上去了?身为郭威的儿子已经是万幸,竟然还能拜宗信为师……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高深的功力,怎么能叫人不嫉妒?
  如今的宗信都还在成长期,等宗信到了三十岁以后,估计能打赢他的人也屈指可数,就算是现在也算是一流高手中的上等人物。天涯的武功会发展到什么程度?真的很难相像。如果宗信一路辅佐的话,想要攻下北汉,灭掉契丹也是易如反掌。
  “城主大人……”宗信道:“这件事情还请城主保守秘密,如果让神武王知道是我下毒谋害寿王的话,估计他会废了我的武功。”
  “大师请放心,就算有人用刀架着我的脖子我也绝不会透露半个字。”冯晖说话一直没有太直接,但这件事情他说的非常直接,如果不给宗信一个肯定的回答,他也不会安心。
  现在宗信安心了,冯晖当然也安心了,虽然丰州城有两万兵力,人口也十几万之多,但面对强大的契丹,强大的明王耶律安端,这点兵力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既然知道契丹不是来攻打自己的就好,仔细想一想契丹虽然野蛮但也知道好歹,丰州城就算打下来对他们也没有好处,倒不如就这样放着,让丰州自由发展,反而对契丹有利。
  “城主,贫僧想多问一句,那片沙漠真有这么危险吗?”
  冯晖点头道:“确实不假,就连当地人也不敢保证能走得出来。沙漠里沙丘延绵,太阳毒辣,而且还有很多的毒虫毒蛇。当然这些东西并不可怕,最可怕的就是沙漠里很容易迷失方向,虽说太阳东升西落,但沙漠里会出现蜃景,有时候天空会出现好几个太阳,根本无法辨别方向。沙丘并非死物,随着风走,所以也不能当作参照,只要在沙漠里迷路,根本没有机会走出来,会被活活饿死渴死热死在里面。所以丰州城一直燃起烽烟,就是希望给迷路之人指明方向,只要顺着黑烟走便能回到丰州,即便如此每年能走出这片沙漠的人也只有两三个而已。”
  宗信点了点头,确实很麻烦。虽然自己现在不怕热,但还是会口渴,而且如果长期不泡澡的话,自己的身体也会越来越热,当然这样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影响,只是身边的人会比较难受,因为天上有一个太阳就已经够难受的,身边还有一个太阳的话……根本无法忍受,所以必须要多带一些水才行。
  万幸,丰州城并不缺水,因为有两条河从丰周城边经过,有的时候其中一条河会干掉,但另一条河也能养育丰州的土地,所以这里还有一些农作物和动物。沙漠地区的水很值钱,唯独丰州算是一个幸运儿。
  “多谢城主提点,贫僧只是随便问问,这片沙漠还难不住我。虽然不敢保证把这五千人全部带回来,反正我们这一行人还是很安全的。”宗信道:“天涯,抓紧时间练习心法,以免身体承受不住沙漠里的热量。”
  “是。”天涯也在学习之中,不过九阳焚天诀非常复杂困难,天涯光是练习心法就非常吃力了,只要练成了九阳焚天诀内功心法就能极大增加自身承受热量的能力,单是最初级的心法就能保证在普通的火焰之中不会烧伤身体。
  心法的修炼程度直接影响到九阳焚天诀的进度,毕竟想要使出这么制热的武功,自身的承受能力必须要不断提升才行,如果自己都承受不住的话,就算勉强使出更高级的火性真气也会灼伤自己。
  “宗信大师,在下还有一个不情之请。若是大师又遇见什么厉害的异兽或是绝世的宝剑宝刀,麻烦你惦记着我,感激不尽。”
  宗信撇嘴道:“有什么好处吗?”
  “这个嘛……在下倒也有一件好宝贝,若是有一只异兽和宝兵刃交换的话,倒是可以割爱。”冯晖兴奋道:“只等宗信大师带来坐骑就知道了,这件宝物可是难得,宗信大师一定能用得上。”
  冯晖自己有宝物竟然不用?反倒是希望用这件宝物来交换坐骑或者武器,仔细想一想,练武之力最喜欢的当然就是坐骑和武器。如今冯晖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一只让人看着害怕的坐骑,也没有绝世的武器,他当然希望可以得到这些东西。
  估计冯晖手里的宝物很好,只是不能当作兵刃。这个武林高手当得也不容易,他可不像雷洪这么放得开,平时手里揉着两颗金球就当武器了。那是因为雷洪的武功已经太高了,打不过他的人根本用不着武器,他打不过的人有武器也没用,所以雷洪很随便,但即便是这么随便的雷洪也会因为一头好坐骑宁愿对千牛府客客气气,这是雷洪唯一不会去主动招惹的人。可见坐骑对一个绝顶高手有多重要了。
  想要一只好坐骑,一是运气,二是缘份,这与个人修为完全没有关系。只要这头坐骑喜欢你,就能成为他的主人。不然的话就只有像雷洪这样巧取豪夺。
  宗信有坐骑,所以他对冯晖手里的宝物倒是挺感兴趣。但是冯晖有意保密,这时候再追问一句又不大合适,就让冯晖卖个关子,等什么时候有宝剑或者好的坐骑再来找冯晖交换,相信冯晖不会在这件事情上说谎。
  “那事情就这样定了,贫僧就在丰州待一天,明天便回契丹军营,到时候赵匡胤也会跟贫僧一同离开,去沙漠里寻找火神殿。”宗信道:“不过贫僧还得拜托城主一件事,如果有契丹士兵从沙漠里逃出来,城主大人还请看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份了,不计成本伸出援手。”
  冯晖点头道:“既然是宗信大量拜托在下一定办到,更何况住在沙漠里的居民向来如此,不管对方与自己有多大的仇恨,只要是在沙漠遇难我们一定会全力救助,绝不会眼睁睁看着落难的人死掉。”
  “那就好。”宗信挥手示意:“天涯,把东西都归置一下,让那群吃货回房睡觉。”
  冯晖道:“那……在下也告辞了。”
  “不送。”
  冯晖也不想太打扰,带着官兵离开。宗信也带着人回客栈,感觉冯晖这个人就算不错了,虽然没做什么好事,但也没做什么坏事,位高权重不做坏事的人就不错了。宗信也是不知道冯晖以前做那些事情,当然那也是为了丰州城的发展,如果没有那个过程,现在的丰州城不会如此繁华。
  回到客栈之后,赵匡胤与贺美玉也在客栈里等着,两人点了一桌菜正在吃饭。刚才就看见宗信和冯晖在客栈门口谈话,冯晖几乎每天都来,希望让赵匡胤把小黑让给他,但赵匡胤不愿意,于是冯晖就希望知道赵匡胤捕获小黑的过程,结果这个过程也让冯晖特别失望,因为这完全是赵匡胤的运气,根本模仿不来。
  今天不一样,冯晖看见客栈的马棚里除了赵匡胤的黑牛之外,还有一大堆巨狼,于是问赵匡胤那些狼是谁的。冯晖心里有数,不过想在赵匡胤那里得到确认,果然这些狼都是宗信大师的,于是在客栈门口等着宗信回来。
  赵匡胤撇眼看着宗认,随后问道:“今天上哪玩去了?”
  “教堂,买了些东西。正好,还有几壶葡萄酒,不过天气太热已经温了,我再给你冰镇一下。”宗信就喜欢与别人分享好吃的,立刻拿出葡萄酒和奶酪给赵匡胤两口子吃。
  品尝过葡萄酒的美味之后,赵匡胤都快飞起来了,喝了这么多年的酒,想不到还有这种味道。酒味浓烈但却有一股葡萄的清香,两种完全不同的口感和味道融合在一起,好久没有喝过这么美味的酒了。除了宗信酒神葫芦里的酒之外,就属这个葡萄酒最美味。
  还有那些奶酪,刚开始吃的时候有些不习惯,味道太冲了,又酸又臭的奶味让人无法忍受。但习惯之后就发现它的好处,口感也很新鲜,没有吃过这种东西。
  宗信让人准备大饼,丰州城里的大饼就要比契丹的软一些,因为丰州城这里的手艺是中原传来的,他们知道如何制作酵母,其实就是揉面的时候剩下的一些面团,只要等这些面团发酵就是酵母,但契丹人不习惯吃这些太软的东西,他们就喜欢硬饼子泡上牛羊奶,饮食习惯不同,只是个人偏好。
  这时候宗信就用上黄油了,饼子上抹一些黄油,黄油原本就有咸味和淡淡的甜味,因为也是由牛奶制作所以味道非常好。其它人也没想到普通的大饼上抹一些这种东西会这么好吃,所以一时没控制住都吃得挺多。
  吃完饭之后天色也就暗了下来,各自回房睡觉。赵匡胤已经准备好了进入沙漠的应用之物,还有很多备用粮食,也联系好了贩卖骆驼的人,订了一大批的骆驼准备好进入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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