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6章 从善如流(40月票加更)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美国所有的电视剧、电影中,画面上能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是群众演员,不存在上街偷拍的情况。一旦谁的脸被偷拍进去了,那好,恭喜你,你发财了,赶紧去法院起诉,而且一告一个准儿,按照之前的判例,最高赔偿金额是2000万美元,这算侵犯你的肖像权。别说偷拍一个普通人,就算里面的角色嘴里都不能随便哼哼一首制片方没有版权的歌,那样也算侵犯版权。
这种严格保护版权的制度,造成了一个很好玩的现象,在好莱坞制作的电影里如果出现电视画面,永远都是天气预报和新闻联播。因为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只有天气预报和新闻联播的版权在上帝手里,所以不归法官管,以后见到上帝时,他老人家会就版权问题和你重新谈判。
上面所说的只是好莱坞顶级电影公司的运作模式,也就是6大。这种方式看上去很严谨,保护了各方面的利益。但是你如果仔细琢磨,就会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种模式太僵化,严重影响创新,长此以往下去,会影响整个影视业的发展。可好莱坞好像并没受影响,发展得也越来越强大了,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好莱坞不止6大电影公司,它们的下面还有十几家仅次于它们但又很有市场影响力的一线电影公司。在这些一线电影公司下面,还有几百家二线电影公司,再往下,就是5000多家小电影公司了。这些小电影公司从注册上勉强算得上是公司,但往往公司里只有三两个人,几十家上百家公司凑在一幢办公楼里,公用一个前台接待、一个公司推广经理、一个演员筛选经理,很大一部分公司好几年也整不出一部电影来。
这就是一个金字塔的造型,顶尖是6大电影公司,下面是一线电影公司,中间是二线电影公司,最基层就是不入流的小电影公司。在这个模型里,是标准的28定律,20%的公司获得80%的利润,绝大部分公司都是赔钱或者苦苦维持。但是越到下面,规则对它们就越宽松,如何拍摄电影、如何投资融资、如何挑选剧本和演员,很多都由他们自己来拍脑袋决定的。
说到现在应该知道好莱坞的影视产业为什么经久不衰了吧?没错,这个规则设计之初,就考虑到了创新和新人如何崭露头角的问题了。6大电影公司不负责创新和给新人表现舞台的任务,它们只负责把符合主流观众胃口的电影拍得更好、更精致、更卖座,其它的事情由下面那些公司负责。一流电影公司也要拍卖座的电影,不过它们可以稍微试试不同风格的电影,在选择剧本上要比6大电影公司灵活一些,所以才会有《指环王》这种电影诞生。要是全完按照6大电影公司的操作流程,《指环王》的剧本根本就过不了初审。
再往下就是百花齐放了,什么题材、什么演员、什么导演你都能用,什么电影你都能拍,一旦赶上一个不错的题材或者新演员,马上就会被各大电影公司看中,然后挖走,去充实顶尖的好莱坞内容。而发掘这个题材、这些新人的小电影公司也不会亏本儿,因为这里对版权、对劳动的尊重,不会有人剽窃你的创意、更不会有人白白抢走你的签约演员,你可以从中获得合理的报酬,然后继续进行你的电影事业,这就是良性循环。
所以吧,在这种规则下,努力就会有收获这句话才会成立,才是真可能实现的梦想。我们国内也有人用这句话来教育孩子,也不能说错,但孩子早晚会发现你是在骗他,因为他即使努力了,得到的报酬很可能也不是他应得的,打折扣还是客气的,弄不好就连锅端了。这也是国内创新不足、没人愿意主动去搞发明创造的根源,陷入恶性循环了。看一看我们的娱乐节目就清楚了,不是买的欧美版权,就是买的韩国版权,偌大一个中国,连一台糊弄人的娱乐节目都创造不出来。
是我们中国人笨吗?答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这玩意不是洪涛不敢说,而是作者不敢写。
金嗓子传媒集团旗下的电视台,算是二流影视制作公司,在规则上宽松了很多,剧本的版权又捏在洪涛个人手中,允许像洪涛这样的大金主来独立投资制作影视作品。而且就电视剧而言,制作规范也比电影要简单一些,换句话说,就是在美国,电视剧是后娘养的,电视剧演员的片酬永远赶不上电影演员,声望也低很多,差着档次呢。
在美国,电视剧分成了春季和秋季两个播放期,为啥看美剧老是一季一季的,就是这个原因。因为电视剧要把暑期、圣诞节这两个黄金档期让出来,留着给那些大片来播放,所以一到了暑假和圣诞假期,各大电视台就停播所有新电视剧,各大院线就开始把大片电影广告铺天盖地的弄出来了,想看片子吗?可以,花钱去影院里看,想在家看电视,没门!
而暑期档和圣诞档一过,热播电视剧的广告又钻出来了,这时候大片就一个都不放了,小制作电影人家不管,爱什么时候放就什么时候放。所以在美国拍电视剧,按照时间长短不同,秋季档的集数就要多一些,春季档的集数就要少一些。这样电视剧和电影就不会一起抢观众,不会产生恶性竞争了,可以大体上保证电视剧和电影行业都吃饱。
而电视剧演员和电影演员都不是一个英文单词,一流电影演员叫做moviestar,直译就是电影明星;二流电影演员和电视剧演员叫做celebrity,大概意思就是有名的艺人;前者档次最高,全是一线大明星,平时你是见不到他们的,既不接拍广告也不会参加乱七八糟的活动,专心致志的在琢磨剧本。要想看到他们,除了颁奖晚会之外,你就只能每隔一年半到两年,去电影院里花钱看了。后者就随意多了,拍广告、当封面、参加娱乐节目的全都是他们,所以相对而言,他们不太值钱,随时都能看到。
这一点又和我们国内的习惯不同了,我们这里是玩了命的刷曝光率,生怕观众忘记自己。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心里虚,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也没有一个权威的评级机构,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让观众记住这张脸了。而在好莱坞,这些电影明星全都憋着,保持住身价,专门去接拍大制作、大投资、优秀剧本的电影,然后通过演技来提高观众对自己的喜爱程度。
洪涛这次没特立独行,他打算让芭芭拉就按照美国这里常规方式去运作这部电视剧的拍摄和发行工作,因为他想看看金嗓子传媒集团的整体实力到底是个什么摸样,最终能不能把这部电视剧拍成上辈子的摸样。不过做为总制片人、总导演、总编剧、总策划这4总人才,洪涛还是在演员使用、拍摄方式上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最终也获得了剧组的认可。
毕竟现在的洪涛可不是一个外行人了,他的专辑在全美热销,二周之后的排行榜上前5名里就3首是他的。他策划的真人秀节目目前也是全美收视率最高的一档节目,部分种类,横扫一切。再加上这个剧本的整体构思就是他的,版权也在他手里,就算6大电影公司来了,也必须要尊重他的意见。除了上述那些规则之外,好莱坞还有一条更重要的规则,那就是版权至上!
其实有了这些看上去繁文缛节的规则之后,事情非但没变得更麻烦,反而更简单了。因为每件事都不会有太大的意外,大家全部按照同一个规则去执行,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越狱》的剧组就建起来了。为了赶在春季档之前可以拍摄出来几集进行播放,二话不说,直接就开机了。
洪涛刚开始还跟着剧组看了几天,打算学学电视剧是怎么拍的,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就一点兴趣都没有了。这玩意根本就不是按照剧本来一集一集的拍摄,而是把每一集都分成了n多的分镜头,再把背景、演员、情节差不多的分镜头集中拍摄,一个地方拍完了,再换地方去另一个场景里拍摄。以至于每天拍摄的内容根本就不沾边儿,一会是拍第一集的一个镜头,然后忽然又去拍第3集的镜头了,搞得洪涛的大脑无法按照线性去工作,跳来跳去的都有点精神分裂了。
在这几天的拍摄过程中,洪涛还自己发现了几个有意思的细节。比如说每拍一部影视作品,制作方就得单独注册一个新公司,一般都是11个会计年度的短期公司,也就是说11年之后,这家公司就不存在了。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不管是银行也好,保险公司也好,它们是要拿着你的合同去进行抵押的,金嗓子传媒集团总不能把整个集团都抵押给银行吧,于是这种做法就成了惯例。
这种严格保护版权的制度,造成了一个很好玩的现象,在好莱坞制作的电影里如果出现电视画面,永远都是天气预报和新闻联播。因为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只有天气预报和新闻联播的版权在上帝手里,所以不归法官管,以后见到上帝时,他老人家会就版权问题和你重新谈判。
上面所说的只是好莱坞顶级电影公司的运作模式,也就是6大。这种方式看上去很严谨,保护了各方面的利益。但是你如果仔细琢磨,就会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种模式太僵化,严重影响创新,长此以往下去,会影响整个影视业的发展。可好莱坞好像并没受影响,发展得也越来越强大了,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好莱坞不止6大电影公司,它们的下面还有十几家仅次于它们但又很有市场影响力的一线电影公司。在这些一线电影公司下面,还有几百家二线电影公司,再往下,就是5000多家小电影公司了。这些小电影公司从注册上勉强算得上是公司,但往往公司里只有三两个人,几十家上百家公司凑在一幢办公楼里,公用一个前台接待、一个公司推广经理、一个演员筛选经理,很大一部分公司好几年也整不出一部电影来。
这就是一个金字塔的造型,顶尖是6大电影公司,下面是一线电影公司,中间是二线电影公司,最基层就是不入流的小电影公司。在这个模型里,是标准的28定律,20%的公司获得80%的利润,绝大部分公司都是赔钱或者苦苦维持。但是越到下面,规则对它们就越宽松,如何拍摄电影、如何投资融资、如何挑选剧本和演员,很多都由他们自己来拍脑袋决定的。
说到现在应该知道好莱坞的影视产业为什么经久不衰了吧?没错,这个规则设计之初,就考虑到了创新和新人如何崭露头角的问题了。6大电影公司不负责创新和给新人表现舞台的任务,它们只负责把符合主流观众胃口的电影拍得更好、更精致、更卖座,其它的事情由下面那些公司负责。一流电影公司也要拍卖座的电影,不过它们可以稍微试试不同风格的电影,在选择剧本上要比6大电影公司灵活一些,所以才会有《指环王》这种电影诞生。要是全完按照6大电影公司的操作流程,《指环王》的剧本根本就过不了初审。
再往下就是百花齐放了,什么题材、什么演员、什么导演你都能用,什么电影你都能拍,一旦赶上一个不错的题材或者新演员,马上就会被各大电影公司看中,然后挖走,去充实顶尖的好莱坞内容。而发掘这个题材、这些新人的小电影公司也不会亏本儿,因为这里对版权、对劳动的尊重,不会有人剽窃你的创意、更不会有人白白抢走你的签约演员,你可以从中获得合理的报酬,然后继续进行你的电影事业,这就是良性循环。
所以吧,在这种规则下,努力就会有收获这句话才会成立,才是真可能实现的梦想。我们国内也有人用这句话来教育孩子,也不能说错,但孩子早晚会发现你是在骗他,因为他即使努力了,得到的报酬很可能也不是他应得的,打折扣还是客气的,弄不好就连锅端了。这也是国内创新不足、没人愿意主动去搞发明创造的根源,陷入恶性循环了。看一看我们的娱乐节目就清楚了,不是买的欧美版权,就是买的韩国版权,偌大一个中国,连一台糊弄人的娱乐节目都创造不出来。
是我们中国人笨吗?答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这玩意不是洪涛不敢说,而是作者不敢写。
金嗓子传媒集团旗下的电视台,算是二流影视制作公司,在规则上宽松了很多,剧本的版权又捏在洪涛个人手中,允许像洪涛这样的大金主来独立投资制作影视作品。而且就电视剧而言,制作规范也比电影要简单一些,换句话说,就是在美国,电视剧是后娘养的,电视剧演员的片酬永远赶不上电影演员,声望也低很多,差着档次呢。
在美国,电视剧分成了春季和秋季两个播放期,为啥看美剧老是一季一季的,就是这个原因。因为电视剧要把暑期、圣诞节这两个黄金档期让出来,留着给那些大片来播放,所以一到了暑假和圣诞假期,各大电视台就停播所有新电视剧,各大院线就开始把大片电影广告铺天盖地的弄出来了,想看片子吗?可以,花钱去影院里看,想在家看电视,没门!
而暑期档和圣诞档一过,热播电视剧的广告又钻出来了,这时候大片就一个都不放了,小制作电影人家不管,爱什么时候放就什么时候放。所以在美国拍电视剧,按照时间长短不同,秋季档的集数就要多一些,春季档的集数就要少一些。这样电视剧和电影就不会一起抢观众,不会产生恶性竞争了,可以大体上保证电视剧和电影行业都吃饱。
而电视剧演员和电影演员都不是一个英文单词,一流电影演员叫做moviestar,直译就是电影明星;二流电影演员和电视剧演员叫做celebrity,大概意思就是有名的艺人;前者档次最高,全是一线大明星,平时你是见不到他们的,既不接拍广告也不会参加乱七八糟的活动,专心致志的在琢磨剧本。要想看到他们,除了颁奖晚会之外,你就只能每隔一年半到两年,去电影院里花钱看了。后者就随意多了,拍广告、当封面、参加娱乐节目的全都是他们,所以相对而言,他们不太值钱,随时都能看到。
这一点又和我们国内的习惯不同了,我们这里是玩了命的刷曝光率,生怕观众忘记自己。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心里虚,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也没有一个权威的评级机构,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让观众记住这张脸了。而在好莱坞,这些电影明星全都憋着,保持住身价,专门去接拍大制作、大投资、优秀剧本的电影,然后通过演技来提高观众对自己的喜爱程度。
洪涛这次没特立独行,他打算让芭芭拉就按照美国这里常规方式去运作这部电视剧的拍摄和发行工作,因为他想看看金嗓子传媒集团的整体实力到底是个什么摸样,最终能不能把这部电视剧拍成上辈子的摸样。不过做为总制片人、总导演、总编剧、总策划这4总人才,洪涛还是在演员使用、拍摄方式上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最终也获得了剧组的认可。
毕竟现在的洪涛可不是一个外行人了,他的专辑在全美热销,二周之后的排行榜上前5名里就3首是他的。他策划的真人秀节目目前也是全美收视率最高的一档节目,部分种类,横扫一切。再加上这个剧本的整体构思就是他的,版权也在他手里,就算6大电影公司来了,也必须要尊重他的意见。除了上述那些规则之外,好莱坞还有一条更重要的规则,那就是版权至上!
其实有了这些看上去繁文缛节的规则之后,事情非但没变得更麻烦,反而更简单了。因为每件事都不会有太大的意外,大家全部按照同一个规则去执行,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越狱》的剧组就建起来了。为了赶在春季档之前可以拍摄出来几集进行播放,二话不说,直接就开机了。
洪涛刚开始还跟着剧组看了几天,打算学学电视剧是怎么拍的,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就一点兴趣都没有了。这玩意根本就不是按照剧本来一集一集的拍摄,而是把每一集都分成了n多的分镜头,再把背景、演员、情节差不多的分镜头集中拍摄,一个地方拍完了,再换地方去另一个场景里拍摄。以至于每天拍摄的内容根本就不沾边儿,一会是拍第一集的一个镜头,然后忽然又去拍第3集的镜头了,搞得洪涛的大脑无法按照线性去工作,跳来跳去的都有点精神分裂了。
在这几天的拍摄过程中,洪涛还自己发现了几个有意思的细节。比如说每拍一部影视作品,制作方就得单独注册一个新公司,一般都是11个会计年度的短期公司,也就是说11年之后,这家公司就不存在了。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不管是银行也好,保险公司也好,它们是要拿着你的合同去进行抵押的,金嗓子传媒集团总不能把整个集团都抵押给银行吧,于是这种做法就成了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