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1章 河边的追杀!
李德才等人走后没多久,警笛声再次响起,市局副局长李承明亲自来到了案发地点。
李承明这几天很忙,忙着在熟悉工作,因为他已经从赵友宾和他的那番谈话中,听出了更大的惊喜:用不了多久,就就会坐上刘昌明现在坐的位子。
刘昌明可是一个省会城市的市局局长,同时也是政法委的一把手,绝对的正厅级干部,所坐的位置,绝对是让从明城这种小地方走出来的正处所仰视的。
因为级别的原因,李承明就算成为市局一把手,也不会像刘昌明那样,成为市政法的一把手,最多也就是个局长。
但这个结果已经让李承明感到晕眩了,因为他以前就算是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爬到这个高度。
改变他命运的人,就是高飞。
高飞之所以委托高家把他调来冀南,最主要还是看中他工作能力强,正派等长处,这也算是他自己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当然了,让李承明来冀南,也有高飞要利用他的意思。
不过人和人之间的交往,说白了就是相互利用的过程,就拿一对恩爱的两口子来说吧,女的利用男的长处,男的利用女的……总之,就是相互利用,李承明很清楚,更知道自己要是没有被利用的价值,也不会被高飞看上眼,大力推荐。
所以无论怎么样,李承明都很感激高飞,把他视为了朋友。
所以在得知高飞某些重要东西遭窃后,李承明立即就放下手头的工作,亲自赶来了现场。
看到李承明从警车内走出来后,高飞脸上总算挤出了一丝笑容,走过去和他握手。
简单听取了高飞和刘小龙所知道的信息后,李承明没有做出什么保证,只是立马一连串的命令下达,要求全市警方立即动员起来,根据各个路口、酒店、商场、机场等地方的监控录像,全力搜寻那个黑毛大汉。
冀南的数千警员,立即随着李承明的这个命令,高效运转了起来。
一时间,冀南街头上警车不断呜啦呜啦的驶过,本来就下着细雨的上空,阴云更加的重了。
既然东西已经遭窃,警方已经全力出击,高飞也没必要再呆在幸福林小区了,在李承明走后,和留下来勘察现场的刘小龙说了一句,就独自走出了小区,顺着人行道向西走去。
人在很苦闷时,总喜欢一个人随便走走的。
郝连偃月坐在路边一辆黑色越野车内,看着高飞从细雨中走向远处的孤独背影,低低的叹了口气。
她很想下车和他并肩而行,用最温柔的话语来安慰他,告诉他,让他知道他不是一个人,还有她在暗中策应他。
不过她忍住了。
也必须得忍住,因为她不能露面,这是高云华一再严厉嘱咐过的。
“局长,那边来消息了。”
开车年轻人的汇报声,打断了郝连偃月的沉思:“拿走东西的个黑毛大汉,案发时间是今天中午十二点四十三分,同时失窃的还有大量的金条--这是监控录像中拍下的盗贼样子。”
冀南警方中,肯定有九局的人。
在李承明下达命令,把黑毛大汉的影像资料传达给各地警方机关时,九局这边就得到了详细消息。
郝连偃月拿过笔记本电脑,仔细看了几遍,随即下达了全员搜索黑毛大汉的命令。
同样,九局既然拿到了这些资料,沈银冰那边没理由不知道。
看着电脑上的那个黑毛大汉,沈银冰黛眉紧皱。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觉得这个黑毛大汉好像有些熟悉,仿佛在哪儿见过一样,但无论她怎么回想,都想不到这个人是谁,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看着他哪儿熟悉。
难道,这只是一种感觉?
就在沈银冰盯着电脑屏幕时,桌子上的固话响了起来,顺手拿起电话问道:“喂,我是沈银冰。”
焦恩佐兴奋的声音传来:“狼、沈总,我们已经发现了那个黑毛大汉的线索!”
“发现了?”
沈银冰精神一震:“在哪儿?火车西站?好,好,焦恩佐,你立即调派所有能调派的人手,必须得抢在他逃出冀南之前抓到他!记住,别的都可以不在乎,但必须得给我拿到那本经书,必须的,听清楚了没有!?”
“是,请沈总放心,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的!”
焦恩佐大声的做着保证,正要扣掉电话时,沈银冰却又嘱咐道:“还有,在行动中必须注意安全。现在,最少得有十几个不明势力都在追逐盗窃者,除了警方和高飞的人之外,还有国家相关部门,贪狼除外的其它两大部门,明白了吗?嗯,就这样,随时给我汇报!”
扣下电话后,沈银冰站起身,双手抱着膀子缓步来到了落地窗前,望着外面远处阴乎乎的天,总觉得周身笼罩着一股子莫名的不安,却又查不出这种不安来自哪儿。
转身缓缓的扫视着屋子。
屋子里静悄悄的,除了丝丝的冷气生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动静了。
门外的走廊中,现在站着最少四个身手高超的大汉,再加上外围警戒的那些人,她的安全可谓是固若金汤了,别说是有人要伤害她了,就算是要接近她也很困难。
那么,这种莫名其妙的不安,到底是来自哪儿?
沈银冰不知道,她这种敏锐的第六感源头,就来自她对面的沙发缝隙间。
缝隙间,隐藏着一个瓜子样式的窃听器。
这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窃听器,体积小,功能却很强大,最主要的是能躲过电子搜索仪,只要把它像摁钉那样刺进沙发内,要想被发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沈银冰真的不知道,就在她有了这种不安时,寇边三郎正在得意的笑着,低声纷纷他的人,全力赶往火车站西站,必要时可以引发大骚乱,反正这是在华夏,不管会有多少无辜者被殃及,只要能拿到东西就好了。
看了眼仍旧紧闭着的卧室房门,寇边三郎嘴角浮起不屑的笑容。
他亲自来到华夏冀南,当然不是像他所说的那样,供田中秀雅所驱使的了。
田中秀雅虽然漂亮,很被公子所欣赏,异常渴望她能成为红遍世界的爱情片中的超级女主--可她和《安归经》相比起来,却算不上什么,她根本没有资格要求寇边做任何事。
相反,她的生杀大权都被寇边掌控在手中。
点上一颗烟,寇边三郎走出了房间,敲了敲对面的房门。
一个年轻人出现在他面前,弯腰鞠躬:“寇边君,有何吩咐?”
“好好保护秀雅小姐,我出去一趟,随时等我电话,更别忽视了公子那边的消息。”
“哈依,请您放心!”
年轻人猛地低头,答应。
寇边三郎嗯了一声,转身走进了屋子,片刻后再出来时,已经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岛国的高科技面具,看起来很是栩栩如生。
就在寇边三郎戴上面具,要亲自带人赶往西客站时,却没想到田中秀雅正躲在卧室内,用手机当电脑,在破译换天公子的个人网站。
她是一个电脑高手,高中时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个红客。
红客,有着和电脑黑客一样的本领,不管换天公子的个人网站有多牢靠,田中秀雅都相信自己能在不知不觉间入侵。
只要能熟知公子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田中秀雅就能用特殊软件模仿他的声音,给他的下属下达任何她想下达的命令。
没有谁知道田中秀雅,会是一个电脑天才,曾经在十六岁时,就入侵了岛国防御系统,并安然离去。
很久之后,跟寇边三郎来到华夏的一个年轻人,想到已经去了天国的换天公子时,就会在心中暗叹:千万不要小看女人,尤其是那种心中充满仇恨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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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西客站的南边,是一条不算宽阔的河流,不过水质很好,而且深度也够深,不管天有多么的旱,也没有干涸过,相传河底有几口泉子。
冀南号称泉城,河底有几口常年喷水的泉子有什么稀奇的?
每当夏季来临时,小河岸边就会聚集很多钓鱼的,哪怕是在淫雨霏霏的日子里。
别人在下雨天不来岸边钓鱼,老成却是必须来的,因为他很欣赏唐朝诗人张志和的那首《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
诗云: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斜风细雨不须归,这是何等的浪漫情调,如果把雨衣换成蓑衣的话,应该更应景一些吧?
算了,也不能太追求完美,最主要的是那份意境。
拿起不锈钢扁酒瓶喝了口白酒,老成低声哼着吕剧《小姑贤》,看着水盆内的几尾鱼儿,正在琢磨晚上回去后该给小孙子红烧还是清炖时,一声清脆的声音从河对面传来:啪!
老成本能的抬头一看,就看到一个背着帆布包的男人,疯了似的沿着河岸从东边跑来,在他身后最少有七八个人,最近的一个距离最多五十米,手里拿着个黑黝黝的家伙。
老成活这么大了,走过的桥比年轻人走过的路还要多,又是当过兵的人,在看到那些追赶男人的人手中黑黝黝的家伙后,瞳孔就猛地一缩:啊,手枪!
老成没有看错,那些人手中拿的就是手枪,在男人在躲避一块石头速度稍慢时,至少有三个人对他开枪:砰,砰砰!
清脆的枪声穿透细雨,回荡在小河两岸。
“靠,这也太邪乎了吧?大白天就敢在冀南亮枪杀人,这还有没有王法了!?”
老成义愤填膺的自语着,蹭地站起身,一个麻利的侧翻动作--就藏进了草丛中:捏捏的,唯有傻瓜才大摇大摆的看热闹,要是被殃及岂不是倒霉?
老成滚倒在草丛中时,背着包的那个那人,已经把包扔进了河里,溅起一大片浪花。
李承明这几天很忙,忙着在熟悉工作,因为他已经从赵友宾和他的那番谈话中,听出了更大的惊喜:用不了多久,就就会坐上刘昌明现在坐的位子。
刘昌明可是一个省会城市的市局局长,同时也是政法委的一把手,绝对的正厅级干部,所坐的位置,绝对是让从明城这种小地方走出来的正处所仰视的。
因为级别的原因,李承明就算成为市局一把手,也不会像刘昌明那样,成为市政法的一把手,最多也就是个局长。
但这个结果已经让李承明感到晕眩了,因为他以前就算是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爬到这个高度。
改变他命运的人,就是高飞。
高飞之所以委托高家把他调来冀南,最主要还是看中他工作能力强,正派等长处,这也算是他自己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当然了,让李承明来冀南,也有高飞要利用他的意思。
不过人和人之间的交往,说白了就是相互利用的过程,就拿一对恩爱的两口子来说吧,女的利用男的长处,男的利用女的……总之,就是相互利用,李承明很清楚,更知道自己要是没有被利用的价值,也不会被高飞看上眼,大力推荐。
所以无论怎么样,李承明都很感激高飞,把他视为了朋友。
所以在得知高飞某些重要东西遭窃后,李承明立即就放下手头的工作,亲自赶来了现场。
看到李承明从警车内走出来后,高飞脸上总算挤出了一丝笑容,走过去和他握手。
简单听取了高飞和刘小龙所知道的信息后,李承明没有做出什么保证,只是立马一连串的命令下达,要求全市警方立即动员起来,根据各个路口、酒店、商场、机场等地方的监控录像,全力搜寻那个黑毛大汉。
冀南的数千警员,立即随着李承明的这个命令,高效运转了起来。
一时间,冀南街头上警车不断呜啦呜啦的驶过,本来就下着细雨的上空,阴云更加的重了。
既然东西已经遭窃,警方已经全力出击,高飞也没必要再呆在幸福林小区了,在李承明走后,和留下来勘察现场的刘小龙说了一句,就独自走出了小区,顺着人行道向西走去。
人在很苦闷时,总喜欢一个人随便走走的。
郝连偃月坐在路边一辆黑色越野车内,看着高飞从细雨中走向远处的孤独背影,低低的叹了口气。
她很想下车和他并肩而行,用最温柔的话语来安慰他,告诉他,让他知道他不是一个人,还有她在暗中策应他。
不过她忍住了。
也必须得忍住,因为她不能露面,这是高云华一再严厉嘱咐过的。
“局长,那边来消息了。”
开车年轻人的汇报声,打断了郝连偃月的沉思:“拿走东西的个黑毛大汉,案发时间是今天中午十二点四十三分,同时失窃的还有大量的金条--这是监控录像中拍下的盗贼样子。”
冀南警方中,肯定有九局的人。
在李承明下达命令,把黑毛大汉的影像资料传达给各地警方机关时,九局这边就得到了详细消息。
郝连偃月拿过笔记本电脑,仔细看了几遍,随即下达了全员搜索黑毛大汉的命令。
同样,九局既然拿到了这些资料,沈银冰那边没理由不知道。
看着电脑上的那个黑毛大汉,沈银冰黛眉紧皱。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觉得这个黑毛大汉好像有些熟悉,仿佛在哪儿见过一样,但无论她怎么回想,都想不到这个人是谁,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看着他哪儿熟悉。
难道,这只是一种感觉?
就在沈银冰盯着电脑屏幕时,桌子上的固话响了起来,顺手拿起电话问道:“喂,我是沈银冰。”
焦恩佐兴奋的声音传来:“狼、沈总,我们已经发现了那个黑毛大汉的线索!”
“发现了?”
沈银冰精神一震:“在哪儿?火车西站?好,好,焦恩佐,你立即调派所有能调派的人手,必须得抢在他逃出冀南之前抓到他!记住,别的都可以不在乎,但必须得给我拿到那本经书,必须的,听清楚了没有!?”
“是,请沈总放心,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的!”
焦恩佐大声的做着保证,正要扣掉电话时,沈银冰却又嘱咐道:“还有,在行动中必须注意安全。现在,最少得有十几个不明势力都在追逐盗窃者,除了警方和高飞的人之外,还有国家相关部门,贪狼除外的其它两大部门,明白了吗?嗯,就这样,随时给我汇报!”
扣下电话后,沈银冰站起身,双手抱着膀子缓步来到了落地窗前,望着外面远处阴乎乎的天,总觉得周身笼罩着一股子莫名的不安,却又查不出这种不安来自哪儿。
转身缓缓的扫视着屋子。
屋子里静悄悄的,除了丝丝的冷气生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动静了。
门外的走廊中,现在站着最少四个身手高超的大汉,再加上外围警戒的那些人,她的安全可谓是固若金汤了,别说是有人要伤害她了,就算是要接近她也很困难。
那么,这种莫名其妙的不安,到底是来自哪儿?
沈银冰不知道,她这种敏锐的第六感源头,就来自她对面的沙发缝隙间。
缝隙间,隐藏着一个瓜子样式的窃听器。
这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窃听器,体积小,功能却很强大,最主要的是能躲过电子搜索仪,只要把它像摁钉那样刺进沙发内,要想被发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沈银冰真的不知道,就在她有了这种不安时,寇边三郎正在得意的笑着,低声纷纷他的人,全力赶往火车站西站,必要时可以引发大骚乱,反正这是在华夏,不管会有多少无辜者被殃及,只要能拿到东西就好了。
看了眼仍旧紧闭着的卧室房门,寇边三郎嘴角浮起不屑的笑容。
他亲自来到华夏冀南,当然不是像他所说的那样,供田中秀雅所驱使的了。
田中秀雅虽然漂亮,很被公子所欣赏,异常渴望她能成为红遍世界的爱情片中的超级女主--可她和《安归经》相比起来,却算不上什么,她根本没有资格要求寇边做任何事。
相反,她的生杀大权都被寇边掌控在手中。
点上一颗烟,寇边三郎走出了房间,敲了敲对面的房门。
一个年轻人出现在他面前,弯腰鞠躬:“寇边君,有何吩咐?”
“好好保护秀雅小姐,我出去一趟,随时等我电话,更别忽视了公子那边的消息。”
“哈依,请您放心!”
年轻人猛地低头,答应。
寇边三郎嗯了一声,转身走进了屋子,片刻后再出来时,已经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岛国的高科技面具,看起来很是栩栩如生。
就在寇边三郎戴上面具,要亲自带人赶往西客站时,却没想到田中秀雅正躲在卧室内,用手机当电脑,在破译换天公子的个人网站。
她是一个电脑高手,高中时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个红客。
红客,有着和电脑黑客一样的本领,不管换天公子的个人网站有多牢靠,田中秀雅都相信自己能在不知不觉间入侵。
只要能熟知公子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田中秀雅就能用特殊软件模仿他的声音,给他的下属下达任何她想下达的命令。
没有谁知道田中秀雅,会是一个电脑天才,曾经在十六岁时,就入侵了岛国防御系统,并安然离去。
很久之后,跟寇边三郎来到华夏的一个年轻人,想到已经去了天国的换天公子时,就会在心中暗叹:千万不要小看女人,尤其是那种心中充满仇恨的女人。
--
冀南西客站的南边,是一条不算宽阔的河流,不过水质很好,而且深度也够深,不管天有多么的旱,也没有干涸过,相传河底有几口泉子。
冀南号称泉城,河底有几口常年喷水的泉子有什么稀奇的?
每当夏季来临时,小河岸边就会聚集很多钓鱼的,哪怕是在淫雨霏霏的日子里。
别人在下雨天不来岸边钓鱼,老成却是必须来的,因为他很欣赏唐朝诗人张志和的那首《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
诗云: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斜风细雨不须归,这是何等的浪漫情调,如果把雨衣换成蓑衣的话,应该更应景一些吧?
算了,也不能太追求完美,最主要的是那份意境。
拿起不锈钢扁酒瓶喝了口白酒,老成低声哼着吕剧《小姑贤》,看着水盆内的几尾鱼儿,正在琢磨晚上回去后该给小孙子红烧还是清炖时,一声清脆的声音从河对面传来:啪!
老成本能的抬头一看,就看到一个背着帆布包的男人,疯了似的沿着河岸从东边跑来,在他身后最少有七八个人,最近的一个距离最多五十米,手里拿着个黑黝黝的家伙。
老成活这么大了,走过的桥比年轻人走过的路还要多,又是当过兵的人,在看到那些追赶男人的人手中黑黝黝的家伙后,瞳孔就猛地一缩:啊,手枪!
老成没有看错,那些人手中拿的就是手枪,在男人在躲避一块石头速度稍慢时,至少有三个人对他开枪:砰,砰砰!
清脆的枪声穿透细雨,回荡在小河两岸。
“靠,这也太邪乎了吧?大白天就敢在冀南亮枪杀人,这还有没有王法了!?”
老成义愤填膺的自语着,蹭地站起身,一个麻利的侧翻动作--就藏进了草丛中:捏捏的,唯有傻瓜才大摇大摆的看热闹,要是被殃及岂不是倒霉?
老成滚倒在草丛中时,背着包的那个那人,已经把包扔进了河里,溅起一大片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