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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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叶矜把小初轻轻抱起来,把他放在床的正中央,整个房间暖烘烘的,他睡得酣畅,一翻身,藕节似的小手和小脚都摊开来了。小家伙哭累了,脸上还一道一道的红印子,叶矜刮了一把,小初不耐烦地躲开了他的手指。
  他是一定要睡足的,觉不够就哼哼唧唧地磨人。叶矜把床边被踢成一团皱巴巴的咸菜一样的毛毯抖开,给他盖了盖肚皮,大白和小明凑在床边两双眼睛专注地看他。
  他嘘了它们一声,摸了摸小明的头,小明立刻瘫倒在地,露出肚皮让他摸。
  叶矜撸了个尽兴,直到范阳洲敲门让他出去吃饭。
  大白和小明也亦步亦趋地跟了出来,挤在叶矜的脚边,叶矜步子都快落不下去。江蓝坐在餐桌前,冷眼旁观。
  大白和江蓝可谓是冤家路窄,哪里容得了对方这种大不敬,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它立刻大摇大摆地飞上了餐桌,江蓝还没反应过来,便被它扇了一个翅膀。
  “大白!”叶矜连忙上去阻止,也生生挨了一翅膀。
  好久没被大白扇了,叶矜自己都有点懵。这只鹅和其它的量子兽还不太一样,不听人话,还心眼儿小,睚眦必报。
  好不容易在小孩面前有了点威信,被大白一翅膀给扇没了。
  范阳洲过来打圆场,说:“先吃饭,先吃饭。”不知道是对人说的还是对鹅说的。小明拱到了范阳洲前面,哼哧哼哧地挡着,大白轻飘飘地看了它一眼,收了翅膀,消失了。
  说实话范阳洲做饭手艺真是突飞猛进,数年没见,已经成了洗手作羹汤的贤妻良母了,几分钟热汤热菜都上桌了。叶矜甚至有点怀疑当初他们没离婚的时候,范阳洲烧菜水平不咋地,是为了配合自己捉襟见肘的厨艺。又或者,果然范阳洲是那种一个人也能把日子过到九十九分的人。
  “我还以为,你只会做凉拌西红柿呢……”叶矜愣愣地说。
  范阳洲眨眨眼,想起来了,道:“我没找见家里有什么菜……”
  也算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
  范阳洲继续道:“我听说小朋友味觉敏感,所以盐少放了一些。”
  叶矜道:“没事,他好糊弄,跟小猪仔似的,吃得多,啥都吃。”
  他挑了鱼肚子上细细白白的肉,一边盛在小碗里留给小初,一边夹进了江蓝的碗里。江蓝抬头看了他一眼,叶矜挑挑眉,“看什么,多吃点,等卫高朗来了,饿瘦了我怎么跟他交代。”
  江蓝一愣,低头猛扒饭。
  从前的江蓝也许就是一只纯粹的野兽,然而卫高朗把他养成了一个人,在他身体里种下了软肋。
  叶矜估计小初小睡的时间差不多了,把温热的鱼汤泡饭端进房间,小初果然已经醒了,头埋在毛巾毯里,光屁股蛋子朝着门口,叶矜心里咯噔一下,走过去把他拎起来。
  “爸爸……”小初耷拉着两条小眉毛,伸手就要叶矜抱,他平时没那么爱撒娇,但凡闯了祸就卖乖,叶矜看穿了这小鬼的把戏,知道他肯定没干好事,一只手伸长,点着他的额头,不许他过来。
  “好好说,怎么了?”
  小初支支吾吾,“我,我尿床了……”
  叶矜扭头一看,冷汗都要下来了,范阳洲卧室的大床上,一滩醒目的水迹,这阵仗,恐怕是床上全套都要换掉了。
  范阳洲在这方面可能有洁癖,生活习性简直就是一只浣熊,没事就瞎洗洗,没事就瞎洗洗。
  他尴尬地把烘干的衣服给小初套上,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屁股,“吃完饭自己给范叔叔道歉去。”
  客厅里江蓝坐在沙发上,和范阳洲对峙着。江蓝是个顺着毛逆着毛都扎手的主儿,范阳洲是软硬不吃油盐不进的闷葫芦,叶矜叹了口气,意外觉得屋里屋外还是他最好说话,这两个向导居然比他一个堂堂的哨兵还难伺候。范阳洲依旧表情温和,甚至带着点无奈地看着对方。一般这种情况,被看的人都会奇异地涌现出愧疚感从而很快屈服,然而江蓝熟视无睹,仿佛一个坏掉的小机器人,翻来覆去只会说一句话——
  “我要见卫高朗。”
  范阳洲也不厌其烦态度温柔地表示:“明天我们检查完身体回学校好不好?”
  江蓝道:“你让卫高朗来见我。”
  叶矜觉得放这两个人在客厅坐着,他们能循环往复你一句我一句毫无意义地说到地老天荒,他拎着小初,横插进去,先把小初推到范阳洲面前。
  小初背着手,扭扭捏捏,“范范,对不起……”
  范阳洲不解地抬头看叶矜,叶矜道:“还有呢?”
  小初两只小手捂住了脸,小声道:“我把你的床尿湿了……”
  范阳洲一愣,笑了笑,说:“没关系。”他拉住小初的手,大概是真的不怎么和小孩子接触,他翻来覆去,竟然有些拘谨,不知道要说什么安慰的话才好。半晌,他才轻声问:“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糖?”
  叶矜猛地想起上次他自作主张的凉拌西红柿,厉声道:“范阳洲,警告你,以后别给他多吃糖了,要长蛀牙的!”
  两双眼睛一同转向他,眨巴眨巴,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叶矜清了清喉咙,道:“小孩子不能多吃糖。”
  范阳洲看小初,小初看范阳洲,脸上都一股可怜兮兮的味道。叶矜是又好笑又生气,笑的是不愧是爷俩,眉头一皱,那是一模一样的我见犹怜,真不知道在哪儿学到的公关手腕;气的也是这个,这小白眼狼,才认识范阳洲几天啊,就这么手拉手心贴心的了,真不愧是爷俩。
  叶矜其实自己心里也有数,就算小初是自己一个人带大的,可到底身上的一半流的是范阳洲的血。比如他自己小时候可皮了,经常在外面闯祸被满屋子地追着揍,而小初却是一个傻白甜,文静乖巧让人省心。他是和自己骨血相亲又区别于自己的双人合作造物,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另一个人早在小初出生之前,就种下了与之灵魂相系的种子。
  叶矜不很相信血缘,可是也不得不无奈地承认,小初不是自己单体繁殖的产物,而是奇妙的两个灵魂的聚合体。
  范阳洲小时候,大概也是个傻白甜吧。虽然如今不傻也不白,可总是甜的。
  他又暗自庆幸,如果像自己,小初也许人生没那么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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