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萍水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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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愿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江湖,痕迹都不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沈安若总不能明确记起她到底是为何事与江浩洋分手的,似乎从来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件,只是彼此都过于自尊与自我,谁也不想先妥协。这样也好。是谁曾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安若和江浩洋最后吵架的那一次,她参与的一个项目方案终于转入实施阶段,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去酒吧庆祝。那一晚大家都喝了很多酒,敬酒敬得胡搅蛮缠。整个组只安若一个女性,她见势不妙,迅速逃到洗手间。职场里,女性的性别多数时候是弱势,但也常常会转成优势,比如这种时候,就没人会计较她一个小女子的临阵脱逃。
  安若打电话给正在乡镇挂职的江浩洋。新一轮的冷战,话不投机半句多,连吵架都算不上。江浩洋不耐烦,沈安若也心灰意懒。最后江浩洋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
  “我也累了,所以不用等明天,我们现在就开始做普通朋友好了。我们还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只会让两个人都不痛快。”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了句“随你的便”便挂掉了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群男人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而它却始终沉寂。还是不甘心,咬牙拨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该有一句像样的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却再也不肯接听。
  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手机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着她“对方无应答”。安若彻底心灰意懒,索性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到全身,连心脏都有点冷。她紧紧咬着嘴唇,一团混沌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一个清明无比的信号,仿佛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中心的交通灯,提示她不能这么站在原地,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账要离开,安若把他们一个个塞进出租车,又嘱咐他们到家后报平安,自己却重新折回了酒吧。她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酒吧也是第一次来,每种酒的名字于她而言毫无意义,于是诚实地说:“随便来一杯,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的七彩霓虹系列,共七款。您选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头有点晕,偏偏思维还清晰。她想起自己从小到大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好女孩,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曾经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很漂亮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她还模仿男孩子的口气和字体给女同学写情书骗她去约会,因为她中伤老师……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美缘呢她就不指望了,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首度正式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如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道:“你自己取的名字?真是够有创意……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它叫热血沸腾。”
  这小弟太有才了,她伏在桌子上笑得失态。
  有人拍了拍她的肩。安若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向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安若看了那男人一眼,莫非上帝已经听到她的呼唤,立即派了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可惜气质弱三分。长得好而气质弱的男人,其实比姿色平平的男人看起来更令人不舒服,PASS掉。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他一直坐在那里看她。
  “女士贵姓?”
  “您查户口?”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么古老的搭讪方式,可见越是老土越经典。她瘪瘪嘴唇权当作对他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做借口的。我是真心地想要跟您认识……”这男人太性急,竟一把抓住了沈安若的手。她使劲挣了一下,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很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次来便碰上这种事,也算她不走运。安若环视了一下四周,找到保安所在的位置。一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衡量着两者的利与弊,头顶上方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向后拉扯着,对面男子一松手,她立即惯性向后倒。糟糕,千算万算这个却没算到,摔跤看来在所难免了。安若迅速闭上眼睛,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安全的怀抱。
  那音色生动的男子很快就将她扶稳到座位上。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却笑了,“嘿,怎么又是你?”
  恩公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酒窝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这两句话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的同学和新娘的同事,恰好被凑到一桌,只互相介绍了名字,没有讲更多的话。然后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郎家整整三小时。加长的婚车上,新人百无聊赖,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勉强想出一个老掉牙的:“How are you?怎么是你? How old are you? 怎么老是你?”这笑话有点冷,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地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也记得。
  刚才接近安若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无意识地拿纸巾拭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着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受了点惊吓,安若刚刚转为清醒的脑子又开始混沌了。
  “程少臣。”
  “这名字拗口,好像在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是无辜的,因为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酒窝加深,“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你的名字也不好念,饶舌。我们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安若和程少臣第三次的相遇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作为服务人员去帮忙。新人长居海外带着西式做派,婚礼场地设在郊外的山庄,宴席是自助餐式。
  安若站在倪董的身后协助迎宾引路,程少臣一下车,她就认出了他。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显得很是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向倪董夫妇道贺及致歉。倪董对他的态度很亲热。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是变色龙。第一次见面他是沉默寡言的安静青年,眉宇清朗带几分忧郁,不怎么出声,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会放下筷子,注视着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除了询问她们的去处之外也没有更多的话。第二次做伴郎那次,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干净,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地替他挡了各种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态度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一番客套完毕,他给了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往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闲适又阳光。他问:“你最近还打算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 沈安若也微笑,“今天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我平时不怎么看电影。”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但是突然想起了那部电影的结局,总在婚礼上相遇的男女主角最后是在一起了。贸然说出不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而今天,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安若不得不应景地想起一首她喜欢的老歌《人生何处不相逢》。
  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杯子,“你打算自己全喝掉?”
  “可以请你喝,请自选。”安若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她已经喝掉“热血沸腾”,又按顺序拿了橙色的,这杯的名字叫作“秋意正浓”,接下来的黄色酒则叫作“黄金年代”。她连喝了三杯。
  程少臣端起离他最近的紫色酒,观察了几秒钟,又轻轻放下,换成那杯蓝色的,轻抿了一下,终于开始皱眉,“有威士忌?我还以为你在喝饮料。”
  “谁会到这里喝饮料?多矫情。”安若说。其实她承认自己就挺矫情的,但也不至于矫情到那种程度吧。
  程少臣招来服务生,“给我一杯冰水。”顿一顿说,“给这位女士也来一杯。”
  沈安若用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他,“好吧,看在刚才你帮了我的分上,我收回刚才那句话。”
  “哪句?”
  “来这儿喝饮料的人多矫情。”
  程少臣笑了,“的确很矫情,而且这种矫情事我经常做。”他环顾了一下她身旁,“你一个人?这可比矫情更严重,这样很危险。”
  安若没回答他的话,而是把剩下的三杯酒和空杯子重新排了一下队,“这一堆酒加在一起叫作‘七彩霓虹’。你知道吗,霓虹其实是两种事物,红外紫内叫作虹,紫外红内叫作霓,霓在虹的外圈,我们很少能见到。”
  “知道这回事,但从来没搞清过。受教受教。”程少臣很配合。
  “我爸说,我出生的时候刚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所以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咦,你为什么不按顺序喝那杯紫的?那个可是传说中的‘紫晶迷情’。”
  “沈霓虹这名字也不错,很适合你现在的样子。”程少臣待她去拿下一杯酒时,顺势把冰水塞进她的手里,“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已经很晚了。”
  那天他看着她喝掉所有的酒,自己却只喝水,然后陪着她一直到她愿意离开。安若头重脚轻地去结账,程少臣抢先接过账单,“请允许我来。”
  沈安若斜睨他,“先生您贵姓?”
  “敝姓程,我以为你已经记住了。”
  他按住她的手,他的手指很有力,她挣不开。在公众场合拉拉扯扯显然不好看,所以只好由着他去付款。
  沈安若知道自己即使喝醉也会看起来很镇定,走路十分的稳,说话也清楚,何况此时她觉得自己根本没醉。但程少臣仍然几乎贴着她走在她身边,似是怕她摔倒,但并没碰触到她。走出酒吧门口时,后面突然有人贴身快速冲上前,安若被撞得斜退了一步,程少臣一把扶住她,她顺势倒进他的怀里。
  外面的风很冷,被风一吹,酒劲倒真是有几分上涌。她喝得真的不算多,但这男人的怀抱很令人安心,甚至有熟悉的感觉。她借着闪烁的霓虹灯光看着程少臣的那张轮廓很分明的脸,想起了今天早些时候兴起的那个邪恶的念头,脑子里有两股力量在交战。
  程少臣扶着她上车,替她系好安全带,又将车窗开了一条缝。有风吹过,脑子真是晕。旁边的人问她:“你住哪儿?”见她没作声,又问,“你打算去哪里?”
  沈安若听到自己的声音似乎从很遥远处传来:“随便去哪儿都行。”她此刻昏昏欲睡,可能真的喝多了。
  那男声也很遥远,仿佛在笑,“这是该从淑女口中讲出来的话吗?”车子仿佛发动了,一会儿又说,“拜托你,别睡着。沈小姐?沈安若?你究竟明不明白,在男人面前不要这样不设防,你会很危险。你不怕我把你怎样?”他竟然去捏她的耳朵。
  沈安若被他捏痛,倚着车门勉强睁开眼,半眯着眼睛斜看他,“你跟喝了酒的女人独处,也很危险啊。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巴不得你把我怎样?”她尽量让自己媚眼如丝,只是经验欠佳。
  程少臣愣了片刻,开始大笑,“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赤果果’的调戏?”
  “不,这是‘赤果果’的勾引。”安若晕晕然地回答。今天喝酒状态不佳,她本来可以喝得更多都没事。
  安若陷入沉睡前,隐约听见程少臣的低语:“思维还真够清晰的。”
  沈安若做了个梦。梦里她只身一人在午夜的街头徘徊游荡,明明有家,却不想回。
  星光暗淡,路灯昏黄。有位好心人上前问道:“小姐,你是否迷了路?你住哪儿?我会送你回去。”
  安若答:“你是陌生人,又是男人,我怎么能告诉你我家的地址?”
  好心人又说:“既然不肯回家,那我送你去附近的酒店可好?”
  安若抗议,“我是良家女子,怎么可能跟一个陌生男人去那种地方?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好心人连声叹气,又不忍离开,一直陪她等在原地,直到天空突然飘下雨滴,他拉着她的手找地方避雨。
  避雨的地方很温暖,然而好心人突然开始脱她的外套。
  安若想都没想就一个巴掌甩出去,却没有打到好心人的脸上,而是被他凌空捉住了手腕。
  “你要干吗?”安若警觉地大叫。
  “你外套湿了,我替你脱下来,以免感冒。”好心人答。
  “别碰我!喂,别碰我!”
  “好,我不碰。那你自己脱,请吧。”
  安若一个惊悸醒了过来,头痛欲裂,口干舌燥,但她做的第一件事是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衣衫很整齐,只有外套和鞋子被脱掉了,身上还盖了一床很轻很暖的丝被。
  她坐起来,一件一件地回想昨夜发生的事情。每一件,包括她跟江浩洋的通话,她与程少臣的偶遇,她喝掉的每一杯酒的名字,甚至包括她在程少臣的车上睡着前的最后一句话。
  多可悲,连买醉撒欢的权利都没有,她本以为可以一醉长眠,醒来时已经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时过境迁,可现实还是那个现实,而她一向引以为傲的清醒思维,此刻正如拿着铡刀的小鬼,一寸寸地凌迟她的脑袋。
  周围一片黑,远处角落里却亮了一盏落地灯,昏黄的灯光让人安心了几分。安若晕晕地向光明处走去,发现自己仍可以走得很稳,甚至都没有蹒跚一下,只是头痛得厉害。
  这房子的结构很奇怪,偌大的空间,似乎没有墙壁。她按着额头在落地灯旁一把矮矮的软椅上坐了一会儿,感到屋里似乎比刚才明亮了许多,抬起头,看见程少臣站在两米远的地方看她。他穿着宽松休闲的居家服,头发还湿着,想来刚洗过澡。见她坐在那里,他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很快转成淡淡的笑意,“你醒得真快。”
  沈安若定定地看着他。以前几次见他都在正式场合,西装革履,整齐熨帖,如今这种居家男人的形象之于她,十分的陌生。为了掩饰尴尬,或许她应该惊慌地站起来叫一句:“我怎么会在这里?”为了保持淑女风范,或许她该微笑地向他伸手,“你好,谢谢你收留我。”为了……究竟哪一种举动更适合当下情形呢?此刻自己的模样一定很呆,因为头痛阻碍了她的思考。
  还好程少臣没有在那里立多久,他绕过安若,随后不远处传来他的询问:“你要喝水吗?热的,还是凉的?”
  “温的,谢谢。”安若听见自己镇定地回答。
  沈安若灌了几口水,仍觉无所遁形。昨晚规划的戏码她没勇气继续演,只好索性装傻,“今夜麻烦你了。我想我该走了。”
  “留在这里吧,已经三点了。”程少臣的语气平静无波。
  安若心脏一抽,只听他又说:“我很困,没法开车,不能送你。在这附近也很难叫到出租车。”
  “我可以打电话……”
  “不安全。”他说完这句若有所思地笑了一下,补充一句,“不会比跟我在一起更安全。”
  安若正在消化他话里的消遣意味,只听他又说:“你可以去洗个澡,我在浴室放了新的睡衣、毛巾与牙刷。”抬头见他已经夹了枕头与被子走开了。
  沈安若去胡乱洗了一把脸,又和衣躺回床上,程少臣给她留了灯,让她能找到路。这房间的构造与灯光都奇怪,她不知道程少臣在哪里,连他的呼吸声都听不见。她留了床头的灯,将光调到微弱。屋内非常静,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还有脑部血管突突的轻跳声音。明明这样的安静,却又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奔腾叫嚣,连耳朵都轰鸣。她拖出枕头蒙住头,就这样辗转反侧,直到天空开始泛白,才恍惚睡去。
  再度醒来已近中午,还好是周六。拉开窗帘,阳光满屋,安若终于看清整个房间。这是全开放式空间,所有的功能区都只以天花板和地板区别,卧室、书房或是客厅也只有实木格栅屏风稍作遮挡,色彩线条都清淡简洁,家具也少,根本不像居家的样子。偌大的空间,这样的规划,其实很奢侈。
  程少臣还睡着,裹着被子躺在沙发里,手脚都露在外面,嘴唇半抿半翘,有几分孩子气,浑然不像他平日里谈吐优雅、气定神闲的模样。她蹑手蹑脚地走开,洗漱完毕出来,见他已经醒来,揉着眼睛问她:“你会不会做早餐?”
  他的厨房十分干净,所有电器与用具一应俱全,甚至连米、面、调味料都有,只是大多连封口都没开,冷藏柜里还有一些新鲜蔬菜。安若觉得这人十分的诡异。她做了鸡蛋饼和小米粥,用白菜与黄瓜拌了清淡的咸菜。
  安若在阳台上找到了自己的外套,很干爽。她检查一番,并没发现呕吐的痕迹。还好还好,虽然已经足够丢脸,但还不至于失态过度。
  “湿了,所以晾在那儿。”程少臣在几米外隔空解释。
  安若想起夜里那个应景的梦,“昨晚真的下雨了?”她试探地问。
  “没下雨,是你洗脸时把衣服弄湿了。”他不忘贴心地补充上一句,“虽然是件外套,但也是你自己脱的。”
  安若的脸开始发烫,“我没有特别的失礼吧?”她小心地求证,不只是车里的调戏,还包括后来可能的恩将仇报。
  “没有,完全没有,你清醒极了。”程少臣十分认真地说,“都晕成那样了,还知道保护你的住址,更难得的是,连洗脸、卸妆这种事都没忘记。”
  果然啊,那个梦里的对话多半都是变形后的真实。这么说,也包括她差点抽他一巴掌吗?安若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安若收拾整齐准备离开,见程少臣也换了出门的衣服,“我送你。”
  “不用麻烦了,我自己走就好。”
  “你住在新区吧?我今天在那边有事情,顺路。”
  程少臣的车开得快,但是极稳。安若仍是头痛,她想起昨晚手机关机了,怕公司有事,连忙开机。手机设有关机来电提醒,几秒钟后,叮叮当当,响起一串又一串提示音。她查看信息,显示江浩洋未接来电,一共六个,从十二点一直到凌晨两点。沈安若发了一会儿呆,轻轻叹了口气,将信息连同号码一起删掉。删号码按“确认”键时,她犹豫了一下,心底有一处微微刺痛,但仍是断然地删掉了。
  路程不近,程少臣开车很专心,一路静默。沈安若很感激他的话少。
  正在沉默间,手机铃声突然又响起,安若正捏着手机想事情,被铃声一惊,手机竟从手中滑落。前方恰好是红灯,程少臣趁停车的间歇欠身替她捡起,递了过去。安若有点窘。铃声仍然一遍遍地响着,虽然已由一个名字变作一串数字,但仍是熟记于心。她眼睛有点发酸,想是被跳动的数字晃花了眼。
  她感觉程少臣似乎扭头看了她一眼,便朝他勉强笑了一下,“这个号码总是打错,好多回了。”铃音终于停下,很久没再响起,安若轻轻松口气,又有一丝难解的失望,再度关了机。她不知道他在旁边能观察到几分,又开始发窘。
  车内静寂得让人无法透气,程少臣突然说:“通电状态直接把电池取下,别人拨你号码时,系统会提示对方你不在服务区。如果不想下班时间也被公事烦,不妨试试这招。”
  “真的吗?我第一次听说。”
  “对了,你上回提过的电影,我知道是哪一部了。”
  没想到他转话题这样快,并且提到了她的失误点,沈安若窘上加窘,换上一副轻松语调说:“男士也会看《落跑的新娘》吗?”
  当然不是这一部了。她当时指的分明是《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她觉得程少臣也不会弄错,而且,以他的洞察力,也一定知道她改口的原因。但是没想到他居然说:“原来是这一部吗?我还以为是《化身博士》。”
  沈安若愣了片刻才意识到,他这是在戏谑她昨晚行为失常。她无言以对,索性闭紧嘴巴,扭头看一眼程少臣,见他也同时转头,给了她一个无辜的笑容。今天他穿着毛衣与休闲外套,非常闲适的样子,显得很青春,笑容也多了不少,跟她以前的印象大不相同。他才应该是具有杰克医生与海德先生双重人格的那一个。
  到底还是到了目的地。沈安若道谢,待她开门下车时,程少臣也从另一侧下了车。
  “你何时有空?我请你吃饭。”
  “呃?”她刚站起来,头一阵晕,一时回不过神来。
  “谢谢你今天早晨替我做早餐。”
  程少臣站在车的另一侧,背着光,她看不真切他的脸。她似乎听见自己说:“应该是我请你才对。等你有空时请给我打电话。”她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句话说出口了。
  直到程少臣的车走远,安若仍站在原地发呆。此时虽然是冬天,太阳仍明晃晃地刺眼。她头晕目眩,几乎睁不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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