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胡儿十岁能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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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鲜的滩羊肉在釜中煮到熟透,杀牛鞶却等不及了,直接用剑叉出来,掏出随身携带的铜削开始切块。
  “你这厮,刚用这把剑杀过人,还未擦尽血迹,怎能用来插肉!也不嫌脏?”
  一旁的虎落槐气得哇哇直叫,而杀牛鞶却好似要故意气他,十分张狂地举起剑,伸出鲜红的舌头,将剑刃上残留的匈奴人血迹舔去,还笑道:
  “虎落家的人,何时变得和小女子一样爱干净?不就是胡人的血么?和羊血也差不多,好心让你尝尝,你竟还不乐意。”
  “罢了罢了。”
  傅直拉住了几要一跃而起的虎落槐,劝解道:“方才吾等去巡视,与匈奴游骑遭遇,要是没有杀牛鞶拦截,恐已让那几个匈奴人逃了,袍泽兄弟,勿要因小事伤了和气……”
  “谁跟他是兄弟?”虎落槐、杀牛鞶异口同声。
  傅直无奈地摇摇头,也不管二人吵嘴了,他自己动手,将杀牛鞶切好的羊肉,夹入汤中泡软的锅盔里。
  热腾腾的面香将肉香烘托到了极致,而肥羊的油腻,又被锅盔吸纳化为无形,又香、又酥、又软,吃起来非常过瘾,虎落槐和杀牛鞶也忘了旧怨,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看着这两个戎人百将的吃相,再瞧瞧身后彻夜不熄的营火,傅直紧了紧身上的甲衣,回味今日发生的一切,只觉得恍如做梦一般。
  虎落槐是大原戎虎落氏的长子,与杀牛氏长孙的杀牛鞶家世代有仇,去年两个部落还打了一架,死了不少人,所幸被北地郡尉阻止,还让他们用“拔河”这种新鲜的方式决定牧场、水源归属。
  而到了今年,大原戎五部压根就没功夫内斗了,一千名青壮子弟统统被征召为戎骑,随黑夫郡尉出塞,就连那因为“私斗”被缉捕的百人,也被编入死士,驰骋在先,羸五日之粮,踵军在前。
  这不,抵达花马池后,发现匈奴人前后加起来,恐有两千骑,人数占优,踵军率长义渠白狼不会傻到以一敌二,便带领千余骑在盐池旁扎营,与二十里开外的匈奴人对峙。
  他们中间,则是盼星星盼月亮才把秦军盼来的昫衍戎城,此刻正灯火通明,防着匈奴人夜袭。
  匈奴人也不知秦军具体人数,亦谨慎地游弋在外,既不敢贸然攻城,也无法越过城邑,冒着腹背受敌的危险来袭击秦军,双方便陷入了僵持中。
  虽然大部队相互对峙,但双方游骑却派个不停:秦军不断派候骑去花马池城取得联络,一副要内外呼应的态势,匈奴人则想要让骑从向南深入,看看秦军是否有后续部队。
  在这个过程中,两方没少碰撞,各有死伤。傅直作为一百良家子骑士的统帅,也参与了战斗,第一次,他近距离观察到了匈奴人是如何战斗的。
  在傅直眼中,匈奴人比北地郡所有的戎族还要野蛮很多。他们天生丑怪,四肢粗短,躯干壮硕,大脑袋,罗圈腿,整个身体的线条就好象是蹩脚工匠,用斧头在一块老树根上随便砍出来的一样。
  从他们三百骑突击捣毁的一处匈奴哨探据点来看,匈奴人吃半生不熟的兽肉,汤则是地里挖出来的草根,或者发酵的酸马奶,直接在皮袋上加水煮。
  他们穿粗糙的羊皮袄,或者是鼠皮袍子,那些缴获的衣服臭不可闻,大概是穿上身以后就再也不洗不换,直到破烂不堪。
  让傅直感到震惊的是,本以为自己的骑术已经颇佳,即便这次出塞,郡尉不许他们使用马镫、高鞍,却仍不亚于任何一个北地戎人。
  直到与匈奴人交手,他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马背之民。
  那些与他们交锋的匈奴骑兵,好似整个人长在马身上一般,不必马镫,就能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或疾驰开弓,或猛地回头射箭,一气呵成。他们捕杀的那些匈奴人,只是十余人就耍得上百人团团转,追了许久,靠着戎人包抄,才将其杀死!
  而这些匈奴人的战术,也让傅直感到惊艳,本以为这群戎狄不识兵法,只有些蛮劲和天生的骑射。结果却让他大开眼界:交锋的时候,匈奴游骑很少排成整齐的队形,时而分散,时而聚集,来去如风,往往在己方没有防备的时候就已经冲到眼前,开弓射杀一番后又迅速离去。
  “其疾如风,侵略如火……”傅直暗念这句话,郡尉要求良家子做到的四件事,匈奴人已天生就会两样。
  这群人仿佛天生就知道骑兵该怎么玩,在远处他们飞快地射箭,且准头惊人,若是靠近后,他们则用石制的匕首或者青铜剑与敌格斗,舍身忘死骁勇无比,还会突然甩出绳套,将秦人缚倒在地,动弹不得。
  一天接触下来,傅直已经明白,己方遇到了非常可怕的敌人,若不靠高鞍、马镫,良家子在马上难以与之抗衡。
  匈奴人唯一的弱点,就是武器装备极差。
  傅直看了一眼手边的三尺长的铁剑,这是那批由少府送至北地郡的关东工匠锻造的,他好友甘冲的家乡,泥阳县弋居乡有一个不小的铁矿。数月来,那里都冒着滚滚浓烟,上千名铁官奴开矿冶铁,铁水灌注了关东常见而关西却较为稀少的铁兵器,第一批装备上他们的人,便是良家子。
  而匈奴别说铁了,连青铜都十分稀缺,一般的匈奴骑从,用的大多都是木质兵器,就连最重要的箭簇,也是骨、石制作。虽然磨得很锋利,但休说厚实的甲胄,他们连傅直背在身后硬邦邦的锅盔,都没能射开……
  “所以此物还真能当盾牌使。”傅直决定,等两个同袍羌华、甘冲抵达后,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
  “呜!”
  正思索间,忽然,一声急促的号角从营外两里处响起,却又戛然而止!像是被什么猛地切断了声线一般!
  但光杀死一个放哨的骑从是不够的,像是接力一般,营地的西南方响起了连绵不绝的号角。
  “啊呜呜呜呜!”
  正在大快朵颐的三人立刻警觉起来,傅直起身,几脚将营火踩灭,然后朝共享食物的杀牛鞶、虎落槐一拱手,捏着剑,朝良家子的营盘走去,将铜口哨放进嘴里,用尽力气吹响。
  “匈奴夜袭!良家子!集合!”
  ……
  三日后,踵军率长义渠白狼朝比预期提前两天抵达的北地郡尉禀报道:
  “敢言于郡尉,这几日天气晴朗,夜间可以见人,匈奴人每天入夜都试图派人发动突袭。但都被下吏安排的哨骑及时发现,吹号示警,匈奴人也不蛮干,尝试一番后,发现我军有所防备,又在外围扎了防备骑兵的鹿角,便迅速撤退了。”
  黑夫颔首,这公孙、义渠二人都是有些本事的,公孙白鹿能文能武,心有韬略,可放心独当一面,而义渠白狼不愧是曾经和赵、楚车骑交战过的骑将,用兵十分老道,一千骑面对两倍于己的匈奴人,竟虚张声势,足足拖了他们三天,等到了自己率四千步卒抵达。
  虽然匈奴也不断从贺兰草原那边有增援,但号令不一,都是按部落来的,稀稀疏疏,如今只有三千余骑。见秦军又来了黑压压的一大片,各部或是存了让别人先上的心思,犹豫踌躇间,未敢再攻。
  黑夫早年跟王翦学了一招战法,叫做“仗势欺人”。他抵达花马池后,仗着自己人多,毫不含糊,立刻让五千余步骑协同,缓缓向前推进,将阵地推至花马池城之下,与城内的昫衍君、乌氏延汇合,
  “如此一来,加上城内能战的戎人步骑,已有八千之众,若再过六七日,等运送辎重的公孙县尉抵达,则人数近万!”
  羌华这几日充当了黑夫的亲卫,但早已摩拳擦掌只想着上前线打仗,来到花马池后,又听傅直说起近日来与匈奴人的交锋,更是按捺不住,营才扎下,便开始叫嚷道:
  “太好了,如此一来,便可以同匈奴人决战了!”
  “决战?”
  黑夫正与义渠白狼商量接下来的作战方略,听闻此言,无奈地摇摇头,指着羌华道:“果然,即便出了塞,吹了风沙,本质上,依然是塞内的嫩草。”
  “毕竟是年轻人。”
  义渠白狼笑着颔首,这让羌华脸色通红,下拜道:“下吏有说错的地方,还请郡尉、率长指点!”
  指点是假,不服气是真的。
  黑夫便将地图一合,问他道:“你且说说,这场仗的关键是什么?”
  “当然是打败匈奴人!”羌华理所当然地说道。
  “如何打败?”
  “当然是战场上了!”
  在羌华的想象中,应该是双方摆开阵势,来一场轰轰隆隆的对决,战车驰骋,骑兵对冲,最后己方大胜,一举歼灭匈奴……
  黑夫却道:“匈奴与吾等一样,亦是分为几波来援,基本上一天增数百,等我军背靠城池扎好营垒,等来辎重,匈奴恐已至五千人,我听陈平、乌氏延说过,这亦是贺兰能出骑兵的总数。”
  以万人敌五千,看似占尽优势,但匈奴统帅又不傻,偏要摆开架势,以寡敌众。这些人可不是笨蛋,而是草原上狡猾的猎手,在无数次围猎中,在与大自然的搏杀中,锻炼出了一套独特的战术。
  用陈平的话说,是“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
  换成后世的话,那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他们可不像楚国贵族一样,因为逃跑撤退而羞愧自杀?不存在的。
  匈奴机动性远强于秦军,且哨骑遍布四野,秦军一动作,就可以立刻后撤,等秦军步骑分离,战线拉长,再伺机回头一击,到那时,赢面反而在匈奴那头了。
  所以这场仗的主动权,并不在黑夫手里。
  至少在战术层面上是这样的……
  想要赢这场仗,还得靠战略。
  黑夫起身,来到帐外,他们出发时是九月底,如今已至十月上旬,在颛顼历里,又翻过了一年,现在已是秦始皇二十九年初了……
  塞外的天气,也越来越冷。
  萧瑟北风中,黑夫缓缓道:“我听过过一句话,胡天八月即飞雪,虽然没那么夸张,但至迟到十一月,第一场雪就会飘落。”
  “匈奴人虽然耐苦寒饥饿,却也不是铁打的。方圆五百里内,花马池,是唯一一处人烟稠密,可以让万余步骑过冬补给的地方。这就意味着,一个月内,匈奴人若不能夺取此处,就只能退到两百里外的神泉山,或者三百里外的大河边越冬。”
  指出了这场战争最关键的地方后,黑夫回头道:“到那时,谁控制了花马池,占住了花马池邑,谁就是这场战争的胜利者!”
  “如今,昫衍戎已归秦,我军背靠城池驻扎,内外互为犄角,水源、粮食都不缺。”
  黑夫笑道:“所以该着急求战的,绝不会是吾等,而是匈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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