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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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我摸着干瘪瘪的荷包,一时间发了愁,别的不说,我这一路折腾,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发花,可是又能咋办呢?
  我在大街上胡乱晃荡着,脑袋有些发晕,不时闻到路边传来的香味,口水就忍不住流了下来。
  正宗花溪牛肉粉,那味道,可真香啊……
  好饿啊,怎么办,怎么办?
  就在我饿得两眼冒光,恨不得想要冲进店子里去吃白食的时候,突然间瞧见人流之中,有一个人动来动去,眼睛顿时就是一亮。
  哎呀,机会来了!
  第066章 呆呆
  能让我眼前一亮的,不是大长腿美女,而是一个相貌猥琐的男人。
  这个男人踮着脚、弓着腰,在人流中挤来挤去,不时伸出手,手上则有一根镊子,时不时地探到了人家的兜里去,夹出些东西来。
  他出手迅速,在寻常人看来,就如同闪电一般,所以几乎无人能够察觉。
  这是三只手的偷技。
  而在他的旁边,我隐约能够瞧见两三个人在打掩护,当我瞧过去的时候,他的镊子正伸向了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年轻人兜里去,夹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来。
  我没有任何犹豫地就直接冲了过去。
  之前在梁溪的时候,为了找寻一字剑,我和老鬼就曾经干过这种事情,当时有老鬼在身边,我可以说是意气风发,从来没有想过别的事情,然而此时此刻,却只有我一个人在这儿了。
  我能够干得过这帮人么?
  这个疑问在我心中一掠而过,然后我的手就紧紧地抓在了那人的手腕之上。
  那人刚刚夹到一个厚实的钱包,心中正高兴呢,手腕一紧,心中顿时一惊,抬起头来,看到一身破烂、脏兮兮的我,脸色顿时就是一变,露出凶戾的表情来,狠狠瞪着我,说小子,你别多管闲事!
  这话儿一说,周围立刻有人围了过来。
  现在的偷儿都是集体行动的,即便是被捉住了,也从来都不惊慌,三五成群,就能够将那不开眼的人给吓走。
  见义勇为是件好事,然而因此而受伤,如果没有医保,那就只有自认倒霉了,这使得见义勇为的成本变得太高,甚至连扶跌倒老人这种事情都变成了炫富,方才使得更多的人会选择冷漠对待。
  然而我却并没有走,而是将这嚣张的家伙给一把按倒在地,然后一把抓住前面的那个眼镜男,问你钱包是不是丢了?
  眼镜男一摸兜,说哎呀,还真是。
  我将刚刚被镊子夹出来的钱包丢给他,眼镜男接过来,一看,又是点头又是鞠躬,说还真是,谢谢,谢谢。
  我们这边在说着话,旁边的人就挤了过来,有人伸手来拉我,说哎呀,大兄弟,你咋打人呢?又有人伸手过去拉贼儿,说别打人,打人犯法啊……
  三四个人围过来,也不打我,只是把我跟那人给隔了开来。
  我手紧紧拉着贼儿的衣服不放,另一只手则将他兜里的四五个钱包给摸了出来,他的同伙看得恼怒,有人趁着我不注意,从我身后突然捅来了一刀。
  当时忙乱,我的意识不足,只注意到了前面,没顾得上后边,一直到那刀尖刺到肌肤,方才反应过来。
  我身子猛然一扭,那匕首贴着我的腰间划过,将我的衣服划出一个大口子来。
  我心中又急又慌,感觉自己真的是阴沟里翻船来,抬腿就是一戳,正中那人的胸口处,那人“啊”的一声,应声飞起,旁边的人一瞧,吓了一大跳,喊了一声练家子,拉着贼儿和拿刀人一哄而散。
  我其实还想追的,不过周围看热闹的人有点儿多,一下子围上来,我走都走不脱。
  将那帮人走了,我掂量着手上的钱包,也没有追,想着随便一个,都应该够我今天这一天的生活了。
  然而还没有等我欢喜劲儿过,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姑娘就走到我跟前,小心翼翼地说:“叔叔,这是我的钱包……”
  叔叔?
  这小姑娘有十七八岁,我比她也只是大了七八岁,至于叫叔叔么?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才发现这一路折腾,我竟然长了一脸胡子,不觉就有些显老了。
  好吧,叔叔就叔叔吧,老王我好人做到底,还你就是。
  没成想我这钱包一还,其余的失主也找了过来,一通混乱之后,只留下一身破烂衣服、两手空空的我站在大街上发愣。
  等等,什么情况啊,你们这些家伙,失主就失主吧,老王我帮你们找回钱包,你们就不意思意思,给俺十块八块的,当做是奖励?
  老子不要谢谢,请给我一碗花溪牛肉粉,好不?
  给口汤喝也成啊?
  我有些傻眼,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想着这好人真难当,到手的四五个钱包,一转眼就不见了踪影,到最后,还是得饿肚皮。
  那帮贼儿在哪儿呢,我要不然过去黑吃黑吧?
  我胡思乱想着,而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突然有一个怯怯的声音对我说道:“大、大哥,你吃饭了没得?”
  我回过头来,瞧见说话的,正是刚才那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原来他一直都没有走,就跟在我旁边啊,我本来想矜持一下,然而肚子这个时候也凑巧抗议,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我双手一摊,说我很想说吃了,不过肚子却抗议。
  眼镜男哈哈一笑,说大哥,你帮我拿回了钱包,为了表示感谢,我请你吃早餐了。
  恭敬不如从命,我是饿慌了,一点儿都不客气,点头说好,算你有良心。
  眼镜男叫呆呆,当然这是小名,大号他没说,我也懒得问,他带着我来到黔大附近一家叫做王记的店子里,两人各点了一碗,当端上来的时候,多髓牛骨熬成的鲜浓原汤,加上爽滑的蒸气米粉,配以醇香的牛肉,添上开胃的泡酸菜,点缀以新鲜芫荽,最后再加上香炒辣椒面,我恨不得不用咀嚼,直接倒进肚子里去。
  呆呆瞧见我像是从大牢里放出来的饥荒贼一般,吃相那叫一个恐怖,连忙又给我点了两碗,然后笑,说大哥你慢点,不要急,咱管饱。
  他吃得斯文,我连吃了三碗,感觉肚子终于没有那种饥饿感了,方才摸着肚子,说几天没吃饭了,这回可算是安生了。
  呆呆一愣,说大哥咋回事呢?
  我没有告诉他实话,于是就编了一个谎言,说我是过黔阳这边来打工的,结果半路的时候遇到小偷,把我行李和钱包全部都给卷走了,弄得我落魄街头,无家可归。
  呆呆说原来如此,难怪你瞧见那帮小偷,就跟见到仇人一样,那你在这里,就没有什么亲戚朋友么?
  我摇头,他又问我打不打算回去呢?
  我告诉他,说家里穷,出来就是打算混出个模样来的,除了衣锦还乡,就不回去。
  听到我的这满口胡诌,呆呆终于憋出了一句话来:“王哥,你要是觉得行,就先在我家里去凑活两天,你看怎么样?”
  免费的食堂送上门,我简直是太同意不过了,不过还是装作为难的样子,说这样不好吧,会不会耽误你工作?
  呆呆说我其实不是这里人,过两天要去渝城,我家在那有个酒吧,父母准备让我去管一下,所以我这几天也是闲着没事儿……
  渝城?
  我并不想在黔阳久留,就是因为这儿离独南苗寨并不算远,但如果是去渝城的话,或许可以在那里久留一阵,我心思一动,问他说那你的酒吧还要不要人呢,我可以当服务员,也可以干别的,给口饭吃就行。
  呆呆笑了,说行啊,我正愁过去没帮手呢,你跟我去也好。
  这小子不但懂得感恩,而且还有些单纯,连我的来历都没有确定,就开口答应,脑子实在简单。
  不过我喜欢。
  吃完早餐,呆呆带我回他家里去,路上的时候,他有些犹豫地问我,说王哥,你身上什么味儿,怎么感觉怪怪的?
  我这才想起了,昨天夜里我可是拉了一裤裆的翔,后来虽然随便偷了套衣服换上,但一路奔忙,连个澡都没有洗,味道自然独特得很,回味绵长……
  我连忙掩饰,说这几天露宿街头,也没有个讲究,你要是有衣服,借我一套。
  两人走着,路过黔州大学的时候,他突然停住了脚步,深呼吸,然后对我说王哥你等一下,我看到一个朋友,去打个招呼。
  我点头,而他快步走到了一个长发女生的面前去,满脸笑容地喊道:“黄菲,好久不见啊?”
  长发女生回过头来,我发现长得挺漂亮的,柔美之中,又有些英气,不过她对呆呆好像并不热情,勉强聊了几句话,就指着怀抱里面的书本,歉意地笑,然后离开。
  长发女生离去之后,呆呆垂头丧气地走了回来,我问他那女生是不是他的女朋友。
  呆呆摇头,说不是,是相亲对象,原来是个警察,现在在黔大读研究生,双方家长都挺满意的,他自然也是满意得很,只可惜人家女生对他不冷不热的,总不爱搭理他……
  我说你走这么远,不会就是过来看她一眼的吧?
  呆呆叹了口气,说我马上就要去渝城了,这回过来,就是看她最后一眼的,只可惜,她好像一点儿也不觉得伤感,反倒弄得我蛮伤感的。
  我摸着肚子,瞧着这个陷入感情漩涡的男子,不由想起了自己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情归宿,而我的,又在何方呢?
  第二卷 蛊胎出世
  第001章 隐居渝城
  渝城,又称山城、桥都、雾都,在抗战的时候,这里是国家的陪都,是一个充满了风情和韵味的城市,而我则随着呆呆一起,来到了江北区一处不算繁华的街道,随他一起接手了一个酒吧。
  当然,他是老板,我不过是一个服务员而已。
  事实上,当我在公路上爬上大货车,最后晃荡在黔阳街头的时候,我已经是走投无路,无家可归了。
  我不知道当初在广南那边被抓进监狱,紧接着越狱的事情,到底有没有被通报到上面去,对我进行通缉,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像罗平或者黑袍人这样的家伙在找我,单是师父“遗言”里让我在处理好蛊胎之前,不得与之前的任何人联系,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不得不放弃所有的社会关系,自谋出路。
  诚然,我或许可以凭借着刚刚学得的本事,顺手牵羊,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然而一来这些年来我受到的教育,让我无法迈出那一步;第二则是瞧见了便宜师姐,我也知道咱们政府里面,也有专门处理像我们这帮人的有关部门,而且十分强力。
  如果真的做得太过分,留下案底,说不定就真的是随人拿捏了,不如清清白白更加重要。
  所以当呆呆提出帮助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推辞,就应了下来。
  紧接着我随着他一起来到了这个西南的心脏城市里,在他刚刚接手的酒吧里,做起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来。
  其实这并不像他所说的,是他家在这里有一个酒吧——这酒吧是刚刚转手的,呆呆的姐姐从别人的手里接过来,然后转给呆呆的。至于为什么,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的相亲女神黄菲是他姐给介绍的,结果后来人家看不上呆呆,但呆呆反而给陷进了里面去,这使得呆呆姐十分内疚。
  当得知老弟准备离开黔阳之后,他姐姐就买了这么一个酒吧来,给呆呆经营,以作补偿。
  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简直就是跪了——尼玛,有钱人的世界真的看不懂啊,怎么就没有人送我一酒吧来玩玩呢?
  不过这酒吧并不算大,位于中信大厦附近,除了每天都有驻场大学生主唱之外,也没有什么刺激性的节目,不过好在酒水便宜,附近又有许多白领和大学生,生意倒也还算是不错。
  酒吧以前的老板要不是着急出国,未必肯出手。
  我跟着呆呆过来的,不过因为不敢暴露身份的缘故,所以也没有敢使用王明的称呼和学历,而是用呆呆提前支给的钱,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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