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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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林杏的病,忙道:“万岁爷保重,小林子还病着呢,万一过了病气,岂不是损伤龙体。”
  皇上哪还顾得损上龙体,有这样的惊喜可遇不可求,刚只不过是想用额头试试小林子烧的厉不厉害,不想就被这小家伙直接勾住了脖子,异常热情的把小嘴凑了上来。
  虽说两人也不是第一回亲,可以前的两次,都是自己主动,小林子的反应有些木呆,哪像今天这般热情似火,忍不住把她抱在怀里,亲的更为投入,几乎要活吞了怀里的人儿。
  林杏感觉不对,美男仿佛瞬间变成了老虎,张开大嘴要吃自己,吓了睁了眼,这一睁开眼就看见眼前放大的变态脸,不禁吓了一跳,急忙推他。
  皇上虽有些意犹未尽,到底还有一些理智,知道林杏病着,依依不舍放开了她,低头看着她红肿不堪的小嘴,笑了一声:“原来小林子如此想朕。”
  林杏想推开他,却浑身无力,病的不重,却也真病了,加上变态的力气极大,又抱的贼紧,哪里推得开。
  林杏只能微微侧了侧身子,虽说自己发育的慢,到底不跟过去那般平板了,让这变态发现可就坏了。
  皇上却点了点头的额头:“人都病成这样了,还跟朕闹什么别扭,回去宣太医好好瞧瞧要紧。”说着,一把抱起她,就要往外走。
  林杏吓了一跳,自己受了这么大罪才出来,这屁,股还没热乎呢就回宫,岂不白受罪了吗,忙道:“万岁爷先把奴才放下,奴才有话说。”
  皇上见她人病的娇弱无力,声儿都软了许多,心里怜惜上来,却仍没放下她,只是站住低头看着她。
  林杏深吸了一口气:“万岁爷,奴才这个病不知道过不过人呢,在宫里不妥当,再加上,奴才昨儿晚上刚从宫里移出来,今天就回去,传出去也不好听,别人还好,若是太后娘娘知道,不定又要寻奴才的晦气,万岁爷便护着奴才 ,奴才心里也是怕的,倒不如让奴才在宫外住一阵子,等养好了病再回宫。”
  皇上看了他一会儿:“你就这般不喜欢待在宫里吗,既如此,就在外头养一阵子好了。”
  林杏刚一松气儿,见他又往外走不禁道:“万岁爷不是答应奴才了吗?”
  皇上笑了一声:“朕是应了,不过在安乐堂可不成。”说着,用自己的大毛斗篷裹住林杏抱了出去。
  刘二跪在地上,脑袋都不敢抬,心说,怪不得都传说皇上瞧上了个林公公,看起来竟是真的了。
  皇上上了马车,隔着暖帘说了一声:“刘二的差事当得不错,赏。”
  刘二忙磕头谢恩,心说,一会儿回去得好好拜拜财神爷,这一开年就鸿运当头啊,林公公给的一百两还没动呢,这又得了万岁爷的赏,往后只这位林公公吩咐的事儿,自己可得格外上心,瞧万岁爷这意思,比后宫那些娘娘们都宝贝。
  林杏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好容易出了皇宫这个牢笼,却又进了这个什么逍遥王府的别院,园子不算很大,景儿却极好,她住的地儿临着一片水面,听说是引了外头活水进来的,当然,如今水面结了厚厚的冰,看不出水从哪儿流进来的。
  虽临着水,却一点儿不觉阴寒,底下挖了火龙,屋子中间一个老大的掐丝景泰蓝的熏炉,里头燃着干净无烟的银丝炭,床上拢着厚厚的帐幔,高床暖枕,舒服之极,一躺上去林杏都不想起来了。
  丫头婆子十几个伺候她一个人,让林杏忽然生出一种自己被金屋藏娇的错觉,变态皇上不是想把自己养在外头,方便他一逞兽,欲吧。
  林杏觉得这个猜测极有可能变成真的。
  变态显然心情极好,跟那天发落自己去洒扫处的时候判若两人,果然,男人都是狗脸说变就变,高兴了当孙子都行,不高兴了,一甩手就成了高高在上的主子。
  变态皇上亲手端着粥一口一口喂她的温柔劲儿,不禁没打动林杏,反而更让她毛骨悚然:“那个,奴才当不得万岁爷如此,奴才自己来就好。”说着,去接皇上手里的碗。
  皇上却不依:“小林子若是总跟今天这般,朕便日日喂你,也当得起。”舀了一勺粥送进林杏嘴里,眼里的温柔仿佛都能化成水。
  可林杏就是觉着这变态没按好心,就是这么看着自己,都让她觉得仿佛在一件一件脱他的衣裳,男人只有在没得手的时候,才会有这样可媲美圣人的耐心。
  林杏琢磨着,怎么才能摆脱这变态,给这变态从安乐堂弄了出来,再想装死逃出去,着实不易,这什么别院,说白了都是他的人,自己往哪儿跑,说是给自己找个地儿养病,就是变相的关着自己。
  如果皇上三天两头的往这儿跑,那还不如在宫里自在呢。
  “小林子,刚在安乐堂睡着的时候做了什么梦?怎对朕那般热情?”
  林杏见他的目光色情暧昧,目光闪了闪道:“奴才梦见自己没进宫当太监,反而金榜题名当了状元,娶了一位美丽贤淑的妻子,正洞房花烛呢。”
  成贵忙警告的看了她一眼,心说,这小子不是自找不痛快吗,都到这会儿了,怎么还跟万岁爷拧着劲儿。
  果然,皇上脸色冷了下来:“哦,原来小林子还有这样的想头,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
  林杏微微低头:“只要是男儿,哪个不想金榜题名娶妻生子。”
  皇上哼了一声:“你倒是心大,净了身还想着娶妻生子呢,小林子你的确很聪明,你跟朕说这些,莫不是想告诉朕,你不想得朕的幸,是也不是?“林杏抬起头:“万岁爷,奴才想了很久,还是不能接受,好男风虽在大齐不算新鲜事儿,但那是别人,奴才不成,奴才净了身,没了那个烦恼根儿,不能娶妻生子,但奴才也不想被外人说成是卖屁,股的,如果万岁爷非让奴才伺候不可,那不如干脆把奴才赐死吧,奴才甘愿一死以谢隆恩。”
  成贵大惊:“小林子你疯了。”
  林兴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来跪在地上:“请万岁爷赐死奴才。”
  皇上定定看了她许久:“你这是宁愿死也不想跟着朕啊,好,很好,倒是朕自作多情了,成贵回宫。”大步而去。成贵看了林杏一眼急忙跟了出去。
  林杏抹了把汗,从地上站了起来,对付这变态真不是人干的活儿,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招式,以往可是自己最看不上的,如今却是换的得心应手,可见人都是没有底线的,只要能达到目的,什么都干得出来。
  变态皇上虽说色心大,可也有缺点,就是骄傲,少年登基,天下至尊,乾坤独掌,这样的男人习惯掌控所有,却也骄傲的一塌糊涂,如果自己是个宫女,林杏毫不怀疑,变态会直接撕了自己的衣裳霸王硬上弓。
  妙就妙在自己是个太监,依林杏看,皇上的性向还算正常,虽然外头都说他跟逍遥郡王有些不清不楚,可真格的,也没见他对宫里别的太监有过什么想法。
  成贵可是没少往御前送人,有几个小太监可是比女人还漂亮,更何况,以刘玉的姿色,自己都没抗住,跟死太监染了一水,皇上硬是多看刘玉一眼的时候都没有,如果真好男风,绝不可能放过刘玉这样的尤物,而对自己百般调戏。
  林杏仔细研究了皇上的心态,觉得问题还是出在自己身上,林杏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如今的自己有一种介乎于男女之间的味道,说白了,就是不男不女,说是男的吧,还有那么股子阴柔味儿,说女的吧,又是太监。
  或许正对了变态皇上的心思,才看上自己的,只不过在皇上心里,一直把自己想成了女的,刚才在安乐堂,变态亲自己的时候,已经相当热烈。
  一般男人这种时候,很自然的反应就会往下发展,可他的手始终停在自己的腰上,虽也有抚摸,却并没有他亲的那般急色,反而有些迟疑。
  这种心态已经相当清楚了,不说自己乐不乐意,得说皇上是不是真敢幸了自己,调戏,亲嘴,爱抚,这些完全可以把自己想成女的,要是动了真格的,可就不一样了。
  如果皇上真好男风,就不会幸了像自己的瑞儿,反而应该找个像自己的太监才是,以成贵的本事绝不会找不着,而没发生这样的事儿,就说明皇上还是个性取向比较正常的男人, 而且,对男男的事儿,很有些抵触。
  当然,这些都是自己研究加猜测的结果,不过也相去不远,刚才自己以死相逼,一个是知道以变态的骄傲,不会为了兽,欲就逼死一个奴才,再一个,也想试试他是不是真的想对自己那样儿。
  一般逼到了刚才的份上,皇上如果真的对自己有哪种想法儿,肯定扑上来了,而他却拂袖而去,只能说明变态皇上也没做好幸个男人的准备。
  他亲自己的时候之所以那般色,情,脑子里肯定把自己想成了女人,因此乾清宫才有了个瑞充衣。
  林杏猜测,皇上回去第一件事就是把瑞充衣按到床上,狠狠的幸一回,好满足他心里的变态想法。
  林杏猜的不错,皇上进了乾清宫,还没进暖阁呢,一眼看见跪在廊下的瑞儿,眼里嗖嗖的冒邪火,上前一把把瑞儿拽了进去。
  成贵急忙关上门,落晚儿瑞儿才被抬了出来,成贵忙叫了老嬷嬷过去伺候,出来在嬷嬷耳边问了一句,嬷嬷愣了愣,摇摇头。
  成贵目光闪了闪,叹了口气,万岁爷这是何苦呢,这么折腾,真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儿。
  进了暖阁见万岁爷坐在榻上,低声道:“万岁爷,您要是实在过不去,要不就先这么着,老奴记得老人们常说,这什么事儿都架不住日子长,日子长了也就淡了,万岁爷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皇上沉默良久,挥挥手:“就依着你的意思办吧。”
  林杏在这大宅子里就住了一天,转天就来了俩太监把他送回了安乐堂,别说皇上,成贵都没露面。
  林杏倒高兴了,比起别院,还是安乐堂更自在些,刘二真糊涂了,昨儿瞧万岁爷哪意思,宝贝的恨不能含嘴里头,这怎么才一天又送回来了,仔细瞧了瞧林杏的脸色,反而像是高兴的样儿,更想不明白了。
  却也没瞎扫听,知道干系皇上的事儿,还是知道的越少越好,反正林杏这个财神爷能住到安乐堂,是他巴不得的好事儿,恨不能林杏在安乐堂住一辈子才好呢。
  林杏却不很满意,知道自己一时半会儿的不能装死逃跑,就只能先这么着,不过,病好了之后,这安乐堂越住越觉不方便,他在宫里吃得住的是什么,就算到了洒扫处,一日三餐也是顺子亲自送过来给她。
  这安乐堂要吃没吃,要喝没喝不说,住的屋子也小,出来进去,洗澡入厕都极不方便。
  林杏琢磨了两天,把刘二叫了过来:“是不是出宫养病的太监,只能住在安乐堂?”
  刘二:“这倒是没说,只不过,出来养病的大多是在宫里不得意的。”大概意识到这话在林杏跟前说有些不妥,忙又道:“当然,林公公不一样。”
  林杏不以为意:“这话原不错,咱家也是失了意,被万岁爷发落到洒扫处才出来的,你继续说,出来怎么着?”
  刘二:“咱们当奴才的一旦进宫,这辈子也就没别的指望了,送到安乐堂养病的十有八九是回不去的,家里亲戚顾念的,或许能有个好点儿的结果,若不顾念,到时候往旁边的净乐堂一送,内事监领一口薄棺,找个乱坟岗子埋了就是了局了,拖着个病身子出来,不住在安乐堂还能往哪儿去,若是有谋算的,早早在外头置了房子,倒是也有搬出去的,这种状况大多是那些掌事太监,年事高了,不想死在宫里,主子又没赏下恩典,就只能托病出来,搬到自己宅子里养老,等人没了,在安乐堂一消籍就成了。”
  林杏眼睛一亮:“这么说,咱家也能搬出去了。”
  刘二点头:“若公公另有去处,自然使得,只不过公公搬出去,也是挂在安乐堂。”
  林杏点点头:“这倒无妨,这么着,你给我扫听扫听,附近可有要卖的院子,不拘多少钱,只要格局好,清净就成。”
  林杏一说刘二就笑道:“可是巧了,前头胡同口有个两进的小院,是个做买卖的人家,如今买卖做红火了,有了闲钱,就嫌离咱们安乐堂太近不吉利,正托中人打算出手呢。”
  林杏大喜:“可知多少钱?”
  刘二摇摇头:“这个倒不知,只不过,因有咱们安乐堂跟净乐堂,那些有钱人都嫌咱们腌人晦气,不乐意在附近置产,故此,这儿房子都卖不上价儿,估摸着也就二三百银子的意思。”
  林杏翻出五张一百两的银票递给他:“我这儿病着,不好出去,刘公公帮我跑个道儿。”
  看见银子,刘二的眼珠子都大了两圈:“这个太多了些。”
  林杏:“一事不烦二主,买下来你叫人帮咱家好好收拾收拾,外头买几个机灵可靠的小厮,只要长得清俊漂亮手脚麻利,多使几个银子也没什么,若还有剩,就当是咱家谢刘公公的。”
  刘二欢天喜地的跑了,可发了大财了,刚自己说房价的时候,就刻意说高了些,那院子自己早也有意,本来想着买在手里,将来养老使唤,就扫听了价儿,主家着急脱手,只要一百八十两银子,自己往上加一百两也不算事儿。
  再说,收拾院子,买几个小厮,这才能使多少钱,手里这五百两银子,可劲儿的造,至多三百两也够了,辛苦几天就能落下二百两银子,往哪儿找这样的美事儿去。
  越想越美,忙张罗着买去了。
  林杏深谙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虽说自己贪财,可贪财的最终目的,还不是为了花得痛快吗,她可没有当守财奴的瘾,想把事儿办的又快又好,多花银子准没错。
  果然,只三天刘二就把所有的事儿都办妥了,亲自帮着林杏搬了过来。
  刘二想的颇为周到,找了四个小厮,一个看门,一个洒扫收拾花草,一个上灶,一个近身服侍林杏,收拾收拾屋子,端个茶倒个水儿的。
  林杏着意看了看,果然都生的清俊漂亮,尤其近身服侍自己的这个,乍一看跟顺子有些像,说话做事儿也极有章法,一张脸有红似白的漂亮。
  林杏给他起了名叫子苓,上灶的是个四川人,说话总带着股子川味儿,林杏叫他川贝,子苓跟川贝两人都是十一,打扫院子的略大一岁,皮肤尤其的白,林杏叫他广白,看门的十四,知道自己姓马,林杏起了名叫马蔺。
  有这几个清俊的小厮,出来进去的都舒坦,在家里摆了桌简单的酒,请刘二吃了一顿,就当温居了。
  这不过是林杏临时落脚的地儿,也就不怎么上心收拾,先头留下的家具都没换,就把帐子被褥一应随身用品换了就住下了。
  刘二一走,林杏就彻底自在了,叫川贝烧了水,痛快的洗了个澡,洗澡的时候还想起了刘玉,林杏虽挺喜欢子苓,也不敢真让他进来伺候自己洗澡,毕竟自己的身份还是个太监,想起这个就有些郁闷。
  洗了澡出来,子苓倒非常有眼色的帮他擦头发,手法极为轻柔熟练,林杏从镜子里瞧了他半晌儿:“子苓之前做过这些?”
  子苓低声道:“回公公话,奴才四个人之前是要被卖去当小倌的,故此教了许多事儿。”
  小倌?怪不得这么漂亮呢,笑道:“以后在我跟前不用称呼什么奴才,谁天生就是奴才呢,叫我林哥哥,来,叫一声林哥哥听听。”
  子苓小脸有些红,却仍听话的喊了声:“林哥哥。”
  林杏骨头都快酥了,这小正太比顺子还可心:“记住了,就叫林哥哥,告诉他们仨也一样,什么公公不公公的,以后不许再叫。”见他点头应了,林杏打了哈欠,爬上床搂着汤婆子睡了。
  琢磨等过几天天晴了,出去好好逛逛,这才是日子呢,在宫里天天提心吊胆的动心眼子,实在他娘的累。
  外头落了雪,天更冷起来,林杏索性就待在屋子里不出去,把子苓几个叫到跟前来,教他们掷骰子赌钱,他们要是赢了,就给钱,自己要是赢了,就亲一口。
  一开始几个小子还放不开,战战兢兢的守着规矩,几把过来,就不一样了,男人不管多大年纪,什么职业,对赌博这个东西有着天生的兴趣。
  半天过来,林杏一个钱都没输,倒是占了不少便宜,嘴都快亲麻了,跟这四个小子也近乎了许多。
  林杏自己就不是个守规矩的,要是找来的小厮都跟木棍子一样,有什么趣儿,就得这么着打成一片才好。
  笑笑闹闹玩玩乐乐的,一晃眼就过去了十天,赶上正月十五灯节儿,天刚落晚,马蔺跑进来说外头街上可热闹了,商家住户家家门上都挂着灯,买卖家都出来了,卖什么的都有。
  林杏不免动了心思,便叫子苓拿出去的衣裳。
  衣裳都是马蔺去成衣铺子比着富家公子的样儿买回来的,领口袖边儿都镶着兔毛边儿的,外头一件皮毛里儿的斗篷,帽子也是毛茸茸的,穿戴好了对着镜子照了照,唇红齿白的一个富家小公子。
  子苓都不禁道:“林哥哥穿上这身儿真好看。”
  林杏侧头瞧了他一眼:“果真好看?”
  子苓忙点头,林杏过去亲了他一口:“我倒觉着子苓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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