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诛仙一出,谁与争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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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仔,今天你妈妈特意给你煲了鱼翅汤,赶快来趁热喝。”马荣诚的父亲提着一个保温盒,推开了病房门。
  马荣诚手上还打着绷带,此时正在站在窗户边看外面的风景,听到父亲的声音,他把头转了过来。
  “我已经闻到香气了。”马荣诚用力嗅了嗅鼻子,说道。
  马父解开保温盒,把汤盛到一个碗里,端给马荣诚。
  “这么烫,怎么不用报纸垫一下?”马荣诚接过来发现碗有些烫手,有看父亲手上拿着一份报纸,很是不解。
  “这可是我花了十块钱才从别人手里买来的,书报亭早就没得卖了。”马父宝将报纸翻开,找到《诛仙》连载的那个版面,递给马荣诚,“林宥伦的新作,我想你应该会很感兴趣。”
  马荣诚将碗放下,拿过报纸一看,果然是林宥伦的新作连载。
  只看了一个序章,马荣诚就感觉这部小说的设定很有意思,从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之后,很少有人再尝试这种以古典风格的仙侠小说,马荣诚以前还想过要构思一个这方面的漫画,没想到林宥伦先一步就写出了这样一个故事。
  “好啦,你先喝汤,报纸一会儿再慢慢看。”
  在马父的催促的下,马荣诚不得不放下报纸,先把鱼翅汤喝完,碗一放下,接着马上又把报纸拿了起来……
  报纸上连载不多,一会儿工夫马荣诚就看完了,看完之后他止不住心潮澎湃,有种非常强烈的想要知道后面故事的冲动。
  犹豫了片刻,马荣诚便决定给林宥伦打电话,讨要后面的书稿,而理由他都已经想好了,就说想要把《诛仙》改编成漫画。
  马荣诚是单纯地被这个故事吸引,而无线这边紧急召开会议,讨论购买《诛仙》电视剧改编权,却是因为《诛仙》连载首曰《明报》激增的发行量。
  会议一开始,芳逸华就有言在先,无论是她还是邵毅夫,这次都不会出面,只能是下面人去求林宥伦。
  林宥伦虽然没有直接插手无线的管理,但影响力却在逐步的渗透,比如说他负责开发的《好声音》现在已经成了无线的收视利器,每逢播出,基本上可以力压同时段节目,收视率甚至会达到第二名的两倍还多。
  邵毅夫和芳逸华都能看出这种势头,但却没办法阻止,林宥伦这边也比较克制,虽然无线对其手上制作的节目有不小的依赖,但林宥伦并没有对无线的高层管理表现出太多的热情,这也打消了邵毅夫、芳逸华的一部分顾虑,但是让他们完全放心却又不可能。
  这就造成了邵毅夫和芳逸华很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他们想更多的依靠林宥伦,已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彻底压制住对手,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林宥伦对无线的影响太大,会过早地威胁他们对无线的控制。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这次明知《诛仙》改编电视剧版权会很抢手,邵毅夫和芳逸华还是忍住没有亲自去找林宥伦,就是不想给外人留下无线离开了林宥伦就做不好的印象。
  当然《诛仙》的电视改编权一定要拿到手,芳逸华在会议上直接下了死命令,这可就让手下人有些为难了。
  林宥伦现在是无线的董事,按说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事只要无线这边开口,林宥伦肯定会答应,关键是价格的问题。
  无线的电视剧一向都有很严格的成本控制,而要想买下《诛仙》的电视改编权,少了几百万肯定不行。
  倒不是说林宥伦缺这几百万,而是他的身价和作品的影响力摆在那里,要是少了那就是自掉身价,林宥伦在无线的占股只有5%,他不插手无线的管理决策,同样无线也不能对他有更多的要求。
  “方小姐,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一种方式,不直接找林先生购买版权,而是以合作的方式,双方联合拍摄这部电视剧。”粱加树提了一个建议。
  “那电视剧的版权算哪边的?”芳逸华听完马上就问。
  粱加树不假思索地说道:“香港由我们无线独家所有,香港之外的版权归属林先生,我觉得这样会比较合适。”
  “我们在新马泰这些地区也有自己的电视台,难道到时候要播这部电视剧,还得从林先生手上去买吗?”曾丽珍历来和粱加树不对付,一有机会就和他唱反调。
  “那曾小姐可有更好的办法能够说服林先生?”粱加树反问道。
  “我们在谈论的是你的方案,怎么又牵扯到我身上了?”曾丽珍完了手太极,又把皮球给踢了回去。
  “曾小姐觉得我的方案不合适,然后你又提不出更合适的方案,那你这个时候反对究竟是什么意思?”粱加树没有明说曾丽珍在故意捣乱,但话里就是这个意思。
  “你……”曾丽珍气得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怒视这粱加树。
  “够了!”芳逸华扫了在会议桌上针锋相对的粱加树、曾丽珍一眼,“我不是来听你们两个吵架的,丽珍你先坐下,加树你继续说。”
  粱加树得意地望了曾丽珍一眼,整理了一下思路,说:“方小姐,我提出与林先生合作,主要是考虑到这部电视剧的题材特殊,需要用到不少电脑特效。亚视花了4000多万拍《搜神记》,最后还被观众骂那么惨,现在这部《诛仙》要拍出让观众满意的效果,只怕成本会比这更高,当然我们也可以压缩成本,但制作出来的效果肯定是差强人意,而且林先生那边肯定不会同意。我相信林先生对《诛仙》的电视剧绝对会有很高的要求,如果我们达不到他的要求,他很可能会选择与其他电视台合作,就像当年我们没有拿到《搜神记》的电视版权一样。”
  芳逸华认真考虑了一会儿,示意粱加树接着往下说。
  “合作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林先生自己投资拍这部电视剧,然后我们从他手上把香港的播映权买过来;另一种是我们也参与一部分的投资,然后电视剧在香港地区的版权归我们独家所有。实际上这两个方案需要投入的资金都差不多,不过后者我们可以有更多的主动权,比如说可以向林先生推荐使用我们无线的演员、用我们的摄影棚,其实也就和我们自己拍这部电视剧差不多的效果,但资金却可以节省很多。”粱加树这般建议,等于是将电视剧制作的决定权完全交给了林宥伦,换成是和别人合作,他肯定不敢这么说,但是林宥伦身份特殊,不仅是无线的董事,同时也是原著小说的作者,由他来主导这部电视剧的拍摄,旁人谁敢说能比他做得更好?
  芳逸华最终还是被粱加树给说服了,同意他去试一试。
  而同样跃跃欲试的还不止是无线,徐可在看了《诛仙》之后,脑立刻就产生要将这部小说改编成电影的念头。
  徐可这么迫切,主要是还是因为6年前的那部《新蜀山剑侠》叫好而不叫座,留下来很深的遗憾。
  那一次,徐可挑战香港电影传统和开创特技新路的努力最后以失败告终,受此挫折,他对技术电影开始有些心灰意冷,直到林宥伦拍出《黑夜传说》,电影特效技术展现出其独特的魅力,徐可那颗沉寂许久的心又慢慢地活络了起来。
  林宥伦是以改造后的西片思路来制作香港的特效大片,徐可却想尝试在东方电影融入特效,取得更具视觉震撼力的影片效果。
  一开始徐可并不确定自己的这个想法是否行得同,失败过一次之后,他变得更加的谨慎,等到刘韦强拍出《风云之雄霸天下》,以新颖的特效武功光影创造出新的武打模式,徐可才确定这条路确实走得通。
  思路被证明是可行的,但是徐可却一直苦于没有一个好的剧本,他曾想过要再次翻拍《蜀山剑侠传》,不过因为有上一次的失败,估计没有人会愿意再给他投资,而这次《诛仙》的面世,却给他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徐可深知和自己有同样想法的人,绝对不在少数,要说服林宥伦,最好的办法就是拿出一个让林宥伦满意的剧本。
  这方面徐可倒是不缺思路和创意,只是他需要先看到《诛仙》的完整书稿,而这个只能他亲自去找林宥伦协商。
  《诛仙》面试,一时间娱乐圈暗流涌动,不知多少双眼睛都盯住了这部小说的改编版权,马荣诚想要把小说改编成漫画,无线准备将小说拍成电视剧,徐可卯足了劲儿要拿下这部小说的电影改编权,这三方先后找上林宥伦,态度都非常的恳切,最后林宥伦只好一一答应了下来。
  马荣诚的手还没有复原,改编漫画只达成了一个合作意向;而无线这边也要等小说连载完毕,结集出版后才考虑电视剧的开拍;最终书稿被徐可拿走,因为他急着要看完整部小说,然后才好进行剧本的改编。
  至于电影版的演员名单,林宥伦心里早就有了打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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