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小名芷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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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虎点点头,言道:“此人乃是我听闻过,侠肝义胆,义薄云天,你去投奔他我足可放心,做大哥的替你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反对。”
  李重九亦明白了几分,历史上王君廓乃是封侯拜将的人物,其志不小,之前因为了报答李虎的恩情,故而留在了七千寨,眼下自然当自思出路了。而单雄信之名,不说当时,即便李重九听来亦是如雷贯耳。
  看来这自己来到这时代,天下之洪流仍是滚滚而行,这王君廓一走,将来瓦岗五虎聚首,即是搅动风云的一日。单雄信,亦只有这样的人物,才能接纳王君廓。
  而正如浅水难养蛟龙,七千寨之格局太小,自然不配英雄久留。而李重九此刻亦无法出言挽回,就算没有李三娘这事,王君廓也是去意已定,李虎都不说什么了,难道还要继续挟恩,求对方留下吗?倒不如大家各走东西,好聚好散,将来再聚首的时候,亦是留下一段缘法。
  李虎不愧是有坐大当家的气量,听闻王君廓要走,当下自任山寨之中,犯下铁案的,自愿跟随王君廓的山贼们,跟随而去。李虎还取了五十吊钱作为盘桓赠之。这可是山寨小半的家财。
  王君廓再三推辞,但是李虎坚其意。王君廓见李虎如此慷慨,当然是虎目含泪,不知说什么才好。李虎倒是豁达,反是安慰了王君廓一番。当下王君廓即带了二十多位七千寨山贼下山离去,往潞州投奔。
  王君廓说走就走。那么接下来,是否接受李家的招安,山寨上下,几位当家又进行了一番商议。最终李虎,苏素,孙二娘经过一番商议后,还是决定试探一下李家的诚意,若是可以就投靠李家。
  当下,李虎,苏素,李重九一齐与李三娘进行相谈。这番相见,自是别有一番感慨,本要强娶的儿媳妇,成了惹不起的人物。当下难免几分尴尬。
  倒是李虎城府深沉,丝毫无意此事,李三娘亦并非难说的人。双方约定,两日后,李家会派人来处理此事,给与七千寨上下,黄籍以安顿,摆脱山贼之身份。而七千寨上下子弟,则皆必须听李家调用。
  如李虎,李重九,苏素等人皆必须归附李家,听其调用。李虎闻此暗暗无奈,这等身份,亦与门阀的家奴,没什么区别了。只是所区别在于,有的门阀待家奴还一点,有的门阀待家奴差一点。
  可是现在七千寨上下别无其他选择。不过李三娘倒是大气,声言双方去留自便,若是哪一天七千寨上下觉得李家没有前途,自可另寻出路。而李家若一日,觉得这帮人不堪造就,亦可以将他们逐之,但绝不会事后追究。
  听到如此,李虎这才愉快的答允下来。双方谈妥,已是快中午,李秀宁坚拒在山寨住下。,当下李重九只能,亲自将李三娘与他的两个家仆送出七千寨去。一路之上,李三娘并未有脱离囚笼之喜,反而是十分有兴趣与李重九,一道谈论南北风情。
  谈论之间,李三娘越来越对李重九有加欣赏,暗暗诧异一个山贼,为何会有如此开阔之眼界,以及见识。更难得的是,此人此刻虽有求于李家,但态度始终不卑不亢。
  这样的人,若非盲目自信,就是真乃是有一番本事的。不过李重九不过一介山贼,这样的自信是从何迸发,难道真是与生俱来。
  李三娘见过不少年轻的寒门庶子,这些人无论掩饰得如何好,都难以遮盖内心那份自卑。故而他们皆努力上进,以求将来求得功名,以遮掩过往内心的自卑。若是李重九如此,那李三娘虽是不减赏识之意,但这样人见之,也不稀罕。
  至于世家子弟,他们当然十分自信。不过他们的自信,大多都依附在家族,自己的出身之上,若是论及自身才具,这其中不少人当然也是有的,但是年纪轻轻,却都未有在功名之上,有真正建树。所以李重九如此自信,就更令李三娘琢磨不透了。
  这令李三娘,不由想起,那个赵郡李氏,当年牛角挂书,连过世的本朝名将杨素,也不由称赞的青年才俊来。不过即便青年才俊,眼下对方亦有三十岁了。
  李三娘数度以话试探李重九心中想法,皆被对方不平不淡,从容化之。见自己几次摸不透李重九底细。眼见已至黄昏,二人已行至了山下。
  “李兄……”
  “小娘子切勿如此称呼,叫我小九就好了。”
  李三娘心底,十分满意李重九这态度的转变。在她看来李重九放低姿态,以为对方显然是准备投靠李家,将来好确立主从之分。
  此人如此识得时务,懂得进退,有野心,也有能力,无论是大兄,还是二兄,都很愿意将这样的人纳之为手下,甚至还会得到父亲的赏识。
  李三娘不由笑道:“好,如此我就不客气了,送到这里,就可以了。”
  李重九当下止步,拱手言道:“甚好,如此我在七千寨静待,三娘子的佳音了。”
  李三娘微微点头,深深看了李重九一眼,突然莞尔笑道:“奴家的小名芷婉(注一),你可需记得。”说罢李三娘一笑而去。
  唯有李重九微微错愕,李三娘为何将闺名告诉自己。难道此乃是李家胡风,可不循汉家之礼,或者自己虎躯一震,王霸之气外露,慑服了对方,想到这里,李重九笑了笑,转身离去。
  说罢二人分别。李芷婉待离开七千寨的范围,来到官路上后。正待行了不到半里路,突然一彪骑兵策马而来。
  刚离山寨却又遇上一伙人,难道山贼去完,来了马贼。随着这一队骑马趋近,待看清骑兵为首之人,李芷婉脸色舒缓,而身旁的两个家仆,皆是松了一口气。
  这一行骑兵,皆是一身玄甲,虽在日光之色,却显得黑沉沉的,寒气逼人。而每名骑兵头盔之下,皆覆有狰狞的鬼面,只露出一对幽幽的眼珠来。
  这行骑兵虽只有十余骑驰骋而来,但远远望去却有百骑,千骑的气势。;李芷婉心知这千里之内,拥有这样一支铁骑的,自然必是李家的私兵,玄甲精骑。
  吁!
  这一行十余骑的玄甲精骑轰然在李三娘,他们三人面前停下。
  “小姐!”
  一名作为戎装打扮的女子,从马鞍上跳下,喜极而泣地奔到李三娘面前,言道:“小姐,太好了,你平安无事。”
  见此李三娘笑道:“我自不会有事。”
  “小姐,那山贼如此大胆,色心不死,竟然敢掳走你,我们定要将他碎尸万段。这一次……”
  一名家仆向李三娘言道:“小姐,这是啊,厮如此可恨,将我们劫掠至山寨,还欲……哼,难道小姐可以受得住这口气。”
  见李三娘沉默不语。
  这名家仆言道:“是啊,这股山贼看来也是野性难驯,倒不如直接报官,将之剿灭,以消心头之恨。”
  “住嘴!”
  李芷婉凤目一挑,此声一出,这个家仆不敢言语。
  “我李家之人,一诺千金,既已答允下,岂可有出尔反尔,背信弃义之事,你们二人有此想法,回去之后,自去宗叔那领十板子。”
  “是,小姐。”两名家仆当下亦只有自认倒霉。
  李芷婉站定脚步,回头看向七千寨那莽莽大山,此刻她虽是粗布荆钗,但是亦难以遮掩国色。看了许久,李芷婉突然笑着言道:“这小贼虽色胆包天,但却是是一个人才,若能为父兄招揽之,这点屈辱算得什么,走吧!”说罢,李芷婉娴熟地翻身上鞍,玄甲精骑簇拥在旁,策马而去。
  就在李芷婉策马往县城之处行去时。正巧此时,一条叉道之上。一路军马,几乎与李芷婉隔道而过。
  这路军马,穿戴皆是皮革,每人背上负有长弓,携带兵器亦是各种。
  熟悉大隋军制的人,看出这路军马并非是当朝最精锐的府军,亦并非此一筹的郡兵。而是各县为抵御流民,山贼,而各自募集的乡兵。
  乡兵不如府兵,可以有免役之优厚,战力普遍而论在府兵,郡兵,募兵之下。但具体亦看情况,燕赵之地的乡兵,多年与突厥拼杀,自是悍勇难当。
  而行军这群乡兵皆是满是剽悍之色。现在乡兵为首之人,乃是一名白衣书生,其坐在马背之上,犹自手捧着一本左传,正在看书。
  如此马上看书,废寝忘食之态,不由令人诧异。正待这时,一名乡兵队正奔来,向马上那名书生言道:“明府,查明白了,此刻李家三娘子,确实为山贼们,囚禁在七千寨山中。”
  这名白衣书生将书反手半掩,言道:“这群山贼胆大包天,居然将主意打到唐国公府上来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我受过李家之恩,又身为一方父母官,自不可让这样山贼存在,立即踏平七千寨。”
  这名白衣书生将书轻轻一挥。众乡兵们听后,齐声吆喝一声,大步向前赶路。注一:历史上李三娘,没有真名。
  当然黄易大大的李秀宁是总所周知的,本书就不重复了,名为李芷婉。
  李芷婉对猪脚的赏识,乃是猪脚日后与李家打交道的伏线,对于隋唐文,李唐的人物是无法绕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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