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百口莫辩
宫里到处都是眼线,尤其涉及到皇上跟前朝之事的时候。别说御书房之内了,就是御书房一丈之内,他都不敢随意安排太监候着。但凡守着的,必然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绝不会成为旁人眼线之人。
而现在自个赶不上了不当紧,总得有个忠心的跟上去,以防王爷遇到什么麻烦。
至于是什么麻烦,他旁的不想,自然担心有人再将用在花公子身上的手段,往王爷身上套用起来。
刘德明自潜邸时候就跟随皇上,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足以见得他的心性跟脑子。他虽然不会断案,可是却也知道,无缘无故之下,花公子绝不可能杀什么十七国的和亲公主。
别说是和亲公主了,就是在宫中行凶都是不可能的。至于那丫鬟猜测的,所谓的花公子见色起意,那更是无稽之谈了。那和亲公主虽然有些姿色,且有股子异域风情,可却算不上极美之人。
更何况是对于见惯了风月的花公子而言,一个浑身风尘气的女人,跟明珠郡主哪里有可比性?眼看就到了他与明珠郡主的大婚之时,但凡有些理智,他都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生事儿。
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栽赃他。又或者,其中有什么他难以启齿的苦衷。
御书房中,一身明黄龙袍的皇帝威仪持重的坐在上首,面色如水,沉沉不语。
与萧清朗的矜贵风华不同,久在皇位的他,纵然不说话也透露着俾睨天下的魄力,还有那令人望而生畏的威严。
“皇兄。”萧清朗上前行礼。
皇帝与齐王见他终于赶来了,当即悄然松了一口气。
皇帝皱眉道:“事情你可清楚了?”
“回皇兄的话,刘公公刚刚已经叙述了一遍。臣弟心底里也有了些底儿,只是到底来龙去脉不尽详实,所以臣弟还需见一见当事之人。”
皇帝听他这么说,倒是露出个无奈的表情来。
“玄之,怎么出去了一趟,对朕跟二弟依旧是一副公事公办的面孔?之前袁大人信中还曾说道,你此番在外,待人和颜悦色,尤其是对一位姑娘信任有加……”
萧清朗听他提及许楚,神情不禁柔和了一瞬,片刻后依旧拱手肃然道:“皇兄当以正事为先,切莫要跟后宫中一些整日八卦长舌之人学……为君……”
没等他的话说完,就见刚刚还脸色黑沉的皇帝,已经是满脸菜色了。
“哎呦,朕一听你念经,就头疼。别给朕念大道理了,难不成你就不知道兄为君则君之,已为君则兄之可也?”
萧清朗脸色稍霁,难得的颔首道:“臣弟知道,只是古人有训:先国后家,不可本末倒置。”
一旁齐王瞥了瞥俩人,因为不想耗着听文绉绉的说教,索性就极有眼力劲的直接不开口。要知道,自家这个三弟,要是轴起来,连太后都头疼……
皇帝揉着抽痛的额头,半晌后直接抓了御桌之上的验尸单让身边的太监递给萧清朗,而后挥挥手无力道:“赶紧去查案,朕已经人将看到花无病杀人的丫鬟看守起来了。而尸体,也放到了御花园青梅苑的偏殿之中……”
萧清朗让人带他去了案发之处,那处是个亭子,里面还有两杯已经冷却的茶水,还有一盘莲花糕。而石桌之上,还有半块未曾吃完的糕点,余下的则并无异样。
再往下看,台阶处有一滩血迹,应该是死者所留。
看到这里时候,他抬手将验尸单翻看一遍。按着验尸单所说,死者在奔逃之时,脚踝被崴,而后面冲台阶滚落而下,使得额头受伤致死。
再看指控花无病的那名丫鬟所说,当时她奉命去取鱼饵。等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花公子往公主身上扑,而后公主慌不择路跌倒在地,头也狠狠撞在了石阶之上。
等她往过跑的时候,就看到背对着她的花公子正蹲下身去抓着公主的头往石阶上撞。在赶过来时候,她就看到公主已经满脸是血,所以,她才会惊呼出声,引来了附近巡逻的侍卫。
他又按着那丫鬟所说的方向走了一圈,隔着假山处遥遥看向那水亭,片刻后才冷冷眯了眯眼离开。
接下来,他又去见了那受惊不轻的丫鬟。却见那丫鬟惊恐万分,将自己蜷缩在偏殿角落中不断发抖,待看到萧清朗前来问话时候,依旧不曾说出一句有用的,唯独不停的磕头求饶。
“王爷,大概是这丫鬟受惊过度,有些疯症了。刚刚太医才来看过,开了几幅安神药让她修养几日。”
一个三十多岁的侍卫上前解释道。
萧清朗点点头,没有再做逗留。只是在离开之前,他还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那偷偷撇着自己的丫鬟。只是他一回头,却让那丫鬟极快的将自己缩进了膝盖之内。
接下来,他又去了天牢。对于皇城天牢,萧清朗并不陌生。相比于衙门的监牢,此处守卫更加森严。只是碍于花无病的身份,加上有皇上的暗示,所以关押他的牢房颇为干净整洁,里面床被桌椅齐全,甚至还有个便于方便梳洗的小隔间。
看得出,那隔间是匆忙布置的,只是用几块木板搭建出来的。
萧清朗到的时候,就看到花无病一脸苦大仇深的斜靠在椅背之上。而他面前,则是色香味齐全的可口饭菜。按着萧清朗的了解来看,这满桌子的饭菜,应该是御膳房送来的。
他行至牢门之外,示意一旁看守的侍卫将牢门打开。如此动静之下,倒是让花无病难得的抬了头。
待瞧见是萧清朗来了,他眼底才迸发出一阵亮光,身体也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
与往日里的张扬模样不同,此时的他略显狼狈,甚至桀骜不驯的眉眼之间都覆上了一层阴沉。他虽然不在朝中行走,可身为相爷嫡子,对阴谋跟政事该有的敏锐,他还是有的。
萧清朗深深看了他一眼,见他依旧佯装漫不经心的模样,当即挑眉道:“明珠哭了一路,求我来看你。不过我瞧着,你在此呆着像是十分自在惬意。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回去了,左右到了时间,皇兄也为保全皇家脸面临时给明珠换了郡马罢了。”
说到此处,他又感慨道:“我听闻,最近文家嫡子归京了,当初他对明珠可是十分上心。也不知,要是知道明珠此时伤心难过,他是否会秉承君子之道前去安慰……”
这话一落,花无病直接就一跃而起,愤懑难当道:“三叔,好三叔,你可不能这么落井下石啊。”
萧清朗并不为他的话所动,依旧往外走着,似乎真没想着再帮他查案。使得花无病心头越发焦急起来,他跺跺脚,咬牙切齿道:“我说,我说还不行嘛!”
萧清朗见他肯开口了,这才停下脚步,再度回到了牢中。
花无病见他模样,哪不知道自个又被他拿捏了?只是事到如今了,除了萧清朗,旁人他也的确不知该相信谁了。
“今天我跟齐王一同入宫,因为皇上有国事要谈,所以我与齐王便到了御花园闲逛。后来有个丫鬟前来,说太后娘娘想要同齐王说些事情,所以齐王就先行往凤仪宫给太后娘娘请安去了。”他揉了揉眉心,继续说道,“后来我就在那水亭处等着,也不知怎得,就觉得有些困倦起来,就倚着柱子临水睡着了。你也知道,往常时候我等着明珠之时,也时常在御花园迷瞪会。可哪知道这一次,我刚醒来,就见到那个女人冲我撞了过来,等回过神的时候,就见她已经脚下不稳的跌落在了石阶上……”
“你可曾挨过她?”
“当时情急,我就上前查看,毕竟事关邦交,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在眼前出事。就在我蹲到石阶低下查看的时候,就听到一个丫鬟大声呼救,接着我就被侍卫抓了……”
“那你身上的血迹呢?你可还得的是怎么沾染上的吗?”
说起这个来,刚刚还有些气急的花无病,直接就蔫了下来。他摇摇头,颇为疲倦的说道:“我也不知道,我也是被侍卫押住的时候,才发现手上跟衣服上还有不少血迹。”
也正是因为这个,众人才当他是被人赃并获。而此事,才成了所谓证据确凿的案子。
“那为何之前不为自己分辨?”
花无病无奈的耸了耸肩,“不要说你看不出这就是针对我的局,在那种情况下,我的话本来就不会也有任何分量。况且,有验官等人的证明,我也是百口难辨。”
说到这里,他的神情不由得肃然几分,迟疑道:“而且,我当时好像隐约看到了有男人正往御花园深处而去……”
御花园深处,便是后宫方向。那里莫说是一般外男,便是萧清朗跟花无病,那后宫都是不能轻易涉足之地。
“你可看清楚了?”
花无病摇摇头,“并没看清楚,只是迷迷糊糊之间瞧见一个穿太监服的人走过。不过我常见宫中太监,知道他们的步子多是轻盈且是小碎步,可那人的步子却极大,颇有些军中人走路的豪迈劲儿。”
而现在自个赶不上了不当紧,总得有个忠心的跟上去,以防王爷遇到什么麻烦。
至于是什么麻烦,他旁的不想,自然担心有人再将用在花公子身上的手段,往王爷身上套用起来。
刘德明自潜邸时候就跟随皇上,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足以见得他的心性跟脑子。他虽然不会断案,可是却也知道,无缘无故之下,花公子绝不可能杀什么十七国的和亲公主。
别说是和亲公主了,就是在宫中行凶都是不可能的。至于那丫鬟猜测的,所谓的花公子见色起意,那更是无稽之谈了。那和亲公主虽然有些姿色,且有股子异域风情,可却算不上极美之人。
更何况是对于见惯了风月的花公子而言,一个浑身风尘气的女人,跟明珠郡主哪里有可比性?眼看就到了他与明珠郡主的大婚之时,但凡有些理智,他都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生事儿。
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栽赃他。又或者,其中有什么他难以启齿的苦衷。
御书房中,一身明黄龙袍的皇帝威仪持重的坐在上首,面色如水,沉沉不语。
与萧清朗的矜贵风华不同,久在皇位的他,纵然不说话也透露着俾睨天下的魄力,还有那令人望而生畏的威严。
“皇兄。”萧清朗上前行礼。
皇帝与齐王见他终于赶来了,当即悄然松了一口气。
皇帝皱眉道:“事情你可清楚了?”
“回皇兄的话,刘公公刚刚已经叙述了一遍。臣弟心底里也有了些底儿,只是到底来龙去脉不尽详实,所以臣弟还需见一见当事之人。”
皇帝听他这么说,倒是露出个无奈的表情来。
“玄之,怎么出去了一趟,对朕跟二弟依旧是一副公事公办的面孔?之前袁大人信中还曾说道,你此番在外,待人和颜悦色,尤其是对一位姑娘信任有加……”
萧清朗听他提及许楚,神情不禁柔和了一瞬,片刻后依旧拱手肃然道:“皇兄当以正事为先,切莫要跟后宫中一些整日八卦长舌之人学……为君……”
没等他的话说完,就见刚刚还脸色黑沉的皇帝,已经是满脸菜色了。
“哎呦,朕一听你念经,就头疼。别给朕念大道理了,难不成你就不知道兄为君则君之,已为君则兄之可也?”
萧清朗脸色稍霁,难得的颔首道:“臣弟知道,只是古人有训:先国后家,不可本末倒置。”
一旁齐王瞥了瞥俩人,因为不想耗着听文绉绉的说教,索性就极有眼力劲的直接不开口。要知道,自家这个三弟,要是轴起来,连太后都头疼……
皇帝揉着抽痛的额头,半晌后直接抓了御桌之上的验尸单让身边的太监递给萧清朗,而后挥挥手无力道:“赶紧去查案,朕已经人将看到花无病杀人的丫鬟看守起来了。而尸体,也放到了御花园青梅苑的偏殿之中……”
萧清朗让人带他去了案发之处,那处是个亭子,里面还有两杯已经冷却的茶水,还有一盘莲花糕。而石桌之上,还有半块未曾吃完的糕点,余下的则并无异样。
再往下看,台阶处有一滩血迹,应该是死者所留。
看到这里时候,他抬手将验尸单翻看一遍。按着验尸单所说,死者在奔逃之时,脚踝被崴,而后面冲台阶滚落而下,使得额头受伤致死。
再看指控花无病的那名丫鬟所说,当时她奉命去取鱼饵。等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花公子往公主身上扑,而后公主慌不择路跌倒在地,头也狠狠撞在了石阶之上。
等她往过跑的时候,就看到背对着她的花公子正蹲下身去抓着公主的头往石阶上撞。在赶过来时候,她就看到公主已经满脸是血,所以,她才会惊呼出声,引来了附近巡逻的侍卫。
他又按着那丫鬟所说的方向走了一圈,隔着假山处遥遥看向那水亭,片刻后才冷冷眯了眯眼离开。
接下来,他又去见了那受惊不轻的丫鬟。却见那丫鬟惊恐万分,将自己蜷缩在偏殿角落中不断发抖,待看到萧清朗前来问话时候,依旧不曾说出一句有用的,唯独不停的磕头求饶。
“王爷,大概是这丫鬟受惊过度,有些疯症了。刚刚太医才来看过,开了几幅安神药让她修养几日。”
一个三十多岁的侍卫上前解释道。
萧清朗点点头,没有再做逗留。只是在离开之前,他还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那偷偷撇着自己的丫鬟。只是他一回头,却让那丫鬟极快的将自己缩进了膝盖之内。
接下来,他又去了天牢。对于皇城天牢,萧清朗并不陌生。相比于衙门的监牢,此处守卫更加森严。只是碍于花无病的身份,加上有皇上的暗示,所以关押他的牢房颇为干净整洁,里面床被桌椅齐全,甚至还有个便于方便梳洗的小隔间。
看得出,那隔间是匆忙布置的,只是用几块木板搭建出来的。
萧清朗到的时候,就看到花无病一脸苦大仇深的斜靠在椅背之上。而他面前,则是色香味齐全的可口饭菜。按着萧清朗的了解来看,这满桌子的饭菜,应该是御膳房送来的。
他行至牢门之外,示意一旁看守的侍卫将牢门打开。如此动静之下,倒是让花无病难得的抬了头。
待瞧见是萧清朗来了,他眼底才迸发出一阵亮光,身体也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
与往日里的张扬模样不同,此时的他略显狼狈,甚至桀骜不驯的眉眼之间都覆上了一层阴沉。他虽然不在朝中行走,可身为相爷嫡子,对阴谋跟政事该有的敏锐,他还是有的。
萧清朗深深看了他一眼,见他依旧佯装漫不经心的模样,当即挑眉道:“明珠哭了一路,求我来看你。不过我瞧着,你在此呆着像是十分自在惬意。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回去了,左右到了时间,皇兄也为保全皇家脸面临时给明珠换了郡马罢了。”
说到此处,他又感慨道:“我听闻,最近文家嫡子归京了,当初他对明珠可是十分上心。也不知,要是知道明珠此时伤心难过,他是否会秉承君子之道前去安慰……”
这话一落,花无病直接就一跃而起,愤懑难当道:“三叔,好三叔,你可不能这么落井下石啊。”
萧清朗并不为他的话所动,依旧往外走着,似乎真没想着再帮他查案。使得花无病心头越发焦急起来,他跺跺脚,咬牙切齿道:“我说,我说还不行嘛!”
萧清朗见他肯开口了,这才停下脚步,再度回到了牢中。
花无病见他模样,哪不知道自个又被他拿捏了?只是事到如今了,除了萧清朗,旁人他也的确不知该相信谁了。
“今天我跟齐王一同入宫,因为皇上有国事要谈,所以我与齐王便到了御花园闲逛。后来有个丫鬟前来,说太后娘娘想要同齐王说些事情,所以齐王就先行往凤仪宫给太后娘娘请安去了。”他揉了揉眉心,继续说道,“后来我就在那水亭处等着,也不知怎得,就觉得有些困倦起来,就倚着柱子临水睡着了。你也知道,往常时候我等着明珠之时,也时常在御花园迷瞪会。可哪知道这一次,我刚醒来,就见到那个女人冲我撞了过来,等回过神的时候,就见她已经脚下不稳的跌落在了石阶上……”
“你可曾挨过她?”
“当时情急,我就上前查看,毕竟事关邦交,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在眼前出事。就在我蹲到石阶低下查看的时候,就听到一个丫鬟大声呼救,接着我就被侍卫抓了……”
“那你身上的血迹呢?你可还得的是怎么沾染上的吗?”
说起这个来,刚刚还有些气急的花无病,直接就蔫了下来。他摇摇头,颇为疲倦的说道:“我也不知道,我也是被侍卫押住的时候,才发现手上跟衣服上还有不少血迹。”
也正是因为这个,众人才当他是被人赃并获。而此事,才成了所谓证据确凿的案子。
“那为何之前不为自己分辨?”
花无病无奈的耸了耸肩,“不要说你看不出这就是针对我的局,在那种情况下,我的话本来就不会也有任何分量。况且,有验官等人的证明,我也是百口难辨。”
说到这里,他的神情不由得肃然几分,迟疑道:“而且,我当时好像隐约看到了有男人正往御花园深处而去……”
御花园深处,便是后宫方向。那里莫说是一般外男,便是萧清朗跟花无病,那后宫都是不能轻易涉足之地。
“你可看清楚了?”
花无病摇摇头,“并没看清楚,只是迷迷糊糊之间瞧见一个穿太监服的人走过。不过我常见宫中太监,知道他们的步子多是轻盈且是小碎步,可那人的步子却极大,颇有些军中人走路的豪迈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