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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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觉睡到了下午,起来时两眼布满血丝,肿得发疼。
  奶奶问我是不是做恶梦了,一直都在哭,她见我魂火不稳就没敢吵醒我。我没跟她说梦见小哥哥帮我挡劫那一幕了,反正她也不知道。
  吃了饭,我拿着奶奶给的两千块钱往市里去了,要给沈默琛买生日礼物。
  临走前我给韩月打了个电话,让她在商场门口等我。
  洛家宅子就在西城区这边,算是老城区,坐公交车两块钱就能到世贸城那边。这儿距离萧家宅子也不太远,走路半个小时。
  奶奶说,自她一年前搬来洛家宅子起,沈月熙就一直在里里外外帮忙。我看她那样子,好像对沈月熙很有好感。
  我有点担心她会撮合我跟沈月熙,毕竟那家伙一向自诩是我指腹为婚的未婚夫。我准备趁沈默琛的生日探探他口风,如果沈家真有这意思,我得想办法拒绝。
  车子刚到公交车站,我就看到韩月在站台上翘首以盼。
  她扎着马尾,穿了条白色长裙,脸上还画了一点淡妆,很是漂亮。韩星也跟来了,白T恤牛仔短裤,高高帅帅的。
  估计这整个南城市的人都想不到,如此青春洋溢的两个人会是可怕的炼尸。
  韩星昨天泼了我一身的水,看到我还有些不好意思,“七七,昨天……嘿嘿,不好意思啊,我看你总是醒不过来,所以……”
  “没事,等会儿给你爸买礼物你付钱就行。”
  “这个没问题!”他甚是得意地拍了拍裤兜里的钱包,又道:“无限信用卡,我爸给的,你想要什么买什么。”
  韩月也喜滋滋凑过来道:“七七,你还没好好转过这南城市吧,走,我们先去转转,待会儿再买礼物也不迟。”
  “行,你带路!”
  近一年不见,南城市变化很大,城中心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商厦、写字楼、购物街、美食街等,热闹得很。
  韩星韩月陪我逛遍了大街小巷,每个人手里都大包小包,全都是给我和奶奶买的,衣服、鞋子什么的,还有两部手机。
  沈家有钱,我也没矫情,全都笑纳了。
  闲聊中,我才晓得奶奶在他们俩身上打了镇魂钉,这才让他们身魂合一,因此沈家上下一直对奶奶心存感激。
  这次沈默琛生日,他拒绝了政界、商界的朋友,就独独请了我和奶奶两人,也算是很重情义了。
  我还没买到送沈默琛的礼物,听韩月说他比较喜欢字画,于是我就让他们俩带我到市里最有名的古玩一条街。
  这条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末,这么多年经济建设开发都没人敢动这条街,可见它的存在不光是有历史意义,还有别的不为人知的原因。
  据说古玩街里的东西大都是从地下来的,有些阴秽,所以在这儿开店的老板基本上都供奉了一个很厉害的阴物镇店。
  可能是我生来就半人半鬼的原因,对于阴间的东西情有独钟。好在这点儿本事没有因为这血肉之躯丢掉,好东西坏东西我一眼能看出来。
  这街上东西很多:古瓷、古字画、金银首饰、玉石什么的都有。不过十有八九都是假东西,价格还特别高。
  我们进了一家专门经营字画的店,挺大,估摸着有四五十平,挂满了各种各样的字画。
  老板是个肥硕的大胖子,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正悠哉地躺在摇椅上抽烟。可能是看我们三人太年轻,就有些爱理不理的。
  他这儿的字画确实来自阴间,但并非是古物,估计是跟下面哪个不愿意轮回转世的画师倒腾生意,临摹出来的。
  我转了一圈过后,没瞧上一幅,睨了老板一眼,“老板你这儿就这些字画吗?还有没有别的?”
  老板挑了挑眉,吧唧了一口烟懒洋洋地道:“怎么,这些东西还入不了你的眼?小妹妹,这可是正宗的郑板桥、徐悲鸿、乾隆的作品,你看懂了吗?”
  我笑了笑,“是不是他们的东西老板心里没个数么?”
  他脸色顿变,霍然站了起来,“小妹妹,你这是什么意思?敢情我这店里买假货来着?你在这条街上打听打听,我这儿的东西哪一件不是下面来的。”
  我不想跟着老板争,便招呼韩星韩月往外走,这老板过来一手将我拦住了。
  “小妞儿,你怕是来砸老子场子的吧?看你年纪不大,竟然敢来老子这儿造次,谁借你的胆儿啊?”
  韩星立即挡在了我面前,冷睨了老板一眼,“你想怎样?”
  “我他妈打死你……”
  老板说着抬手就是一拳朝韩星打过来,他脸一沉,直接捏住老板的手腕用力一拧,这老板顿时一声哀嚎,胖胖的身子一下子蜷缩了下去。
  想不到韩星成了炼尸竟这般厉害,我顿时肃然起敬。
  韩星一手扣住了老板手腕,喝道:“说,还有没有好的存货?”
  老板咬着牙没吭声,转头看向了他供奉在神龛上的一尊佛像,黑漆漆的。
  我仔细一看不由得笑了,这不就是黑无常嘛,曾经还给我传令来着,想不到这家伙营私舞弊来阳间吃香火。
  我估摸着他是把我们三个认了出来,所以没敢现身。
  韩星又拧了下老板的手,喝道:“有还是没有?”
  老板见镇店的鬼没回应,顿时怂了,忙道:“有,有,下面那个大人物的手笔可以吗?绝对是货真价实的东西。”
  “拿出来!”
  韩星狠狠甩开这老板的手,他连滚带爬就跑进了里间。不一会儿就抱过来一个朱漆的长盒子,我不由得一愣。
  这里面的字画是不是真迹说不来,但这盒子可是上好的紫檀木,而且看样子至少有好几百年的历史。
  老板哆嗦着手把木盒放在柜台上,盯着韩星道:“这位小哥,这可是我店里的镇店之宝,贵的很啊。你们买东西就买东西,不要打人嘛。”
  韩星韩月看到木盒都倏然一愣,不约而同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怪怪的。
  “怎么了?”我有些莫名。
  韩月扯了扯我衣角,小声道:“七七,这可能是萧氏王朝的东西,那个时候紫檀是皇室才能用的。”
  我一愣,问老板,“你这是……”
  老板一脸怨气地揉了揉手腕,才小心翼翼打开了木盒上面的封条,取出里面的画卷展开,一篇苍劲有力的题字跃然纸上。
  人生如梦一挥间,难相忘,朝夕相依九重天。
  情意绵绵,不若醉去。
  一江春水东流去,谁与共,阴阳别离弄清影。
  心若成伤,不如归去!
  这题字我熟悉,我梦里听见过很多次的歌。这个字是小哥哥的手笔,一笔一划宛如苍龙狂啸,十分霸气。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副题字,忽然间心如刀割。
  “如何?这可是那位大人物的东西,没有这个数我是不买的。”老板伸出一只手晃了晃,“五百万不二价,一分钱不少。”
  韩星愣了许久,跟我道:“七七,你若想要我就买下来,但不用送给我爸做礼物,毕竟这个……”
  我明白他的意思,这个题词并不适合当做生日礼物送出去,再加上这是小哥哥的东西,他曾是阴司的冥王,一般人哪里敢接受。
  只是太贵了,我并不想欠韩星的人情,而且他也是花的沈家的钱,万儿八千的倒也没啥,这上百万就不一样了。
  于是我摇了摇头,“太贵了,咱们走吧!”
  “没事的七七,我有钱。”
  “走吧,咱们再去别的地方转转!”
  我依依不舍地瞥了眼那幅字,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如果我没猜错,这幅字一定是萧氏王朝还没覆灭时写的,距今已经七百多年了。
  五百万来说,并不贵。
  算了,拿着字画会睹物思人,我反倒心里难受。
  一出来,韩星又拉着我手道:“七七你真的不要吗,这是王上专门为你写的,当年你跳舞,他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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