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路易十四
第435章 路易十四
“吸血鬼和狼人是死敌,似乎不太可能会打破禁忌。”唐吟很诧异。
“的确不可能,但并不表示这种事不会发生。”海伦认真的说道。
关于吸血鬼和狼人的仇恨,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海伦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该隐和亚伯,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子,他们是一对孪生兄弟。
一个被蝙蝠咬了变成吸血鬼,另一个被饿狼咬伤变成狼人。
后来,二人又咬了别人,导致了吸血鬼和狼人泛滥。
在很久以前,狼人的血液中,就拥有变成狼的能力,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部落。
他们可以自由变幻成狼人的形态,将来侵占他们部落的人吓跑,或者进行斗争。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吸血鬼,来到狼人的领地定居下来。
狼人们想要驱逐他,双方发生纷争。
吸血鬼将狼族的一些同伴杀死。
为了报仇,狼人勇士将这只吸血鬼杀死。
但吸血鬼也是群居生活的。
他的同伴为了为死去的吸血鬼报仇,来到了狼人的村庄。
将狼人部落的很多狼人杀死,其中包括部落首领的儿子。
部落首领的妻子其实是一位人类。
为了给自己的儿子以及部落的狼人报仇,她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用自己的鲜血,分散了吸血鬼的注意力,帮助狼人将他们成功诱杀。
从此,仇恨在两族之间,世世代代的蔓延下去,从未间断。
然而。
在两族生生世世的战争中,不断有人被对方俘虏。
其中有的人选择了屈服,成为了叛徒。
他们和异族媾和,生下了吸血狼人。
他们绝大多数被处死,但也有一小部分侥幸活下来,成为两族的异端。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吸血狼人?”唐吟又问。
“您怎么忘了,吸血鬼的鼻子是最灵敏的。”
“他们来自哪里?”
海伦继续说道:
“有一个异端组织叫赤色联盟,全部由吸血狼人组成。”
“我们一直在寻找他们,没想到他们会出现在天海。”
“这要感谢您的仇人云子航先生。”
“为了报复您,他也是蛮拼的。”
唐吟笑了。
难怪云子航要举办赏花大会,原来是找来了一群异端杀手,来对付自己。
他不仅没有担心,反而对那群异端很感兴趣。
“不过,您可以放心,我们已经安排好了,会将他们一网打尽。”
唐吟摇了摇头:“不要破坏赏花大会,先把他们抓起来,我要见见他们。”
“明白。”
海伦闪身,消失在人流之中。
与此同时,会场对面的一栋大厦。
云子航刚刚拿起望远镜,注视着花市上的一切。
他通过无线耳麦,传达道:“做好准备,唐吟正向你们走去。”
花市上,一处显耀的摊位前,七个工作人员同时收到云子航的指令。
“收到!”
“美女,来看看吧,这里有各种优质玫瑰,保证让您今天的花魁。”
牛奶打扮成卖花姑娘的样子,用一口流利的神州话,卖力向林醉心招揽生意。
女人对玫瑰花,天生没有免疫能力。
五颜六色的玫瑰,吸引了很多女孩子驻足。
林醉心也不例外。
水晶玻璃罩里,那朵玫瑰之王朱丽叶,更是让人流连忘返。
朱丽叶,也被称为“300万英镑的玫瑰”,就连贵族小姐们也只能望之兴叹。
当然,玫瑰之王只是吸引买家的噱头。
更多的则是被称为“玫瑰王后”的路易十四。
路易十四玫瑰,原产于法兰西。
深紫色的花瓣,在15至20片左右。
以“太阳王”路易十四的名字命名,象征尊贵与权威。
它也是拿破仑之妻约瑟芬皇后的最爱,所以被称为“玫瑰王后”。
“美丽的小姐,买一朵吧,这可是玫瑰王后,象征真挚的爱情。”
牛奶用特有的甜美笑容,热情向女人推销。
这时,唐吟也跟了上来,皱了皱眉:“老婆,你的品味没这么低吧,这么难看的玫瑰花,你也喜欢?”
林醉心专注的望着面前的路易十四,眼睛里闪着特别的光彩。
“你懂什么,每一种花都有一个特别的故事,我喜欢的不只是花,而是它背后的传说。”
“亏你还是商人,那些传说都是卖花的编出来骗人的。”唐吟不以为然。
跟他讲花,实在是对牛弹琴。
林醉心索性不理他,认真赏花。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追寻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份专一的爱情。
从牵手的那一刻,就向往着相依相守的爱恋。
没有人去设想分手的那一天。
然而生活中风云变幻无常,又有多少热恋的情人最终不欢而散,从白玫瑰到红玫瑰……
所以,今天见到这株路易十四。
林醉心非常喜欢它的花语:我只钟情你一个。
不要随便牵手,更不要随便放手。
今生今世,相识最美。
然而。
就在林醉心痴迷赏花的同时,阴影里一双毒蛇般恶毒的目光,正死死的盯着唐吟。
目标确认!
“这株花多少钱?”林醉心果然动心。
“999美金。”
“什么,一朵破花居然卖这么贵,你怎么不去抢?”唐吟不干了。
“先生,这是进口名贵花卉,可不是路边的野花。”
唐吟扭头一看,出现在面前的,是两位大美女。
说话的是为肤白貌美的红衣女子。
而她旁边的那位黄衫女子,人淡如菊,气质高雅,颇有大家闺秀风范。
两人衣着华丽,站在那里,人比花娇。
“这株花,我们要了!”
红衣女子刚要付钱,却引起了林醉心的不快。
“你懂不懂先来后到的规矩?”唐吟伸手拦住。
“你不买,还不让别人买吗?”红衣女子蹙眉。
“谁说我不买,我只是嫌贵,还没和卖家讨价还价呢。”
红衣女子吃吃冷笑:“赏花大会上的花从来不讲价,没实力就别来参加。”
黄衫女子微微蹙眉,扯了扯她的衣服。
不愧是豪门出来的小姐,这妞说话挺刻薄啊。
“这株花,我买了。”
“路易十四只有一株,既然我们同时看上,价高者得吧,我出两千美金。”
红衣女子确定他买不起还想捣乱,一口气把价格抬了一倍。
唐吟丝毫不惧:“我出三千!”
哎呦,挺横啊!
“四千。”
“六千!”
红衣女子咬咬嘴唇:“一万!”
唐吟微微一笑:“恭喜你,这花是你的了。”
红衣女子瞬间傻了。
尼玛!
一朵999美金的路易十四,她居然花了十倍价钱?
就算有钱也不带这么花的。
这家伙不会是花托儿吧?
话已出口,就算后悔也晚了。
红衣女子明知被宰也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要付钱。
谁知。
卖花姑娘居然摇了摇头:“不好意思,这株花不能卖给你。”
“吸血鬼和狼人是死敌,似乎不太可能会打破禁忌。”唐吟很诧异。
“的确不可能,但并不表示这种事不会发生。”海伦认真的说道。
关于吸血鬼和狼人的仇恨,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海伦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该隐和亚伯,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子,他们是一对孪生兄弟。
一个被蝙蝠咬了变成吸血鬼,另一个被饿狼咬伤变成狼人。
后来,二人又咬了别人,导致了吸血鬼和狼人泛滥。
在很久以前,狼人的血液中,就拥有变成狼的能力,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部落。
他们可以自由变幻成狼人的形态,将来侵占他们部落的人吓跑,或者进行斗争。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吸血鬼,来到狼人的领地定居下来。
狼人们想要驱逐他,双方发生纷争。
吸血鬼将狼族的一些同伴杀死。
为了报仇,狼人勇士将这只吸血鬼杀死。
但吸血鬼也是群居生活的。
他的同伴为了为死去的吸血鬼报仇,来到了狼人的村庄。
将狼人部落的很多狼人杀死,其中包括部落首领的儿子。
部落首领的妻子其实是一位人类。
为了给自己的儿子以及部落的狼人报仇,她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用自己的鲜血,分散了吸血鬼的注意力,帮助狼人将他们成功诱杀。
从此,仇恨在两族之间,世世代代的蔓延下去,从未间断。
然而。
在两族生生世世的战争中,不断有人被对方俘虏。
其中有的人选择了屈服,成为了叛徒。
他们和异族媾和,生下了吸血狼人。
他们绝大多数被处死,但也有一小部分侥幸活下来,成为两族的异端。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吸血狼人?”唐吟又问。
“您怎么忘了,吸血鬼的鼻子是最灵敏的。”
“他们来自哪里?”
海伦继续说道:
“有一个异端组织叫赤色联盟,全部由吸血狼人组成。”
“我们一直在寻找他们,没想到他们会出现在天海。”
“这要感谢您的仇人云子航先生。”
“为了报复您,他也是蛮拼的。”
唐吟笑了。
难怪云子航要举办赏花大会,原来是找来了一群异端杀手,来对付自己。
他不仅没有担心,反而对那群异端很感兴趣。
“不过,您可以放心,我们已经安排好了,会将他们一网打尽。”
唐吟摇了摇头:“不要破坏赏花大会,先把他们抓起来,我要见见他们。”
“明白。”
海伦闪身,消失在人流之中。
与此同时,会场对面的一栋大厦。
云子航刚刚拿起望远镜,注视着花市上的一切。
他通过无线耳麦,传达道:“做好准备,唐吟正向你们走去。”
花市上,一处显耀的摊位前,七个工作人员同时收到云子航的指令。
“收到!”
“美女,来看看吧,这里有各种优质玫瑰,保证让您今天的花魁。”
牛奶打扮成卖花姑娘的样子,用一口流利的神州话,卖力向林醉心招揽生意。
女人对玫瑰花,天生没有免疫能力。
五颜六色的玫瑰,吸引了很多女孩子驻足。
林醉心也不例外。
水晶玻璃罩里,那朵玫瑰之王朱丽叶,更是让人流连忘返。
朱丽叶,也被称为“300万英镑的玫瑰”,就连贵族小姐们也只能望之兴叹。
当然,玫瑰之王只是吸引买家的噱头。
更多的则是被称为“玫瑰王后”的路易十四。
路易十四玫瑰,原产于法兰西。
深紫色的花瓣,在15至20片左右。
以“太阳王”路易十四的名字命名,象征尊贵与权威。
它也是拿破仑之妻约瑟芬皇后的最爱,所以被称为“玫瑰王后”。
“美丽的小姐,买一朵吧,这可是玫瑰王后,象征真挚的爱情。”
牛奶用特有的甜美笑容,热情向女人推销。
这时,唐吟也跟了上来,皱了皱眉:“老婆,你的品味没这么低吧,这么难看的玫瑰花,你也喜欢?”
林醉心专注的望着面前的路易十四,眼睛里闪着特别的光彩。
“你懂什么,每一种花都有一个特别的故事,我喜欢的不只是花,而是它背后的传说。”
“亏你还是商人,那些传说都是卖花的编出来骗人的。”唐吟不以为然。
跟他讲花,实在是对牛弹琴。
林醉心索性不理他,认真赏花。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追寻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份专一的爱情。
从牵手的那一刻,就向往着相依相守的爱恋。
没有人去设想分手的那一天。
然而生活中风云变幻无常,又有多少热恋的情人最终不欢而散,从白玫瑰到红玫瑰……
所以,今天见到这株路易十四。
林醉心非常喜欢它的花语:我只钟情你一个。
不要随便牵手,更不要随便放手。
今生今世,相识最美。
然而。
就在林醉心痴迷赏花的同时,阴影里一双毒蛇般恶毒的目光,正死死的盯着唐吟。
目标确认!
“这株花多少钱?”林醉心果然动心。
“999美金。”
“什么,一朵破花居然卖这么贵,你怎么不去抢?”唐吟不干了。
“先生,这是进口名贵花卉,可不是路边的野花。”
唐吟扭头一看,出现在面前的,是两位大美女。
说话的是为肤白貌美的红衣女子。
而她旁边的那位黄衫女子,人淡如菊,气质高雅,颇有大家闺秀风范。
两人衣着华丽,站在那里,人比花娇。
“这株花,我们要了!”
红衣女子刚要付钱,却引起了林醉心的不快。
“你懂不懂先来后到的规矩?”唐吟伸手拦住。
“你不买,还不让别人买吗?”红衣女子蹙眉。
“谁说我不买,我只是嫌贵,还没和卖家讨价还价呢。”
红衣女子吃吃冷笑:“赏花大会上的花从来不讲价,没实力就别来参加。”
黄衫女子微微蹙眉,扯了扯她的衣服。
不愧是豪门出来的小姐,这妞说话挺刻薄啊。
“这株花,我买了。”
“路易十四只有一株,既然我们同时看上,价高者得吧,我出两千美金。”
红衣女子确定他买不起还想捣乱,一口气把价格抬了一倍。
唐吟丝毫不惧:“我出三千!”
哎呦,挺横啊!
“四千。”
“六千!”
红衣女子咬咬嘴唇:“一万!”
唐吟微微一笑:“恭喜你,这花是你的了。”
红衣女子瞬间傻了。
尼玛!
一朵999美金的路易十四,她居然花了十倍价钱?
就算有钱也不带这么花的。
这家伙不会是花托儿吧?
话已出口,就算后悔也晚了。
红衣女子明知被宰也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要付钱。
谁知。
卖花姑娘居然摇了摇头:“不好意思,这株花不能卖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