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感君千金意
恩威并施,竟叫一介乡妇落荒而逃。卫君晞是真的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相亲感兴趣起来了。“庄小姐,真是胆识过人,巧言善辩。”
“叫我叔颐便好了。”庄叔颐抬头冲他微微一笑。“名字便是予人呼喊的。现在是民国。若是旭升真的认为平等民主才是时代之真理,那便唤我的名字吧。”
卫君晞在她的注视下,犹豫了许久,才轻声唤出来。“叔颐。抱歉,是我轻慢了。”
“没关系。那么我便直说了。”庄叔颐开门见山。
她确实不讨厌卫君晞这样性格的人。
可惜,喜欢这种奇怪的情感,向来就是没有缘由的。喜欢时,无论对方是多么无可救药的混蛋,也会散发着天神的光芒;而不时,便是天神真身,也不能动摇那铁石心肠半分。
“我知道。”卫君晞苦笑道。“叔颐是想要拒绝吧。”
庄叔颐微笑。“是啊,旭升就是比别人聪明灵敏。并非是其他缘故,不过是我不喜欢被人强压着去做什么罢了。”
“国人皆有自由之心。叔颐做的没错。”卫君晞倒是希望自己不要那么敏感。第一次见面时便能察觉到对方的厌恶和嫌弃,大概对于他来说,是平生罕见的经历吧。
“但是对于旭升来说不公平吧。”庄叔颐扶着栏杆眺望远方。重峦叠嶂,溪水涓流,竹林摇曳,这里看起来真如靖节先生所写的世外桃源啊。
“这样的事,向来便没有公平一说吧。”卫君晞很是体谅。“更何况轻易许下诺言,也不过是另外一种不公平。”
“是啊。不过,我觉得旭升将来一定会成为国之栋梁的。能与你有机会交谈,这一次也不算是一件令我讨厌的事情。”庄叔颐笑着说。“旭升,可饮酒?”
“若是无话可说之人,那便一滴也沾不得。若是叔颐相邀,那自是能的。”卫君晞这个时候总有一种错觉,与自己相谈并非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而是个弱冠之年的儿郎。
这个庄叔颐确实与众不同。
不会喝酒的人大有人在。庄叔颐大抵算是其中一个。她不会喝酒,虽从阿年那里了解到黄酒的美妙,但是确没有什么酒量。
不过,饮酒之妙在于言谈和氛围。庄叔颐轻车熟路地躲过文娘,从外婆家的厨房偷出了酒和炒豆子。卫君晞大抵是第一次做这等事情,心虚得不行。
庄叔颐看他那面红耳赤的样子,便想笑。真是个有趣的人。若是阿年在这就好了。如此一想,便更想喝这酒了。
借酒消愁,这个词用得真好。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今夜的月色晦暗不明,倒是扫兴。庄叔颐盛上一杯,靠在树干上,遥望着远处,饮尽。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卫君晞笑道,为她指出几颗星星。人生总是有得有失,今夜月色虽不够美,但好在还有这几颗星星。
庄叔颐用了曹孟德的《短歌行》里的这一句,本不过是随意的一句感概,但是被这卫君晞挑起了一丝兴致。
他若是回《短歌行》的下一句“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那便不过是背诵记忆,没什么意思。
但是他却别出心裁,回了一句杨文宪《临江仙》里的“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
想想,这对的多有趣。她感概人生短暂,他却唱说世间英雄。虽都是哀歌,却有所不同。人生苦短,最终不过一捧黄土。时间会淘尽英雄,可是淘尽黄沙始见真金。
这既是在附和她,也是在劝慰她。对的妙极了。
两人相视一笑,又饮一杯。
“叔颐,你真是一个好同伴。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卫君晞剩下的话语便叽里咕噜地含糊过去了。
庄叔颐扭头去看。这家伙醉了。“平生第一次偷酒?哈哈,是不是别有一番滋味啊。旭升,你可别睡,我才背不动你呢。”
“我没睡。”卫君晞一边回答,一边却连眼睛都闭上了。
庄叔颐随手捡了根枯枝,戳了戳他。“喂,醒醒。不要睡啊,要是你不自己回去,别人还以为我把你怎么了呢?”
“咕咕咕……”卫君晞傻乎乎地笑,然后像是在说胡话。“叔颐,你有喜欢的人了吧。所以才……”
“是啊。”说出这个肯定之时,庄叔颐觉得自己大概也是醉了。明明她连大姐也没有告诉的秘密,竟然在这里告诉了一个只相识不过几日的人。
“我有啊。所以不管你有多英俊潇洒,多气宇轩昂,多什么。反正就算你是潘安在世,我也不会答应的。因为我有心上人了。”庄叔颐伸直了双臂,懒洋洋的,竟将心思吐露了。
“他是什么样的?”卫君晞抱着树干,迷迷糊糊地清醒了一些。
“很瘦的,但是力气很大。他会吟诗作对,也会骑马射枪。他喜欢豆浆,却不喜欢吃豆子。奇怪吧。他不挑食,可是若是真的选,他不喜欢太甜的东西。”庄叔颐掰着手指,一件一件的数,嘴巴都说干了,却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感觉。
他有太多奇怪的地方了,也有太多有趣的地方。好像他的优点和缺点加起来能说上几个月似的,也许可以说上几年。
庄叔颐只觉得越是描绘他,越是欣喜。宛若是在向世界炫耀什么珍宝一般。
“你很喜欢他。他真幸运。”卫君晞的酒似乎醒了一些。
“不,是我真幸运。因为他并不喜欢我,所以和他无关啊。”庄叔颐慢慢地扶着树干,站了起来。
“他不可能不喜欢你。”卫君晞言语之间的叹息,唯有那轻盈的飞虫和他自己听得见。
“他当然喜欢我。可是他就像是喜欢养在笼中的一只鸟一样地喜欢我罢了。在他眼里,我大概算不得什么女人。”庄叔颐再清楚不过了。
阿年对她的喜欢,大抵是因为年幼的她使他有太多牵绊了。她是那么弱小,那么无助,那么地需要他,仿若是失去他,便会死一般。
一个是世间的游魂,无牵无挂,既没有归处,也没有前进的方向;一个是柔弱的花朵,只能生存在玻璃罩中,失去了依附,便会失掉所有。
人总是喜欢花朵的,特别是攀附着自己生存的花朵。
若她一直是那花朵便好了,没有意识,只要受一些爱的雨露便能活下去。可惜如今是不可能了,因为她做了一个心怀爱意的女子。
一个女子若是爱谁,便想得到对方十分的爱意。哪怕对方已经付出了九分,也是不够的。她奢求得到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却又舍不掉一个游魂对花朵的爱。
不,她若失去了花朵的爱,也是得不到女子的爱的。
他不可能爱她。庄叔颐清楚这一点,所以只好继续做那朵小花。只是能假装是这朵小花的日子,也已经快要结束了。
因为是花,便会凋零。
“叫我叔颐便好了。”庄叔颐抬头冲他微微一笑。“名字便是予人呼喊的。现在是民国。若是旭升真的认为平等民主才是时代之真理,那便唤我的名字吧。”
卫君晞在她的注视下,犹豫了许久,才轻声唤出来。“叔颐。抱歉,是我轻慢了。”
“没关系。那么我便直说了。”庄叔颐开门见山。
她确实不讨厌卫君晞这样性格的人。
可惜,喜欢这种奇怪的情感,向来就是没有缘由的。喜欢时,无论对方是多么无可救药的混蛋,也会散发着天神的光芒;而不时,便是天神真身,也不能动摇那铁石心肠半分。
“我知道。”卫君晞苦笑道。“叔颐是想要拒绝吧。”
庄叔颐微笑。“是啊,旭升就是比别人聪明灵敏。并非是其他缘故,不过是我不喜欢被人强压着去做什么罢了。”
“国人皆有自由之心。叔颐做的没错。”卫君晞倒是希望自己不要那么敏感。第一次见面时便能察觉到对方的厌恶和嫌弃,大概对于他来说,是平生罕见的经历吧。
“但是对于旭升来说不公平吧。”庄叔颐扶着栏杆眺望远方。重峦叠嶂,溪水涓流,竹林摇曳,这里看起来真如靖节先生所写的世外桃源啊。
“这样的事,向来便没有公平一说吧。”卫君晞很是体谅。“更何况轻易许下诺言,也不过是另外一种不公平。”
“是啊。不过,我觉得旭升将来一定会成为国之栋梁的。能与你有机会交谈,这一次也不算是一件令我讨厌的事情。”庄叔颐笑着说。“旭升,可饮酒?”
“若是无话可说之人,那便一滴也沾不得。若是叔颐相邀,那自是能的。”卫君晞这个时候总有一种错觉,与自己相谈并非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而是个弱冠之年的儿郎。
这个庄叔颐确实与众不同。
不会喝酒的人大有人在。庄叔颐大抵算是其中一个。她不会喝酒,虽从阿年那里了解到黄酒的美妙,但是确没有什么酒量。
不过,饮酒之妙在于言谈和氛围。庄叔颐轻车熟路地躲过文娘,从外婆家的厨房偷出了酒和炒豆子。卫君晞大抵是第一次做这等事情,心虚得不行。
庄叔颐看他那面红耳赤的样子,便想笑。真是个有趣的人。若是阿年在这就好了。如此一想,便更想喝这酒了。
借酒消愁,这个词用得真好。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今夜的月色晦暗不明,倒是扫兴。庄叔颐盛上一杯,靠在树干上,遥望着远处,饮尽。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卫君晞笑道,为她指出几颗星星。人生总是有得有失,今夜月色虽不够美,但好在还有这几颗星星。
庄叔颐用了曹孟德的《短歌行》里的这一句,本不过是随意的一句感概,但是被这卫君晞挑起了一丝兴致。
他若是回《短歌行》的下一句“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那便不过是背诵记忆,没什么意思。
但是他却别出心裁,回了一句杨文宪《临江仙》里的“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
想想,这对的多有趣。她感概人生短暂,他却唱说世间英雄。虽都是哀歌,却有所不同。人生苦短,最终不过一捧黄土。时间会淘尽英雄,可是淘尽黄沙始见真金。
这既是在附和她,也是在劝慰她。对的妙极了。
两人相视一笑,又饮一杯。
“叔颐,你真是一个好同伴。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卫君晞剩下的话语便叽里咕噜地含糊过去了。
庄叔颐扭头去看。这家伙醉了。“平生第一次偷酒?哈哈,是不是别有一番滋味啊。旭升,你可别睡,我才背不动你呢。”
“我没睡。”卫君晞一边回答,一边却连眼睛都闭上了。
庄叔颐随手捡了根枯枝,戳了戳他。“喂,醒醒。不要睡啊,要是你不自己回去,别人还以为我把你怎么了呢?”
“咕咕咕……”卫君晞傻乎乎地笑,然后像是在说胡话。“叔颐,你有喜欢的人了吧。所以才……”
“是啊。”说出这个肯定之时,庄叔颐觉得自己大概也是醉了。明明她连大姐也没有告诉的秘密,竟然在这里告诉了一个只相识不过几日的人。
“我有啊。所以不管你有多英俊潇洒,多气宇轩昂,多什么。反正就算你是潘安在世,我也不会答应的。因为我有心上人了。”庄叔颐伸直了双臂,懒洋洋的,竟将心思吐露了。
“他是什么样的?”卫君晞抱着树干,迷迷糊糊地清醒了一些。
“很瘦的,但是力气很大。他会吟诗作对,也会骑马射枪。他喜欢豆浆,却不喜欢吃豆子。奇怪吧。他不挑食,可是若是真的选,他不喜欢太甜的东西。”庄叔颐掰着手指,一件一件的数,嘴巴都说干了,却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感觉。
他有太多奇怪的地方了,也有太多有趣的地方。好像他的优点和缺点加起来能说上几个月似的,也许可以说上几年。
庄叔颐只觉得越是描绘他,越是欣喜。宛若是在向世界炫耀什么珍宝一般。
“你很喜欢他。他真幸运。”卫君晞的酒似乎醒了一些。
“不,是我真幸运。因为他并不喜欢我,所以和他无关啊。”庄叔颐慢慢地扶着树干,站了起来。
“他不可能不喜欢你。”卫君晞言语之间的叹息,唯有那轻盈的飞虫和他自己听得见。
“他当然喜欢我。可是他就像是喜欢养在笼中的一只鸟一样地喜欢我罢了。在他眼里,我大概算不得什么女人。”庄叔颐再清楚不过了。
阿年对她的喜欢,大抵是因为年幼的她使他有太多牵绊了。她是那么弱小,那么无助,那么地需要他,仿若是失去他,便会死一般。
一个是世间的游魂,无牵无挂,既没有归处,也没有前进的方向;一个是柔弱的花朵,只能生存在玻璃罩中,失去了依附,便会失掉所有。
人总是喜欢花朵的,特别是攀附着自己生存的花朵。
若她一直是那花朵便好了,没有意识,只要受一些爱的雨露便能活下去。可惜如今是不可能了,因为她做了一个心怀爱意的女子。
一个女子若是爱谁,便想得到对方十分的爱意。哪怕对方已经付出了九分,也是不够的。她奢求得到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却又舍不掉一个游魂对花朵的爱。
不,她若失去了花朵的爱,也是得不到女子的爱的。
他不可能爱她。庄叔颐清楚这一点,所以只好继续做那朵小花。只是能假装是这朵小花的日子,也已经快要结束了。
因为是花,便会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