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再过青山城
贺兰转身离开之后,我再一次逐张看着那些纸条。
纸条上的内容都已经无关紧要了,我只是不舍得那些点点墨迹。
那些看似不经意碰触上去的黑色墨迹,仿佛简渊深邃的眼眸。
正充满着期盼的,神情的凝视着我,已经能与我心神相通了。
我怕简渊着急,便令秘密驿道把我和贺兰已经返回边塞的消息。
先行一步,飞书传送于边塞。
此次返回边塞,如果像来时,只有贺兰我们两个人。
宝马良驹,返回的行程一定会快很多。
但是,现在加了石少雄,特别是含烟。
我们的行程,顿时就慢了下来。
而我,又失去了铁血马那样能耐得住千里奔波的良驹。
现在骑的,虽然是一匹好马,但是终究不及铁血战马。
于是,一行四人,紧赶慢赶,终于在日落之前赶到了青山城。
只从边塞重燃烽火,青山城虽然一直饱受着战争的恐慌,纷扰。
好在,城池终究没有真正的被兵火焚诼。
我们进得城中,看见冬日暮晚的城中。
虽然一如既往的萧条,却还井然有条。
可以想见,这里的人们,已经逐渐适应战争了。
故土难离的老百姓们,无奈之下,都对战争,抱着一副听之任之的态度了。
进城之后,和过往一样,我们不想在城中奔驰,引发无端恐慌。
便齐齐下了马,索性牵着马去寻官驿。
我们要在青山城歇息一夜,明天早晨继续向燕阴口进发。
青山城里,还是那个官驿,还是那几间陈旧的低矮房舍。
可能是刚从海内归来,见惯了卫城里那些齐整些的房舍。
哪怕是曾经被普庆阳侵占的阳陈郡,比此处,也好过不是一点半点。
所以此刻,我觉得眼前官驿,仿佛更加破败了。
尤其是门前那两个被风雨漂的发白的灯笼,在冬日暮色晚风里抖抖索索。
散发出微弱的光芒,好像两个奄奄一息的苟延残喘者,令人不忍猝睹。
我不禁又想起当初,和贺兰在此处共睡一榻的情形。
心中不免有些暗自庆幸,幸亏这个人有些聪明一时,糊涂一世。
懵懵懂懂的,全不往其他地方琢磨。
即便是如今已经知道我的女子身份,还一心一意只当我是个同袍好兄弟。
人生在世,能遇见简渊这样的爱人,统帅。
贺兰这样的好搭档,好战友,也算是夫复何求了。
不过,从那以后。
我始终不知道,贺兰到底是什么时候知道我是女子的?
虽然我被简渊从荒原里带回来之后,边塞之上,所有的人都知道了我是女儿身。
那天凌风关的接风宴席上,第一次看见我身穿女子服饰的贺兰。
神情之中,却是嘲笑多于惊讶。
似乎在说,哈,这下你终于藏不住了吧!
反倒令我对他那份深藏不露的淡定,刮目相看了。
可也正因为如此,在以后和他的并肩作战之中。
彼此之间,也更加的信任默契,亲如手足了。
官驿里面,闻声出来相迎的,还是那个又老又愁苦矮小猥琐的老仆人。
我记得他的名字,好像叫做倭三。
因为当时觉得这个老头的名字特别奇怪,所以印象极深。
他仿佛并不记得我和贺兰,依然对着我们谦卑的躬身。
用苍老的声音,缓缓的说道:“几位将军来啦……请把马匹给老奴吧。”
含烟忽然跑到倭三面前,激动的大叫道:“阿三伯伯,真的是你吗?”
正牵着马,准备去给马匹上料的倭三听含烟这么大声一叫。
身子不禁剧烈的颤抖了一下,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抬起头,努力睁大昏花的老眼。
惨淡灯光中,仔细对着含烟看了半天。
最后,眼泪就不可抑止的下来了。
倭三一只手抓住几匹马的马缰,一只手哆哆嗦嗦的,就要来摸抚含烟的小脸。
看到倭三那只皴裂污黑手背,一旁的贺兰和石少雄老大替含烟不忍。
好在,倭三情难自抑的龌鹾指尖,终于没有触碰到含烟细白透明般的脸庞。
只是老泪纵横的呜咽道:“大小姐,大小姐,没想到我倭三,还能活着见到大小姐啊……”
含烟却一把抓住倭三的手,失声哭喊道:“阿三伯伯,爹爹他……他在何处啊?”
我慌忙示意少雄接过这个老人手中的马缰,贺兰见状,也赶紧过去帮忙。
我便和含烟一起,把这个泣不成声的老人扶进驿馆正厅之中。
在那个神情依旧懒散的驿官不胜惊讶的目光中,我们把老人扶在一张小凳子上坐下。
从这一老一小的对话中,我很快就弄清了含烟的身世。
含烟的身世,对于我来说,其实一直是个谜。
刚开始的时候,我因为怕伤害到她,从来没有问起过她的来龙去脉。
后来就是,没有时间,也懒得去问了。
在这一老一少哭哭啼啼的诉说之中,我逐渐知晓。
眼前的金含烟,果然不是一般平民女子。
她的爹爹金之城,竟是西秦皇朝正三品的光禄大夫。
因为直言进谏冒犯了皇帝;其实是监国摄政的太子。
五年前,金之城便被流放到西秦海外的大荒苦寒边塞。
这个金大人本来就是一介耿直书生,身子生的单薄文弱。
凄凄惶惶的,被发配到边境最偏远寒苦的一个地方做拯役。
当时,金之城随身跟着的,只有这个老仆。
当地的县拯老爷自负才高,却被明珠暗弃,扔在这个鬼不下蛋的地方。
成天郁怀充塞,满心里七个不服,八个不忿。
看着县衙里的一帮子人,怎么着都横不是鼻子竖不是眼。
偏偏这金之城又不懂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个理儿。
不肯放下身段,去阿谀这个芝麻官儿,求得一个栖身之所,好为将来之宜。
这下,可就呛着了县拯老爷的肺管。
三天两头寻金大人的不是,尽给他小鞋儿穿,变着法的折腾他。
可怜这个金大人原来在家中金奴银婢,在朝中更是人人敬奉。
何时受过被这种猥琐小人折挫的辱?气忿不过,很快就一病不起。
县拯老爷心里恨着这些眼高于顶,权势熏天的朝廷命官。
纸条上的内容都已经无关紧要了,我只是不舍得那些点点墨迹。
那些看似不经意碰触上去的黑色墨迹,仿佛简渊深邃的眼眸。
正充满着期盼的,神情的凝视着我,已经能与我心神相通了。
我怕简渊着急,便令秘密驿道把我和贺兰已经返回边塞的消息。
先行一步,飞书传送于边塞。
此次返回边塞,如果像来时,只有贺兰我们两个人。
宝马良驹,返回的行程一定会快很多。
但是,现在加了石少雄,特别是含烟。
我们的行程,顿时就慢了下来。
而我,又失去了铁血马那样能耐得住千里奔波的良驹。
现在骑的,虽然是一匹好马,但是终究不及铁血战马。
于是,一行四人,紧赶慢赶,终于在日落之前赶到了青山城。
只从边塞重燃烽火,青山城虽然一直饱受着战争的恐慌,纷扰。
好在,城池终究没有真正的被兵火焚诼。
我们进得城中,看见冬日暮晚的城中。
虽然一如既往的萧条,却还井然有条。
可以想见,这里的人们,已经逐渐适应战争了。
故土难离的老百姓们,无奈之下,都对战争,抱着一副听之任之的态度了。
进城之后,和过往一样,我们不想在城中奔驰,引发无端恐慌。
便齐齐下了马,索性牵着马去寻官驿。
我们要在青山城歇息一夜,明天早晨继续向燕阴口进发。
青山城里,还是那个官驿,还是那几间陈旧的低矮房舍。
可能是刚从海内归来,见惯了卫城里那些齐整些的房舍。
哪怕是曾经被普庆阳侵占的阳陈郡,比此处,也好过不是一点半点。
所以此刻,我觉得眼前官驿,仿佛更加破败了。
尤其是门前那两个被风雨漂的发白的灯笼,在冬日暮色晚风里抖抖索索。
散发出微弱的光芒,好像两个奄奄一息的苟延残喘者,令人不忍猝睹。
我不禁又想起当初,和贺兰在此处共睡一榻的情形。
心中不免有些暗自庆幸,幸亏这个人有些聪明一时,糊涂一世。
懵懵懂懂的,全不往其他地方琢磨。
即便是如今已经知道我的女子身份,还一心一意只当我是个同袍好兄弟。
人生在世,能遇见简渊这样的爱人,统帅。
贺兰这样的好搭档,好战友,也算是夫复何求了。
不过,从那以后。
我始终不知道,贺兰到底是什么时候知道我是女子的?
虽然我被简渊从荒原里带回来之后,边塞之上,所有的人都知道了我是女儿身。
那天凌风关的接风宴席上,第一次看见我身穿女子服饰的贺兰。
神情之中,却是嘲笑多于惊讶。
似乎在说,哈,这下你终于藏不住了吧!
反倒令我对他那份深藏不露的淡定,刮目相看了。
可也正因为如此,在以后和他的并肩作战之中。
彼此之间,也更加的信任默契,亲如手足了。
官驿里面,闻声出来相迎的,还是那个又老又愁苦矮小猥琐的老仆人。
我记得他的名字,好像叫做倭三。
因为当时觉得这个老头的名字特别奇怪,所以印象极深。
他仿佛并不记得我和贺兰,依然对着我们谦卑的躬身。
用苍老的声音,缓缓的说道:“几位将军来啦……请把马匹给老奴吧。”
含烟忽然跑到倭三面前,激动的大叫道:“阿三伯伯,真的是你吗?”
正牵着马,准备去给马匹上料的倭三听含烟这么大声一叫。
身子不禁剧烈的颤抖了一下,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抬起头,努力睁大昏花的老眼。
惨淡灯光中,仔细对着含烟看了半天。
最后,眼泪就不可抑止的下来了。
倭三一只手抓住几匹马的马缰,一只手哆哆嗦嗦的,就要来摸抚含烟的小脸。
看到倭三那只皴裂污黑手背,一旁的贺兰和石少雄老大替含烟不忍。
好在,倭三情难自抑的龌鹾指尖,终于没有触碰到含烟细白透明般的脸庞。
只是老泪纵横的呜咽道:“大小姐,大小姐,没想到我倭三,还能活着见到大小姐啊……”
含烟却一把抓住倭三的手,失声哭喊道:“阿三伯伯,爹爹他……他在何处啊?”
我慌忙示意少雄接过这个老人手中的马缰,贺兰见状,也赶紧过去帮忙。
我便和含烟一起,把这个泣不成声的老人扶进驿馆正厅之中。
在那个神情依旧懒散的驿官不胜惊讶的目光中,我们把老人扶在一张小凳子上坐下。
从这一老一小的对话中,我很快就弄清了含烟的身世。
含烟的身世,对于我来说,其实一直是个谜。
刚开始的时候,我因为怕伤害到她,从来没有问起过她的来龙去脉。
后来就是,没有时间,也懒得去问了。
在这一老一少哭哭啼啼的诉说之中,我逐渐知晓。
眼前的金含烟,果然不是一般平民女子。
她的爹爹金之城,竟是西秦皇朝正三品的光禄大夫。
因为直言进谏冒犯了皇帝;其实是监国摄政的太子。
五年前,金之城便被流放到西秦海外的大荒苦寒边塞。
这个金大人本来就是一介耿直书生,身子生的单薄文弱。
凄凄惶惶的,被发配到边境最偏远寒苦的一个地方做拯役。
当时,金之城随身跟着的,只有这个老仆。
当地的县拯老爷自负才高,却被明珠暗弃,扔在这个鬼不下蛋的地方。
成天郁怀充塞,满心里七个不服,八个不忿。
看着县衙里的一帮子人,怎么着都横不是鼻子竖不是眼。
偏偏这金之城又不懂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个理儿。
不肯放下身段,去阿谀这个芝麻官儿,求得一个栖身之所,好为将来之宜。
这下,可就呛着了县拯老爷的肺管。
三天两头寻金大人的不是,尽给他小鞋儿穿,变着法的折腾他。
可怜这个金大人原来在家中金奴银婢,在朝中更是人人敬奉。
何时受过被这种猥琐小人折挫的辱?气忿不过,很快就一病不起。
县拯老爷心里恨着这些眼高于顶,权势熏天的朝廷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