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晨练1
金铃问:“什么事情?”
我脱口笑道:“喝-----粥!”
金铃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地道:“哦,的确是!这可是咱们晨练必不可少的一个收尾项目!走,去喝粥!”
我道:“今天我请客,总是让金总破费,心里过意不去!”
金铃扑哧笑道:“喝碗粥算什么,我金铃还管不起你喝粥?”
我捏了一下鼻子,道:“我赵龙也管的起你,所以,从今天开始,粥钱我出!我可不想让你把我想象成吝啬鬼!”
金铃抚了抚头发笑道:“那好。小女子恭敬不如从命了!”
她的笑如沐春风,倒是果真给我一种惊艳的感觉。
然后我们一起小跑着,再去了那家熟悉的‘周记粥铺’,这次金铃主动拿过粥单,点了两碗‘海参粥’,并冲我解释道:“海参粥适合男女食用,男的能延年益寿,改善身体状况,属于补品,女的吃了能养颜护肤!”
我笑道:“金总对养生还挺懂行的呢!”
金铃笑道:“别夸奖我,容易骄傲的!”
我汗颜。心想这金铃竟然盗版起我的口头禅来了!不过,她说这句话的表情,的确是挺可爱的!
金铃可爱起来,令人心旷神怡,叹为天人。
但我还是对金铃幽默道:“拜托不要山寨我的口头语!”
金铃得意地扬着头道:“有本事去申请专利呗,否则它就不属于你……还有,我一直没有找到的那个救命恩人,也用这个口头禅,我还没指责你盗版他的口头禅呢!但是其实你真的跟他有点儿象,说话的语气,还有神态,都象。不管怎样,你俩都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道:“金总还记挂着那个救命恩人?”我心想这金铃还真是个恩怨分明的奇女子,都事隔好久了,她还一直在念叨着那位‘莫须有’的救命恩人。有的时候我真想告诉她,其实她一直要找的救命恩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觉得在她面前保留一点儿隐私比较好,也许这样显得更和谐。
我承认,我本身就是一个怪人。
金铃若有所思地道:“怎么能忘呢!嗐,救我一命,我感念终生。只可惜我到现在也没能找到那个救命恩人。我不希望这会是我一辈子的遗憾!”
我劝她道:“何必这样自寻烦恼呢!找到又怎样?”
金铃道:“那肯定不一样!如果我能找到他,我甚至愿意将金氏一半的财产分给他!象他那种做好事不留名的人,这个社会上,真的不多了!”
我捏着鼻子笑道:“别夸奖我,容易骄傲!”此言一出,才知道我竟然说露馅儿了!
金铃微微一愣,随即笑道:“你骄傲什么?”但她马上意识到了什么,眼睛里迸射出了一阵奇异的光彩,她望着我,竟然将脸颊凑了上来,逼视着我追问道:“难道,难道你真的就是那个人?你和他是同一个人,对吗?”
我搪塞道:“你别忘记,我也是你的救命恩人之一!”
金铃笑道:“我倒是希望,你和我那个救命恩人是同一个人!”
我道:“只可惜,我不是。”
金铃没再说什么,只是微微一笑,象是在思索着什么。
这时候,服务员已经端着两碗‘海参粥’,恭敬地送了上来,我拿勺子尝了一点儿,感觉‘海参粥’的味道鲜美无比,不由得赞道:“嗯,不错不错,这粥不错!这粥多少钱一碗,指定得挺贵吧?”
金铃也拎起了勺子,道:“不贵。98一碗!”
我顿吃一惊:“九十八?我的天!我想我现在在你的熏陶之下,越来越腐败了!”我轻笑着,心想自己果真是变腐败了,98块钱一碗的‘海参粥’,我竟然也享用起来。我来保安公司,是来享清福来了吧?
对于我来说,这绝对是一种极端的奢侈!
金铃却道:“怕什么,又不用你买单!”
我道:“今天这单我买定了!我可不想天天吃软饭!”话一出口,才觉得‘吃软饭’一词极不恰当,但是已经无法改口。
金铃宛尔一笑,道:“你觉得今天的‘海参粥’,比以前喝的粥味道好还是坏?”
我道:“一分钱一分货,当然是好。我可从来没喝过这么奢侈的粥!一碗粥,顶我在部队时一个月的花销!”
金铃愣道:“不会吧,你当兵时这么节俭?一个月才花98块钱?”
我道:“是啊!有的时候一个月一分钱都花不了!部队里管吃管住,外出机会又少,钱往哪儿花?”
金铃道:“倒也是。我很欣赏军人,尤其是欣赏他们身上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还有艰苦奋斗的精神!这些优良作风在你身上体现的很明显!”
我谦虚道:“我倒是觉得自己这些优良作风都快丢光了,我也已经加入到了腐败大军当中了!”
金铃扑哧笑了,转变话题道:“正如这碗海参粥一样,其实我觉得……有些时候,给自己换个环境换个平台,也许会比你现在好很多。就象你刚才说的,一分钱一分货,你的价值至少应该是一碗海参粥,而不是一碗普通的西红柿酸菜粥。”
金铃望着我,极具暗示色彩。我明白她这话的时候,也很佩服她的迂回能力,她转来转去,又扯到了劝我离开保安公司投奔金氏集团的话题,我装作若无其事地道:“金总你可真会借鸡下蛋,但是我觉得西红柿酸菜粥虽然便宜了一点儿,但是喝的省心舒心,还省钱,至于这98一碗的海参粥,不是我这种消费档次的人消费的!偶尔尝尝鲜可以,老吃,我可吃不起!”
金铃干脆搁下勺子,望着我道:“但是依你的才华和能力,你不应该只喝西红柿酸菜粥!”
我笑道:“那有什么不好!西红柿照样含有多种维生素和营养成分,也能养颜美容,海参属于奢侈品,我消受不起。”
我和金铃借物喻事良久,倒是争论的不分上下。
金铃的口才挺好,借鸡下蛋的本事相当也得,但是我赵龙毕竟是赵龙,我不会为了一碗美味儿的海参粥,而放弃了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尤其是特殊的任务和工作。
这是原则。
金铃接着道:“赵队长恕我直言,你现在的思想已经跟社会脱轨了,换句话说,你有些跟不上时代步伐了!”
我笑道:“我没听说过非要学会吃海参粥才算是跟得上社会的步伐!”
金铃将我一军:“但是你必须知道,你到现在为止,连跳舞都不会。你知道吗,跳舞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交礼仪,一个不会跳舞的男士,很难博取异性的芳心。”
一提到跳舞,我倒是仍然耿耿于怀,我对金铃的这一套理论无法与之苟同。虽然说金铃说的的确也有一定的道理,但那只是一种局限性的想法,甚至是有些庸俗!我作为一名现役军人,对这些并不十分感兴趣,但是金铃却曾多次逼着我跟她学跳舞,非要将我培养成一个优秀的交际草,可惜我没那天份,没少虐待金铃的小脚,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金铃仍然想教我跳舞,我不明白我学会跳舞对她有什么好处,对我自己有什么好处,反正我对这个并不怎么喜爱,也不想学。因此我对金铃说道:“我不想取得什么异性的芳心,也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情,拜托以后不要再拿这个将我军好不好?”
金铃不好意思地一笑,解释道:“对不起,我只是想让你做的更完美!”
我道:“人无完人,更何况是我。”
金铃低头喝了一口粥,道:“至少你以前多次踩我脚,你总得为此付出点儿代价吧?”
我道:“什么代价?让我学跳舞?哈哈,我还没怪你咯我脚呢!”
金铃也扑哧笑了,但还是收敛住了笑容,道:“今天晚上开始,由我继续教你学跳舞!教会你为止!”
我继续汗颜,心想这金铃是怎么了,看来她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啊?
但是我没有理由责怪她,也没有理由埋怨她,我只是觉得她太瞧得起我了,只可惜,也许我会让她失望。
因此我没答话,只是从碗里舀了一颗海参肉,塞进嘴里,觉得味道还真不错。
我突然想,等我以后跟亲爱的由梦结了婚,我也天天在家熬海参粥喝,我要让由梦娇颜永驻!
我相信她会,也相信她能。
脑子又胡思乱想了……
倒是金铃也没有再借题发挥,而是仔细地品尝了几口海参粥,然后用餐巾纸揩了揩嘴角上的汤水,双手伏在餐桌上,道:“我吃完了!”
我见她碗里还有半碗剩粥,不由得眉头一皱,道:“你能不能改变一下浪费的习惯?”话一出口才觉得自己是多管闲事了,人家乐意浪费关我什么事情?也许是当兵当久了,这种责任意识始终很强烈,无法消褪。
金铃倒是蛮不讲理地威胁我道:“你要是答应我跟我学跳舞,那我就把粥喝光!”
闻听此言,我汗颜的直想撞墙!我心想你喝不喝粥关我什么事?拿这个要挟我,是不是太过分了?
因此我捏着鼻子道:“随便你呗!你是董事长,我没权利管你!”
谁知金铃却说了一句令我无从理解的话:“我就是要你管!我喜欢你帮我改正恶习!”
我一口将碗里的海参粥喝净,差点儿喷饭,我汗颜道:“自己管好自己吧,还是。”我故意将碗翻过一定的角度,暗示让她将粥喝干净,因为我很讨厌那些铺张浪费的人,我是农民出身,别说是98块钱一碗的海参粥,就是一两毛钱一碗的玉米粥,我也不舍得浪费。因为我深深地知道农民收获粮食的艰辛,这种艰辛,没有干过农活的人是不会体会到的!
但是此时,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打开一看,竟然是由梦的!
我赶快向金铃说句‘失陪一下’,然后迅速地溜到了周记粥铺门外,接通。
电话那边传来了由梦熟悉的声音:“干什么呢赵龙,晨练呢?”
我惊喜地道:“嗯。刚刚晨练完,正喝粥呢。”
由梦追问道:“喝什么粥啊?”
我道:“海参粥!”
由梦道:“行啊你!偷着改善起生活来了!是不是哪个美女请客?”
我汗颜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脱口笑道:“喝-----粥!”
金铃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地道:“哦,的确是!这可是咱们晨练必不可少的一个收尾项目!走,去喝粥!”
我道:“今天我请客,总是让金总破费,心里过意不去!”
金铃扑哧笑道:“喝碗粥算什么,我金铃还管不起你喝粥?”
我捏了一下鼻子,道:“我赵龙也管的起你,所以,从今天开始,粥钱我出!我可不想让你把我想象成吝啬鬼!”
金铃抚了抚头发笑道:“那好。小女子恭敬不如从命了!”
她的笑如沐春风,倒是果真给我一种惊艳的感觉。
然后我们一起小跑着,再去了那家熟悉的‘周记粥铺’,这次金铃主动拿过粥单,点了两碗‘海参粥’,并冲我解释道:“海参粥适合男女食用,男的能延年益寿,改善身体状况,属于补品,女的吃了能养颜护肤!”
我笑道:“金总对养生还挺懂行的呢!”
金铃笑道:“别夸奖我,容易骄傲的!”
我汗颜。心想这金铃竟然盗版起我的口头禅来了!不过,她说这句话的表情,的确是挺可爱的!
金铃可爱起来,令人心旷神怡,叹为天人。
但我还是对金铃幽默道:“拜托不要山寨我的口头语!”
金铃得意地扬着头道:“有本事去申请专利呗,否则它就不属于你……还有,我一直没有找到的那个救命恩人,也用这个口头禅,我还没指责你盗版他的口头禅呢!但是其实你真的跟他有点儿象,说话的语气,还有神态,都象。不管怎样,你俩都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道:“金总还记挂着那个救命恩人?”我心想这金铃还真是个恩怨分明的奇女子,都事隔好久了,她还一直在念叨着那位‘莫须有’的救命恩人。有的时候我真想告诉她,其实她一直要找的救命恩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觉得在她面前保留一点儿隐私比较好,也许这样显得更和谐。
我承认,我本身就是一个怪人。
金铃若有所思地道:“怎么能忘呢!嗐,救我一命,我感念终生。只可惜我到现在也没能找到那个救命恩人。我不希望这会是我一辈子的遗憾!”
我劝她道:“何必这样自寻烦恼呢!找到又怎样?”
金铃道:“那肯定不一样!如果我能找到他,我甚至愿意将金氏一半的财产分给他!象他那种做好事不留名的人,这个社会上,真的不多了!”
我捏着鼻子笑道:“别夸奖我,容易骄傲!”此言一出,才知道我竟然说露馅儿了!
金铃微微一愣,随即笑道:“你骄傲什么?”但她马上意识到了什么,眼睛里迸射出了一阵奇异的光彩,她望着我,竟然将脸颊凑了上来,逼视着我追问道:“难道,难道你真的就是那个人?你和他是同一个人,对吗?”
我搪塞道:“你别忘记,我也是你的救命恩人之一!”
金铃笑道:“我倒是希望,你和我那个救命恩人是同一个人!”
我道:“只可惜,我不是。”
金铃没再说什么,只是微微一笑,象是在思索着什么。
这时候,服务员已经端着两碗‘海参粥’,恭敬地送了上来,我拿勺子尝了一点儿,感觉‘海参粥’的味道鲜美无比,不由得赞道:“嗯,不错不错,这粥不错!这粥多少钱一碗,指定得挺贵吧?”
金铃也拎起了勺子,道:“不贵。98一碗!”
我顿吃一惊:“九十八?我的天!我想我现在在你的熏陶之下,越来越腐败了!”我轻笑着,心想自己果真是变腐败了,98块钱一碗的‘海参粥’,我竟然也享用起来。我来保安公司,是来享清福来了吧?
对于我来说,这绝对是一种极端的奢侈!
金铃却道:“怕什么,又不用你买单!”
我道:“今天这单我买定了!我可不想天天吃软饭!”话一出口,才觉得‘吃软饭’一词极不恰当,但是已经无法改口。
金铃宛尔一笑,道:“你觉得今天的‘海参粥’,比以前喝的粥味道好还是坏?”
我道:“一分钱一分货,当然是好。我可从来没喝过这么奢侈的粥!一碗粥,顶我在部队时一个月的花销!”
金铃愣道:“不会吧,你当兵时这么节俭?一个月才花98块钱?”
我道:“是啊!有的时候一个月一分钱都花不了!部队里管吃管住,外出机会又少,钱往哪儿花?”
金铃道:“倒也是。我很欣赏军人,尤其是欣赏他们身上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还有艰苦奋斗的精神!这些优良作风在你身上体现的很明显!”
我谦虚道:“我倒是觉得自己这些优良作风都快丢光了,我也已经加入到了腐败大军当中了!”
金铃扑哧笑了,转变话题道:“正如这碗海参粥一样,其实我觉得……有些时候,给自己换个环境换个平台,也许会比你现在好很多。就象你刚才说的,一分钱一分货,你的价值至少应该是一碗海参粥,而不是一碗普通的西红柿酸菜粥。”
金铃望着我,极具暗示色彩。我明白她这话的时候,也很佩服她的迂回能力,她转来转去,又扯到了劝我离开保安公司投奔金氏集团的话题,我装作若无其事地道:“金总你可真会借鸡下蛋,但是我觉得西红柿酸菜粥虽然便宜了一点儿,但是喝的省心舒心,还省钱,至于这98一碗的海参粥,不是我这种消费档次的人消费的!偶尔尝尝鲜可以,老吃,我可吃不起!”
金铃干脆搁下勺子,望着我道:“但是依你的才华和能力,你不应该只喝西红柿酸菜粥!”
我笑道:“那有什么不好!西红柿照样含有多种维生素和营养成分,也能养颜美容,海参属于奢侈品,我消受不起。”
我和金铃借物喻事良久,倒是争论的不分上下。
金铃的口才挺好,借鸡下蛋的本事相当也得,但是我赵龙毕竟是赵龙,我不会为了一碗美味儿的海参粥,而放弃了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尤其是特殊的任务和工作。
这是原则。
金铃接着道:“赵队长恕我直言,你现在的思想已经跟社会脱轨了,换句话说,你有些跟不上时代步伐了!”
我笑道:“我没听说过非要学会吃海参粥才算是跟得上社会的步伐!”
金铃将我一军:“但是你必须知道,你到现在为止,连跳舞都不会。你知道吗,跳舞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交礼仪,一个不会跳舞的男士,很难博取异性的芳心。”
一提到跳舞,我倒是仍然耿耿于怀,我对金铃的这一套理论无法与之苟同。虽然说金铃说的的确也有一定的道理,但那只是一种局限性的想法,甚至是有些庸俗!我作为一名现役军人,对这些并不十分感兴趣,但是金铃却曾多次逼着我跟她学跳舞,非要将我培养成一个优秀的交际草,可惜我没那天份,没少虐待金铃的小脚,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金铃仍然想教我跳舞,我不明白我学会跳舞对她有什么好处,对我自己有什么好处,反正我对这个并不怎么喜爱,也不想学。因此我对金铃说道:“我不想取得什么异性的芳心,也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情,拜托以后不要再拿这个将我军好不好?”
金铃不好意思地一笑,解释道:“对不起,我只是想让你做的更完美!”
我道:“人无完人,更何况是我。”
金铃低头喝了一口粥,道:“至少你以前多次踩我脚,你总得为此付出点儿代价吧?”
我道:“什么代价?让我学跳舞?哈哈,我还没怪你咯我脚呢!”
金铃也扑哧笑了,但还是收敛住了笑容,道:“今天晚上开始,由我继续教你学跳舞!教会你为止!”
我继续汗颜,心想这金铃是怎么了,看来她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啊?
但是我没有理由责怪她,也没有理由埋怨她,我只是觉得她太瞧得起我了,只可惜,也许我会让她失望。
因此我没答话,只是从碗里舀了一颗海参肉,塞进嘴里,觉得味道还真不错。
我突然想,等我以后跟亲爱的由梦结了婚,我也天天在家熬海参粥喝,我要让由梦娇颜永驻!
我相信她会,也相信她能。
脑子又胡思乱想了……
倒是金铃也没有再借题发挥,而是仔细地品尝了几口海参粥,然后用餐巾纸揩了揩嘴角上的汤水,双手伏在餐桌上,道:“我吃完了!”
我见她碗里还有半碗剩粥,不由得眉头一皱,道:“你能不能改变一下浪费的习惯?”话一出口才觉得自己是多管闲事了,人家乐意浪费关我什么事情?也许是当兵当久了,这种责任意识始终很强烈,无法消褪。
金铃倒是蛮不讲理地威胁我道:“你要是答应我跟我学跳舞,那我就把粥喝光!”
闻听此言,我汗颜的直想撞墙!我心想你喝不喝粥关我什么事?拿这个要挟我,是不是太过分了?
因此我捏着鼻子道:“随便你呗!你是董事长,我没权利管你!”
谁知金铃却说了一句令我无从理解的话:“我就是要你管!我喜欢你帮我改正恶习!”
我一口将碗里的海参粥喝净,差点儿喷饭,我汗颜道:“自己管好自己吧,还是。”我故意将碗翻过一定的角度,暗示让她将粥喝干净,因为我很讨厌那些铺张浪费的人,我是农民出身,别说是98块钱一碗的海参粥,就是一两毛钱一碗的玉米粥,我也不舍得浪费。因为我深深地知道农民收获粮食的艰辛,这种艰辛,没有干过农活的人是不会体会到的!
但是此时,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打开一看,竟然是由梦的!
我赶快向金铃说句‘失陪一下’,然后迅速地溜到了周记粥铺门外,接通。
电话那边传来了由梦熟悉的声音:“干什么呢赵龙,晨练呢?”
我惊喜地道:“嗯。刚刚晨练完,正喝粥呢。”
由梦追问道:“喝什么粥啊?”
我道:“海参粥!”
由梦道:“行啊你!偷着改善起生活来了!是不是哪个美女请客?”
我汗颜道:“你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