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意气素霓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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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场的事,并不适合外传,苏诩看到孙奕之的神色,便知道事有不谐,将手头的伤员包扎好,交给药童,剩下的病人都打发去那两个医师处,也不管他们如何怨声载道,领着孙奕之直接从后院离开。
  孙奕之见他屏退了左右,便将矿场的事一一告之,苏诩听了一会儿,便皱起了眉头。
  “会嵇山矿场?伍相国知道了吗?”
  “不知。”孙奕之虽然有些意外他对伍子胥的称呼,那可是他的亲姑父,但也能听出他话中意味,“苏兄莫非知道些什么?”
  苏诩瞥了他一眼,轻哼一声,倒是毫不避讳地说道:“五个月前,会嵇山矿场那边送来些病人,据说是发现一条新的矿脉,里面的矿石硬度极高,是练剑的极品。只不过,凡是接触过那些矿石的人,从矿奴到监工、铁匠、铸剑师……都得了一种怪病,不出七日,便会浑身血脉枯竭而亡。”
  “什么?我怎么不知道?”
  孙奕之愕然地看着他,心底突然升起一股寒意,“那毒矿……现在如何了?”
  苏诩说道:“应该是封了,从上月起已经没有同样病症的人出现。矿场一事,素来由伍相国派专人负责,如今那边出事,你们最好还是先通知伍相国一声,若是下面的毒矿再被人掘开……”
  他说着,冷冷地望着孙奕之,面无表情地说道:“别忘了,如今姑苏城中还有些什么人。”
  他的眼睛颜色有些淡,眸子隐隐还有些浅淡的灰色,显得格外的冰冷阴寒,饶是身经百战的孙奕之,被他这一眼看得也不禁打了个冷战,急忙点点头,“只是我如今身边无可用之人,还请苏兄帮忙,派人捎个口信给伍相国。矿场那边,还是你我尽快赶去看看的好。”
  苏诩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忽然嘴角弯起,扯出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冷冷地说道:“小孙将军还真是会算计。阿霖!”
  他刚一出声,先前那个少年便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恭恭敬敬地向两人行了一礼,“在!”
  苏诩淡淡地说道:“你拿着我的名帖,速去伍相国府上,求见大公子即可。就说……我和小孙将军去会嵇山矿场,让他看着办。”
  阿霖应了一声,转身就走,压根没追问这没头没脑的话会不会引起歧义。他只负责传话,不负责解释。
  孙奕之却不禁苦笑了一下,他是没人手不假,但也不至于真的连传话都得苏诩代劳。他只是想趁机将苏诩拉得更近一些,毕竟伍相国的人连如此重要的事都瞒着孙家,让他心里不舒服之余,总归还有些疑问。
  伍平邀请公子宓来访,并未提前告之。
  公子宓和田靖远涉嫌清风山庄灭门案,伍家到如今未有一言半语的解释。
  尽管伍子胥和孙武当初一同辅佐阖闾,文武相济,征伐楚越,两家素来交好,若是雅之不曾出事,及笄后或许就会嫁入伍家。可如今,他居然发现,本该无比亲近的世交,却有这么多与他相关的秘密,心里的滋味,自然不怎么好受。
  而苏诩的态度又如此奇怪,非但没向着他的姑父,反倒对他坦言相告,倒是让他生出了一线心思,下意识地便想将此人拉入自己一方,与那边的关系撕得越开越好。
  可苏诩也不是傻瓜,一句话就戳破了他的心思,居然干脆地向那边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孙奕之反倒摸不清他的想法,只是隐隐约约觉得,苏伍两家尽管是姻亲,这关系似乎并非如表面看起来那般亲密啊!
  两人出了军医营,早有人给他们备好了马匹,苏诩看了眼牵马的小兵,显然是孙奕之带来的亲兵,上马之后,瞥了他一眼,丢下冷冷的一句:“没人?”说罢,压根不看他那尴尬的脸色,也不等他回话解释,便拍马而去,直奔会嵇山。
  孙奕之曾经与他同行过一次,原以为他马术平平,这次才发觉,上次他以为是照顾人家的技术,却是人家在迁就他的速度。
  苏诩看似文弱,真得纵马飞奔之时,却丝毫不逊于长胜军中的骑兵。吴国身处南方,濒湖临江,水军与战车步军人数远超过骑兵,军中的骑兵也大多是传令通信之用,尚无北方燕晋秦国那等赫赫铁骑。
  孙奕之是自幼游学诸国,也曾在北方待过几年,所以学得一身精湛的骑术,方能在上次杀入齐军时单枪匹马就踏营夺首,青青的骑术完全是天赋,跟着他有样学样才会那般犀利。苏诩的骑术却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毕竟吴国世家承平已久,以周礼文教传家,如他这等学医术当仵作骑马从军的,还真是个异类。
  不论他如何意外,苏诩的骑术好倒是让他省心不少,两人一路疾驰,很快便到了会嵇山下的守山营驻地。
  司骞尘已经带着庚字营将山下团团围住,两人赶到时,被人拦下。孙奕之亮出令牌才能入营,看到营地已被打理得头头是道,戒备森严,他心中也暗暗点头,公孙胜给他的人,果然并非寻常之辈,领兵整军之道明显承袭孙武一脉,让他不禁心生感激。有了这些人,他才能放开手去做些事,揪出那些藏在黑暗中的人,为清风山庄上下数百口人报仇。
  苏诩习惯性无视军营的其他部分,一眼就看到营中的空地上摆着的上百具尸体,从神箭奚夷到守将伍泾,从被撕咬得四分五裂的尸体,到被踩踏得不成人形的尸体。连负责清理的士卒都有些受不了跑去呕吐的,他却好不动容地一具具看过去,还时不时动手翻检一番,最后,还是停在了奚夷的尸体前,看着他不肯闭合的双眼,从那双眼中的惊骇与难以置信,可以想象出,他死得有多么难以想象。
  相比那些被撕烂踩烂的尸体,奚夷的尸体算是比较完整,一剑穿心,心口处却是个近乎椭圆的血洞,伤口处的皮肉翻卷,由后心贯穿至前胸,体内所有的血液似乎都从这个洞口流尽,以至于伤口处如今都有些发白。
  奚夷的声名,是从沙场上杀出来的。
  单论箭法,就算孙奕之也比不上他,更何况,他还带了上百个箭手在此地操练,虽说不是个个都算神箭手,但也都是军中好手。如今这一百五十名箭手和他,全都折在会嵇山下,对于长胜军来说,不啻于丢了一座城池的败绩。
  孙奕之也没想到奚夷在此,还会大败,看到苏诩的脸色古怪,他也过来看了一眼,等看清楚奚夷身上的伤口时,脸上不禁也露出了讪讪之色。
  别人的剑伤,他未必都能认得出来,可眼前这个剑伤……他想说不认得,真的很难。
  在齐军大营中丢了脑袋的田莒,心口也有这样一道剑伤,一剑穿心,毫无花俏。
  青青的剑,就如同她的人,轻灵飘忽,疾若闪电,永远让人捉摸不透,猝不及防。
  从听到那些人对“山神”的描述时,他就猜到是她,如今看到这个伤口,更加确认无疑,只是心中发苦,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来。
  两人从一开始,就是敌非友,她三番两次地坑得他失去军职、遭受责罚,最后甚至家破人亡。尽管如今知道清风山庄的事并非她本意,后来那些人更是早有准备,有没有她,孙家都免不了有此一劫,可他心中,还是免不了对她有些介怀。
  直到她抢出雅之的尸体,找出真凶线索,居然还陪他一起杀入齐军大营,千里奔袭血战通宵的过程中,两人互为倚仗,将后背交给对方时,从未有过丝毫的犹豫与怀疑。那种血里火里杀出来的感觉,是多少言语都无法表述的。
  只不过,就算如此,也无法改变两人所处的立场。
  所以在她那般粗糙的金蝉脱壳离开时,他尽管有些不快,还是帮她善后,顺手又捅了公子宓一剑,最后甚至还松了口气,以为她离开了,或许就再也不见,再也没那些左右为难恩怨纠葛的烦恼。
  可没想到,一转眼,她居然又闹出这样的事来。
  奚夷出身于伍相国门下,也曾在孙武帐下听令,孙奕之还曾向他讨教过连珠箭术,如今却被青青所杀。就算是各有立场,他也不能再如盗剑一事般轻易带过不提。
  血滢剑毕竟是青青阿爹所铸,孙武也曾说过,这把被血咒封印的神剑,若非至亲血脉,根本无法破解,如今物归原主,他也没什么可说的。
  孙武之死,固然是因她而起,可死因终归于那些人所下的剧毒,她只是把被利用的剑。
  那些事都能找到缘由,唯独奚夷的死,孙奕之看得出来,这就是青青亲手所为,毫无虚假。
  苏诩见他站着发呆,半天都不言不语,脸上更是一阵青一阵白的变幻莫定,打量了一番之后,低声问道:“你认得凶手?”
  孙奕之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果断摇头。他认得的,不是凶手,只是那个如精灵般的女子。
  苏诩皱了皱眉,刚想再问,忽然听得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显然有人纵马入营,飞奔而来,连营外的士兵居然都未曾加以阻拦,让那人直闯进来,他一回头,果然看到了预料中的人,不禁眯起眼来,冷冷地说道:“伍大公子,来得真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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